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olorlight Cloud Tech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Dec 5, 2023

56289_rns_2023-12-05_1def9bce-a4c6-4873-bf92-6ab03b72f2b3.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卡莱特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莱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卡莱特部分募投 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20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17,000,000.00 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632,000,000.00 元,减除 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55,040,000.00 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人民币 21,693,152.9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55,266,847.02 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出具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647772_H0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披露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LED 显示屏控制系统及视频处理设备扩产项目 10,687.31 10,687.31
2 营销服务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18,501.32 18,501.32
3 卡莱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8,918.02 38,918.02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83,106.65 83,106.65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情况

(一)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之“LED 显示屏控制系统及视频处理设备扩产项目”原计 划实施主体为母公司。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为加快募投项目的 实施进度,新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同尔智造有限公司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本次变更后,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新增前实施主体 新增后实施主体
LED显示屏控制系统及视频处理设备扩产项目 1、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深圳市同尔智造有限公司

深圳市同尔智造有限公司将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存储、使用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 效。

(二)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同尔智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D08UKC1E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2

法定代表人 张雄涛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3年10月23日
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石岩街道松白路中运泰科技工业厂区厂房四三层
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集成电
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
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经营范围 软件开发;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数字视频监
控系统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音响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深圳市同尔智造有限公司100%股权

四、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是为更好地整合公司已有优势资源,优 化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及用途, 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履行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同尔智造为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LED 显示屏控制系统及视频处理设备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公司共 同实施该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3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 显示 屏控制系统及视频处理设备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 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符 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未涉及募 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坚柯 杨 光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