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Colorlight Cloud Tech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Jan 17, 2023
56289_rns_2023-01-17_12c0a0dc-5987-48d3-bbac-72d1fb20fe45.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1391 证券简称:卡莱特 公告编号:2023-004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成都元芯 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芯微电子”)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及 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同尔科技有限 公司共同实施该募投项目。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该项目的各个实施主体 之间进行资金调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2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 币 96.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632,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76,733,152.98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55,266,847.02 元。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 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647772_H01 号《验资 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
| 1 | LED 显示屏控制系统及视频处理设备扩 产项目 |
10,687.31 | 10,687.31 |
| 2 | 营销服务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 18,501.32 | 18,501.32 |
| 3 | 卡莱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8,918.02 | 38,918.02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 合计 | 83,106.65 | 83,106.65 |
三、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营销服务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原计 划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同尔科技有限公司。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 及未来发展规划,为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新增全资子公司成都元芯微电子 有限公司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本次变更后,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新增前实施主体 | 新增后实施主体 |
|---|---|---|
| 营销服务 及产品展 示中心建 设项目 |
1、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北京同尔科技有限公司 |
1、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北京同尔科技有限公司 3、成都元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
北京同尔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元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将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规定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存储、使用和管理,确保 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
(二)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成都元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91510100MABUHJRW22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周锦志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 成立日期 | 2022年8月5日 |
| 住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869号1 栋1单元15层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软件 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 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专业设计服务; 电子元器件批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 试验发展;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半导体器 件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 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有成都元芯微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 |
四、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为更好地整合公司已有优势资源,优化资 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及用途,不 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履行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 增实施主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元芯微电子为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营销服务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公司、公司全资子 公司北京同尔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实施该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 增实施主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 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及产品展示 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规划布局、业务经营需要等因素 做出的调整,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本次调整不会影响 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及用途的情况,相关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不会对 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
1、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2、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