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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light Cloud Tech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Jul 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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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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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卡莱特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后,经过认真 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针对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涉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 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根据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 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7 月 5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增强激励对象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有

  •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3 年 7 月 5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以 57.0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85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6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忠培、章成、董秀琴 2023 年 7 月 5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董秀琴

张忠培

章 成

2023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