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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light Cloud Tech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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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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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卡莱 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莱特”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 2024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20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17,000,000.00 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632,000,000.00 元,减除 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55,040,000.00 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人民币 21,693,152.9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55,266,847.02 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出具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647772_H0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1
单位:元
| 项目 | 合计 |
|---|---|
| 募集资金净额 | 1,455,266,847.02 |
| 加: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 363,907.69 |
| 减:以前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215,749,012.24 |
|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 | 2,119,770.56 |
| 减:以前年度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 180,000,000.00 |
| 减:2024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84,345,710.71 |
| 减:2024年度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 180,000,000.00 |
| 加:累计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 | 51,065,322.05 |
|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 | 844,481,583.25 |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入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 302,214,493.51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4,481,583.25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分别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 年 2 月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
2023 年 3 月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同尔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3 年 3 月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元芯微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 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3 年 12 月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同尔智造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
《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 金时,严格履行了相应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并按规定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监 督。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账户类别 | 余额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 |
79400078801400000669 | 募集资金专户 | 947,680.57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西丽支行 |
777076319593 | 募集资金专户 | 4,033,000.49 |
|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营业部 |
528000013844212 | 募集资金专户 | 5,198,362.19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营业部 |
4403040160000384632 | 募集资金专户 | 96,450,590.93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南头支行 |
744576580541 | 募集资金专户 | 1,345,660.16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 行 |
4000027229200821922 | 募集资金专户 | 149,971.98 |
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 行 |
4000027229200821895 | 募集资金专户 | 138,100.79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
755969379610008 | 募集资金专户 | 350,067.55 |
| 小计 | 108,613,434.66 | ||
| 加:现金管理余额 | 735,868,148.59 | ||
| 合计 | 844,481,583.25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等)详见本核查意见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变更实施 方式、新增实施主体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调整“营销服务及产品 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新增“卡莱特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均 发表了同意意见。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无其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地 点、变更实施方式、新增实施主体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三) 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款项情形。
(四)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
4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尚未实施完毕,公司 2024 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 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的情况下,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8,000 万元(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相关银行募集资 金专户及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10 亿元(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由公司及子公 司共同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该 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 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使用,使用 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5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现金管理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735,868,148.59 元,其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 保本要求的存款类产品余额为人民币 615,361,388.88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签约方 | 产品类别 | 起息日 | 到期日/ 赎回日 |
截至2024年12 月31日余额 |
截至2024年12 月31日状态 |
|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 西丽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2024/10/17 | 2025/5/9 | 35,000,000.00 | 履行中 |
|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 西丽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2024/10/17 | 2025/5/9 | 10,000,000.00 | 履行中 |
|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 西丽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2024/8/23 | 2025/4/1 | 50,000,000.00 | 履行中 |
|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 西丽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2024/8/23 | 2025/4/1 | 20,000,000.00 | 履行中 |
| 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 |
结构性存 款 |
2024/11/13 | 2025/5/13 | 100,000,000.00 | 履行中 |
| 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 |
结构性存 款 |
2024/11/20 | 2024/5/20 | 30,000,000.00 | 履行中 |
| 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 |
结构性存 款 |
2024/12/4 | 2025/6/4 | 5,000,000.00 | 履行中 |
| 东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 |
结构性存 款 |
2024/8/28 | 2025/2/24 | 10,000,000.00 | 履行中 |
| 东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 |
结构性存 款 |
2024/7/12 | 2025/1/8 | 10,000,000.00 | 履行中 |
| 东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 |
结构性存 款 |
2024/7/17 | 2025/1/13 | 40,000,000.00 | 履行中 |
| 东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 |
结构性存 款 |
2024/7/17 | 2025/1/13 | 40,000,000.00 | 履行中 |
6
|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西丽 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2024/12/31 | 2025/3/31 | 60,000,000.00 | 履行中 |
|---|---|---|---|---|---|
|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西丽 支行 |
大额存单 | 2024/10/17 | 2025/4/17 | 4,000,000.00 | 履行中 |
|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高新园支 行 |
结构性存 款 |
2024/09/04 | 2025/06/05 | 100,000,000.00 | 履行中 |
|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高新园支 行 |
结构性存 款 |
2024/07/15 | 2025/01/15 | 80,000,000.00 | 履行中 |
|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高新园支 行 |
大额存单 | 2022/05/07 | 2025/05/07 | 10,680,694.44 | 履行中,公司 申购日期为 2024年5月30 日 |
|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高新园支 行 |
大额存单 | 2022/05/07 | 2025/05/07 | 10,680,694.44 | 履行中,公司 申购日期为 2024年5月30 日 |
| 小计 | 615,361,388.88 | ||||
| 加: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专用结 算账户银行存 款余额 |
银行存款 | / | / | 120,506,759.71 | 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专用结算 账户余额 |
| 合计 | 735,868,148.59 |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 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 显示屏控制系统及视频处理设备扩 产项目”及“卡莱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6 年 11 月 30 日。
7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除在“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 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说明的情况外,2024 年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 用情况。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末,公司 IPO 相关募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但募投项目可行 性暂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024 年度,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后项目可行性 暂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变更后报告期项目投资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4 年末,公司 IPO 募投项目之“LED 显示屏控制系统及视频处理设 备扩产项目”“营销服务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卡莱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资金使用进度较预期慢。基于当前的市场环境和经营状况,公司已重新论证上述 项目仍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正在积极推进相关项目建设。未来若募投项目涉及 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募投项目出现搁置等情况,公司会及时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
除上述外,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8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 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 规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合公 司发行承诺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 露情况一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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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45,526.6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 |
8,434.58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5,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 |
30,221.46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8,45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9.55%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
本年度投 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LED显示屏控制 系统及视频处理 设备扩产项目 |
否 | 10,687.31 | 10,687.31 | 476.68 | 633.54 | 5.93% | 2026年 11月30 日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 营销服务及产品 展示中心建设项 目 |
否 | 18,501.32 | 18,501.32 | 4,178.36 | 7,789.13 | 42.10% | 2025年 12月1日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 卡莱特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
否 | 38,918.02 | 38,918.02 | 3,779.54 | 6,798.79 | 17.47% | 2026年 11月30 日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 | 15,000.00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小 计 |
—— | 83,106.65 | 83,106.65 | 8,434.58 | 30,221.46 | —— | —— | —— | —— | —— |
10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未确定用途的超 募资金 |
—— | 26,420.03 | 26,420.03 | - | - | —— | ——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 |
—— | 36,000.00 | 36,000.00 | 18,000.00 | 36,000.00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 |
—— | 62,420.03 | 624,200.03 | 18,000.00 | 36,000.00 | —— | —— | —— | —— | —— |
| 合计 | —— | 145,526.68 | 145,526.68 | 26,434.58 | 66,221.46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 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 体项目) |
(1)LED显示屏控制系统及视频处理设备扩产项目未达计划进度主要原因是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结合 公司的实际产能和经营需求,重新布局实施地点和安排生产环境,对产品的投产策略进行合理化的调整,因此项目进度未达预期。 (2)营销服务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未达计划进度的主要原因是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营销网点办公 场所租赁、装修及人员招聘等未达预期。 (3)卡莱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达计划进度的主要原因是购买办公场地的进度慢于计划,公司原计划在深圳市南山区南光路286号启迪 大厦新购置4,000平方米办公区域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技术研发和办公场地,办公楼购置费预计25,000.00万元。公司原计划购置的 研发中心场地产权方因合作方经营原因,无法如期完成销售协议,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决定新办公场地的实施方式变更为租赁方式。不仅 从经济角度上节约了成本,同时还赋予了公司更大的运营灵活性,可以根据研发团队的扩容需求适时调整办公空间大小,从而有效规避 了高额的前期固定投资成本,因此项目进度未达预期。 (4)公司于2024 年11 月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LED 显示屏控制系统及视频处理设备扩产项目”及“卡莱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 年11 月30 日。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4月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 万元(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 年4 月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 年5 月10 日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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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 万元(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累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36,000 万元。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 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新增实施主体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调整“营销服务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调整内 部投资结构;新增“卡莱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 |
|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 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新增实施主体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调整“营销服务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调整内 部投资结构;新增“卡莱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 |
|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1,109.05 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现金管理人民币73,586.81万元外,其余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861.34万元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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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4 年末,公司 IPO 募投项目之“LED 显示屏控制系统及视频处理设备扩产项目”“营销服务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卡莱特研 募集资金使用及 发中心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进度较预期慢。基于当前的市场环境和经营状况,公司已重新论证上述项目仍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正在积极 披露中存在的问 推进相关项目建设。未来若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募投项目出现搁置等情况,公司会及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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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
|---|---|---|---|---|---|---|---|---|---|
| 单位:万元 | |||||||||
| 变更后的 项目 |
对应的原 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 际投入金 额 |
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 (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 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不适用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 项目) |
不适用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项目) |
不适用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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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卞 韧 张坚柯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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