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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light Cloud Tech Ltd — AGM Information 2025
Nov 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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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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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91
证券简称:卡莱特
公告编号:2025-075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 14:30 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5-069)。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接到公司持股 1%以上股东周锦志先生以书 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议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 订、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卡莱特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 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 的内容。”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锦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33,562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2.14%,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属 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审议上述临时提案外,原《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 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
1、会议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21 日 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21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21 日 9:15-15:00。
-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7 日。
-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留新四街万科云城三期C区
-
八栋A座 39 楼高级会议室。
-
9、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
-
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 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数 (6) |
| 3.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4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5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6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 2025 年 10 月 27 日、 2025 年 11 月 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 2.00、3.01、3.02 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3.00 为逐项表决议案。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 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9:00- 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留新四街万科云城三期C区 八栋A座 39 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1)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1)、 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1)、法 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单位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需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股东请仔细 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
(5)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确认手续。
-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留新四街万科云城三期C区八栋 A座 39 楼证券部。
联系人:刘锐
电话:0755-86566763 传真:0755-86009659 邮编:51805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5、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五、备查文件
-
1、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2、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3、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4、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六、附件
-
1、授权委托书
-
2、参会登记表
-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7 日
附件 1 :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 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 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
| 1.0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
| 3.00 |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 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6) | |||
| 3.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
| 3.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
| 3.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
| 3.04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
| 3.05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 3.06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的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
|---|---|---|---|---|---|---|---|---|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 栏目里划“√”,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或加盖法人章;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 时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附件 2 :
参会股东登记表
| 股东姓名/名称 | |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 |
|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 |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 |
| 是否本人参会 | □是 □否 |
| 受托人姓名 |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邮箱 | |
| 联系地址 | |
|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 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 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
|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 年 月 日 |
附件 3 :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91”,投票简称为“卡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 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 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
-
30 和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1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1 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 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