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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FCO BIO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Nov 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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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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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8-116

关于马鞍山中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向中粮生化能源(肇东) 有限公司申请3,000 万元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拓宽融资渠道,马鞍山中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马鞍山公司”)拟向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 东公司”)申请3,000 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用于流动资金周转,拟通过中粮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办理借贷手续,手续费按年万分之三收 取。马鞍山公司将合理筹划融资时机,根据实际需求择机借入。经借贷双方协商 一致,上述委托贷款为信用方式,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 准利率上浮10%,期限1 年。

2、马鞍山公司与肇东公司、财务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粮集团”)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8年11月6日,公司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马鞍山中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向中粮 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申请3,000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关联董事佟毅先 生、李北先生、席守俊先生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构成借壳。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关联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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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文信 注册资本:85,800万元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肇东市肇兰路24号

经营范围:生产酒精、变性燃料乙醇、二氧化碳、玉米油、饲料(危险化学 品凭《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凭《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生产;食品 凭《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玉米收购(按照粮食收购许可证核定的 范围和期限经营);玉米批发及木薯进出口。

财务状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26,494万元,净资产128,981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61,159万元,净利润34,695万元。

2、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王军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 号中粮福临门大厦19 层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 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 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 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 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中粮财务公司总资产2,033,160.71 万 元、净资产340,791.35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2,116.19 万元、净利润19,359.36 万元。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与肇东公司、中粮财务公司同受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委托贷款业务,计划借款总额3,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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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委托贷款执行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 浮10%,不高于马鞍山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财务 公司作为委托贷款的受托人为借贷双方提供委托贷款服务,收取手续费及其他服 务费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办理同类业务费用标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肇东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财务公司向马鞍山公司发放委托贷款,马鞍山公司 根据资金需求进行提款。该交易通过财务公司办理借贷手续,委托贷款手续费为 按年万分之三收取。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交易各方将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各方权利及义务,马鞍山公司根据 资金需求,择机提款。

七、交易目的和影响

实施上述委托贷款业务,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 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马鞍山公司融资结构,增强在银行间市场的议价谈判能力。 同时,开展上述委托贷款业务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丰富融资品种,利于公司长远 发展,且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委托贷款总金额

公司年初至披露日与肇东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委托借款金额为5,000 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签署了事前确认函,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七 届董事会2018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 益最大化原则,可以确保公司资金周转的需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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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备查文件

  • 1、公司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确认函;

  • 3、公司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11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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