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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LIGHT CO., LTD. Legal Proceedings Report 2021

Oct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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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 Proceedings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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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076 证券简称: ST 雪莱 公告编号: 2021-077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莱特”)就有 关纠纷提起诉讼并于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2021)粤06 民初194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闽0603 民初2794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 粤0605 民初27125 号。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一

1、诉讼当事人

原告: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诉讼基本情况

原告与被告之间原系母子公司关系,被告在2015 年至2019 年期间,因生产 经营所需多次向原告借款,原告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被告支付了借款。后双方 签订《借款协议》,确认截至2019 年8 月31 日,被告欠原告的借款余额为 205,399,261.51 元,借款期限从2015 年11 月1 日起至2019 年5 月1 日止,2015 年至2018 年免息,从2019 年1 月1 日起按照年利率7%计付利息。其后,原告 曾多次与被告联系要求还款,被告仅还息1,000 万元,剩余本息未能偿还。为维 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刻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05,399,261.51 元及利息(利息以 205,399,261.51 元为本金从2019 年1 月1 日起按年利率7%计至实际清偿之日, 暂计至2021 年9 月15 日利息为28,958,331.16 元)。

1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以上暂合计:234,357,592.67 元。

(二)案件二

1、诉讼当事人

原告: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诉讼基本情况

被告在2018 年6 月8 日作出董事会决议,在2018 年6 月27 日召开股东会 决议,通过《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18]005110 号审计报 告,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被告可供分配利润236,697,281.96 元,被告以此 为基础,按持股比例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 亿元,其中原告 作为被告股东,持股比例为99.9%,可获取现金分红9,990 万元。但是,时至今 日,被告仍未向原告支付前述分红。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福建省漳州市 龙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富顺光电向原告雪莱特支付应付未付的股东利润分红 99,900,000.00 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案件三

1、诉讼当事人

原告: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福建银福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诉讼基本情况

被告一原系原告孙公司,在2018 年至2019 年期间,被告一因生产经营所需 多次向原告借款,原告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被告一支付了借款。后双方签订《借

2

款协议》,确认截至2019 年8 月31 日,被告一欠原告的借款余额为15,663,000 元,借款期限从2015 年11 月1 日起至2019 年5 月1 日止,2018 年免息,从2019 年1 月1 日起按照年利率7%计付利息。其后,原告曾多次与被告联系要求还款, 被告迟迟未能还款。被告一为一人公司,唯一股东为被告二,根据公司法及相关 法律规定,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 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刻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5,663,000 元及利息(利息以 15,663,000 元为本金从2019 年1 月1 日起按年利率7%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暂计 至2021 年9 月15 日利息为2,970,820.52 元)。

(2)判令被告二对上述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以上暂合计:18,633,820.52 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诉讼涉及的应收款项于2019 年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由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及执行结果 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时无法判断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 响。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三、备查文件

  • 1、《民事起诉状》

  • 2、《受理通知书》

3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0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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