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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LIGHT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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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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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076 证券简称: *ST 雪莱 公告编号: 2021-024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未触及新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且未触及原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 月修订))暂停上市的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 示的条件。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 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13.3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将于2021 年4 月28 日(星期三)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雪莱”,股 票代码仍为“002076”,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8 年度、2019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2019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 月修订)有关规定, 公司股票已于2020 年4 月30 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公司股票简 称由“雪莱特”变更为“*ST 雪莱”,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2020 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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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 年度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1]003676 号)、《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大 华核字[2021]002905 号),公司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3,750,549.5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4,541,223.9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0,708,887.23 元; 实现营业收入为334,296,653.42 元;营业收入在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 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金额为273,763,642.28 元。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退市风险 警示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 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如下: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 亿元,或 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 亿元
公司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750,549.55 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541,223.91 元;实现营业收 入为334,296,653.42 元;营业收入在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 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金额为273,763,642.28 元。不存在追溯重述的情形。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公司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20,708,887.23 元,不存在追溯重述 的情形。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 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 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 已触及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
报告期内,公司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且上市至今从未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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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 月修订)暂 停上市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 月修订)第14.1.1 条 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有权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因净利润触及本规则第13.2.1 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 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二)因净资产 触及本规则第13.2.1 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 首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
公司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750,549.55 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0,708,887.23 元。公司2020 年度审计结果表明 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 月修订)规定的暂停 上市的情形。
综上,公司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的情 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于2021 年4 月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
四、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年 度报告,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870,599,711.08 元、-579,436,147.11 元、 -24,541,223.91 元,以上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于2021 年4 月28 日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13.3 条“(六)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 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13.2 条“被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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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公司 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公司股票将于2021 年4 月28 日(星期三)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 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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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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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票简称仍为:“*ST 雪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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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票代码仍为:“002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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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4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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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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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五、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如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将被撤销退 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 雪莱”变更为 “ST 雪莱”,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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