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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LIGHT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an 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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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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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7-004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4 年6 月13 日,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雪莱特”)、佛山大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大木”) 与广州市一呼百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呼百应”,原广州一呼 百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及一呼百应共同签订了《广州一呼百应网络技术 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合同》(以下简称“《增资扩股合同》”),公司、佛山大木 共投资一呼百应3,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佛山大木各投资1,500 万元),成为 一呼百应的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参股广州一呼百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14-019)。公司、佛山大木现各持有一呼百应4.79%股份。

近日,公司、佛山大木与戴森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佛山大 木将其所分别持有的一呼百应4.79%股份分别以人民币2,062.50 万元转让给戴 森先生。本次股份转让交易完成后,公司、佛山大木不再持有一呼百应股份。

佛山大木系陈敏女士、柴华先生共同持有100%股权的公司;陈敏女士系公 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柴国生先生之妻;柴华先生系柴国生先生、陈敏女士之子, 柴华先生系本公司董事、总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股份 转让事项无需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决定后报告董事会。 本次股份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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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对方为戴森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戴森

身份证:530128197201xxxxxx

公司与戴森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 1、名 称:广州市一呼百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法定代表人:戴森

  • 3、注册资本:1,500 万元

  • 4、注册地址:广州市萝岗区彩频路6 号U 型楼整栋

  • 5、成立时间:2007 年11 月21 日

  • 6、经营范围: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广告

  • 业;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软件服务;软件批发;软件零售;增值电信服务。

    • 7、股权结构:

本次股份转让前一呼百应股权结构详见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股数(股) 出资比例
1 戴森 6,159,000 41.06%
2 张光远 1,945,500 12.97%
3 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554,000 10.36%
4 李明智 1,420,500 9.47%
5 陈荣 1,255,500 8.37%
6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18,500 4.79%
7 佛山大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18,500 4.79%
8 深圳市汉能网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16,500 4.11%
9 许海玲 586,500 3.91%
10 王小良 25,500 0.17%

公司、佛山大木所持一呼百应股份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未涉 及资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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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财务数据:

一呼百应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或2015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2016 年第三季度(或2016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0,097,125,19 73,833,214.84
负债总额 22,933,603.25 38,901,707.62
净资产 27,163.521.94 34,931,507.22
营业收入 89,222,391.64 165,857,182.32
净利润 -14,779,518.20 7,711,814.92

四、定价依据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根据《增资扩股合同》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五、协议主要内容

1、股份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公司、佛山大木同意将其分别持有的一呼百应718,50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4.79%)分别以2,062.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戴森,公司、佛山大木合计转让 1,437,00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9.58%),转让价格为4,125.00 万元。戴森同意 按此价格受让上述股份。

戴森同意在协议生效之日起10 日内以现金形式向公司、佛山大木支付1,500 万元,戴森应在收到此款项后10 日内向工商部门提交股份变更登记申请;在股 份过户后10 日内,戴森以现金形式向公司、佛山大木支付1,500 万元;2017 年 6 月30 日前,戴森以现金形式向公司、佛山大木支付500 万元;2017 年12 月 30 日前,戴森以现金形式向公司、佛山大木支付625 万元。

2、交割及盈亏分担

一呼百应及戴森完成本次股份转让的过户手续,将转让股份变更登记至戴森 名下之日为股份交割日。

转让股份的权利义务自交割日转移,交割日前转让股份的权利和义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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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责任由公司、佛山大木享有和承担,自交割日起,该转让股份的权利和义务、 风险及责任由戴森享有和承担。

3、股份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各方应自行承担各自因签署和履行协议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4、协议的生效

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佛山大木将不再持有一呼百应股份。

2、一呼百应为公司参股公司,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

化。

3、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做出的调整,系为进一步调整资 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本次股份转让有助于优化公司对外投资质量,提高资金 的使用效率,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4、本次股份转让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1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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