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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LIGHT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4

Apr 2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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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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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4-008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 对前期会计差错予以更正,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差错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2013 年9 月审计署发布的《审计署关于广东省2011 年至2012 年资源能源 节约利用类支出科目资金的审计决定》(审农决[2013]192 号)、广东省财政厅发 布的《关于收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13]351 号)及佛山市财 政局发布的《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收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佛财工 [2013]112 号)中通知:2010 年至2011 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期间,本公司将 199.12 万只销售给大宗用户的照明产品以居民用户形式申报,需退回该高效照 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345.50 万元。2013 年9 月本公司已将该款项退还佛山 市南海区狮山镇财政局。相关财政补贴金额345.50 万元,本公司已于2010 年确 认了营业收入,并于2011 年收到该部分财政补贴资金。

由于所退还补贴款项涉及的收入确认时间为2010 年,所属期间明确,金额 确定,本公司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会计差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 会计差错对2010 年、2011 年、2012 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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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规定,本公司对2010 年、2011 年和2012 年的账务进行了相应的 调整,该调整将导致2010 年、2011 年、2012 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发生如下变动: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
前期差错更正的内容 批准处理情况 累积影响金额
间报表项目名称
2010 年度:
应收账款 (3,455,000.00)
返还2010 年度高效照明产 盈余公积 (345,500.00)
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 董事会批准
345.50 万元 未分配利润 (3,109,500.00)
营业收入 (3,455,000.00)
2011 年度:
返还2010年度高效照明产 其他应付款 3,455,000.00
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 董事会批准 盈余公积 (345,500.00)
345.50万元 未分配利润 (3,109,500.00)
2012年度:
返还2010年度高效照明产 其他应付款 3,455,000.00
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 董事会批准 盈余公积 (345,500.00)
345.50万元 未分配利润 (3,109,500.00)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

因上述更正事项,公司在编制2013 年度比较报表时已调整年初及上年度财 务报表相关数据,更正事项对公司2013 年年度利润无影响。

三、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 具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具体内 容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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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的相关更正及追溯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会 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同意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 调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的相关更正及追溯调整依据充分,符合法 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的相关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 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调整更正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4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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