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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LIGHT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2

Sep 13, 2012

54136_rns_2012-09-13_210879a8-ff45-48eb-89e2-835ab56d5c0f.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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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的《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向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其理财产品(歌斐新光地产基金), 公司出资4000万元,预期收益率:12.5%(税前),期限:1年。公司本次出资 购买理财产品,系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的9.95%。公司与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将闲置资金用于投资 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本次购买委托理财产 品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控程序健全, 能有效防范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刘升平 陈宏民

邬筠春

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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