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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LIGHT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Mar 1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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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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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刘升平女士201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1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1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对6 次会议审议 的议案均亲自投赞成票,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无缺 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出席公司股东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 2011年4月20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公司2010年年度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和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 意见:

①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②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 (2)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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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的情形。预计2011年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对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1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以截止2010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 184,270,676 股为基数,每10 股分配现金股利1 元(含税),共计18,427,067.60 元。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客观实际并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

(4)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 营实际情况需要,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并能保证有效实施;公司提出的改 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措施是符合实际的,在后续的经营中是切实可行 的。

(5)对2011年度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审计机构的意见: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聘请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2009 年,该公司被合并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该机构在工作中能 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 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本人同意在2011 年度继续聘用该机构为公司审计机构。

2、2011 年8 月22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公司2011 年上 半年度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2011 年12 月13 日,对公司总裁赵勇先生辞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核查,赵勇先生是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裁职务,与实际情况一致。赵 勇先生辞去总裁职务,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4、2011 年12 月14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 聘任柴国生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对柴国生先生有关情况的调查和了解,其现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且符合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聘任程序合法、合 规、有效,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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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1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 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 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2011 年年报编制的履职

本人在公司2011 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 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11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 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到公司实地考察,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 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2、对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监督

2011 年度,公司持续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工作开展。本人根据广 东监管局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该项工作及其开展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关注 治理活动进展和问题整改,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其它工作

  •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邮箱:[email protected]

独立董事:刘升平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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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陈宏民先生201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1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1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3、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对6 次会议审议 的议案均亲自投赞成票,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无缺 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4、出席公司股东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 2011年4月20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公司2010年年度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和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 意见:

①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②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 (2)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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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预计2011年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对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1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以截止2010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 184,270,676 股为基数,每10 股分配现金股利1 元(含税),共计18,427,067.60 元。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客观实际并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

(4)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 营实际情况需要,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并能保证有效实施;公司提出的改 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措施是符合实际的,在后续的经营中是切实可行 的。

(5)对2011年度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审计机构的意见: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聘请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2009 年,该公司被合并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该机构在工作中能 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 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本人同意在2011 年度继续聘用该机构为公司审计机构。

2、2011 年8 月22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公司2011 年上 半年度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2011 年12 月13 日,对公司总裁赵勇先生辞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核查,赵勇先生是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裁职务,与实际情况一致。赵 勇先生辞去总裁职务,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4、2011 年12 月14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 聘任柴国生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对柴国生先生有关情况的调查和了解,其现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且符合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聘任程序合法、合 规、有效,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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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1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 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 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2011 年年报编制的履职

本人在公司2011 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 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11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 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到公司实地考察,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 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2、对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监督

2011 年度,公司持续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工作开展。本人根据广 东监管局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该项工作及其开展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关注 治理活动进展和问题整改,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其它工作

  •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邮箱:[email protected]

独立董事:陈宏民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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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邬筠春女士201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1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1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 5、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对6 次会议审议 的议案均亲自投赞成票,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无缺 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6、出席公司股东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 2011年4月20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公司2010年年度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和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 意见:

①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②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 (2)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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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预计2011年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对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1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以截止2010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 184,270,676 股为基数,每10 股分配现金股利1 元(含税),共计18,427,067.60 元。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客观实际并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

(4)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 营实际情况需要,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并能保证有效实施;公司提出的改 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措施是符合实际的,在后续的经营中是切实可行 的。

(5)对2011年度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审计机构的意见: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聘请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2009 年,该公司被合并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该机构在工作中能 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 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本人同意在2011 年度继续聘用该机构为公司审计机构。

2、2011 年8 月22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公司2011 年上 半年度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2011 年12 月13 日,对公司总裁赵勇先生辞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核查,赵勇先生是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裁职务,与实际情况一致。赵 勇先生辞去总裁职务,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4、2011 年12 月14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 聘任柴国生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对柴国生先生有关情况的调查和了解,其现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且符合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聘任程序合法、合 规、有效,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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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1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 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 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2011 年年报编制的履职

本人在公司2011 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 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11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 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到公司实地考察,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 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2、对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监督

2011 年度,公司持续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工作开展。本人根据广 东监管局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该项工作及其开展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关注 治理活动进展和问题整改,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其它工作

  •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邮箱:[email protected]

独立董事:邬筠春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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