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NLIGHT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May 22, 2020

54136_rns_2020-05-22_a6723bd2-037f-47a7-a84f-9253f8719488.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002076 证券简称: *ST 雪莱 公告编号: 2020-076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十六次会议于2020 年5 月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 年5 月20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新华 主持,会议应到表决董事6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 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董事4 人,独立董事王晓先、陈本荣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叶剑平为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董事会目前空缺一席,经公司董事长施新华推荐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 查,公司同意选举叶剑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其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因 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故以第五届董事会延期换届完成之日止)。

叶剑平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 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3、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 年6 月8 日14:30 在公司召开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5 月22 日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件:叶剑平个人简历

叶剑平,中国公民,男,1961 年 7 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 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土地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 人学会顾问、世界华人不动产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土地学会理事、香港大学建筑 与房地产系荣誉教授(Honor Professor)、亚太住宅联盟理事/发起人(APHRN)、 英国皇家测量师学会资深会员(FRICS)。2001 年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 理学院教授;2018 年 9 月起,任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叶剑平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截至目前,叶剑平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叶剑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叶剑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