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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GR Advanced Material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Sep 1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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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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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中伟股份 股票代码: 300919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CNGR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 )
(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2 号干道与1 号干道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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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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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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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说明,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 专业顾问。
本募集说明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 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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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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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于2022 年8 月24 日经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 核通过, 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 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所规定的条件,根 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 定,同时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0%,即不超过 60,966,688 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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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 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 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及发行数量上 限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68,000.00 万元,并以 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 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 |
| 1 | 印尼基地红土镍矿冶炼年产6万金吨高冰镍项目 | 422,767.53 | 250,000.00 |
| 2 | 贵州西部基地年产8万金吨硫酸镍项目 | 182,995.72 | 65,000.00 |
| 3 | 广西南部基地年产8万金吨高冰镍项目 | 72,993.39 | 56,000.00 |
| 4 | 贵州开阳基地年产20万吨磷酸铁项目 | 231,115.28 | 97,500.00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199,500.00 | 199,500.00 |
| 合计 | 1,109,371.92 | 668,000.00 |
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募集资 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 优先级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 融资方式解决。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6、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 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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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 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9、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 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已经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10、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 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 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 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公司制定的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 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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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效益及产能消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1、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发行相关的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本次募投项目中“印尼 基地红土镍矿冶炼年产 6 万金吨高冰镍项目”、“贵州西部基地年产 8 万金吨硫 酸镍项目”、“广西南部基地年产 8 万金吨高冰镍项目”属于公司核心产品三元 前驱体的产业链上游延伸项目,是公司为顺应产业发展趋势、响应下游客户日益 扩张的产品需求而做出的重要布局;本次募投项目中“贵州开阳基地年产 20 万 吨磷酸铁项目”属于公司丰富产品线项目,推动产品多元化的重要举措。 但是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效益产生需一定时间,同时尽管公司为拟投资项目进 行了可行性论证,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立足一定假设条件和市场背景,募投项目的 主要原材料和主要产品的价格测算主要系依据最近一年市场价格水平和趋势确 定。虽然募投项目已考虑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情况,但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 可能会遇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路线、产能消化等发生不利变 化,导致项目投资收益等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所处行业竞争加剧以及其他不可预 计的因素出现,都可能对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业务增长和预期效益造成不 利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中,印尼基地红土镍矿冶炼年产 6 万金吨高冰镍项目,将发挥 公司优势和资源,在印尼当地开展镍资源冶炼与深加工。但该募投项目属于境外 投资项目,且投资 42.28 亿元,金额较大,募集资金金额 25 亿元无法覆盖总投 资。尽管公司已具备在印尼建设运营的相关经验,拥有较为丰富的境外投资管理 和人才储备,但仍不排除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当地投资政策、税收政策、进出 口政策变动等带来的潜在经营风险,特别是镍矿资源冶炼和出口受政府政策风险 影响较大,镍矿价格波动风险不确定性,将对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实现带来一定 不利影响。发行人在印尼在建及拟建的镍资源冶炼及深加工项目对镍资源供应的 需求较大,虽然发行人采取多项措施以保障各项目的镍资源供应,已与印尼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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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较强红土镍矿资源开发能力的矿产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并仍在持续拓展更 多镍资源来源,但是如果发生镍资源供应不及时等风险,将对项目的效益实现带 来一定不利影响。
公司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大力发展磷酸铁业务,以满足现有客户以及潜在客户 的多样化需求,以多元化的产品布局进一步保持公司行业地位及市场竞争力。尽 管公司前期已经过较为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在该领域也具备一定的技术、人才管 理及专利储备,但公司作为磷酸铁业务的新进入者,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可 能会遇到技术路线变更、客户订单无法覆盖产能等重大不利情况,导致项目投资 收益不及预期,可能对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及公司业务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 响。
2、产能消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中“印尼基地红土镍矿冶炼年产 6 万金吨高冰镍项目”设计年 产能为 6 万金吨高冰镍,“贵州西部基地年产 8 万金吨硫酸镍项目”设计年产能为 8 万金吨硫酸镍,“广西南部基地年产 8 万金吨高冰镍项目”设计年产能为 8 万金 吨高冰镍,上述新增产能拟用于发行人自用,继续生产三元前驱体产品,完善发 行人产业链;“贵州开阳基地年产 20 万吨磷酸铁项目”设计年产能为 20 万吨磷酸 铁,产品将丰富发行人产品线。
(1)镍材料产能及三元前驱体产能消化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基于在手订单、意向订单及公司预估, 2022-2024 年公司三元前驱体在手及意向订单分别为 33.45、48.68、70.50 万吨。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及印尼基地其他在建项目的陆续建设投产,2022-2024 年 末,发行人将分别拥有冰镍产能 2、13.50、19.50 万金吨,冰镍产能自供比例将 分别达到 20.26%、75.55%、75.38%。
通过发行人已建及目前在建项目(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和本次募投项目),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将形成 9.87 万金吨硫酸镍产能,硫 酸镍产能自供比例为 59.82%,到 2023 年末,发行人将形成 17.87 万金吨硫酸镍 产能,硫酸镍产能自供比例将提升至 79.42%。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三元前驱体已建产能为 18 万吨。随着发行人目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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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的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陆续投产,以及发行人已建及在 建的硫酸镍产能项目投产,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将形成 33 万吨三元前驱体产 能,9.87 万金吨硫酸镍产能,硫酸镍产能自供比例为 59.82%。到 2023 年末,基 于目前已建及在建项目,不考虑规划项目的产能,发行人将形成 36 万吨三元前 驱体产能,17.87 万金吨硫酸镍产能,硫酸镍产能也能得到有效消化。
虽然发行人上游原材料冰镍、硫酸镍产能扩产计划与三元前驱体产能扩产计 划相匹配,但是发行人总体扩产计划规模较大,公司目前已建及在建三元前驱体 产能合计约 36 万吨,结合公司规划中的新增产能 24 万吨,预计 2024 年末产能 规划将达到 60 万吨,产能增速相对快于主要同行业公司扩产速度。如果未来市 场及客户需求增长未达预期,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新增三元前驱 体产能无法完全消化,也将影响发行人冰镍、硫酸镍产能消化情况,发行人将面 临扩产后产能过剩的风险。
(2)磷酸铁产能消化的风险
随着动力电池及储能需求带动,未来磷酸铁锂电池的出货量将进一步上升, 将带动磷酸铁出货量的进一步提升。根据 GGII 数据,2022-2025 年磷酸铁锂出 货量预计将分别达到 95、140、185、240 万吨,对应磷酸铁材料出货量将分别达 到 70、103、132、169 万吨。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 2024 年满产后磷酸铁产 能达到 20 万吨,占 2024 年磷酸铁出货总量的比例约 15%。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尚无关于磷酸铁的采购订单和具体供货协 议,根据发行人已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及与意向客户沟通的合作情况预 计,2022-2024 年公司磷酸铁的预计销量分别为 0.6、11、21 万吨。虽然公司磷 酸铁目前预计销量基本能够匹配本次募投规划的磷酸铁产能,但是磷酸铁产品是 公司新增产品类型,且尚未实现对外销售,若未来市场发展和开拓情况、客户需 求情况、意向客户下达采购订单情况未达预期,导致公司预计销量无法顺利实现, 公司新增磷酸铁产能将无法完全消化,公司将面临磷酸铁产能过剩的风险。
综上,基于碳中和的目标和背景下,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 锂电正极材料及前驱体的需求仍然旺盛,故同行业公司都在快速扩产的步伐中。 尽管公司募投项目采取分阶段建设,以降低产能过剩的风险,如果未来公司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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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驱体产能及磷酸铁产能增长过快,而市场发展未能达到公司预期、市场环境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市场开拓、订单储备未能达到预期等,导致公司预估 订单无法顺利实现,公司新增的产能无法完全消化,公司将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实 现预期的经济效益,从而面临扩产后产能过剩的风险。
同时,不能排除受资金筹集、市场需求大幅变动、技术路线变更、客户认证 工作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项目建成后实现经济效益未达到预期的风险。
(二)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导致的利润下滑风险
前次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现有资本性支出项目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等投资规模较大。前述项目在 2022-2024 年产生的折旧摊销费用(考虑抵税 和少数股东权益影响后)占公司当年整体预计归母净利润(以发行人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 2022 年-2024 年业绩考核净利润目标为参考,不构成发 行人盈利预测)的比例分别为 15.72%、22.71%和 21.58%,占当年整体预计营业 收入(以发行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 2022 年-2024 年业绩考核营 业收入目标为参考,不构成发行人盈利预测)的比例分别为 1.09%、1.86%和 2.10%;2022-2024 年新增折旧摊销占公司 2021 年合并归母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0.13%、42.43%和 42.33%,占 2021 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41%、1.98%和 1.98%。若后续公司收入规模及盈利能力无法得到持续提升,则每年新增折旧摊 销费用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三)多个重大项目同时实施的经营现金流、建设投资资金等资金压力风险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较大,且包括发行人首次开展的海 外募投项目,以及首次开展的上游原材料一体化募投项目。发行人目前规划中仍 有较大产能扩产项目。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规模较大,后续所 需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将进一步增大。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 68.73%。因此,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资金压力较大。若未来发生建设成本 上涨、项目投产原材料价格上涨等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面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 及项目建设投资资金压力将较大。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主要在建和拟建项目的投资总额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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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3,828.11 万元,其中包括拟使用前次募集资金及本次募集资金合计 944,672.06 万元,其他少数股东投入 345,120.03 万元,银行借款、自有资金等其他方式筹资 1,524,036.02 万元。虽然发行人自身财务状况及信贷记录良好,拥有较好的市场 声誉,融资能力较强,并已与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但是,发行人项目投资资金总额较大,多个重大项目同时投资建设,特别若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失败,发行人将面临一定资金压力。如果发行人不能适时筹 集足够资金用于项目投资建设,将对项目建设进展,甚至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 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印尼原材料供应的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三元前驱体及四氧化三钴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硫酸镍、硫酸钴、硫酸 锰(铝)、氯化钴、镍豆、镍粉及粗制氢氧化钴等。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以及 市场供需变化的影响,原材料价格可能发生较大变动,从而导致公司采购价格出 现一定波动。公司与主要客户未就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约定价格调整机制。如果 发生采购价格大幅波动,公司未能严格以销定采,锁定价格波动风险,或者主要 原材料供应短缺等情形,公司又未能及时有效应对,将会对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 及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印尼原材料供应的风险
1 、印尼镍矿资源出口政策不利变化的风险
2019 年 9 月,印尼政府签署《能源和矿产资源管理部 2018 年第 25 号法令 第二修正案》,文件提到对于已批复的镍矿出口配额以及 2019 年新批复的配额其 有效期不超过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即从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印尼所有品位的镍 矿彻底禁止出口。虽然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中“印尼基地红土镍矿冶炼年产 6 万金吨高冰镍项目”的产品为高冰镍,不涉及从印尼直接出口镍矿。但如果印尼 政府未来进一步加强对镍资源出口的限制,出台对低冰镍、高冰镍等产品出口的 限制政策,或者对低冰镍、高冰镍等产品出口加收税费,将对公司上游原材料低 冰镍、高冰镍的供应稳定、供应成本造成较大影响,并对本次募投项目的稳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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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效益实现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 2、印尼镍矿供应不足的风险
发行人已与在印尼拥有较强红土镍矿资源开发能力的矿产供应商进行协商 合作,发行人已签署的合作协议主要包括:
| 合作方 | 采购内容 | 品位 | 对应年供应 镍金属量 (万金吨) |
协议有效期 | 采购用途 |
|---|---|---|---|---|---|
| 青山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
2021-2030年,总供 应镍金属当量 30-100 万吨(即年 均3-10 万金吨) |
/ | 3-10 | 2021-2030 年 |
用于发行人 目前印尼在 建及拟建项 目,不专供 于某一个项 目 |
| 厦门象屿股 份有限公司 |
2022-2027 年的5 年期间,供应约8 万吨镍金属量和 1.5 万吨钴金属量 的镍、钴原材料 |
/ | 1.6 | 2022-2027 年 |
|
| PT.HARUM SUKSES MINING |
年供200 万湿公吨 以上镍矿原矿 |
1.7%及以 上 |
2 | 至2030年12 月或累计供 应量达到 2,000万湿公 吨 |
|
| PT.SULTRA SARANA BUMI |
年供200 万湿公吨 以上镍矿原矿 |
/ | 2 | 10年 | |
| PT.GLOBAL METAL TRADING |
月供10 万湿公吨 以上镍矿原矿 |
1.5%或 1.3% |
1-1.2 | 2022年7月 -12月 |
|
| 合计 | 9.6-16.8 |
注 1:镍矿原矿与镍金属量换算通常为:镍矿原矿(1-含水量)镍金属含量,含水量 通常在 35%左右,镍金属含量与镍矿品位相关,通常使用 1.5%左右,因此,100 万湿公吨 镍矿原矿约包含 1 万金吨镍金属。
注 2:与 PT.GLOBAL METAL TRADING 签署的供应协议将在 2022 年 12 月到期后协商 续签。
虽然发行人已签署的合作协议的采购量能覆盖募投项目的基本需求,同时, 发行人也在持续拓展更多镍矿资源来源,以充分保障镍矿资源供应稳定性,但是, 发行人目前与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是战略合作 框架协议,具体供应条款尚待后续签署具体供货协议或订单予以明确,并且,通 过本次募投项目及印尼基地其他在建项目的陆续建设投产,2022-2024 年末,发 行人将分别拥有冰镍产能 2、13.50、19.50 万金吨,对应发行人 2022-2024 年每 年分别需要采购镍金属量约 2、13.50、19.50 万金吨,发行人目前已签署的镍矿 采购合作协议与上述镍金属量采购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若未来发行人上述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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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未能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发行人拓展其他镍矿采购资源进展不达预期等,发 行人镍矿资源采购量将不能满足镍金属量采购需求,发行人将面临印尼项目原材 料供应不足的风险,从而对项目稳定投产、项目效益实现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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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重大风险提示 .............................................................................................................. 5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5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印尼原材料供应的风险............................................... 9 目 录 ........................................................................................................................ 12 释 义 ........................................................................................................................ 15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9 一、公司概况..................................................................................................... 19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9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22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34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47 六、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49 七、财务性投资情况......................................................................................... 50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57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57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63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63 四、募集资金投向............................................................................................. 66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67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7 七、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67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67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69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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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69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相关储备情况....... 101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03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 员结构的变动情况................................................................................................... 10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104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 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105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106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106 第五节 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107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07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112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117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119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119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119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20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20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印尼原材料供应的风险........................................... 124 三、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126 四、管理风险................................................................................................... 127 五、应收账款收回风险................................................................................... 127 六、存货风险................................................................................................... 127 七、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127 八、商品套期保值的风险............................................................................... 128 九、印尼出口政策变化等海外经营业务的风险........................................... 128 十、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128 十一、股价波动的风险...................................................................................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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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129 十三、审批风险............................................................................................... 129 十四、发行风险............................................................................................... 129 十五、新冠疫情等不可抗力和其他意外因素的风险................................... 129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30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30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33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38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39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140 三、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声明................................................................... 141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143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144 六、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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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 基本术语
| 中伟股份、发行人、 公司、本公司 |
指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中伟新材料 | 指 | 中伟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
| 中伟集团 | 指 | 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
| 弘新成达 | 指 | 铜仁弘新成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 东 |
| 恒盛励能 | 指 | 铜仁恒盛励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 东(核心员工持股平台) |
| 君联晟源 | 指 | 北京君联晟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
| 兴睿永瀛 | 指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睿永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系发行人股东 |
| 新动能 | 指 | 贵州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
| 湖南新能源 | 指 | 湖南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 天津新能源 | 指 | 天津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的全资 子公司 |
| 广西新能源 | 指 | 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 贵州循环 | 指 | 贵州中伟资源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
| 天津循环 | 指 | 天津中伟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的控股孙 公司 |
| 中伟贸易 | 指 | 湖南中伟正源新材料贸易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 中伟香港 | 指 | 中伟(香港)新材料科技贸易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 香港新能源 | 指 | 中伟香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 中青新能源 | 指 | 印尼中青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孙公司 |
| 兴阳储能 | 指 | 贵州中伟兴阳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
| 贵州新能源 | 指 | 贵州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
| 新工基金 | 指 | 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贵州金控 | 指 | 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生态环保基金 | 指 | 贵州省生态环保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RIGQUEZA | 指 | RIGQUEZA INTERNATIONAL PTE.LTD |
| 印尼恒生 | 指 | 印尼恒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
| 韩国晟日 | 指 | 韩国晟日高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
| 湖南分公司 | 指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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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 格林美 | 指 |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40) |
|---|---|---|
| 宁德时代 | 指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750) |
| 广东邦普 | 指 |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宁德时代子公司 |
| 华友钴业 | 指 |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99) |
| LG化学 | 指 | LG Chem. Ltd.,隶属于LG集团 |
| 厦门钨业 | 指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549) |
| 当升科技 | 指 |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73) |
| 振华新材 | 指 |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707) |
| 三星SDI | 指 | Samsung SDI Co., Ltd.,隶属于三星集团 |
| 特斯拉 | 指 | 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Tesla, Inc. |
| ATL | 指 | Amperex Technology Limited,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附属公 司 |
| 嘉能可 | 指 | Glencore AG、嘉能可有限公司 |
| BHP | 指 | BHP Billiton Marketing AG (Singapore branch) |
| L&F | 指 | L&F CO.,LTD. |
| 比亚迪 | 指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94) |
| 贝特瑞 | 指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5185) |
| 中稼智能及其下属 子公司 |
指 | 湖南中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湖南中先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湖南汉华京电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海狮泵业 | 指 | 江苏海狮泵业制造有限公司 |
| 保荐人、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指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天职会计师 | 指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启元律师/发行人律 师 |
指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 中汽协 | 指 |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
| GGII | 指 | 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 |
| IDC | 指 | 全球知名调研机构国际数据公司 |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科技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 A股 | 指 | 在中国境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以人民币认购和交 易的普通股股票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 指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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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股票、本次发行 | ||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公司章程》 | 指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报告期 | 指 |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3月 |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3月末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二、 专业释义
| 新能源汽车 | 指 | 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主 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 电池汽车 |
|---|---|---|
| 锂电池、锂离子电 池 |
指 | 一种二次电池(充电电池),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 移动来工作。在充放电过程中,Li+在两个电极之间往返嵌入和 脱嵌:充电时,Li+从正极脱嵌,经过电解质嵌入负极,负极处 于富锂状态;放电时则相反 |
| 动力电池 | 指 | 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锂电池 |
| 正极材料 | 指 | 锂电池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正极材料的性能直接影响了锂电 池的各项性能指标,具体包括三元正极材料、钴酸锂正极材料、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锰酸锂正极材料 |
| 三元正极材料、三 元材料 |
指 | 锂电池正极材料的一种,由三元前驱体和锂化合物经烧结反应 所得,常见的有镍钴锰酸锂、镍钴铝酸锂等 |
| 磷酸铁锂 | 指 | 一种无机化合物,一般使用作锂离子电池的正极材料 |
| NCM、镍钴锰酸锂 | 指 | 三元材料的一种,化学式为LiNixCoyMnzO2,x+y+z=1,目前国 内应用最为广泛的三元材料,镍含量越高,比容量越高,主要 包括NCM811、NCM622、NCM523、NCM111 |
| NCA、镍钴铝酸锂 | 指 | 三元材料的一种,化学式为LiNixCoyAlzO2,x+y+z=1 |
| 钴酸锂正极材料 | 指 | 锂电池正极材料的一种,化学式为LiCoO2,为无结块的灰玄色 粉末,具有优越的电化学性能和高环保安全性,主要用于制造 手机、笔记本电脑、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设备的锂电池 正极材料 |
| 前驱体、正极材料 前驱体 |
指 | 一种与锂盐经过化学反应可以制成正极材料的中间产物,对正 极材料性能指标具有决定性作用 |
| 三元前驱体、三元 正极材料前驱体 |
指 | 前驱体的一种,经溶液过程制备出的多种元素高度均匀分布的 中间产物,该产物经与锂盐化学反应可以制成三元正极材料, 主要分为NCM 前驱体、NCA 前驱体 |
| 高镍三元前驱体 | 指 | NCM622及以上系列的三元前驱体,主要包括NCM622前驱体、 NCM811 前驱体、NCA 前驱体等 |
| 磷酸铁 | 指 | 前驱体的一种,是铁盐溶液和磷酸盐合成的盐,主要用于制造 磷酸铁锂电池材料、催化剂及陶瓷等 |
| 四氧化三钴 | 指 | 前驱体的一种,化学式为Co3O4,可以与锂盐化学反应进一步 制成钴酸锂正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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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电压四氧化三钴 | 指 | 用于生产4.45V以上钴酸锂的四氧化三钴 |
|---|---|---|
| 高冰镍 | 指 | 镍精矿经电、转炉初级冶炼而成的镍、铜、钴、铁等金属的硫 化物共熔体,可进一步制备硫酸镍 |
| MSP | 指 | 一种通过混合硫化镍钴制备硫酸镍的工艺 |
| 低冰镍 | 指 | 镍精矿及其它含镍物料等进入矿热电炉熔炼后的产品 |
| MHP | 指 | 一种通过混合氢氧化镍钴制备硫酸镍的工艺 |
| 能量密度 | 指 | 单位体积或单位质量电池所具有的能量,分为体积能量密度 (Wh/L)和质量能量密度(Wh/kg) |
| GWh | 指 | 电功的单位,1GWh=1,000MWh |
| 掺杂 | 指 | 在纯晶体结构中或物质组成中定量引入有益的元素,并形成均 匀分布的以改善产品性能的工艺,是一种常见的材料改性工艺 |
特别说明:
1、本募集说明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 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2、本募集说明书中涉及的我国、我国经济以及行业的事实、预测和统计, 包括本公司的市场份额等信息,来源于一般认为可靠的各种公开信息渠道。本公 司从上述来源转载或摘录信息时,已保持了合理的谨慎,但是由于编制方法可能 存在潜在偏差,或市场管理存在差异,或基于其他原因,此等信息可能与国内或 国外所编制的其他资料不一致。
3、如无特殊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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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 公司名称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英文名称 | CNGR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 | ||
| 成立日期 | 2014年9月15日 | ||
| 上市日期 | 2020年12月23日 | ||
| 注册资本 | 60,966.6888万元 | ||
| 法定代表人 | 邓伟明 | ||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股票简称 | 中伟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919 |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2号干道与1号干道交汇处 | ||
| 办公地址 | 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2号干道与1号干道交汇处 | ||
| 邮编 | 554001 | 电子邮箱 | [email protected] |
| 电话 | 0856-3238558 | 传真 | 0856-3238558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690314383681D | ||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 体自主选择经营。(新材料、电池及新能源的研发、生产、加工与销售,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1 、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的股本为 605,673,053 股,股本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份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1、国家持股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1,630,345 | 1.92%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35,616,198 | 71.92% | |
| 4、外资持股 | 6,268,010 | 1.03% | |
| 小计 | 453,514,553 | 7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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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股份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1、人民币普通股 | 152,158,500 | 25.12%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4、其他 | - | - | |
| 小计 | 152,158,500 | 25.12% | |
| 合计 | 605,673,053 | 100.00% |
2 、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其中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股) |
|---|---|---|---|---|---|
| 1 | 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44,000,000 | 56.80% | 344,000,000 |
| 2 | 北京君联晟源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979,000 | 4.12% | 3,380,000 |
| 3 | 邓伟明 | 境内自然人 | 20,911,000 | 3.45% | 20,911,000 |
| 4 | 铜仁弘新成达企业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180,000 | 2.01% | 12,180,000 |
| 5 |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470,000 | 1.89% | 11,470,000 |
| 6 | 厦门建发新兴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厦门建发新兴产 业股权投资贰号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090,000 | 1.34% | 8,090,000 |
| 7 | 贵州省贵鑫瑞和创业投资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州 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国有法人 | 7,630,000 | 1.26% | - |
| 8 | 兴投(平潭)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江苏疌泉绿色产 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930,000 | 1.14% | - |
| 9 | 铜仁恒盛励能企业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698,900 | 1.11% | - |
| 10 | 兴资睿盈(平潭)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福州经济技 术开发区兴睿永瀛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424,044 | 1.06% | - |
| 合计 | 449,312,944 | 74.18% | 400,03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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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 、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伟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4,400 万股,占发 行人本次发行前股份比例为 56.42%。中伟集团的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000765608691D |
| 注册资本 | 86,800.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86,800.00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04年8月10日 |
| 法定代表人 | 邓伟明 |
|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 营地 |
长沙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 |
| 经营范围 | 以自有合法资产进行锂离子电池材料、房地产业的投资(不得从事 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 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 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矿产品、冶金 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建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中伟集团的股东结构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邓伟明 | 56,420.00 | 65.00% |
| 2 | 吴小歌 | 30,380.00 | 35.00% |
| 合 计 | 86,800.00 | 100.00% |
2 、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邓伟明和吴小歌夫妇:通过中伟 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4,400.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为 56.42%;通过 弘新成达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218.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为 2.00%。邓 伟明通过恒盛励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1.03 万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为 0.03%;同时,邓伟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091.10 万股,占公司股份比例 为 3.43%。邓伟明和吴小歌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61.89%。
自公司成立以来,邓伟明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吴小歌自 2018 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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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月至今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邓伟明、吴小歌基本情况如下:
邓伟明,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14010419680901****。
吴小歌,女,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43022119721111****。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
发行人主要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根据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及《2021 年 3 季度上市公 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 、行业上下游情况
发行人的上游行业为公司生产前驱体所需的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氯化 钴等原材料。发行人的直接下游行业主要为正极材料行业,主要应用领域包括新 能源汽车、储能及消费电子等。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专注于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 体的研发、生产、加工与销售,与新能源电池行业上下游的知名公司建立了长期 且紧密的合作关系,从而有效保证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材料供给,以及销售规模的 持续稳定增长。
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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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说明书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229 x 3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发行人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等优势,与客户之间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 系,同时与主要客户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同时,公司为了保障原材料及时保质 保量地供应,与主要供应商亦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受益于公司与上下游供应商和客户之间长期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以及公司 持续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公司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和下游正极材料客户建立 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同时,由于与公司合作的大客户均为新能源行业头部企业, 对后续扩大产能及经营规模将带来积极影响。
2 、行业发展概况
( 1 )三元前驱体行业发展概况
三元锂电池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及消费电子领域,下游应用领域的 快速成长形成了对上游关键材料三元前驱体的巨大需求。
近些年,随着全球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节能环保有关行业的 发展被高度重视,发展新能源汽车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共识,在其推动下,产 业链各环节快速发展,市场规模日益扩大。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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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动力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增长迅速。根据 GGII 的统计,全球动力锂离子电池出 货量由 2017 年的 68GWh 增长到 2021 年的 375GWh,具体如下:
==> picture [395 x 23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数据来源:GGII
基于动力锂电池、储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的快速增长以及部分三元锂电池在 消费电子领域的替代效应,全球三元前驱体出货量快速成长。根据 GGII 的统计, 2021 年全球三元前驱体出货量为 72 万吨,同比增长 71.43%;预计到 2025 年全 球三元前驱体的出货量达到 300 万吨。具体情况如下:
==> picture [412 x 23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数据来源:GG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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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 2 )四氧化三钴行业发展概况
四氧化三钴为钴酸锂前驱体材料,最终用于制造钴酸锂电池。钴酸锂是最早 商用化的锂电正极材料,具有能量密度高、放电电压高、填充性好和循环寿命长 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 3C 电池领域。根据 GGII 数据,2016 年-2021 年,全球 钴酸锂出货量稳步增长,增速保持在 20%以上,2021 年全球出货量达 12 万吨, 其中中国钴酸锂出货量为 10.6 万吨,较 2020 年同比增长 30%,保持稳定增长。
受益于钴酸锂电池以及钴酸锂正极材料的稳定增长,四氧化三钴的出货量呈 现稳中有增的趋势。根据 GGII 的统计,2021 年全球四氧化三钴出货量为 12.2 万吨,同比增长 43.53%。具体情况如下:
==> picture [411 x 22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数据来源:GGII
3 、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发布 时间 |
颁布部门 | 文件名称 | 重点内容 |
|---|---|---|---|---|
| 1 | 2016.11 | 国务院 | “十三五”国家 战略性新兴产 业发展规划 |
实现新能源汽车规模应用,建设具有全 球竞争力的动力电池产业链。完善动力 电池研发体系,加快动力电池创新中心 建设,突破高安全性、长寿命、高能量 密度锂离子电池等技术瓶颈。在关键电 池材料、关键生产设备等领域构建若干 技术创新中心,突破高容量正负极材 料、高安全性隔膜和功能性电解液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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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发布 时间 |
颁布部门 | 文件名称 | 重点内容 |
|---|---|---|---|---|
| 2 | 2016.12 | 工信部、 国家发改 委、科技 部、财政 部 |
新材料产业发 展指南 |
突破重点应用领域急需的新材料,在节 能与新能源汽车材料领域,提升镍钴锰 酸锂/镍钴铝酸锂、富锂锰基材料和硅 碳复合负极材料安全性、性能一致性与 循环寿命 |
| 3 | 2017.02 | 工信部、 国家发改 委、科技 部、财政 部 |
促进汽车动力 电池产业发展 行动方案 |
着力加强新体系动力电池基础研究, 2025 年实现技术变革和开发测试;到 2025 年,新体系动力电池技术取得突 破性进展,单体比能量达500 瓦时/公 斤;通过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国 家科技计划等,支持动力电池检测和分 析能力建设 |
| 4 | 2017.04 | 工信部、 国家发改 委、科技 部 |
汽车产业中长 期发展规划 |
到2025 年,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产销 20%以上,动力电池系统比能量达到 350 瓦时/公斤。开展动力电池关键材 料、单体电池、电池管理系统等技术联 合攻关,加快实现动力电池革命性突破 |
| 5 | 2017.07 | 工信部 | 重点新材料首 批次应用示范 指导目录 (2017 年版) |
镍钴锰酸锂三元材料被列入重点新材 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 |
| 6 | 2017.09 | 国家发改 委、财政 部、科技 部、工信 部 |
关于促进储能 技术与产业发 展的指导意见 |
集中攻关一批具有关键核心意义的储 能技术和材料,围绕低成本、长寿命、 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的总体目标,开 展储能原理和关键材料、单元、模块、 系统和回收技术研究;拓展电动汽车等 分散电池资源的储能化应用,探索电动 汽车动力电池、通讯基站电池等分散电 池资源的能源互联网管控和储能化应 用 |
| 7 | 2017.12 | 国务院 | 重点新材料首 批次应用示范 指导目录 (2018 年版) |
高电压钴酸锂(≥4.45V)、镍钴铝酸锂 三元材料被列入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 用示范 |
| 8 | 2018.07 | 财政部 | 关于节能新能 源车船享受车 船税优惠政策 的通知 |
对于符合条件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 (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 商用车免征车船税。纯电动乘用车和燃 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 对其不征车船税 |
| 9 | 2018.12 | 国务院 | 重点新材料首 批次应用示范 指导目录 (2018 年版) |
高电压钴酸锂(≥4.45V)、镍钴铝酸锂 三元材料被列入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 用示范 |
| 10 | 2019.03 | 财政部、 工信部、 科技部、 国家发改 委 |
关于进一步完 善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财政 补贴政策的通 知 |
适当提高技术指标门槛,重点支持技术 水平高的优质产品;降低新能源乘用 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 促进产业优胜劣汰,防止市场大起大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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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 序号 | 发布 时间 |
颁布部门 | 文件名称 | 重点内容 |
|---|---|---|---|---|
| 11 | 2020.04 | 财政部、 工信部、 科技部、 国家发改 委 |
关于完善新能 源汽车推广应 用财政补贴政 策的通知 |
延长补贴期限,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 奏: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 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原则上 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 础上退坡10%、20%、30%;适当优化 技术指标,促进产业做优做强:2020 年,保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 指标不作调整,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 车能耗、纯电动乘用车纯电续驶里程门 槛,2021-2022年,原则上保持技术指 标总体稳定 |
| 12 | 2020.04 | 财政部、 税务总 局、工信 和信息化 部 |
关于新能源汽 车免征车辆购 置税有关政策 的公告 |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 税;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 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 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 |
| 13 | 2020.06 | 工信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 署、质检 总局 |
乘用车企业平 均燃料消耗量 与新能源汽车 积分并行管理 办法(修订稿) |
对传统能源乘用车年度生产量或者进 口量达到3万辆以上的,从2019年度 开始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其 中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 2022年度、2023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 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0%、12%、14%、 16%、18% |
| 14 | 2020.11 | 国务院 | 新能源汽车产 业发展规划 (2021-2035 年) |
力争经过15年的持续努力,我国新能 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 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纯电动汽 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 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 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 应用;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 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 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 突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纯电动乘用 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 里,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 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高度自动驾 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 化应用 |
| 15 | 2020.12 | 财政部、 工信部、 科技部、 国家发改 委 |
关于进一步完 善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财政 补贴政策的通 知 |
坚持平缓补贴退坡力度,保持技术指标 门槛稳定;做好测试工况切换衔接,实 现新老标准平稳过渡;进一步强化监督 管理,完善市场化长效机制;切实防止 重复建设,推动提高产业集中度 |
| 16 | 2020.12 | 发改委、 商务部 |
鼓励外商投资 产业目录 (2020 年版) |
目录包括锂电池等锂产品生产专用设 备的研发、制作 |
| 17 | 2021.03 | 工信部 | 2021 年工业和 信息化标准工 |
根据技术进步和产业快速发展、融合发 展的需求,修订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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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发布 时间 |
颁布部门 | 文件名称 | 重点内容 |
|---|---|---|---|---|
| 作要点 | 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电动汽车、车联 网(智能网联汽车)、智慧家庭、云计 算、锂离子电池、光伏等标准体系建设 指南或路线图 |
|||
| 18 | 2021.12 | 财政部、 工业和信 息化部、 科技部、 国家发改 委 |
关于2022年新 能源汽车推广 应用财政补贴 政策的通知 |
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 年基础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 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 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 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 标准在2021 年基础上退坡20% |
| 19 | 2021.12 | 工信部 | 锂离子电池行 业规范条件 (2021年本) |
企业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企业主营业 务收入的3%,鼓励企业取得省级以上 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 业资质;主要产品拥有技术发明专利; 企业应采用技术先进、节能环保、安全 稳定、智能化程度高的生产工艺和设 备,对电池能力密度、正极材料比容量 等指标提出具体要求 |
| 20 | 2022.01 | 国务院 | “十四五”节 能减排综合工 作方案 |
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港口、 绿色航道、绿色机场建设,有序推进充 换电、加注(气)、加氢、港口机场岸 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公交、出 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 汽车的比例;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 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左右,铁路、水路货运量占比进一 步提升 |
| 21 | 2022.03 | 发改委 | “十四五”现 代能源体系规 划 |
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 能源方向演进。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 发电。提升终端用能低碳化电气化水 平,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 比达20%左右。试点开展绿色电力交 易,加快完善天然气市场顶层设计。适 时推动成品油、天然气等期货交易 |
4 、发行人前驱体生产的技术水平及特点
公司自 2014 年成立以来,依靠多年对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行业的投入, 利用完备的产业化平台,较快地建立了现代化的自主研发体系。公司以高镍、掺 杂、烧结、循环等技术作为主要研发方向,组织人力、财力、物力不断进行技术 攻关,基于共沉淀法最终形成多项核心技术,主要如下:
(1)单晶前驱体合成技术,采用间歇式共沉淀工艺,独特的开釜造核过程, 让晶种形成特有的结构再进行生长,制备出球形度好,形貌均匀,无团聚,高比 表,窄分布的前驱体,降低单晶材料烧结过程中的控制难度,采用此工艺制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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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具有高电压、长循环的优势,尤其是在低钴、无钴系单晶材料中性能更突出。 (2)定量造核连续法合成制备技术,采用固定数量和粒度的定量造核连续 式共沉淀工艺,制备出粒度大小及分布稳定,球形度好,大小颗粒一次颗粒一致, 无球裂,无微粉(Dmin>2um)的宽分布产品,此技术能综合前驱体 XRD、SEM、 TD、BET、多元素掺杂等要求,解决了高镍产品产气、高温循环、阻抗高等各 项问题。
(3)多工艺组合共沉淀技术,采用长周期间歇式工艺,在产品制备过程中 延长颗粒生长周期,并分段设计不同工艺的设计,让前驱体从内到外结构逐渐转 变,解决正极材料烧结过程由于颗粒大导致反应内外不一致以及材料内部应力, 使得该工艺产品能同时兼顾高电压、高容量、高压实、长循环、高倍率、低直流 内阻等特点。
(4)氧化物前驱体制备技术,通过对前驱体进行预烧结,并在煅烧过程中, 精确控制煅烧温度、停留时间、气氛等参数,省去了前驱体烘干工序成本,提高 了前驱体的金属含量 20%以上,降低了物流成本,提升了正极材料烧结产能。
(5)定量间歇式共沉淀技术,由于高镍材料的结构、一致性要求更高,采 用分段定量制备的共沉淀工艺,每段工艺需针对材料结构要求进行单独设计,并 进行定量制备,合成时间能精确控制在正负 1 小时以内,在满足高镍材料结构要 求下极大地提高了前驱体一致性。
5 、发行人行业地位及所占市场份额
公司凭借优异的产品品质已与国内外知名正极材料厂商达成了长期合作关 系,中伟股份已全面进入全球领先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与包括特斯拉、LG 化学、 宁德时代、当升科技、厦门钨业、贝特瑞、L&F、振华新材、三星 SDI 等产业链 重要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2021 年,根据 GGII 的统计数据,公司三元前 驱体出货量及四氧化三钴出货量保持全球排名第一。
6 、行业进入壁垒
( 1 )技术与工艺壁垒
正极材料前驱体通过决定正极材料的性能将直接影响锂离子电池的能量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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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循环寿命等关键性能。而正极材料前驱体的生产工艺技术复杂、过程控制严 格,研发周期长,产品技术及生产工艺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同时,近年来随着 锂离子电池能量密度持续提升的要求,三元前驱体向高镍化发展,型号较多,对 生产厂商的新产品持续研发能力以及生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当前三元前 驱体产品快速更新换代的情况下,新进入者短期内无法突破关键技术,难以形成 竞争力。
( 2 )客户壁垒
鉴于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在锂离子电池关键性能方面的重要性,加上生产 工艺调整周期长,对电池厂家而言,为保证锂离子电池产品质量,需要对正极材 料前驱体供应商进行严格的遴选,经认可后通常会建立稳定的长期业务合作关 系。电池厂商对于正极材料及正极材料前驱体厂商的验证周期较长,一般需要 1-2 年,全球领先的锂离子电池厂商验证周期更长。新进入者短期内无法通过主 要电池厂商的验证,难以形成有效的竞争。
( 3 )资金及规模壁垒
正极材料前驱体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生产车间、生产设备、流动资金及 技术研发均需投入大量资金。此外,从产能规划、厂房建设、设备安装调试,到 产品认证、产能投产,需要较长时间,资金占用周期较长。
正极材料前驱体的材料成本占比较高,因此,原材料的大规模集中采购有助 于价格的商谈,企业生产规模越大,与原材料供应商的商业谈判越为有利。新进 入者发展初期规模较小,且上下游合作关系不够紧密,在与原材料供应商的谈判 中往往处于劣势,难以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在行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7 、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 1 )下游产业快速发展,公司产品市场空间广阔
①产业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上游正极材料前驱体市场迎来 广阔的市场空间
依照《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到 2025 年,我国新能源 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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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GGII 预计,2022 年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年销量将突破 600 万辆,2025 年将 超过 1,000 万辆,新能源汽车销量的增长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因此,从中长期 来看,国内新能源汽车仍将快速发展。
在海外市场,近年来,受欧盟汽车碳排放标准趋严的推动以及特斯拉示范效 应的影响,海外各国家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力度,先后公布了推进电动化的时 间表。同时,大众汽车、奥迪汽车、宝马汽车、奔驰汽车等传统燃油汽车企业均 发布了其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为海外新能源汽车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受益于此,LG 化学、三星 SDI、宁德时代等全球主要的锂离子电池厂商已经开 始或筹划在海外设立生产基地,满足下游整车厂商快速增长的需求。
未来,随着全球各国产业政策的落地,以及锂离子电池生产技术的提升、成 本下降、新能源汽车及配套设施的普及度提高等,中游锂离子电池行业将快速发 展,对上游正极材料前驱体的需求量日益扩大。
②储能产业逐步向规模化发展,带动储能锂电池用正极材料前驱体的快速发 展
储能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将有利于推动绿色能源的高效利用,是全球能源变革 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市场发展空间较大。根据 GGII,2021 年全球储能锂电池 产业出货量达到 70GWh,同比增长 159.26%,预计 2025 年全球储能锂电池产业 需求达到 460GWh。随着锂离子电池成本的不断下降、储能下游应用场景的逐步 成熟,全球储能锂电池市场正在快速发展。
从通信储能市场来看,全球 5G 通信设施的新建与升级改造、现有通信运营 商供电设施后备电源的“锂电化”浪潮,将共同推动储能锂电池市场需求的不断 扩大。从电力储能领域来看,能源危机与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各国均加大对风储、 光储等领域的政策支持力度,电力储能市场将迎来快速发展阶段。
未来,储能领域有望成为拉动锂离子电池消费的另一增长点,其对锂离子电 池需求量将持续增加,从而推动上游正极材料前驱体市场的发展。
③消费电子行业稳定发展,电池技术标准不断提高,上游核心材料四氧化三 钴的需求量持续增长
近几年,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产品普及率逐步提高,相应的消费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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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市场趋于饱和,随着全球 5G 商业化进程逐步加快,预计该市场将保持稳定 增长。尽管传统消费电子的发展速度有所回落,近年来出现的多种新型电子产品 又增加了对消费电池的需求,如可穿戴设备、电子烟、无线蓝牙音箱等新兴电子 产品的市场前景广阔,将成为消费电池新的增长极。以可穿戴设备为例,根据 IDC 的统计,2021 年全球可穿戴设备的出货量达 5.34 亿部,同比增长 20.0%。在上 述因素的综合影响下,未来消费电子产业链各环节将保持稳定发展,对上游核心 材料四氧化三钴的需求量持续增长。
( 2 )高镍化成为三元锂电池发展趋势
为维持新能源汽车及其相关产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国家逐渐提高对于新能 源汽车的补贴门槛,包括续航里程及能量密度标准等,且呈收紧和逐年退坡趋势。 长续航里程是新能源汽车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对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提出了更 高要求。
随着镍含量的升高、钴含量的降低,三元材料的能量密度逐渐提高,单位成 本下降,但热稳定性的技术要求有所提高。相比于采用常规三元材料的锂电池, 高镍三元材料电池具有更高的能量密度,更长的续驶里程和更低的综合成本。随 着电池行业的技术进步,三元正极材料市场正在逐步往高镍方向发展,三元正极 材料高镍化趋势明朗。
( 3 )高电压钴酸锂电池成消费电子领域未来发展趋势
消费电子产品呈现出日益多样化、智能化和复杂化的趋势,对重要部件锂离 子电池的技术要求也随之提高,行业内企业不断追求更加小型轻量且续航时间长 的锂离子电池,特别是 5G 手机等对锂离子电池续航时间和体积大小的要求不断 提高,迫切需要进一步提升电池体积能量密度。提高钴酸锂电池的充电电压可以 提高电池的体积能量密度,高电压钴酸锂电池成为消费电子领域的未来发展趋 势,其充电截止电压已经从 1991 年最早商业化时的 4.20V 逐渐提升至 4.45V(vs Li+/Li)。与此同时,高电压钴酸锂(≥4.45V)入选《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 “ ” “ ” 范指导目录(2018 年版)》之 关键战略材料 之 新型能源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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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竞争情况及行业内主要企业
1 、三元前驱体行业竞争情况
根据 GGII 的统计,2021 年国内三元前驱体出货量 CR5 集中度达到 61%, 其中公司出货量占比为 24%,位居第一。2021 年国内三元前驱体主要企业出货 量占比情况如下:
==> picture [371 x 25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数据来源:GGII
2 、四氧化三钴行业竞争情况
根据 GGII 的统计,2021 年全球四氧化三钴出货量为 12.2 万吨,公司在全 球四氧化三钴行业中出货量排名第一。全球四氧化三钴主要生产企业均在中国, 包括华友钴业、格林美、中伟股份、金川集团、优美科等,根据 GGII,2021 年 上述公司占全球四氧化三钴出货量超 50%。
3 、行业内主要企业经营情况
( 1 )格林美( 002340.SZ )
格林美成立于 2001 年,于 2010 年在深交所上市。格林美已建成废旧电池与 动力电池大循环产业链,钴镍钨资源回收与硬质合金产业链,电子废弃物循环利 用产业链,报废汽车综合利用产业链,废渣、废泥、废水循环利用产业链等五大 产业链,循环再造钴、镍、铜、钨、金、银、钯、铑、锗、稀土等 25 种稀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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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以及超细粉末、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原料和材料、塑木型材等多种高技术产 品。
根据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格林美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为 137.30 亿元,2021 年三元前驱体出货量 91,035 吨、四氧化三钴出货量 16,068 吨。
( 2 )华友钴业( 603799.SH )
华友钴业成立于 2002 年,于 2015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华友钴业主要 从事新能源锂电材料制造、钴新材料深加工以及钴、铜有色金属采、选、冶,主 要产品包括钴产品、三元前驱体、铜产品和镍产品。
根据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华友钴业 2021 年钴产品产量为 36,513 金属吨, 销量为 25,120 金属吨,实现营业收入 84.12 亿元,2021 年三元前驱体产品产量 为 65,406 吨,销量为 59,112 吨,实现营业收入 57.61 亿元。公司产品应用领域 主要为新能源汽车和消费类电子产业。
( 3 )广东邦普(系宁德时代控股子公司)
宁德时代(300750.SZ)主营业务为新能源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以及锂 电池回收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和锂 电池材料。广东邦普系宁德时代控股子公司,是宁德时代锂电池回收业务以及锂 电池材料产品的承载平台。广东邦普目前已形成电池循环、汽车循环和新材料三 大产业板块,专业从事数码电池和动力电池回收处理、梯度储能利用;传统报废 汽车回收拆解、关键零部件再制造;高端电池材料和汽车功能瓶颈材料的工业生 产、商业化循环服务解决方案的提供。公司产品应用领域主要为新能源汽车产业。
根据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宁德时代锂电池材料产品营业收入为 154.57 亿 元。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
发行人主要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以高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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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钴三元前驱体、高电压四氧化三钴为研发与产销方向,主要产品包括三元前驱 体、四氧化三钴,分别用于生产三元正极材料、钴酸锂正极材料。三元正极材料、 钴酸锂正极材料进一步加工制造成锂电池,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及消费 电子等领域。
==> picture [415 x 19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目前,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其中三元前驱体是镍 钴锰(铝)三元复合氢氧化物,化学式为 NixCoyMn(1-x-y)(OH)2 、 NixCoyAl(1-x-y)(OH)3-x-y,按照镍、钴、锰(铝)的构成比例不同,主要可以细分 为 NCM811 前驱体、NCM622 前驱体、NCM523 前驱体以及 NCA 前驱体等;四 氧化三钴化学式为 Co3O4。
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示意图及最终用途如下:
| 公司产品 | 产品类别 | SEM 电镜图 | 最终用途 |
|---|---|---|---|
| 三元前驱体 | NCM811前驱体 | 新能源汽车领域 储能领域 消费电子领域 |
|
| NCM622前驱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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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427 x 3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公司产品 产品类别 SEM 电镜图 最终用途
NCM523 前驱体
NCA 前驱体
四氧化三钴 消费电子领域
----- End of picture text -----
三元前驱体中镍的占比越高,使用该材料制造的锂电池能量密度越高。随着 技术水平的逐渐成熟以及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的持续提升需要,NCM622 前驱 体、NCM811 前驱体、NCA 前驱体等高镍三元材料前驱体的市场需求逐年扩大。 相同电化学指标下,电压越高,钴酸锂电池的容量越高。
(二)公司主要业务模式
1 、采购方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集中采购”的采购模式,公司根据销售计划和销售合 同制定生产计划,并根据物料库存和生产计划及实际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 按月进行采购作业。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硫酸钴、硫酸镍、硫酸锰、氯化钴、 镍豆、镍粉及其他辅料,其中硫酸钴、硫酸镍、硫酸锰和氯化钴主要通过现价模 式交易,主要参照上海有色网现货价等确定采购价格。公司的镍豆和镍粉主要通 过点价和现价模式交易,并参照伦敦期货交易所等市场期货价为基础确定采购价 格。为保证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及时供应与品质稳定,公司与 ATL、嘉能可、BHP、 腾远钴业等国内外知名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导入供应商评价管理体系, 增强对供应链的管理,形成具有相对稳定、适当竞争、动态调整的合格供应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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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确保原辅料供应的持续稳定、质量优良及价格合理。
2 、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以下游客户订单及需求预计为导向,制 定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公司经营中心根据销售计划、产品库存、车间生产能力 和销售合同制定生产计划。同时对生产和服务过程有关的各环节和因素进行有效 控制,以确保各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按规定的方法在受控状态下进行,以保证产 品品质。在生产控制程序方面,公司对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控制标准实行严 格管控,在生产过程中由工厂生产部、质量管理中心和研究院等相关部门人员对 生产流程全过程进行监测,并对最终产品进行质量检验。
3 、销售模式
按照原材料来源及合同约定的不同,公司主要产品的经营模式分为自营销售 和受托加工两种模式,具体如下:
( 1 )自营销售
自营销售,主要指公司根据销售订单采购原材料,自主开展生产和销售。报 告期内,公司自营销售的直接客户主要为国内外大型、知名的锂电池正极材料厂 商。
公司经营中心负责客户开发及拓展市场,其接触到意向新客户后,将与客户 共同开展调查评估、验厂考察、样品测试等认证程序,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体 系或目录,并根据需要与客户拟定销售合同和订单。在与客户正式签订合同前, 经营中心、研究院及质量管理中心对与客户签订的《质量协议》、《环保协议》 等协议文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经营中心在能保证客户需求产品数量、进度 的前提下,合理编制销售计划,经营中心负责采购的部门结合库存情况,支持销 售合同的执行。
公司与下游客户普遍实行主要原料成本加一定加工费的产品定价机制。公司 与客户在确定采购订单时,就具体规格型号、采购数量的产品提供报价,报价公 式由各类金属盐原材料的计价基础及加工费所构成。其中,各类金属盐原材料的 计价基础为各类金属盐材料的市场价格,加工费则为公司根据产品的制作工艺情 况、市场供求状况、目标利润及客户议价情况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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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受托加工
受托加工,是指由客户提供主要原材料,公司按照客户要求受托加工相应产 品并收取加工费,加工费由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受托加工模式下,相应产品的 原材料主要由委托加工的客户提供,公司提供生产加工服务,同时公司亦可根据 客户需要提供部分原材料。
(三)公司主要业务资质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取得与生 产经营业务相关的资质或证书如下:
| 序号 | 证书主体 | 资质或证书名称 | 编号 | 核发单位 | 有效期 |
|---|---|---|---|---|---|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
| 1 | 中伟股份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GR201952000022 |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 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 贵州省税务局 |
2019-9-29至 2022-9-29 |
| 2 | 湖南新能源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GR202143002568 |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 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 湖南税务局 |
2021-9-18至 2024-9-18 |
| 3 | 贵州循环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GR201952000187 |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 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 贵州省税务局 |
2019-9-29至 2022-9-29 |
|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 1 | 中伟股份 | IATF16949:2016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011111733035 |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中 国)有限公司 |
2021-4-30至 2024-4-29 |
| 2 | 中伟股份 | ISO9001:2015质量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 |
011001733035 |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中 国)有限公司 |
2020-4-9至 2022-5-26 |
| 3 | 中伟股份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 |
00219E31708R1M |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 公司 |
2019-6-19至 2022-6-27 |
| 4 | 中伟股份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 |
CQM19S21471R1 M |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 公司 |
2019-6-19至 2022-6-27 |
| 5 | 中伟股份 |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 |
165IP193780R0S | 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 司 |
2019-6-22至 2022-6-21 |
| 6 | 湖南新能源 | IATF16949:2016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011111833219 |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中 国)有限公司 |
2019-6-23至 2022-6-22 |
| 7 | 湖南新能源 | ISO9001:2015质量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 |
011001833219/01 |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中 国)有限公司 |
2020-8-31至 2022-6-22 |
| 8 | 湖南新能源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 |
00219E33996R0M |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 公司 |
2019-12-26至 2022-12-25 |
| 9 | 湖南新能源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 |
CQM19S23490R0 M |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 公司 |
2019-12-26至 2022-12-25 |
| 10 | 湖南新能源 | 实验室认可证书 | CNASL14005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 委员会 |
2020-12-09至 2026-1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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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证书主体 | 资质或证书名称 | 编号 | 核发单位 | 有效期 |
|---|---|---|---|---|---|
| 11 | 贵州循环 | ISO9001:2015质量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 |
00219Q23812R0 M |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 公司 |
2019-7-19至 2022-7-18 |
| 12 | 贵州循环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 |
00219E32075R0M |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 公司 |
2019-7-19至 2022-7-18 |
| 13 | 贵州循环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 |
CQM19S22096R0 M |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 公司 |
2019-8-15至 2022-8-14 |
| 14 | 贵州循环 |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 |
165IP193856R0S | 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 司 |
2019-6-26至 2022-6-25 |
| 15 | 中伟贸易 | ISO9001:2015质量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 |
011001833219/02 |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中 国)有限公司 |
2019-6-23至 2022-6-22 |
| 16 | 湖南分公司 | ISO9001:2015质量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 |
011001833219/03 |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中 国)有限公司 |
2019-6-23至 2022-6-22 |
| 排污许可证 | |||||
| 1 | 中伟股份 | 排污许可证 | 915206903143836 81D001U |
铜仁市生态环境局 | 2020-2-6至 2023-2-5 |
| 2 | 贵州循环 | 排污许可证 | 91520690MA6DN 9UL21001V |
铜仁市生态环境局 | 2019-12-16至 2022-12-15 |
| 3 | 湖南新能源 | 排污许可证 | 91430100MA4L9L Y9X3001V |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 | 2020-4-20至 2023-4-19 |
| 4 | 广西新能源 | 排污许可证 | 91450706MA5QA BFE4T001V |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 2022-1-14至 2027-1-13 |
| 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相关资质证书 | |||||
| 1 | 中伟股份 |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 522220001 | 贵州省危险化学品登记 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化学 品登记中心 |
2021-6-02至 2024-6-01 |
| 2 | 贵州循环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黔)WH安许证 字[2022]0360 号 |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 2022-5-7至 2025-5-6 |
| 3 | 贵州循环 |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 522210033 | 贵州省危险化学品登记 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化学 品登记中心 |
2022-2-18至 2025-2-17 |
| 4 | 贵州循环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证 |
黔铜大开安经乙 字[2019]002 号 |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019-12-4至 2022-12-3 |
| 5 | 贵州循环 | 关于同意贵州循环设 立再生资源回收予以 备案的批复 |
铜商审复[2019]36 号 |
铜仁市商务局 | 批复日期: 2019-10-15 |
| 6 | 贵州循环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GZ52069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 2019-8-1至 2024-7-31 |
| 7 | 中伟贸易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证 |
(宁)危化经许证 字[2020]第01 号 |
宁乡市应急管理局 | 2020-5-29至 2023-5-28 |
| 8 | 中伟贸易 |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 430130004 | 湖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 注册办公室、应急管理部 化学品登记中心 |
2020-7-9至 2023-7-8 |
| 9 | 广西新能源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证 |
(桂N)自贸钦 WHJY安许证字 [2022]0024 号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 验区钦州港片区应急管 理局 |
2022-2-28-202 5.2.27 |
| 对外贸易相关资质证书 | |||||
| 1 | 中伟股份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 | 海关编码: 5204965949 |
铜仁海关、贵阳海关 | 长期 |
1-1-39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 序号 | 证书主体 | 资质或证书名称 | 编号 | 核发单位 | 有效期 |
|---|---|---|---|---|---|
| 货人备案回执 | 检验检疫备案号: 5200602030 |
||||
| 2 | 中伟股份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登记表 |
05159693 | 贵州铜仁对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登记机关 |
备案日期: 2021-01-11 |
| 3 | 湖南新能源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 货人备案回执 |
海关编码: 4301269025 检验检疫备案号: 4307601083 |
星沙海关 | 长期 |
| 4 | 湖南新能源 |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 企业备案表 |
4307601083 |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备案日期: 2017.2.28 |
| 5 | 湖南新能源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登记表 |
04738802 | 宁乡市对外贸易经营者 备案登记机关 |
备案日期: 2021-3-16 |
| 6 | 贵州循环 |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 记证 |
5204967053 | 贵阳海关 | 长期 |
| 7 | 贵州循环 |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 企业备案表 |
5200100066 | 贵阳海关 | 备案日期: 2018-10-9 |
| 8 | 贵州循环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登记表 |
05159694 | 贵州铜仁对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机关 |
备案日期: 2021-01-11 |
| 9 | 中伟贸易 |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 记证 |
4301966086 | 星沙海关 | 长期 |
| 10 | 中伟贸易 |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 企业备案表 |
4307600989 | 星沙海关 | 备案日期: 2018-9-26 |
| 11 | 中伟贸易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登记表 |
04737564 | 宁乡市对外贸易经营者 备案登记机关 |
备案日期: 2021-12-28 |
| 12 | 广西新能源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 货人备案回执 |
海关编码: 45099608BJ;检验 检疫:4557500078 |
钦州海关 | 长期 |
综上,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取得从事经营范围内业务所需的许可、备案、注册; 上述许可、备案、注册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者存 在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四)公司核心技术来源
公司自 2014 年成立以来,依靠多年对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行业的投入, 利用完备的产业化平台,较快地建立了现代化的自主研发体系。公司以高镍、掺 杂、烧结评测、循环等技术作为主要研发方向,组织人力、财力、物力不断进行 技术攻关,最终形成多项核心技术。具体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特点及技术先进性 | 技术来源 |
|---|---|---|---|
| 1 | 单晶前驱体合成技 术 |
通过对开釜造核过程的精确控制及优化改善,让晶 种形成特有的结构再进行生长,制备出球形度好, 形貌均匀,无团聚,高比表,窄分布的前驱体,降 低单晶前驱体烧结过程中的控制难度,提升单晶材 |
自主研发 |
1-1-40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特点及技术先进性 | 技术来源 |
|---|---|---|---|
| 料的高电压、循环性能。 | |||
| 2 | 定量造核连续法合 成制备技术 |
通过固定数量和粒度的定量造核连续式工艺,制备 出粒度大小及分布稳定,球形度好,大小颗粒一次 颗粒基本一致,无球裂,无微粉(Dmin>2um)的 连续式分布产品,综合了前驱体XRD、SEM、TD、 BET多元掺杂等要求,解决了高镍材料产气、高温 循环、阻抗高等问题。 |
自主研发 |
| 3 | 快速高效共沉淀技 术 |
在反应合成过程中,通过对需频繁调整的工艺参数 进行的精确匹配,通过快速高效共沉淀技术,可实 现各项物化指标均处于完全可控范围,且同时可以 实现高效的产能,以及持续高水平的批次稳定性。 |
自主研发 |
| 4 | 多工艺组合共沉淀 技术 |
精确设计、控制反应过程的合成时间,分段不同工 艺的设计及相互无缝过渡转化,让前驱体从内到外 结构逐渐转变,解决正极材料烧结过程由于颗粒大 导致反应内外不一致以及材料内部应力,使得该工 艺产品能同时兼具高容量、高压实、高循环、高倍 率、低直流内阻等特点。 |
自主研发 |
| 5 | 定量间歇式共沉淀 技术 |
针对前驱体产品的特点,采用定量间歇式工艺,精 确控制反应时间、反应量,每段工艺均针对客户的 对应物化指标要求进行单独设计,使得杂质离子、 TD、BET、XRD、SEM等各项指标的一致性、稳 定性达到高镍产品的高要求。 |
自主研发 |
| 6 | 氧化物前驱体制备 技术 |
通过对前驱体进行煅烧,并在煅烧过程中,精确控 制煅烧温度、停留时间、气氛等参数,省去了前驱 体烘干工序成本,提高了前驱体的金属含量20%以 上,降低了物流成本,提升了客户烧结产能。 |
自主研发 |
| 7 | 高电压大颗粒氧 化钴前驱体烧结 技术 |
通过优化烧结设备的材质和结构,并进行多段多温 区连续化自动烧结,使得最终成品具有球形度好、 形貌均匀、无球裂、无微粉的特点,该产品工艺成 熟稳定,拥有高电压、高压实、高循环性的特性。 |
自主研发 |
| 8 | 高效湿法循环工 艺的萃取技术 |
通过标准化控制萃原液的金属组成比例、金属浓度、 溶液pH,选取极简的萃取工序以及先进的萃取设 备,多级逆流萃取,高效分离镍钴和杂质,使得制 备出的金属盐溶液可以直接进入前驱体溶液配置工 序。 |
自主研发 |
| 9 | 高氨氮废水循环 使用技术 |
首创高效水处理系统工艺技术,通过对生产废水按 母液和洗水进行分类收集处理,按先分离重金属, 再分离氨氮,最后脱钠盐的工艺,实现重金属全回 收,氨氮和纯水全循环,有效降低环保成本30%以 上。 |
自主研发 |
| 10 | 核壳结构前驱体 优化技术 |
通过精确控制的多段工艺方法,制造出内外不一致 结构的前驱体,可用于制作核壳结构正极材料,内 核与外壳分别实现不同功能,从而在超高容量基础 上实现长循环与高安全性。 |
自主研发 |
(五)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
报告期内,公司三元前驱体和四氧化三钴的产能、产量及销量等情况如下:
1-1-41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单位:吨
| 单位:吨 | 单位:吨 | |||||||
|---|---|---|---|---|---|---|---|---|
| 产品类 别 |
2022 年1-3 月 | 2021 年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三元前 驱体 |
四氧化 三钴 |
三元前 驱体 |
四氧化 三钴 |
三元前 驱体 |
四氧化 三钴 |
三元前 驱体 |
四氧化 三钴 |
|
| 产能 | 49,500.00 | 6,100.00 |
143,500.00 | 24,400.00 | 72,337.50 | 20,366.67 | 52,983.33 | 11,666.67 |
| 产量 | 43,638.81 | 5,978.32 |
158,326.13 | 23,405.68 | 73,025.70 | 19,053.85 | 48,344.76 | 10,111.02 |
| 销量 | 42,591.33 | 6,324.65 |
152,338.32 | 23,339.82 | 72,621.44 | 18,300.63 | 45,377.04 | 10,204.43 |
| 产能利 用率 |
88.16% | 98.01% | 110.33% | 95.92% | 100.95% | 93.55% | 91.25% | 86.67% |
| 产销率 | 97.60% | 105.79% | 96.22% | 99.72% | 99.45% | 96.05% | 93.86% | 100.92% |
注:产能为月度有效产能相加。
报告期内,发行人三元前驱体和四氧化三钴年度产能利用率均保持较高水 平,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不断建设新的车间,使产能的扩大能 匹配产量的持续增长。
公司三元前驱体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91.25%、100.95%、110.33%和 88.16%, 2019 年-2021 年始终保持较高水平且整体呈增长趋势。2021 年,三元前驱体产能 利用率大幅提升,主要系下游需求大幅增长,公司三元前驱体产量大幅提高所致。 2022 年 1-3 月产能利用率下降主要系疫情、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造成市场需求 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销率始终保持较高的水平,主要系公司采用“以销定产” 的经营模式,经营中心根据销售计划、产品库存、车间生产能力和销售合同制定 生产计划,从而保证销售和生产的匹配性。
(六)公司主要原材料及能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主要原材料为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氯化钴、镍豆 镍粉及粗制氢氧化钴等,采购金额及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2 年1-3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硫酸钴 | 63,452.43 | 9.80% | 249,290.20 | 12.09% | 74,232.61 | 11.22% | 90,226.52 | 18.80% |
| 硫酸镍 | 22,923.55 | 3.54% | 197,820.48 | 9.60% | 168,099.34 | 25.41% | 121,931.69 | 25.40% |
| 氯化钴 | 84,139.71 | 13.00% | 336,832.91 | 16.34% | 109,033.82 | 16.48% | 132,797.61 | 27.67% |
1-1-42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 项目 | 2022 年1-3 月 | 2022 年1-3 月 | 2021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硫酸锰 | 9,748.31 | 1.51% | 24,904.07 | 1.21% | 10,913.83 | 1.65% | 9,278.28 | 1.93% |
| 镍豆 | 167,018.14 | 25.80% | 538,607.37 | 26.13% | 79,259.36 | 11.98% | 13,710.16 | 2.86% |
| 镍粉 | 52,791.79 | 8.16% | 139,243.22 | 6.75% | 44,135.19 | 6.67% | 57,011.95 | 11.88% |
| 粗制氢 氧化钴 |
98,999.20 | 15.29% | 267,841.38 | 12.99% | 75,647.72 | 11.44% | 20,317.20 | 4.23% |
| 合计 | 499,073.12 | 77.10% | 1,754,539.62 | 85.11% | 561,321.87 | 84.85% | 445,273.41 | 92.77% |
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氯化钴、镍豆、镍粉及粗 制氢氧化钴的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2.77%、84.85%、85.11% 和 77.10%,硫酸钴、硫酸镍、氯化钴等占比呈下降趋势,主要因为公司向产业 链上游延伸,加大镍豆、镍粉、粗制氢氧化钴等原材料的采购规模以自制硫酸镍、 硫酸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数量和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吨
| 项目 | 2022 年1-3 月 | 2022 年1-3 月 | 2021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数量 | 单价 | 数量 | 单价 | 数量 | 单价 | 数量 | 单价 | |
| 硫酸钴 | 6,642.40 | 9.55 | 35,865.86 | 6.95 | 17,338.27 | 4.28 | 20,616.75 | 4.38 |
| 硫酸镍 | 7,006.74 | 3.27 | 69,686.49 | 2.84 | 77,603.11 | 2.17 | 55,379.07 | 2.20 |
| 氯化钴 | 7,636.41 | 11.02 | 43,688.39 | 7.71 | 21,544.40 | 5.06 | 26,390.22 | 5.03 |
| 硫酸锰 | 15,578.00 | 0.63 | 44,296.33 | 0.58 | 23,810.00 | 0.46 | 17,196.82 | 0.54 |
| 镍豆 | 10,735.22 | 15.56 | 42,946.88 | 12.54 | 8,023.44 | 9.88 | 1,502.00 | 9.13 |
| 镍粉 | 3,800.00 | 13.89 | 11,298.70 | 12.32 | 4,588.00 | 9.62 | 5,742.00 | 9.93 |
| 粗制氢氧化 钴 |
7,925.83 | 12.49 | 34,474.88 | 7.77 | 17,008.86 | 4.45 | 4,562.35 | 4.45 |
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数量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扩大而增加。 公司对各类原材料的采购,主要参照上海有色网等公开市场价格。报告期内,受 原材料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影响,公司硫酸钴、氯化钴、镍豆、镍粉、粗制氢氧 化钴采购均价整体呈现上涨趋势,硫酸镍、硫酸锰采购均价较为稳定,上述原材 料采购均价的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一致。
为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加强运用原材料采购与产品销售订单同步 定价的策略,提高原材料价格波动与产品价格变动的匹配性,降低原材料市场价
1-1-43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格变动对业绩的不利影响。
(2)主要能源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电力使用情况及单价如下:
单位:万度、元/度
| 单位:万度、元/度 | 单位:万度、元/度 | |||||||
|---|---|---|---|---|---|---|---|---|
| 项目 | 2022 年1-3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 用量 | 单价 | 用量 | 单价 | 用量 | 单价 | 用量 | 单价 | |
| 电力 | 18,011.26 | 0.60 | 55,458.03 | 0.55 | 28,081.62 | 0.50 | 19,738.33 | 0.54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电力使用量快速增长,主要是因为随着公司经营规 模的提升,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量亦同步增长,导致生产过程中电力使用量大幅 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生产所需的电力由当地供电公司供应,电力供应总 体充足,能够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电价基本保持稳定。
(七)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生产设备、房屋的使用情况、成新率
发行人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电子 设备等,目前使用状况良好。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类别 | 原值 | 累计折旧 | 净值 | 成新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227,200.98 | 12,212.30 | 214,988.68 | 94.62% |
| 机器设备 | 318,286.29 | 46,225.61 | 272,060.69 | 85.48% |
| 运输工具 | 4,327.78 | 1,002.12 | 3,325.66 | 76.84% |
| 电子设备 | 5,047.75 | 1,597.62 | 3,450.14 | 68.35% |
| 其他 | 4,406.43 | 1,305.68 | 3,100.75 | 70.37% |
| 合 计 | 559,269.24 | 62,343.32 | 496,925.91 | 88.85% |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拥有产权证书的房产情况如下:
| 序 号 |
所有权 人 |
权证号 | 地址 | 房屋 用途 |
建筑面 积(㎡) |
抵押 状态 |
|---|---|---|---|---|---|---|
| 1 | 中伟股 份 |
黔(2020)玉屏县不 动产权第0000144 号 |
大龙镇扶溪江村 | 工业 | 23,809.68 | 抵押 |
| 2 | 中伟股 份 |
黔(2020)玉屏县不 动产权第0000145号 |
大龙镇扶溪江村 | 工业 | 10,850.36 | 抵押 |
1-1-44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 序 号 |
所有权 人 |
权证号 | 地址 | 房屋 用途 |
建筑面 积(㎡) |
抵押 状态 |
|---|---|---|---|---|---|---|
| 3 | 中伟股 份 |
黔(2020)玉屏县不 动产权第0000147 号 |
大龙经济开发区1、2 号主干道交汇处 |
工业 | 12,743.96 | 抵押 |
| 4 | 中伟股 份 |
黔(2020)玉屏县不 动产权第0000143 号 |
大龙经济开发区1、2 号主干道交汇处 |
工业 | 12,943.78 | 抵押 |
| 5 | 中伟股 份 |
黔(2020)玉屏县不 动产权第0000148 号 |
大龙镇抚溪江村1、2 主干道交汇处 |
工业 | 5,383.22 | 抵押 |
| 6 | 中伟股 份 |
黔(2020)玉屏县不 动产权第0000138 号 |
大龙经济开发区1、2 号主干道交汇处 |
工业 | 24,531.99 | 抵押 |
| 7 | 中伟股 份 |
黔(2020)玉屏县不 动产权第0000137 号 |
大龙经济开发区1、3 号主干道交汇处 |
工业 | 5,476.55 | 抵押 |
| 8 | 中伟股 份 |
黔(2020)玉屏县不 动产权第0000146 号 |
大龙经济开发区1、4 号主干道交汇处 |
工业 | 22,133.37 | 抵押 |
| 9 | 中伟股 份 |
黔(2021)玉屏县不 动产权第0004572 号 |
大龙经济开发区1、2 号主干道交汇处 |
工业 | 25,506.68 | 抵押 |
| 10 | 中伟股 份 |
黔(2022)玉屏县不 动产权证第0000519 号 |
大龙经济开发区1、2 号主干道交汇处 |
工业 | 1,473.12 | 无 |
| 11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18)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20027 号 |
宁乡县双江口镇长兴 村 |
工业 | 19,937.64 | 抵押 |
| 12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18)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20028 号 |
宁乡市双江口镇长兴 村 |
工业 | 16,635.03 | 抵押 |
| 13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19)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09569 号 |
宁乡市双江口镇长兴 村 |
工业 | 1,836.16 | 抵押 |
| 14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19)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09570 号 |
宁乡市双江口镇长兴 村 |
工业 | 376.34 | 抵押 |
| 15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19)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09565 号 |
宁乡县双江口镇长兴 村 |
工业 | 14,140.13 | 抵押 |
| 16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19)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09563 号 |
宁乡县双江口镇长兴 村 |
工业 | 14,282.11 | 抵押 |
| 17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19)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09492 号 |
宁乡市双江口镇长兴 村 |
工业 | 3,122.37 | 抵押 |
| 18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19)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09571 号 |
宁乡县双江口镇长兴 村 |
工业 | 19,937.65 | 抵押 |
| 19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19)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09572 号 |
宁乡市双江口镇长兴 村 |
工业 | 10,370.48 | 抵押 |
| 20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19)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09574 号 |
宁乡市双江口镇长兴 村 |
工业 | 3,391.78 | 抵押 |
| 21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19)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09816 号 |
宁乡市双江口镇长兴 村 |
工业 | 4,673.23 | 抵押 |
| 22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20)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04390 号 |
宁乡市双江口镇长兴 村 |
工业 | 7,088.98 | 抵押 |
| 23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20)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04382 号 |
宁乡市双江口镇长兴 村 |
工业 | 1,472.17 | 无 |
| 24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20)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04383 号 |
宁乡市双江口镇长兴 村 |
工业 | 106.78 | 无 |
| 25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20)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04379号 |
宁乡市双江口镇长兴 村 |
工业 | 25,414.50 | 抵押 |
1-1-45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 序 号 |
所有权 人 |
权证号 | 地址 | 房屋 用途 |
建筑面 积(㎡) |
抵押 状态 |
|---|---|---|---|---|---|---|
| 26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20)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04376 号 |
宁乡市双江口镇长兴 村 |
工业 | 1,842.17 | 无 |
| 27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21)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09440号 |
宁乡经开区(檀金路以 北,发展路以西,长兴 路以南) |
工业 | 24,101.35 | 抵押 |
| 28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21)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09442 号 |
宁乡市双江口镇长兴 村 |
工业 | 10,226.88 | 抵押 |
| 29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20)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20672 号 |
宁乡市城郊街道石头 坑村 |
工业 | 2,734.56 | 抵押 |
| 30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20)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20673 号 |
宁乡市城郊街道石头 坑村 |
工业 | 1,494.73 | 抵押 |
| 31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20)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20647 号 |
宁乡市城郊街道石头 坑村 |
工业 | 6,029.20 | 抵押 |
| 32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20)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20674 号 |
宁乡市双江口镇长兴 村 |
工业 | 329.28 | 无 |
| 33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20)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20671 号 |
宁乡市城郊街道石头 坑村 |
工业 | 989.11 | 抵押 |
| 34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21)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09443 号 |
宁乡市双江口镇长兴 村 |
工业 | 112.22 | 无 |
| 35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21)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09444 号 |
宁乡市双江口镇长兴 村 |
工业 | 112.22 | 无 |
| 36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22)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05210 号 |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檀金路 |
工业 用房 |
24,632.45 | 抵押 |
| 37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22)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05283 号 |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檀金路 |
工业 用房 |
7,926.89 | 抵押 |
| 38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22)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05282 号 |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檀金路 |
工业 用房 |
7,076.31 | 抵押 |
| 39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22)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05206 号 |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檀金路 |
工业 用房 |
16,671.12 | 抵押 |
| 40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22)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05207 号 |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檀金路 |
工业 用房 |
5,187.62 | 抵押 |
| 41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22)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05208 号 |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檀金路 |
工业 用房 |
2,860.98 | 抵押 |
| 42 | 湖南新 能源 |
湘(2022)宁乡市不 动产权第0005209 号 |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檀金路 |
工业 用房 |
5,835.96 | 抵押 |
| 43 | 贵州循 环 |
黔(2020)玉屏县不 动产权第0000443 号 |
大龙镇蔡溪村马家冲 片区 |
工业 | 2,345.76 | 抵押 |
| 44 | 贵州循 环 |
黔(2020)玉屏县不 动产权第0000444 号 |
大龙镇蔡溪村马家冲 片区 |
工业 | 302.56 | 抵押 |
| 45 | 贵州循 环 |
黔(2020)玉屏县不 动产权第0000445 号 |
大龙镇蔡溪村马家冲 片区 |
工业 | 6,572.04 | 抵押 |
| 46 | 贵州循 环 |
黔(2020)玉屏县不 动产权第0000446 号 |
大龙镇蔡溪村马家冲 片区 |
工业 | 7,125.14 | 抵押 |
| 47 | 贵州循 环 |
黔(2020)玉屏县不 动产权第0000447 号 |
大龙镇蔡溪村马家冲 片区 |
工业 | 8,807.59 | 抵押 |
| 48 | 贵州循 环 |
黔(2020)玉屏县不 动产权第0000448号 |
大龙镇蔡溪村马家冲 片区 |
工业 | 7,845.14 | 抵押 |
1-1-46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 序 号 |
所有权 人 |
权证号 | 地址 | 房屋 用途 |
建筑面 积(㎡) |
抵押 状态 |
|---|---|---|---|---|---|---|
| 49 | 贵州循 环 |
黔(2020)玉屏县不 动产权第0000449 号 |
大龙镇蔡溪村马家冲 片区 |
工业 | 1,359.91 | 抵押 |
| 50 | 贵州循 环 |
黔(2020)玉屏县不 动产权第0000450 号 |
大龙镇蔡溪村马家冲 片区 |
工业 | 851.87 | 抵押 |
| 51 | 贵州循 环 |
黔(2020)玉屏县不 动产权第0000451号 |
大龙镇蔡溪村马家冲 片区 |
工业 | 2,958.93 | 抵押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在部分房屋上设置了抵押,该等抵押系发 行人为自身日常经营的需要向银行借款而设立,不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除已披 露的情形外,发行人房屋不存在其他查封、扣押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公司发展战略
围绕公司“矢志成为全球最具价值的新能源材料综合服务商”这一发展理念, 通过公司“四化”建设,即战略国际化、治理现代化、管理数字化、员工职业化 的新兴发展方式,加强技术研发、设备研发、品质管控、产业协同等提升手段, 在三元前驱体行业持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同时,加快全球化产业布局、一体化 产业链布局、产品多元化布局、规模布局以应对市场需求及行业发展需求;利用 公司上市优势,培养、寻找各领域领军型人才,建立一支认可公司企业文化、高 效成长的管理队伍,为公司成为全球最具价值的新能源材料综合服务商提供有力 保障。
(二)公司发展计划
为实现公司未来经营目标,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聚焦经营,全面提升经营效率
报告期内,尽管全球范围内的“新冠”疫情给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阻碍, 但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依然强势,全球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上升,随着下游 市场的需求提速,核心客户特斯拉、LG 化学、宁德时代、当升科技、厦门钨业、 贝特瑞、L&F、振华新材、三星 SDI 等一批国际、国内客户需求亦大幅提升,成 为公司产品出货增速的有力保障。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经营,坚持优质、多元、 多层次的客户结构,全产业链和价值服务;同时,增强经营组织建设,巩固业务
1-1-47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优势,稳定行业地位,保持全球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及时关注客户市场及原材 料市场的变化情况,加强供应体系建设,同国际、国内各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合 作意愿,在保障公司原材料供应体系安全的前提下,不断提升采购质量。同时, 加快公司一体化产业布局,加强供应多元化,有效完善自身资源短板。贸易服务 与产业相结合,增加营收,拓展服务领域,全面提升整体经营效率。
2 、强化研发,技术创新与多元化布局齐头并进
始终保持研发核心地位,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紧贴市场、客户需求确立研发 方向,加强现有产品机理及结构的优化,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方面的 研究、开发和利用,巩固自身“壁垒”属性,系统提高研发的综合竞争力。加深 产品多元化研发投入,对新材料体系的技术储备、技术升级做好先期准备,为后 续工程化、商业化提供技术基础。持续提升技术服务生产能力,依托国家企业技 术中心平台,加快建设国家级研发中心,高效率、高质量的助力精益制造。不断 加大核心研发团队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多层次、高规格研发队伍,加强产学 研合作、产业链合作等方式,持续提升技术设备创新能力及成果,服务公司战略 发展。
3 、品质优先,全面服务客户要求
践行“品质优先,技术先行”的服务精神,不断提升产品品质性能,持续改 进异物及金属颗粒控制,有效提升公司产品合格率以顾客需求为关注焦点,积极 倡导质量文化,严控品质的同时为公司降本增效提供品质助力。
4 、精益管理,有效提升生产效率
继续深入执行全面、全员精益管理,不断完善和优化精益管理制度、自动化 流程体系,提升公司生产、运营效率,重点抓好产业协同的合理配置、生产基地 科学选择、生产产线的优化、重点生产环节改进、综合产出率与一次合格率提高, 从而让精益管理保障客户的交货、产品品质的稳定,让管理保障经营、生产及投 资质量,提升运营效率,保障品质稳定。
5 、强化内控,促进持续稳定增长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和制度建设,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 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断完善内控实施体系,加
1-1-48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强风险预控环节,有效提升执行效率。挖掘内部潜能,优化生产管控、人力资源 配比、提升品控等方式,服务公司快速、稳定发展局面,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 营和管理风险。
6 、人力建设,助推公司高质发展
基于业务需要及管理需要,“双轮驱动”人力资源业务规划与发展,从组织 管理、人才管理、干部管理、价值评价与分配、支撑体系建设等 5 个业务领域, 制订强有力的举措,全力推进人力资源建设,外引内培,全面提升干部素质,补 齐人才短板,确保业务及管理对人力资源业务需求的实现,助力产业发展成功。
7 、加速一体化布局,国际化进程持续推进
随着公司印尼生产基地建设工作的开启,标志着公司国际化、产业一体化进 程进入实质阶段,作为公司首个国际化生产基地、公司一体化产业布局的重要环 节,印尼生产基地的建设实施成为公司产业布局的战略发展目标。
8 、推进磷酸铁锂项目建设,完善公司产品多元化
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与开阳县人民政府签署磷酸铁锂产业 园一体化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标志着公司产品多元化的布局已逐步展开。推 进磷酸铁锂项目建设能够有效完善公司产品类别,降低公司产品替代风险。随着 公司在磷酸铁锂产业布局的逐步实施,产品多元化的逐步完善,公司整体核心竞 争力将再次提升。
六、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一)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涉诉金额超过 50 万元的 未决诉讼、仲裁案件,不会对发行人及子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行政处罚情况
2020 年 1 月 7 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洞庭路税务所出具津经税洞 简罚[2020]3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因天津新能源于 2018 年 12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按期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对其处以罚
1-1-49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款 200 元。
2020 年 1 月 7 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洞庭路税务所出具津经税洞 简罚[2020]4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因天津循环于 2018 年 12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按期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对其处以罚款 200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 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 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 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的罚款。
天津新能源、天津循环因未按期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分别被处 以罚款 200 元,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且天津新能源、天津循环 已及时缴纳了罚款并进行了申报。
天津新能源、天津循环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发行人的持续 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障碍。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被相关主管机关处罚的情 形。
七、财务性投资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6 月发布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于 2020 年 6 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 审核问答》,对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界定如下:
1、财务性投资
“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 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 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1-1-50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 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 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2、类金融业务
“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 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 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7 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 第 1 号》,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 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为财务性投资:(1)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 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2) 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 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具体情况
经逐项对照,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未实施或拟 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具体如下:
1、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 在实施或拟实施产业基金、并购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情形。
- 2、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除正常业 务开展中员工借支款外,公司不存在拆借资金的情形。
- 3、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 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 4、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1-1-51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未设 立集团财务公司。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购买 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但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
单位:万元
| 受托方 | 产品类型 | 收益类型 | 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 益率 |
|---|---|---|---|---|---|---|
| 中国建设 银行邵东 支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保收益型 | 25,000.00 | 2022.03.31 | 2022.9.30 | 1.90% |
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单位:万元
| 发行机构 | 产品类型 | 收益类型 | 金额 | 申购日 | 期限 | 参考利率 |
|---|---|---|---|---|---|---|
| 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
理财产品 | 固定收益类非 保本浮动收益 型 |
100.00 | 2022年7 月14日 |
无固定期 限 |
2.25% |
| 光大理财 有限责任 公司 |
理财产品 | 固定收益类非 保本浮动收益 型 |
100.00 | 2022年7 月14日 |
无固定期 限 |
2.15% |
| 兴银理财 有限责任 公司 |
理财产品 | 固定收益类非 保本浮动收益 型 |
300.00 | 2022年7 月15日 |
无固定期 限 |
2.72% |
| 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
理财产品 | 固定收益类非 保本浮动收益 型 |
19,600.00 | 2022年7 月15日 |
无固定期 限 |
2.46% |
| 光大理财 有限责任 公司 |
理财产品 | 固定收益类非 保本浮动收益 型 |
100.00 | 2022年7 月15日 |
无固定期 限 |
2.15% |
| 中银理财 有限责任 公司 |
理财产品 | 固定收益类非 保本浮动收益 型 |
10,000.00 | 2022年7 月19日 |
无固定期 限 |
2.21% |
| 中银理财 有限责任 公司 |
理财产品 | 固定收益类非 保本浮动收益 型 |
10,000.00 | 2022年7 月20日 |
无固定期 限 |
2.31% |
| 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
理财产品 | 固定收益类非 保本浮动收益 型 |
10,000.00 | 2022年8 月2日 |
无固定期 限 |
2.62% |
| 光大理财 有限责任 公司 |
理财产品 | 固定收益类非 保本浮动收益 型 |
5,000.00 | 2022年8 月2日 |
无固定期 限 |
2.45% |
1-1-52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购买的上述 金融产品,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风险较低且期限较短,因此上述金 融产品不属于期限较长、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未从 事类金融业务。
7、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 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根据上述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认定标准并经核查,公司本次发 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6 月 10 日)前六个月即 2021 年 12 月 10 日起至 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 形。
(三)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情形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相 关报表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科目 | 截至2022 年3 月31 日账面价值 |
| 1 | 预付款项 | 51,543.13 |
| 2 | 其他应收款 | 11,144.00 |
| 3 | 其他流动资产 | 47,615.74 |
| 4 | 长期股权投资 | 1,339.70 |
| 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6,630.66 |
| 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0,983.94 |
| 7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51,425.52 |
1、预付款项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价值为 51,543.13 万元,主要为向原
1-1-53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材料供应商预付的采购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按性质列示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金额 |
| 保证金及押金 | 10,094.31 |
| 应收政府补助款 | 185.00 |
| 其他 | 1,669.32 |
| 合计 | 11,948.63 |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保证金及押 金、应收政府补助款、员工借支备用金、应收代扣代缴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为 47,615.74 万元,主要为待抵 扣及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额、预缴企业所得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 1,339.70 万元,为公司对印 尼恒生的投资。2021 年 9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伟香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 印尼华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瑞赛可新能源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在印度尼西亚 共和国南苏拉威西省班塔恩县华迪工业园设立合资公司印尼恒生,负责红土镍矿 冶炼生产高冰镍项目运作。中伟香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4,500 万元人民币, 持有合资公司 15%股权。公司对印尼恒生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 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 财务性投资。
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为 16,630.66 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1-1-54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主营业务 投资目的 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 韩国晟日 主要从事电子废 物回收和精炼, 从废旧锂电池中 回收重要能源金 属 韩国晟日系发行人废旧电池 回收网络体系的重要合作伙 伴,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发 展战略,属于公司产业链合 作的重要举措,为公司双轮 驱动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 公司将与韩国晟日共同在全 球完善废旧电池回收网络体 系,海外湿法回收体系,构 建并实现产业链的资源闭 环,更好地服务下游客户 3.83% 6,690.76 腾远钴业 主要从事钴、铜 产品的研发、生 产与销售 充分发挥各自在资源、资本、 技术等优势,发挥双方业务 协同效应,围绕钴原材料供 应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本 次合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 略,属于公司产业链合作的 重要举措,为公司供应链安 全提供有力保障 0.25% 9,939.90 |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主营业务 投资目的 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 韩国晟日 主要从事电子废 物回收和精炼, 从废旧锂电池中 回收重要能源金 属 韩国晟日系发行人废旧电池 回收网络体系的重要合作伙 伴,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发 展战略,属于公司产业链合 作的重要举措,为公司双轮 驱动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 公司将与韩国晟日共同在全 球完善废旧电池回收网络体 系,海外湿法回收体系,构 建并实现产业链的资源闭 环,更好地服务下游客户 3.83% 6,690.76 腾远钴业 主要从事钴、铜 产品的研发、生 产与销售 充分发挥各自在资源、资本、 技术等优势,发挥双方业务 协同效应,围绕钴原材料供 应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本 次合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 略,属于公司产业链合作的 重要举措,为公司供应链安 全提供有力保障 0.25% 9,939.90 |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主营业务 投资目的 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 韩国晟日 主要从事电子废 物回收和精炼, 从废旧锂电池中 回收重要能源金 属 韩国晟日系发行人废旧电池 回收网络体系的重要合作伙 伴,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发 展战略,属于公司产业链合 作的重要举措,为公司双轮 驱动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 公司将与韩国晟日共同在全 球完善废旧电池回收网络体 系,海外湿法回收体系,构 建并实现产业链的资源闭 环,更好地服务下游客户 3.83% 6,690.76 腾远钴业 主要从事钴、铜 产品的研发、生 产与销售 充分发挥各自在资源、资本、 技术等优势,发挥双方业务 协同效应,围绕钴原材料供 应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本 次合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 略,属于公司产业链合作的 重要举措,为公司供应链安 全提供有力保障 0.25% 9,939.90 |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主营业务 投资目的 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 韩国晟日 主要从事电子废 物回收和精炼, 从废旧锂电池中 回收重要能源金 属 韩国晟日系发行人废旧电池 回收网络体系的重要合作伙 伴,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发 展战略,属于公司产业链合 作的重要举措,为公司双轮 驱动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 公司将与韩国晟日共同在全 球完善废旧电池回收网络体 系,海外湿法回收体系,构 建并实现产业链的资源闭 环,更好地服务下游客户 3.83% 6,690.76 腾远钴业 主要从事钴、铜 产品的研发、生 产与销售 充分发挥各自在资源、资本、 技术等优势,发挥双方业务 协同效应,围绕钴原材料供 应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本 次合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 略,属于公司产业链合作的 重要举措,为公司供应链安 全提供有力保障 0.25% 9,939.90 |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主营业务 投资目的 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 韩国晟日 主要从事电子废 物回收和精炼, 从废旧锂电池中 回收重要能源金 属 韩国晟日系发行人废旧电池 回收网络体系的重要合作伙 伴,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发 展战略,属于公司产业链合 作的重要举措,为公司双轮 驱动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 公司将与韩国晟日共同在全 球完善废旧电池回收网络体 系,海外湿法回收体系,构 建并实现产业链的资源闭 环,更好地服务下游客户 3.83% 6,690.76 腾远钴业 主要从事钴、铜 产品的研发、生 产与销售 充分发挥各自在资源、资本、 技术等优势,发挥双方业务 协同效应,围绕钴原材料供 应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本 次合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 略,属于公司产业链合作的 重要举措,为公司供应链安 全提供有力保障 0.25% 9,939.90 |
|---|---|---|---|---|
| 被投资单位 | 主营业务 | 投资目的 | 持股比例 | 账面价值 |
| 韩国晟日 | 主要从事电子废 物回收和精炼, 从废旧锂电池中 回收重要能源金 属 |
韩国晟日系发行人废旧电池 回收网络体系的重要合作伙 伴,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发 展战略,属于公司产业链合 作的重要举措,为公司双轮 驱动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 公司将与韩国晟日共同在全 球完善废旧电池回收网络体 系,海外湿法回收体系,构 建并实现产业链的资源闭 环,更好地服务下游客户 |
3.83% | 6,690.76 |
| 腾远钴业 | 主要从事钴、铜 产品的研发、生 产与销售 |
充分发挥各自在资源、资本、 技术等优势,发挥双方业务 协同效应,围绕钴原材料供 应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本 次合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 略,属于公司产业链合作的 重要举措,为公司供应链安 全提供有力保障 |
0.25% | 9,939.90 |
2021 年 9 月,公司召开总裁办公会,同意全资子公司香港新能源出资约 125 亿韩元对韩国晟日进行增资,持有其 3.83%的股权。韩国晟日是韩国一家电子废 物回收和精炼公司,致力于从废旧锂电池中回收重要的能源金属。目前韩国晟日 电池回收网络遍及韩国、中国、匈牙利、波兰、马来西亚,具备每年处理 24,000 吨锂离子电池材料的能力,并计划通过其韩国湿法冶金厂将其年产量提高至 56,000 吨,用以回收镍、钴、锰和锂等金属材料。公司参股韩国晟日有利于双方 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发挥双方业务协同效应。本次合作符合公司的 发展战略,属于公司产业链合作的重要举措,为公司双轮驱动战略打下坚实的基 础。公司将与韩国晟日共同在全球完善废旧电池回收网络体系,海外湿法回收体 系,构建并实现产业链的资源闭环,更好地服务下游客户。公司对韩国晟日的投 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 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022 年 3 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参与腾 远钴业 A 股 IPO 的战略投资者配售。腾远钴业主要从事钴、铜产品的研发、生 产与销售,为国内领先的钴盐生产企业之一。腾远钴业的核心产品为氯化钴、硫 酸钴等钴盐及电积铜。钴产品主要用于锂电池正极材料、合金、磁性材料等领域, 铜则应用于电子电气、机械制造、国防、建筑材料等领域,是应用范围最广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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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之一。腾远钴业作为公司的重要供应商,与其已保持多年的紧密合作关系,考 虑到双方在各自行业中所处地位及未来广阔的业务协同前景,此次参与腾远钴业 的战略配售,将有利于双方充分发挥各自在资源、资本、技术等优势,发挥双方 业务协同效应,围绕钴原材料供应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本次合作符合公司的发 展战略,属于公司产业链合作的重要举措,为公司供应链安全提供有力保障,不 属于财务性投资。
-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为 40,983.94 万元,主要为预 付土地、设备及工程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7、交易性金融负债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金额 51,425.52 万元,为套期工具 公允价值变动。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所有 交易均使用自有资金,不存在与日常经营无关的衍生品投资行为,不属于财务性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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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 、全球新能源革命持续深入发展,新能源产业链未来继续拥有广阔空间
为解决碳排放问题,全球主要国家及地区纷纷出台碳达峰及碳中和目标,并 制定以产业政策为主的减排路线图,以支持减排目标。目前全球已有超过 120 个国家和地区提出碳中和目标。2021 年 7 月,欧盟通过《Fit for 55》法案,旨在 增加欧盟经济产出的同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以确保 2030 年温室气体排放比 1990 年减少 55%。2021 年 3 月,美国《基础设施计划》发布,提出将投资 1,740 亿美元支撑美国电动汽车市场发展;11 月,美国国会众议院表决通过了《重建 更好》法案,提出投资 5,550 亿美元支持清洁能源发展和处理气候变化问题。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碳排放国,2020 年 9 月,习近平主席向 全球宣布,中国的碳排放要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在 2060 年前实 现碳中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主动提出“双碳”目标,将使碳减排迎来历史性 转折,这也是促进我国能源及相关工业升级,实现国家经济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的必然选择。2021 年 10 月,国务院印发《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方案明 确要求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并明确到 2030 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 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 40%左右。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交通领域实现碳减排目标的重要措施。2021 年,据世界 汽车组织统计,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 650 万辆,同比增长 103.1%。其中, 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 352 万辆,同比增长达 157.6%,GGII 预计,2022 年中 国电动车的年销量将突破 600 万辆,2025 年将超过 1,000 万辆,新能源汽车销量 的增长将带动全产业链进入发展的黄金时期。
2017-2025 年全球及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及预测(单位: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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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GGII
2 、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三元正极前驱体需求旺盛
根据 GGII 数据,2021 年中国三元前驱体市场总出货量为 61 万吨,同比增 长 84.9%,增速大幅度增长,主要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国 内新能源汽车销售量大幅度增长,从而带动了三元正极前驱体的需求增长,另一 方面 2021 年中国前驱体出货超过 25%用于海外出口,海外动力电池销售量大幅 增长带动了三元正极前驱体的市场需求。此外,除新能源汽车领域,三元前驱体 的应用领域还包括储能领域、消费电子领域、电动工具领域、小微动力领域等, 随着三元产品迭代、技术进步、原材料来源多元化,三元材料性价比将逐步提升, 未来仍将是锂电池的主流技术路线,下游需求的不断提升将持续拉动三元正极前 驱体的出货增长。
GGII 预计到 2025 年,我国三元前驱体出货量将达到 260 万吨,全球三元前 驱体出货量将达到 300 万吨。
2017-2025 年全球及中国三元前驱体出货量及预测(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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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GGII
3 、受动力和储能市场增长带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需求快速提升
随着新能源补贴逐步退坡,带动电池企业不断追求电池降本途径,低成本、 高安全的磷酸铁锂电池开始抢占新能源乘用车市场份额,另外,下游主机厂分别 推出宏光 MINI EV、磷酸铁锂版的特斯拉 Model 3、比亚迪汉等爆款车型,磷酸 铁锂电池重新回归市场,磷酸铁锂技术路线受到重视。根据 GGII 数据,2021 年 新能源乘用车中磷酸铁锂电池装机量达到 48.7GWh,同比增长超过 590.2%。随 着业界对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性能不断改进以及 CTP 等无模组技术应用,未来磷 酸铁锂正极材料的应用领域将逐步拓宽。
在储能领域,国内储能市场以通信基站、电力侧储能为主,其中储能领域以 磷酸铁锂电池为主,2021 年市场占比达 98.5%。2021 年储能领域中磷酸铁锂电 池出货量为 47.3GWh,同比增长 192.0%。未来随着锂电池成本快速下降及技术 大幅提升,锂电池应用于储能领域已具备一定优势,叠加储能市场逐步走向标准 化,未来市场需求潜力大,将持续带动磷酸铁锂电池上游材料的需求增长。
预计随着动力电池及储能需求带动,未来磷酸铁锂电池的出货量将进一步上 升,详细如下:
2017-2025 年全球及中国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出货量及预测(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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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GGII
- 4 、深度布局上游,向前驱体上游环节延伸有利于充分发挥产业链协同效应
三元前驱体的上游产业链条较长,以镍资源为例,从最前端的原生矿(硫化 矿、红土镍矿)经冶炼加工成为镍中间品(高冰镍、MHP、MSP)再到硫酸镍, 最后加工为前驱体。从前驱体成本结构来看,硫酸钴、硫酸镍等硫酸盐原材料成 本占比较高,与直接外购原材料相比,布局产业链上游高冰镍、硫酸镍业务可以 帮助前驱体企业有效降低采购成本、获取产业链协同优势、增强客户粘性进而扩 大合作范围。
随着优化成本结构、打造产业链闭环成为行业趋势,行业内企业开始打通冶 炼硫酸镍等环节,并延伸至镍中间品。作为具备先发优势的前驱体厂商,公司基 于产业协同、产品保供能力及成本管控方面考虑布局高冰镍、硫酸镍生产业务, 与前驱体产业形成良好的产业链协同优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有助于公司 加快上游资源端布局,提高前驱体原材料自给比例,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及持 续盈利能力,巩固公司在锂电池全球产业链的领先地位。
5 、公司是前驱体领域的全球领先企业,研发实力、客户资源、人才基础等 核心优势赋能企业未来发展
公司凭借优异的技术研发实力、严苛的品质管控要求、快速的产业化能力, 快速成长为全球锂电池正极前驱体材料领先企业,与特斯拉、LG 化学、宁德时 代、当升科技、厦门钨业、贝特瑞、L&F、振华新材、三星 SDI 等国内外一流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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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产品技术方面,公司建立了高效的研发体系,培养了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 并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专利,研发实力在正极材料前驱体领域具备领先地位。公 司专注于前驱体研发,以高镍低钴、全系列三元前驱体(单晶、高镍、掺杂、高 压实)、二元及四元前驱体、高电压四氧化三钴为研发方向,始终坚持技术研发 为第一驱动力,以技术引领高端化、国际化进程。围绕高镍、掺杂、预烧结、循 环等技术作为主要研发方向,不断进行技术攻关,形成多项核心技术,包括具备 行业领先的单晶前驱体合成技术、定量造核连续法合成制备技术、快速高效共沉 淀技术、定量间歇式二元共沉淀技术、氧化物前驱体制备技术、高电压大颗粒氧 化钴前驱体烧结技术等产品制备技术。
在客户资源方面,公司全面进入全球领先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且为头部企业 供应链的核心供应商,通过深度绑定下游优质客户,实现产能和出货量持续攀升。 公司紧抓锂电池市场发展机遇,深耕高端前驱体材料行业,已全面进入包括特斯 拉、LG 化学、宁德时代、当升科技、厦门钨业、贝特瑞、L&F、振华新材、三 星 SDI 等在内的全球领先新能源车企和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下游厂商对正极材 料及正极材料前驱体厂商认证周期长,确立合作关系后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因 而公司具备一定的客户壁垒。海内外市场需求增长和下游优质客户资源为公司持 续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在人才聚集方面,公司拥有一支专业化和多元化的管理、技术、品质、生产、 采购和销售队伍,主要核心人员在正极材料及前驱体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研究开 发、品质控制和生产管理经验。同时,公司建立了公平的竞争机制和良好的文化 环境,以股权和激励机制为纽带,聚集了一批优秀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 充分激发团队活力,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 、积极扩张产能和布局产业链上游环节,增强原材料保障能力和盈利能力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蓬勃发展,动力电池产业进入大规模扩产期,带动三元 前驱体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前驱体成本结构中原材料成本占比高,公司通过本次 募投项目布局上游高冰镍、硫酸镍生产业务能够将关键原材料的生产环节纳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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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生产体系,有利于发挥公司产业链延伸及协同优势,增强原材料保障能力,有 效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 持续盈利能力,巩固公司在正极材料前驱体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
2 、进一步丰富产品线以满足下游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三元前驱体和四氧化三钴,产品现已成功进入全球领先新 能源汽车厂商及锂电池厂商,与特斯拉、LG 化学、宁德时代、当升科技、厦门 钨业、贝特瑞、L&F、振华新材、三星 SDI 等国内外一流客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 系。
2021 年,磷酸铁锂电池在国内市场快速发展,锂电池头部企业纷纷加速扩 产磷酸铁锂项目,如宁德时代、比亚迪、亿纬锂能、瑞浦能源、蜂巢能源、中创 新航等均在积极进行磷酸铁锂产能布局。为完善公司产品体系,更好的服务客户 需求,公司需要扩充磷酸铁材料产品线,满足现有客户以及潜在客户的多样化需 求,以多元化的布局保持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随着新能源行业快速发展,材料 亦在根据行业发展需求而逐步增加,现有市场普遍使用三元、磷酸铁锂,同时钠 离子、半固态、固态等材料体系正在加速研发之中,产品多元化需求、应用领域 多元化需求都对上游材料公司带来更高的要求。产品多元化发展将有利于公司应 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技术替代风险,保持核心竞争力。
3 、满足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稳固公司市场地位
根据 GGII 统计,2021 年度公司核心产品三元前驱体和四氧化三钴出货量均 位列行业第一。未来三到五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及相关产业链将处于快速发展阶 段。在终端应用市场的强劲推动下,动力电池及三元前驱体行业景气度持续上升, 公司市场空间有望进一步增长,需要对业务发展提前做好规划准备,把握市场时 机,抓住下游应用端带来的窗口机遇,提高市场份额。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业绩保持良好增长态势,2019 年、2020 年、 2021 年和 2022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31,121.28 万元、743,962.41 万 元、2,007,249.13 万元和 632,809.79 万元。面对下游客户强劲的市场需求,公司 业务规模扩张、技术研发投入、高端产品结构优化都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同时 公司在采购、生产、研发以及市场拓展等多个环节中均需要合理统筹安排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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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为上市公司注入资金活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市 场应变能力和对下游重要客户的供应保障能力,以在竞争逐渐加剧的市场中巩固 优势地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
4 、优化资本结构,增强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将相应增加,有助于缓 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 进一步扩张,募集资金能够有效满足公司核心业务增长和战略布局的资金需求, 提升公司经营稳定性,并为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盈利提供重要保障,符合全体股东 的利益。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 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所规定的条件,根 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 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 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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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 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所规定的条件,根 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 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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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同时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0%,即不超过 60,966,688 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 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 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 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及发行数量上 限将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 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 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 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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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 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九)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 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四、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68,000.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1 | 印尼基地红土镍矿冶炼年产6万金吨高冰镍项目 | 422,767.53 | 250,000.00 |
| 2 | 贵州西部基地年产8万金吨硫酸镍项目 | 182,995.72 | 65,000.00 |
| 3 | 广西南部基地年产8万金吨高冰镍项目 | 72,993.39 | 56,000.00 |
| 4 | 贵州开阳基地年产20万吨磷酸铁项目 | 231,115.28 | 97,500.00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199,500.00 | 199,500.00 |
| 合计 | 1,109,371.92 | 668,000.00 |
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募集资 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 优先级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 融资方式解决。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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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 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 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邓伟明、吴小歌夫妇通过中伟集 团间接持有公司 56.42%的股份,通过铜仁弘新成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00%的股份;邓伟明直接持有公司 3.43%的股份,通过 铜仁恒盛励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03%的股份。 邓伟明、吴小歌夫妇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61.89%。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60,966,688 股(含本数),若按本次发行数量的 上限(即 60,966,688 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邓伟明、吴小歌夫妇直接及间 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56.26%,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 批准的程序
-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已于2022 年8 月24 日经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
-
审核通过, 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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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票呈报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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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68,000.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1 | 印尼基地红土镍矿冶炼年产6万金吨高冰镍项目 | 422,767.53 | 250,000.00 |
| 2 | 贵州西部基地年产8万金吨硫酸镍项目 | 182,995.72 | 65,000.00 |
| 3 | 广西南部基地年产8万金吨高冰镍项目 | 72,993.39 | 56,000.00 |
| 4 | 贵州开阳基地年产20万吨磷酸铁项目 | 231,115.28 | 97,500.00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199,500.00 | 199,500.00 |
| 合计 | 1,109,371.92 | 668,000.00 |
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募集资 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 优先级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 融资方式解决。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项目情况
-
1 、印尼基地红土镍矿冶炼年产 6 万金吨高冰镍项目
-
( 1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计划投资 422,767.53 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印度尼西亚苏拉威西岛印尼 中苏拉威西省 Morowali 县 Bahodopi 镇青山工业园,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印尼中青新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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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中青新能源股权结构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香港新 能源持股 70%,RIGQUEZA 持股 30%。
发行人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本项目,主要是因为青山集团在印尼发展多年, 镍矿资源的开采、生产要素的匹配性、社会资源的丰富度、影响力等都有利于募 投项目的筹建。本项目募集资金拟以借款方式投入实施主体,具体情况由后续签 订借款协议约定。RIGQUEZA 不提供同比例借款,拟依据持股比例,为本项目 实施主体提供银行借款担保。
本项目募集资金拟以借款方式投入实施主体,本项目投资资金未主要采用中 青新能源向银行贷款融资等方式的主要原因是:①本项目建设期为 30 个月,建 设周期较长,目前项目尚未正式投产,正式投产后产能也将是逐步释放,若没有 股东支持,向银行贷款融资等方式的融资难度较大,融资条件将较高;②发行人 控制的香港新能源是中青新能源的控股股东,主要负责整个项目的经营管理及融 资等事项,发行人以股东借款方式投入本项目,将有利于在发行人主导下项目快 速建成与达产、提升项目整体效益,并且,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营业收入为 662,520.84 万元,年均税后利润为 158,209.01 万元,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6.68%,项目预期效益良好,能够有效保障发行人提供借款的本金及利息的偿还。
本项目拟充分利用印尼当地丰富的红土镍矿资源,建设 6 条镍矿-低冰镍-高 冰镍生产线、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等,主要产品包括设计年产能 6 万金吨的高冰 镍及附产品。该项目将增强公司三元前驱体主要原材料供应力,保障镍资源供货 的效率及稳定性,为公司三元前驱体的扩产提供可持续化的支持,同时,通过一 体化项目建设降低生产成本,进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 2 )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422,767.53 万元,具体投资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 号 |
投资类别 | 投资规模 | 占比 | 是否为 资本性支出 |
| 1 | 建设投资 | 396,079.39 | 93.69% | / |
| 1.1 | 建筑工程费 | 113,949.18 | 26.95% | 是 |
| 1.2 |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234,582.24 | 55.49%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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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投资类别 | 投资规模 | 占比 | 是否为 资本性支出 |
|---|---|---|---|---|
| 1.3 | 土地购置费 | 5,627.88 | 1.33% | 是 |
| 1.4 | 其他建设费用 | 16,590.64 | 3.92% | 是 |
| 1.5 | 基本预备费 | 25,329.45 | 5.99% | 否 |
| 2 | 建设期利息 | 3,361.00 | 0.79% | 是 |
| 3 | 铺底流动资金 | 23,327.13 | 5.52% | 否 |
| 合计 | 422,767.53 | 100.00% | / |
土地购置费、其他建设费用、基本预备费、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由实 施主体以自有资金或通过银行贷款等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不涉及本次募集资金。 本项目投资额的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①建筑工程费
建筑工程费主要包括生产厂房及配套工程的土建和装修费用。土建和装修费 用主要根据本项目规划情况、类似工程的建设指标,并结合所在地区最新价格水 平进行估算。公司建设工程费估算金额为 113,949.18 万元。
②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主要根据项目建设的产能规模、工艺流程及技术要求,拟 定各个生产环节所需的设备清单,并结合相关设备市场报价情况进行估算。公司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估算金额为 234,582.24 万元。
③土地购置费
土地购置费主要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用地购买协议约定价款进行估算。
④其他建设费用
其他建设费用主要包括建设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专项评价 费等多项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费用,各项费用主要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相关费用规 定标准和市场报价进行估算,其他建设费用估算金额为 16,590.64 万元。
⑤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但难以预料的支出,按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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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包括建设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其他建设费用)的一定比例进行估算, 基本预备费估算金额为 25,329.45 万元。
⑥建设期利息
建设期利息按照募投项目建设期银行借款预估金额和适当利率进行估算,建 设期利息估算金额为 3,361.00 万元。
⑦铺底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需求估算按照募投项目投产后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各项构成 分别详细估算。根据实施主体和本项目的情况,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估算金额为 23,327.13 万元。
( 3 )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 30 个月,包括项目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
本项目建设中后期边建设边运营,T+1 年投入生产,当年高冰镍生产能力达 到 80%,年产量为 4.8 万金吨;T+2 年实现满产,年产量为 6 万金吨。
( 4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营业收入为 662,520.84 万元,年均税后利 润为 158,209.01 万元;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6.68%,投资回收期为 6.24 年, 项目预期效益良好。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假设:①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无重大变化,行业政策 及监管法规无重大变化;②募投项目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 济环境无重大变化;③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及市场情况无重大变化;行业技术路线 不发生重大变动;④人力成本价格不存在重大变化;⑤行业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 将无重大变化;⑥募投项目未来能够按预期及时达产;⑦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 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⑧假定在项目计算期内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不会发 生剧烈变动;⑨假定在项目计算期内下游用户需求变化趋势遵循市场预测。
具体效益测算思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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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收入测算
T+1 年项目达产后高冰镍产品不含税售价为 16,341.30 美元/金吨。销售单价 参照最近一年伦敦金属交易所镍金属的平均单价,并扣除约 2,000 美元/金吨左右 的通常市场加工费,具有市场公允性。同时,项目将产出部分高钴低冰镍,T+1 年项目达产后高钴低冰镍产品不含税售价为 32,493.17 美元/金吨,T+2 年满产后 预计年产量为 0.21 万金吨,销售单价参照最近一年英国金属导报钴金属的平均 单价以及市场通常的换算率约 6.2 折确定,具有市场公允性。生产经营期项目满 产年营业收入为 104,738 万美元。
②成本、费用测算
原材料采购价格参照印尼当地市场价格水平确定,测算假设原材料价格在计 算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用量根据项目所采用的技术和生产工艺,单位产 出所需投入计算确定。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是综合考虑公司现有折旧摊销政策进行的谨慎 估计。
外购能源动力的价格由项目所在工业园区水电等价格基础上进行预计测算。 人员工资方面:生产期第一年工资按照不同类型员工历史工资水平结合当地 情况估计测算。员工每年的工资按照每年 3%的增速递增。员工保险、福利费按 工资的 10%计算。
维修费用:修理费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估算。
营业税金及附加:各项税费的计算以当地政府现行税率为基础,合理考虑未 来情况。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及福利费、折旧摊销、其他管理费用等,结合 公司历史及发展情况对各项费用进行分别测算。
财务费用:根据银行借款使用和还款计划安排情况,使用适当利率测算。 销售费用:参考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销量估算。 ③汇率
汇率根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募投项目拟定前 2022 年 5 月 17 日,中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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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发布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均值确定。
④现金流折现及投资回报率测算
根据本项目预计每年现金流按照 12%的折现率计算项目每年现金流及投资 回报。
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等于是指项目在整个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 量现值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它反映项目所占用资金的盈利率,是考察项目盈 利能力的主要动态指标。
项目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及税后分别为 34.75%和 26.68%,表明该项目具有 较好的盈利能力。
由于尚无以本次募投项目产品高冰镍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因此,此处选 择可比上市公司同类募投项目的毛利率、内部收益率等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具体 如下:
单位:万元、万元/吨
| 上市 公司 |
公告 时间 |
募投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单吨 投资 额 |
税后内 部收益 率 |
投资回 收期 |
毛利率 |
|---|---|---|---|---|---|---|---|
| 华友 钴业 |
2020 年5 月 |
年产4.5万吨镍金属量高 冰镍项目(印尼) |
366,295.96 | 8.14 | 18.80% | 6.78年 | 30.28% |
| 中伟 股份 |
2022 年6 月 |
印尼基地红土镍矿冶炼年 产6万金吨高冰镍项目 |
422,767.53 | 7.05 | 26.68% | 6.24年 | 34.24% |
上表中单吨投资额构成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 | 印尼基地项目 | 华友钴业同类募投项目 |
| 1 | 建筑工程费 | 1.90 | 1.54 |
| 2 |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3.91 | 5.66 |
| 3 | 土地购置费 | 0.09 | 0.39 |
| 4 | 其他建设费用 | 0.28 | |
| 5 | 基本预备费 | 0.42 | - |
| 6 | 建设期利息 | 0.06 | 0.13 |
| 7 | 铺底流动资金 | 0.39 | 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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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吨投资额 7.05 8.14
注:华友钴业同类募投项目投资构成分类为建筑工程、设备投资、安装工程、其他费用、 基建期贷款利息、铺底流动资金,此处为便于对比,按中伟股份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构成进行 了重分类,设备投资和安装工程合并为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其他费用包括土地购置费和其他 建设费用。
本次募投项目的毛利率和税后内部收益率略高于华友钴业同类募投项目,主 要是因为:①华友钴业同类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内容包括一座投资金额为 1.27 亿 美元的 250MW 燃煤电厂,中伟股份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的电力主要来自外购, 不涉及同类燃煤电厂投建,导致华友钴业同类募投项目单吨投资额高于中伟股份 本次募投项目,华友钴业同类募投项目单吨投资额较高,相应影响折旧摊销等成 本较高,从而影响项目毛利率;②由于募投项目筹建时间不同,测算条件存在一 定差异,华友钴业同类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镍金属市场价格按照 13,000 美元/吨 测算,2020 年以来镍金属平均单价持续震荡上行,中伟股份本次募投项目效益 测算中镍金属市场价格参考最近一年伦敦金属交易所镍金属的平均单价确定。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财务效益和国民经济效益较为优异,有一定的获利 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各项参数指标均是根据公司报告期内发展情况作出的合理性 预测,指标参数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 5 )项目报批事项及土地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项目已取得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黔 发改外资备[2022]第 7 号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黔发改外资备[2021]第 2 号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及变更通知。本项目已取得贵州省商务厅出具的境外投 资证第 N5200202200012 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本项目实施主体已与印尼青 山工业园签署土地买卖合同,并已完成土地交接。本项目建设所在地印尼青山工 业园已取得环境许可证,印尼青山工业园已对募投项目出具环境报告批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项目已取得境内外审批程序,相关审批程序符 合中国及印度尼西亚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将按照印度尼西亚法律法规的要求,在 正式量产后取得更新的工业经营许可证。工业经营许可证(Izin Usaha Industri, IUI)是印尼当地工业类的营业执照,在正式运营前完成更新。工业经营许可证 的更新将由中青新能源在正式量产前,通过专属系统自主上传相关办理材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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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根据中青新能源咨询情况,工业经营许可证的更新手续通常办理当日即可 完成。中青新能源目前尚未正式投产,预计将在 2022 年第三季度正式投产前完 成工业经营许可证更新手续。
( 6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 30 个月,计划总投资为 422,767.53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25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后续公司再 根据项目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由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不包含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 已投入资金,亦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本次董事会前投入资金的情形。
2 、贵州西部基地年产 8 万金吨硫酸镍项目
( 1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计划投资 182,995.72 万元,建设地点位于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北部工 业园,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中伟资源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募集资金拟由中伟股份以增资方式投入贵州新能源,贵州新能源的其 他股东新工基金参与同比例增资。增资后,贵州新能源将上述全部增资资金以增 资方式投入本项目实施主体贵州循环,增资价格参照贵州循环净资产评估值确 定。上述增资全部完成后,本项目实施主体贵州循环仍然是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贵州省生态环保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新工基金同由贵 州金控控制。贵州金控由贵州省财政厅 100%持股。本次增资安排为贵州金控根 据贵州金控投资安排以及两只基金资金情况,与发行人协商确定。
中伟股份和新工基金已向贵州新能源分别增资 6.50 亿元和 6.00 亿元,合计 增资资金 12.50 亿元。2022 年 7 月 15 日,贵州新能源、中伟股份、生态环保基 金、贵州循环已签署《贵州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贵州中伟资源循环产业发 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协议约定贵州新能源向贵州循环投资 12.50 亿元, 取得贵州循环 31.25%的股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贵州循环已完成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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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贵州循环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 picture [341 x 1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项目拟建设 8 条低冰镍-高冰镍-硫酸镍生产线、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等, 主要产品包括设计年产能 8 万金吨的硫酸镍以及附产品。该项目通过布局三元前 驱体前端材料项目建设,增强公司产业链一体化水平及成本控制能力,提高公司 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在三元前驱体行业的竞争优势。
( 2 )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182,995.72 万元,具体投资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 号 |
投资类别 | 投资规模 | 占比 | 是否为 资本性支出 |
| 1 | 建设投资 | 156,518.58 | 85.53% | / |
| 1.1 | 建筑工程费 | 43,982.22 | 24.03% | 是 |
| 1.2 |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84,573.40 | 46.22% | 是 |
| 1.3 | 土地购置费 | 20,863.77 | 11.40% | 是 |
| 1.4 | 其他建设费用 | 2,540.40 | 1.39% | 是 |
| 1.5 | 基本预备费 | 4,558.79 | 2.49% | 否 |
| 2 | 建设期利息 | 631.34 | 0.35% | 是 |
| 3 | 铺底流动资金 | 25,845.80 | 14.12% | 否 |
| 合计 | 182,995.72 | 100.00% | / |
土地购置费、其他建设费用、基本预备费、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由实 施主体以自有资金或通过银行贷款等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不涉及本次募集资金。
本项目投资额的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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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建筑工程费
建筑工程费主要包括生产厂房及配套工程的土建和装修费用。土建和装修费 用主要根据本项目规划情况、类似工程的建设指标,并结合所在地区最新价格水 平进行估算。公司建设工程费估算金额为 43,982.22 万元。
②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主要根据项目建设的产能规模、工艺流程及技术要求,拟 定各个生产环节所需的设备清单,并结合相关设备市场报价情况进行估算。公司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估算金额为 84,573.40 万元。
③土地购置费
土地购置费主要根据募投项目相近区域的土地购置成本以及本次募投用地 面积进行估算,土地购置费估算金额为 20,863.77 万元。
④其他建设费用
其他建设费用主要包括建设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专项评价 费等多项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费用,各项费用主要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相关费用规 定标准和市场报价进行估算,其他建设费用估算金额为 2,540.40 万元。
⑤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但难以预料的支出,按工程建设 费(包括建设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其他建设费用)的一定比例进行估算, 基本预备费估算金额为 4,558.79 万元。
⑥建设期利息
建设期利息按照募投项目建设期银行借款预估金额和 2022 年 4 月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的 5 年期以上 LPR 进行估算,建设期利息估算金额为 631.34 万元。
⑦铺底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需求估算按照募投项目投产后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各项构成 分别详细估算。根据实施主体和本项目的情况,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估算金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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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45.80 万元。
( 3 )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包括项目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
本项目建设中后期边建设边运营,T+1 年投入生产,当年硫酸镍生产能力达 到 40%,年产量为 3.2 万金吨;T+2 年实现满产,年产量为 8 万金吨。
( 4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营业收入为 953,223.31 万元,年均税后利 润为 42,187.44 万元;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4.37%,投资回收期为 8.86 年, 项目预期效益良好。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假设:①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无重大变化,行业政策 及监管法规无重大变化;②募投项目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 济环境无重大变化;③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及市场情况无重大变化;行业技术路线 不发生重大变动;④人力成本价格不存在重大变化;⑤行业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 将无重大变化;⑥募投项目未来能够按预期及时达产;⑦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 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⑧假定在项目计算期内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不会发 生剧烈变动;⑨假定在项目计算期内下游用户需求变化趋势遵循市场预测。
具体效益测算思路如下:
① 收入测算
T+1 年项目达产后硫酸镍产品不含税售价为 11.74 万元/金吨,销售单价参照 最近一年伦敦金属交易所镍金属的平均单价换算确定,具有市场公允性。同时, 项目将产出部分高钴低冰镍,T+1 年项目达产后高钴低冰镍产品不含税售价为 20.81 万元/金吨,T+2 年满产后预计年产量为 0.32 万金吨,销售单价参照最近一 年英国金属导报钴金属的平均单价以及市场通常的换算率约 6.2 折确定,具有市 场公允性。项目其他附产品硫酸和蒸汽的销售单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生产经营 期项目满产年营业收入为 1,014,067 万元。
②成本、费用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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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参照市场询价确定,其中低冰镍价格参照最近一年伦敦 金属交易所镍金属的平均单价和市场通常加工费及运输费等确定,测算假设原材 料价格在计算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用量根据项目所采用的技术和生产工 艺,单位产出所需投入计算确定。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是综合考虑公司现有折旧摊销政策进行的谨慎 估计。
外购能源动力的价格由项目所在工业园区水电等价格基础上进行预计测算。 人员工资方面:生产期第一年工资按照不同类型员工历史工资水平结合当地 情况估计测算。员工每年的工资按照每年 3%的增速递增。员工保险、福利费按 工资的 10%计算。
维修费用:修理费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估算。
营业税金及附加:各项税费的计算以当地现行税率为基础,合理考虑未来情 况。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及福利费、折旧摊销、其他管理费用等,结合 公司历史及发展情况对各项费用进行分别测算。
财务费用:根据银行借款使用和还款计划安排情况,使用适当利率测算。 ③现金流折现及投资回报率测算
根据本项目预计每年现金流按照 12%的折现率计算项目每年现金流及投资 回报。
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等于是指项目在整个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 量现值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它反映项目所占用资金的盈利率,是考察项目盈 利能力的主要动态指标。
项目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及税后分别为 16.99%和 14.37%,表明该项目具有 较好的盈利能力。
可比上市公司的同类募投项目未披露具体毛利率情况,因此,此处选择可比 上市公司同类募投项目的内部收益率等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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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万元/吨 | 单位:万元、万元/吨 | 单位:万元、万元/吨 | 单位:万元、万元/吨 | 单位:万元、万元/吨 | 单位:万元、万元/吨 | 单位:万元、万元/吨 | 单位:万元、万元/吨 |
|---|---|---|---|---|---|---|---|
| 上市公司 | 公告时间 | 募投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单吨投资额 | 税后内部 收益率 |
投资回 收期 |
毛利率 |
| 华友钴业 | 2019年9月 | 年产3万吨(金属量)高 纯三元动力电池级硫酸 镍项目 |
95,829.90 | 3.19 | 18.44% | 7.14年 | 未披露 |
| 中伟股份 | 2022年6月 | 贵州西部基地年产8万 金吨硫酸镍项目 |
182,995.72 | 2.29 | 14.37% | 8.86年 | 6.49% |
注:表中毛利率为预测期内平均毛利率,毛利率等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中伟股份本次募投项目的单吨投资额低于华友钴业同类募投项目,主要是因 为本次募投项目投建产能规模相对更大,在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方面 更具有规模效应;本次募投项目的税后内部收益率低于华友钴业同类募投项目, 数值上差异较小;考虑募投项目筹建时间差异较大,测算条件可能存在较大变化 差异等因素,两个募投项目本身可比性不大。
中伟股份本次募投项目原材料采购价格参照市场询价确定,主要原材料低冰 镍价格参照最近一年伦敦金属交易所镍金属的平均单价和市场通常加工费及运 输费等确定;产品硫酸镍不含税售价为 11.74 万元/金吨,销售单价参照最近一年 伦敦金属交易所镍金属的平均单价换算确定。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将用于自用,但 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使用的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售价的定价依据具有市场公允 性。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财务效益和国民经济效益较为优异,有一定的获利 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各项参数指标均是根据公司报告期内发展情况作出的合理性 预测,指标参数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 5 )项目报批事项及土地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项目已取得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 具的《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码为 2203-522291-04-05-536967。 本项目已取得黔(2021)玉屏县不动产权第 0003862 号不动产权证、黔(2022) 玉屏县不动产权第 0000884 号不动产权证。本项目已取得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出具 的黔环审(2022)33 号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本项目已取得贵州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出具的黔发改环资(2022)628 号节能报告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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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计划总投资为 182,995.72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65,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后续公司再 根据项目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由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不包含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 已投入资金,亦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本次董事会前投入资金的情形。
3 、广西南部基地年产 8 万金吨高冰镍项目
( 1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计划投资 72,993.39 万元,建设地点位于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陆海 大道以东,淡水湾大街以北,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以增资方式投入实施主体。
本项目拟建设 8 条低冰镍-高冰镍生产线、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等,主要产 品包括设计年产能 8 万金吨的高冰镍及附产品。本项目将增强公司三元前驱体主 要原材料高冰镍的供应能力,保证生产供应的高效及稳定性,提升公司成本控制 和盈利能力,为公司三元前驱体的扩产提供可持续化发展的重要支撑。
( 2 )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72,993.39 万元,具体投资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 号 |
投资类别 | 投资规模 | 占比 | 是否为 资本性支出 |
| 1 | 建设投资 | 61,886.48 | 84.78% | / |
| 1.1 | 建筑工程费 | 11,481.25 | 15.73% | 是 |
| 1.2 |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44,588.37 | 61.09% | 是 |
| 1.3 | 土地购置费 | 3,344.10 | 4.58% | 是 |
| 1.4 | 其他建设费用 | 725.14 | 0.99% | 是 |
| 1.5 | 基本预备费 | 1,747.63 | 2.39%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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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投资类别 | 投资规模 | 占比 | 是否为 资本性支出 |
|---|---|---|---|---|
| 2 | 建设期利息 | 402.92 | 0.55% | 是 |
| 3 | 铺底流动资金 | 10,703.99 | 14.66% | 否 |
| 合计 | 72,993.39 | 100.00% | / |
其他建设费用、基本预备费、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由实施主体以自有 资金或通过银行贷款等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不涉及本次募集资金。
本项目投资额的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①建筑工程费
建筑工程费主要包括生产厂房及配套工程的土建和装修费用。土建和装修费 用主要根据本项目规划情况、类似工程的建设指标,并结合所在地区最新价格水 平进行估算。公司建设工程费估算金额为 11,481.25 万元。
②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主要根据项目建设的产能规模、工艺流程及技术要求,拟 定各个生产环节所需的设备清单,并结合相关设备市场报价情况进行估算。公司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估算金额为 44,588.37 万元。
③土地购置费
土地购置费主要根据本次募投项目所在土地相关价款以及本次募投用地面 积进行估算,土地购置费估算金额为 3,344.10 万元。
④其他建设费用
其他建设费用主要包括建设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专项评价 费等多项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费用,各项费用主要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相关费用规 定标准和市场报价进行估算,其他建设费用估算金额为 725.14 万元。
⑤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但难以预料的支出,按工程建设 费(包括建设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其他建设费用)的一定比例进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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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预备费估算金额为 1,747.63 万元。
⑥建设期利息
建设期利息按照募投项目建设期银行借款预估金额和 2022 年 4 月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的 5 年期以上 LPR 进行估算,建设期利息估算金额为 402.92 万元。
⑦铺底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需求估算按照募投项目投产后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各项构成 分别详细估算。根据实施主体和本项目的情况,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估算金额为 10,703.99 万元。
( 3 )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 12 个月,包括项目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
本项目建设中后期边建设边运营,T+1 年投入生产,当年高冰镍生产能力达 到 40%,年产量为 3.2 万金吨;T+2 年实现满产,年产量为 8 万金吨。
( 4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营业收入为 857,720.18 万元,年均税后利 润为 19,686.57 万元;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36.99%,投资回收期为 5.25 年, 项目预期效益良好。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假设:①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无重大变化,行业政策 及监管法规无重大变化;②募投项目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 济环境无重大变化;③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及市场情况无重大变化;行业技术路线 不发生重大变动;④人力成本价格不存在重大变化;⑤行业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 将无重大变化;⑥募投项目未来能够按预期及时达产;⑦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 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⑧假定在项目计算期内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不会发 生剧烈变动;⑨假定在项目计算期内下游用户需求变化趋势遵循市场预测。
具体效益测算思路如下:
① 收入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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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 年项目达产后高冰镍产品不含税售价为 10.47 万元/金吨,销售单价参照 最近一年伦敦金属交易所镍金属的平均单价,并扣除约 2,000 美元/金吨的通常市 场加工费,具有市场公允性。同时,项目将产出部分高钴低冰镍,T+1 年项目达 产后高钴低冰镍产品不含税售价为 20.81 万元/金吨,T+2 年满产后预计年产量为 0.32 万金吨,销售单价参照最近一年英国金属导报钴金属的平均单价以及市场通 常的换算率约 6.2 折确定,具有市场公允性。项目其他附产品硫酸和蒸汽的销售 单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生产经营期项目满产年营业收入为 912,468 万元。
②成本、费用测算
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参照市场询价确定,其中低冰镍价格参照最近一年伦敦 金属交易所镍金属的平均单价和市场通常加工费及运输费等确定,测算假设原材 料价格在计算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用量根据项目所采用的技术和生产工 艺,单位产出所需投入计算确定。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是综合考虑公司现有折旧摊销政策进行的谨慎 估计。
外购能源动力的价格由项目所在工业园区水电等价格基础上进行预计测算。
人员工资方面:生产期第一年工资按照不同类型员工历史工资水平结合当地 情况估计测算。员工每年的工资按照每年 3%的增速递增。员工保险、福利费按 工资的 10%计算。
维修费用:修理费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估算。
营业税金及附加:各项税费的计算以当地现行税率为基础,合理考虑未来情 况。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及福利费、折旧摊销、其他管理费用等,结合 公司历史及发展情况对各项费用进行分别测算。
财务费用:根据银行借款使用和还款计划安排情况,使用适当利率测算。 ③现金流折现及投资回报率测算
根据本项目预计每年现金流按照 12%的折现率计算项目每年现金流及投资 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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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等于是指项目在整个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 量现值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它反映项目所占用资金的盈利率,是考察项目盈 利能力的主要动态指标。
项目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及税后分别为 38.27%和 36.99%,表明该项目具有 较好的盈利能力。
由于尚无以本次募投项目产品高冰镍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因此,此处选 择可比上市公司同类募投项目的内部收益率等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万元/吨
| 上市公司 | 募投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单吨投资额 | 税后内部 收益率 |
投资回 收期 |
|---|---|---|---|---|---|
| 华友钴业 | 年产4.5万吨镍金属量高 冰镍项目(印尼) |
366,295.96 | 8.14 | 18.80% | 6.78年 |
| 中伟股份 | 广西南部基地年产8万 金吨高冰镍项目 |
72,993.39 | 0.91 | 36.99% | 5.25年 |
中伟股份本次募投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高于华友钴业同类募投项目,主要是 - 因为本项目仅涉及低冰镍 高冰镍环节投资建设,华友钴业同类项目投建从镍矿 端开始,一直到高冰镍的生产环节,建设资金投入金额更大;同时,公司本次募 投项目是在广西南部基地大项目基础上延伸一个环节的生产建设项目,部分公用 工程等前期已经建设完毕,故本次投资金额相对较小。另外,华友钴业同类募投 项目建设地位于境外印尼,中伟股份本次募投项目位于国内,在工程施工、设备 及人力投入等方面较境外项目具有明显成本优势。
- 中伟股份本次广西南部基地募投项目仅涉及低冰镍 高冰镍环节投资建设, 华友钴业同类项目投建从镍矿端到高冰镍的生产环节,因此,本募投项目高冰镍 产品毛利率与华友钴业同类项目毛利率不具有可比性。
中伟股份本次广西南部基地募投项目高冰镍产品毛利率与本次印尼基地募 - 投项目低冰镍 高冰镍环节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 投项目低冰镍-高冰镍环节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 |
|---|---|
| 募投项目名称 | 低冰镍-高冰镍环节毛利率 |
| 广西南部基地年产8万金吨高冰镍项目 | 3.58% |
| 印尼基地红土镍矿冶炼年产6万金吨高冰镍项目 | 3.04% |
“印尼基地红土镍矿冶炼年产 6 万金吨高冰镍项目”投建生产环节包括从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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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端到高冰镍,上表中毛利率为拆分出来的低冰镍 高冰镍环节毛利率。中伟股 份本次广西南部基地募投项目高冰镍产品毛利率与本次印尼基地募投项目低冰 - 镍 高冰镍环节毛利率差异较小,差异主要来自于生产中产生的副产品硫酸、蒸 汽,广西南部基地可以使用上述副产品用于后续生产环节,从而产生价值,但印 尼基地暂不需使用上述副产品,故测算时未考虑副产品价值。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财务效益和国民经济效益较为优异,有一定的获利 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各项参数指标均是根据公司报告期内发展情况作出的合理性 预测,指标参数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 5 )项目报批事项及土地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项目已在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行政审批局完 成项目备案,项目编码为 2204-450704-04-01-193528。本项目已取得桂(2021) 钦州市不动产权第 0024168 号不动产权证。本项目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 境厅出具的自贸钦审批环(2022)25 号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本项目已取得中 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自贸钦审批投(2022) 68 号节能报告审查意见。
( 6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 12 个月,计划总投资为 72,993.39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56,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后续公司再 根据项目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由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不包含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 已投入资金,亦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本次董事会前投入资金的情形。
4 、贵州开阳基地年产 20 万吨磷酸铁项目
( 1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计划投资 231,115.28 万元,建设地点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硒城街 道白安营村,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中伟兴阳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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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兴阳储能股权结构为中伟股份持股 52%,新工基 金持股 48%。
本项目募集资金拟由中伟股份以增资方式投入兴阳储能,兴阳储能的其他股 东新工基金参与同比例增资。
本项目拟建设磷酸铁锂材料生产制造基地,目前设计年产能为磷酸铁 20 万 吨,拟建设 10 条磷酸铁生产线、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等。本项目的建设使得公 司产品线进一步完善,推动公司产品多元化战略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 力和核心竞争力,提高竞争优势。
( 2 )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231,115.28 万元,具体投资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 号 |
投资类别 | 投资规模 | 占比 | 是否为 资本性支出 |
| 1 | 建设投资 | 212,404.30 | 91.90% | / |
| 1.1 | 建筑工程费 | 63,838.12 | 27.62% | 是 |
| 1.2 |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102,500.00 | 44.35% | 是 |
| 1.3 | 土地购置费 | 30,288.18 | 13.11% | 是 |
| 1.4 | 其他建设费用 | 7,105.80 | 3.07% | 是 |
| 1.5 | 基本预备费 | 8,672.20 | 3.75% | 否 |
| 2 | 建设期利息 | 2,126.26 | 0.92% | 是 |
| 3 | 铺底流动资金 | 16,584.72 | 7.18% | 否 |
| 合计 | 231,115.28 | 100.00% | / |
土地购置费、其他建设费用、基本预备费、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由实 施主体以自有资金或通过银行贷款等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不涉及本次募集资金。
本项目投资额的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①建筑工程费
建筑工程费主要包括生产厂房及配套工程的土建和装修费用。土建和装修费 用主要根据本项目规划情况、类似工程的建设指标,并结合所在地区最新价格水 平进行估算。公司建设工程费估算金额为 63,838.1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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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主要根据项目建设的产能规模、工艺流程及技术要求,拟 定各个生产环节所需的设备清单,并结合相关设备市场报价情况进行估算。公司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估算金额为 102,500.00 万元。
③土地购置费
土地购置费主要根据募投项目相近区域的土地购置成本以及本次募投用地 面积进行估算,土地购置费估算金额为 30,288.18 万元。
④其他建设费用
其他建设费用主要包括建设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专项评价 费等多项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费用,各项费用主要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相关费用规 定标准和市场报价进行估算,其他建设费用估算金额为 7,105.80 万元。
⑤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但难以预料的支出,按工程建设 费(包括建设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其他建设费用)的一定比例进行估算, 基本预备费估算金额为 8,672.20 万元。
⑥建设期利息
建设期利息按照募投项目建设期银行借款预估金额和 2022 年 4 月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的 5 年期以上 LPR 进行估算,建设期利息估算金额为 2,126.26 万元。
⑦铺底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需求估算按照募投项目投产后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各项构成 分别详细估算。根据实施主体和本项目的情况,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估算金额为 16,584.72 万元。
( 3 )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 30 个月,包括项目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 本项目建设中后期边建设边运营,T+1 年投入生产,当年磷酸铁生产能力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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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80%,年产量为 16 万吨;T+2 年实现满产,年产量为 20 万吨。
( 4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营业收入为 381,592.92 万元,年均税后利 润为 53,587.82 万元;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0.06%,投资回收期为 7.51 年, 项目预期效益良好。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假设:①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无重大变化,行业政策 及监管法规无重大变化;②募投项目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 济环境无重大变化;③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及市场情况无重大变化;行业技术路线 不发生重大变动;④人力成本价格不存在重大变化;⑤行业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 将无重大变化;⑥募投项目未来能够按预期及时达产;⑦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 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⑧假定在项目计算期内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不会发 生剧烈变动;⑨假定在项目计算期内下游用户需求变化趋势遵循市场预测。
具体效益测算思路如下:
① 收入测算
T+1 年项目达产后磷酸铁产品不含税售价为 1.95 万元/吨,销售单价结合最 近一年以来市场平均单价及市场价格趋势确定,具有市场公允性。生产经营期项 目满产年营业收入为 389,381 万元。
②成本、费用测算
原材料采购价格参照市场询价确定,测算假设原材料价格在计算期内未发生 重大变化。原材料用量根据项目所采用的技术和生产工艺,单位产出所需投入计 算确定。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是综合考虑公司现有折旧摊销政策进行的谨慎 估计。
外购能源动力的价格由项目所在工业园区水电等价格基础上进行预计测算。 人员工资方面:生产期第一年工资按照不同类型员工历史工资水平结合当地 情况估计测算。员工保险、福利费按工资的 1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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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费用:修理费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估算。
营业税金及附加:各项税费的计算以当地现行税率为基础,合理考虑未来情 况。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及福利费、折旧摊销、其他管理费用等,结合 公司历史及发展情况对各项费用进行分别测算。
财务费用:根据银行借款使用和还款计划安排情况,使用适当利率测算。 销售费用:参考实施主体实际情况估算。
研发费用:参考实施主体实际情况估算。
③现金流折现及投资回报率测算
根据本项目预计每年现金流按照 12%的折现率计算项目每年现金流及投资 回报。
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等于是指项目在整个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 量现值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它反映项目所占用资金的盈利率,是考察项目盈 利能力的主要动态指标。
项目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及税后分别为 24.46%和 20.06%,表明该项目具有 较好的盈利能力。
中伟股份本次募投项目系年产 20 万吨磷酸铁项目,其为磷酸铁锂上游原材 料磷酸铁产品的建设项目,由于磷酸铁生产项目相对较少,这里也选择部分磷酸 铁锂项目进行对比分析。与上市公司同类项目的毛利率、内部收益率等指标进行 比较分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万元/吨
| 上市公司 | 募投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单吨投资 额 |
税后内部收益 率 |
投资回 收期 |
毛利率 |
|---|---|---|---|---|---|---|
| 合纵科技 | 湖南雅城新材料有限公 司宁乡基地5万吨/年电 池级磷酸铁扩建工程 |
50,194.20 | 1.00 | 21.19% | 5.27年 | 23.84% |
| 中核钛白 | 年产50万吨磷酸铁项目 | 382,981.45 | 0.77 | 28.74% | / | 42.84% |
| 德方纳米 | 年产1.5万吨纳米磷酸铁 锂项目 |
60,194.65 | 4.01 | 18.22% | 7.02年 | 28.89% |
| 湖南裕能 | 四川裕能三期年产6万吨 磷酸铁锂项目 |
84,786.00 | 1.41 | 17.09% | 6.79年 | 2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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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 四川裕能四期年产6万吨 磷酸铁锂项目 |
87,558.00 | 1.46 | 16.46% | 6.93年 | ||
|---|---|---|---|---|---|---|
| 平均值 | 1.73 | 20.34% | 30.60% | |||
| 中伟股份 | 贵州开阳基地年产20万 吨磷酸铁项目 |
231,115.28 | 1.16 | 20.06% | 7.51年 | 25.64% |
注:合纵科技、德方纳米、湖南裕能未公布募投项目毛利率,合纵科技毛利率指标为 2021 年度磷酸铁产品毛利率,德方纳米、湖南裕能毛利率指标为 2021 年度磷酸铁锂产品毛利率, 与公司募投项目测算的产品毛利率差异不大。
中伟股份本次募投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及毛利率与同类募投项目差异较小。 根据中核钛白公开披露信息,中核钛白上述募投项目是以其现有钛白粉生产过程 中的副产物硫酸亚铁等为原材料,并且中核钛白还同时投建募投项目“水溶性磷 酸一铵(水溶肥)资源循环项目”,产品磷酸一铵也可以直接作为磷酸铁的原材 料使用,因此,中核钛白上述年产 50 万吨磷酸铁项目具有原材料成本优势,导 致项目毛利率较高。
合纵科技上述募投项目未披露毛利率数据,但根据合纵科技 2021 年年度报 告,合纵科技 2021 年磷酸铁产品毛利率为 23.84%,与中伟股份本次募投项目磷 酸铁产品毛利率差异较小。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财务效益和国民经济效益较为优异,有一定的获利 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各项参数指标均是根据公司报告期内发展情况作出的合理性 预测,指标参数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 5 )项目报批事项及土地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项目已取得开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贵州 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码为 2201-520121-04-01-896040。本项目已 取得黔(2022)开阳县不动产权第 0001908 号不动产权证。本项目已取得贵阳市 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筑环审(2022)9 号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本项目已取得贵州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黔发改环资(2022)627 号节能报告批复。
( 6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 30 个月,计划总投资为 231,115.28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97,500.00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后续公司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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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说明书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项目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由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不包含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 已投入资金,亦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本次董事会前投入资金的情形。
5 、补充流动资金
( 1 )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为 68.73%。2022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1,128.42 万元。公司业务快速发展, 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持续增加。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99,5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优化公 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抗风险能力。
( 2 )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是否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 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除了补充流动资金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均用于募投项目中的资本性支出,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 199,500.00 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 的比例为 29.87%,不超过 30.00%,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 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 集资金总额的 30%”的要求。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 、前端一体化、国际化——高冰镍、硫酸镍扩产项目
( 1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①新能源产业链继续快速发展,推动三元锂电池上游关键原材料三元正极 前驱体需求旺盛,亟需前驱体材料企业扩大产能,同时保障原材料供应安全
三元锂电池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下游应用领域的继续快速发展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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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对上游关键材料三元前驱体的巨大需求。新能源汽车市场随着国内对新能源行 业的政策支持下,2021 年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统 计,2021 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 352.1 万辆,同比增长 157.6%,在此行业需求 快速提升的阶段中,国内各产业链环节快速发展,市场规模日益扩大。
三元前驱体方面,GGII 预计到 2025 年,全球及中国三元前驱体出货量将分 别达到 300 万吨、260 万吨,继续保持速高速发展。GGII 数据显示,2021 年中 国三元前驱体市场总出货量为 61 万吨,同比增长 84.9%,增速大幅度增长,主 要原因一是国内新能源汽车销售量大幅度增长,从而带动了三元正极材料的需求 增长;二是 2021 年中国前驱体出货超过 25%用于海外出口,海外锂电池销售量 大幅增长带动了三元正极材料的出货增长。
中伟股份是全球三元前驱体龙头企业,公司 2021 年度三元前驱体市场占有 率继续保持行业第一,生产能力全球领先,规模效应显著。公司在现有产能基础 上,持续进行产能扩建,大量的三元前驱体材料产能释放,需要配套足量的上游 原材料。因此,中伟股份亟需快速响应市场发展及自身产能发展需求,积极布局 印尼镍资源的矿产冶炼,同时,加速高冰镍、硫酸镍等产业链前端产能扩产,有 效提升产业协同性,保障原材料供应安全。
②三元前驱体行业原材料成本占比较高,亟需上游资源端加强扩产以及时 匹配下游新能源产业链的快速发展,加强镍矿等前端布局,推进产业链一体化、 国际化是前驱体企业的重要战略方向
自 2021 年以来,上游资源端的扩产未能及时匹配下游新能源的快速发展, 导致原材料金属价格逐步上行。同时,从前驱体成本结构来看,硫酸钴、硫酸镍 等硫酸盐原材料成本占比较高,与直接外购原材料相比,布局产业链上游镍矿资 源,以及高冰镍、硫酸镍等镍产品,可以帮助前驱体企业有效控制产品成本、获 取产业链协同优势、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和竞争优势。
中伟股份作为前驱体龙头企业,基于产业协同、产品保供能力及成本管控方 面考虑,积极布局镍矿以及高冰镍、硫酸镍产能,是公司践行“产业链一体化、 国际化”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体现。因此,一方面公司在拥有丰富红土镍矿资源 的印尼,积极布局印尼本土镍资源的矿产冶炼,另一方面公司积极布局境内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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镍、硫酸镍产能扩产。通过产业链一体化、国际化,公司一方面提高前驱体原材 料自给比例,保障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安全,另一方面有效降低产业链一体化 综合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盈利能力。
③三元正极材料高镍化发展趋势愈加明显,自建硫酸镍、高冰镍产能是公 司控制成本、提升盈利能力的重要途径
GGII 数据显示,2021 年全球及中国三元正极材料中,8 系及以上高镍产品 占比分别达到 42%和 39%,预计到 2025 年这一比重将分别达到 58%和 53%,三 元正极材料高镍化趋势发展愈加明显,硫酸镍在三元前驱体制造中将扮演更加重 要的角色,其产业链成本占比将随高镍产品占比增加而进一步增加,因此,提高 镍资源自供率必要性凸显。
同时,高镍化三元未来将持续成长为长续航车型主流技术,高镍化三元锂电 池能力密度逐渐提高,工艺控制难度、品质管控难度都将提升,随着相关技术发 展以及整车平台功能整合,未来新能源汽车将持续向更高能量密度,更长续航里 程发展,高镍化三元锂电池的发展趋势愈加明显。因此,三元前驱体企业提高镍 资源自供率的必要性特别突出。通过自建高冰镍、硫酸镍产能项目,是公司控制 成本、提升盈利能力的重要途径。
( 2 )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①国家及地方政府持续鼓励支持锂电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
锂电新能源产业是我国重点支持的发展方向。随着《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 方案》、《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等政策的相继发布,对新能 源汽车发展提供了良好引导条件。同时《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 年本)》、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 年本》)对三元电池新增了明确要求, 提出三元单体电池能量密度≥21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50Wh/kg,对高镍 三元材料起到一定利好作用,进而利好三元前驱体市场发展。同时,地方政府层 面,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 2021 年 7 月印发《关于推进锂电池材料产 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围绕推进锂电池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 3 个方 面 11 项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全省锂电材料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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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0 年 7 月发布《关于提升广西关键产业链供应链稳 定性和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要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为 核心,重点开发锂电新能源材料。因此,国家及地方政府持续出台的相关政策, 为锂电新能源产业,包括锂电新材料产业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②印尼项目符合印尼政府的产业规划和中国政府“一带一路”倡议
近年来,我国政府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一 带一路”倡议亦获得了印尼政府的支持。镍矿政策方面,2019 年 9 月,印尼政 府签署《能源和矿产资源管理部 2018 年第 25 号法令第二修正案》,文件提到对 于已批复的镍矿出口配额以及 2019 年新批复的配额其有效期不超过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即从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印尼所有品位的镍矿彻底禁止出口。因此, 本次募投项目中,印尼基地红土镍矿冶炼年产 6 万金吨高冰镍项目将充分发挥公 司优势和资源,在印尼当地开展镍资源冶炼与深加工,符合印尼政府的产业规划 和中国政府“一带一路”倡议。
③全球三元前驱体产业高速发展,与下游头部客户持续合作,需要公司积 极布局产能扩产,亦助力公司新增高冰镍、硫酸镍产能消纳
三元前驱体市场继续保持高景气度发展,也将有力带动硫酸镍需求增加, GGII 数据显示,2021 年全球三元前驱体出货量为 72 万吨,预计到 2025 年出货 量将达 300 万吨。中伟股份已全面进入全球领先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与包括特斯 拉、LG 化学、宁德时代、当升科技、厦门钨业、贝特瑞、L&F、振华新材、三 星 SDI 等产业链重要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产业链重要客户对正极材料 及正极材料前驱体厂商认证周期长,确立合作关系后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因而 公司形成了较高的客户壁垒。
得益于锂电新能源产业的迅猛发展,公司主要客户积极布局产能扩产计划, 对公司三元前驱体产品的需求也将快速增长。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客户对 公司的前驱体需求,中伟股份也在加快前驱体产能建设,生产能力全球领先,规 模效应显著,这也将保障新增高冰镍、硫酸镍产能的消纳。
④公司是前驱体领域的全球领先企业,已构建完善的企业管理体系,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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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的项目管理经验以及高冰镍、硫酸镍等产品生产和研发的能力及经验
公司是全球锂电池正极前驱体材料领先企业,已建立健全职责明确、相互制 衡、规范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管理框架完备,组织架构合理,可操作性强, 配备了一支经验丰富、专业互补、勇于创新的管理团队,形成了良好的企业创新 文化,高质量的核心管理团队为公司持续发展和项目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管 理支持,具备成熟的项目管理经验。
同时,中伟股份以前沿基础研发、企业技术中心、中伟研究院、研发车间、 测评体系构建“五位一体”高效研发体系,从多维度、多举措加强研发技术力量, 培养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深厚的技术储备,确保技术迭代能力,实现产品及在 研产品全系列覆盖,产品结构领先行业。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 心。公司主持和参与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在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行业的技术 创新方面持续获得突破。并且,公司不断加大核心研发团队建设,构建科学、合 理的多层次、高规格研发队伍,加强产学研合作、产业链合作等方式,持续提升 技术设备创新能力及成果。同时,公司具备成熟的三元前驱体、硫酸镍、高冰镍 相关的生产及研发能力与经验。
2 、产品多元化——磷酸铁产能新建项目
( 1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①作为锂电材料领域头部企业,公司需进一步丰富产品线,以多元化的产 品布局满足下游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公司作为锂电材料领域头部企业,目前主要产品包括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 钴,分别用于生产三元正极材料、钴酸锂正极材料。公司核心产品均成功跻身全 球领先新能源汽车厂商及锂电池厂商,公司与特斯拉、LG 化学、宁德时代、当 升科技、厦门钨业、贝特瑞、L&F、振华新材、三星 SDI 等国内外头部客户建立 稳定的合作关系。2021 年度公司三元前驱体市场占有率和四氧化三钴市场占有 率均保持行业第一。
全球新能源汽车进入高速发展时期,三元锂电池与磷酸铁锂电池的需求均保 持高速增长,加之储能市场的快速发展,磷酸铁锂电池迎来新的增速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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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头部企业纷纷加速扩产磷酸铁锂项目,如 LG 化学、宁德时代、比亚迪、 亿纬锂能、中创新航等均在积极加码磷酸铁锂产能布局。
尽管公司在三元前驱体材料领域处于行业龙头地位,但为完善公司产品体 系,更好的服务客户及市场需求,公司需扩充磷酸铁锂材料产品线,以满足现有 客户以及潜在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以多元化的产品布局进一步保持公司行业竞争 地位,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②受新能源动力电池市场和储能市场增长带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需求快 速提升,公司急需布局磷酸铁锂及其上游磷酸铁市场
新能源动力电池市场方面,根据 SNE Research 数据统计显示,2021 年,全 球动力电池总装机量为 296.8GWh,同比增长 102.3%,其中磷酸铁锂电池装机量 约 79.8 GWh,占比 26.9%,随着下游对磷酸铁锂材料需求增多,部分动力电池 头部企业已经开始深度绑定磷酸铁锂头部企业优质产能;储能市场方面,国内储 能市场以通信基站、电力侧储能为主,其中储能领域以磷酸铁锂电池为主,2021 年市场占比达 98.5%,2021 年储能领域中磷酸铁锂电池出货量为 47.3GWh,同 比增长 192.0%。未来随着锂电池成本快速下降及技术大幅提升,叠加储能市场 逐步走向标准化,锂电池应用于储能领域的未来市场需求潜力很大。因此,为把 握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需求快速提升,公司急需布局磷酸铁锂及其上游磷酸铁市 场。
③竞争对手已加快切入磷酸铁锂材料产业链,公司需加快布局以持续保持 自身市场竞争力
2021 年,各大三元前驱体头部企业加紧布局,以应对全球动力电池产业即 将到来的 TWh(亿千瓦时)时代。除大规模扩充三元前驱体产能之外,头部三 元前驱体的另一大产业布局动作是纷纷加快切入磷酸铁前驱体赛道,实现产业的 横向延伸。格林美、华友钴业、广东邦普等三元前驱体企业通过自建或合资方式, 纷纷进军磷酸铁锂材料产业链,投建磷矿、磷酸铁、磷酸铁锂一体化项目。因此, 公司作为三元前驱体龙头企业,应紧跟市场趋势,进一步完善自身前驱体产业板 块,丰富产品布局,为公司增添新的利润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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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①国家及地方政府鼓励支持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
锂电新能源产业是我国重点支持的发展方向。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 划(2021-2035 年)》、《关于 2020 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 积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等政策或标准发 布,对新能源汽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引导条件。新能源汽车行业是国家的战略性 新兴行业,为更好地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强化供应链补给,近年来国家和 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锂电新材料产业的发展。2021 年 7 月,贵州省 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推进锂电池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 见》中明确表示,力争到 2025 年,将贵州省建成国内重要的锂电池材料研发和 生产基地,省内基本形成三元、磷系等锂电池正极材料全产业链条。
②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市场的高速增长,对磷酸铁锂材料需求旺盛,也带动 上游材料市场需求增长,助力公司磷酸铁产能消纳
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和储能行业的蓬勃发展,锂离子电池需求快速上升, 从而推动上游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需求的持续增加。同时,随着补贴政策的退坡 和新能源汽车市场降本增效进程的推进,以及动力电池技术的突破和磷酸盐系正 极材料的优化升级,带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也带动上游磷 酸铁市场需求增长,助力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磷酸铁产能的消纳。
③公司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在正极材料方面拥有深厚的技术储备,有效保 障本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
公司以前沿基础研发、企业技术中心、中伟研究院、研发车间、测评体系构 建“五位一体”高效研发体系,从多维度、多举措加强研发技术力量,培养经验 丰富的研发团队,形成深厚的技术储备,确保技术迭代能力。公司技术中心被认 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公司主持和参与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在锂电池正极材 料前驱体行业的技术创新方面持续获得突破。2021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 76,919.62 万元,同比增长达 184.77%。公司在前期多产品研发的基础上,在产品多元化、 技术多样化方面加强投入,已形成良好的研发产品转换率。公司着力在正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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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的技术投入及布局,有效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开展。
④公司已构建完善的企业管理体系,具备成熟的项目管理经验
公司逐步形成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规范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管理 框架完备,组织架构合理,可操作性强,配备了一支经验丰富、专业互补、勇于 创新的管理团队,形成了良好的企业创新文化,高质量的核心管理团队为公司持 续发展和项目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管理支持。公司基层管理者均具备一定的 管理年限以及行业从业经验,在产品、生产、品质管理以及员工关系维护等方面 具有丰富的经验。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主要来自于行业资深管理人员,在锂电材 料以及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具有丰富的从业及管理经验,面对市场形势保持高度的 灵活反应能力,有利于高效处理项目执行问题和推进公司战略决策,保障企业长 期稳定发展。
3 、补充流动资金
( 1 )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主要 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锂离子电池的制造,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以及储 能领域等。近年来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资产规模迅速提升,营运资金投入量 较大,未来还将通过持续提高研发投入、进一步扩充产能,布局产业链一体化、 国际化,产品多元化等一系列战略性举措,以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拓展品 牌影响力。
基于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主要体现在随着 业务规模扩大而不断增加的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等。因此,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199,5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提高公司 的持续盈利能力。
( 2 )推进战略规划,巩固行业地位和增强市场竞争力
正极材料前驱体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保持较高的流动资产比例及较快的资 金周转效率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确保各项日常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从而 为公司股东创造更高的价值。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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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人才引进、技术研发、产业链拓展等方面提供持续支持, 有助于实现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增强公司的营运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增 厚公司业绩。
( 3 )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对资金需求日益增长。本次补充 流动资金的规模综合考虑了公司现有的资金情况、实际运营资金需求缺口以及公 司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整体规模适当。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补充流动 资金,将降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提高偿债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公司资本实 力。同时,流动资金的增加也可以减少上市公司的短期贷款需求,从而降低财务 费用,有效化解财务风险和经营压力,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可 持续发展能力。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相关储备 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公司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全部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本次募投项目中“印尼基地 红土镍矿冶炼年产 6 万金吨高冰镍项目”、“贵州西部基地年产 8 万金吨硫酸镍 项目”、“广西南部基地年产 8 万金吨高冰镍项目”属于公司核心产品三元前驱 体的产业链前端延伸项目,是公司为顺应产业发展趋势、响应下游客户日益扩张 的产品需求而做出的重要布局,有利于保障原材料供应安全,增强成本控制能力 和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募投项目中“贵州开阳基地年产 20 万吨磷酸铁项目”属 于公司丰富产品线项目,推动产品多元化,满足下游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巩固公 司的市场地位,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资 本结构,为经营活动的高效开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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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中“贵州开阳基地年产 20 万吨磷酸铁项目”属于公司推动产 品多元化,拓展的新产品项目。本项目拟建设磷酸铁锂材料生产制造基地,目前 设计年产能为磷酸铁 20 万吨,为下一步建设磷酸铁锂产业园一体化基地奠定坚 实基础。公司具备开展本项目所需的技术、人员、市场等方面的储备,具体如下: (1)三元锂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是市场上两大主流正极材料,市场上磷酸铁产 品技术成熟,产品和技术已经多年市场检验。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锂电池 正极材料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积累了丰富的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 和研发经验,公司以前沿基础研发、企业技术中心、中伟研究院、研发车间、测 评体系构建“五位一体”高效研发体系,从多维度、多举措加强研发技术力量, 培养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形成深厚的技术储备,确保技术拓展和迭代能力;(2)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主要来自于行业资深管理人员,在锂电材料以及新能源汽车 等行业具有丰富的从业及管理经验,同时公司也着力在正极材料方面的技术、人 员投入及布局,有效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3)全球新能源汽车进入高速发展 时期,三元锂电池与磷酸铁锂电池的需求均保持高速增长,加之储能市场的快速 发展,磷酸铁锂电池迎来新的增速发展趋势。磷酸铁是磷酸铁锂的重要原材料, 本项目为公司下一步建设磷酸铁锂产业园一体化基地奠定坚实基础。经测算,本 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营业收入为 381,592.92 万元,年均税后利润为 53,587.82 万元;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0.06%,投资回收期为 7.51 年,项目预期效益 良好,不存在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了详细的论证。公司在人员、技术、市 场等方面都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公司具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执行能力,具 体详见本节“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之“(二)项目实施的必 要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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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 构、高管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与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全部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本次募投项目属于 公司核心产品三元前驱体的产业链延伸项目以及丰富产品线项目,是公司为顺应 产业发展趋势、响应下游客户日益扩张的产品需求而做出的重要战略布局,有利 于增强原材料保障能力和盈利能力,满足下游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巩固公司的市 场地位,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 足公司业务快速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 为经营活动的高效开展提供有力支持。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保持不变,本次发行亦不涉及公司业 务与资产的整合。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将 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 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尚无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本次发行亦 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 理人员,将会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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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全部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项目实施后将 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收入规模与盈利能力,但不会导致公司业务收入结构发生重 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
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1,109,371.92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668,000.00 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均相应增加。
本次募投项目中“印尼基地红土镍矿冶炼年产 6 万金吨高冰镍项目”、“贵 州西部基地年产 8 万金吨硫酸镍项目”、“广西南部基地年产 8 万金吨高冰镍项 目”属于公司核心产品三元前驱体的产业链前端延伸项目,是公司为顺应产业发 展趋势、响应下游客户日益扩张的产品需求而做出的重要布局,有利于保障原材 料供应安全,增强成本控制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募投项目中“贵州开阳基 地年产 20 万吨磷酸铁项目”属于公司丰富产品线项目,推动产品多元化,满足 下游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募投 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金额为 199,500.00 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营 运资金将更加充裕,资产负债结构更为合理。
同时,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新增折旧摊销将对各期利润形成一定影响。随着 项目产能逐渐释放,募投项目将逐渐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项目达产后,预计本 次募投项目每年产生的折旧摊销费占 2021 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为 2.32%,占 2021 年利润总额的比例平均为 43.65%,若后续公司收入规模及盈利能力无法得 到持续提升,则每年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是公司顺应产业发展、响应客户需求、巩固行业领先地位的重要战 略布局。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投入到产生经济效益需一定时间,因此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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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将相应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从长远来看, 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实现,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将不断增强,本 次发行将对公司未来的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到位将使得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金额大 幅增加;在募集资金具体投入项目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金额也将大幅增 加;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效益产生,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入金额将逐步增加。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 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完善、人员机构配置完整,具有完全自主的独立经营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管理关系和同业竞 争状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发行也不会导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 间新增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 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已与中稼智能及其下属子公司、海狮泵业在非本次募投项目 的锂电设备领域展开合作,公司向中稼智能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反应釜、浓缩机、 压干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向海狮泵业采购离心泵、磁力泵等工业泵设备。为降低 关联交易规模,与募投项目建设相关的反应釜、浓缩机、压干机、工业泵等生产 设备将由公司自行生产制造或向外部供应商进行采购,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 未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合同,也无向关联方采购设备的计划,预计募投项目实 施后新增设备关联交易的可能性较低。若未来出现新增关联交易情形,公司将按 照市场化方式定价,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不 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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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 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亦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 情形,也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为 68.73%。本次发行完 成后,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结构将更加稳健,公司整 体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 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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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 、 202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 A 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184 号》文的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6,970,000 股,每股 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01,46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6,808,452.83 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 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7,608,507.1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74,653,547.17 元。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01,462,000.00 元扣除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的承销费用人民币 112,116,960.00 元(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6,346,243.02 元),实际到账金额 1,289,345,040.00 元,已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 通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入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 业部开设的账户,账号 5510000010120100005018,到账金额 1,289,345,04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41364 号验资报告。
2 、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 A 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319 号》文的核准,公司获准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023,053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138.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756.40 元,扣除本 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46,949,650.05 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816,979.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53,050,106.35 元。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 4,999,999,756.40 元扣除需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 45,920,606.00 元(不含提前预支保荐费 2,000,000.00 元,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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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 2,599,279.58 元),余额人民币 4,954,079,150.40 元已通过承销商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全部汇入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沙湾路支行 431706888013000306896 账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43546 号验资报 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 、 202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 A 股)
公司 202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净额 127,465.35 万元,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88,684.08 万元。除此之 外,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万元,已于 2022 年 1 月归还, 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77,800.00 万元,其中 52,800.00 万元已赎回,获得收益累计 149.81 万元,剩余保本理财产品余额 25,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取得利 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为 622.88 万元。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余额合计为 14,553.96 万元。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存单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至日余额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邵东支行 |
43050165710809555999 | 36,172.06 | 5,817.59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玉屏支行 |
52050168663609866666 | 12,013.51 | 0.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铜仁分行 |
23711001046666663 | 5,000.00 | 0.00 |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营业部 |
8111601012000478682 | 5,000.00 | 0.0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塘支行 |
368020100100172456 | 12,000.00 | 5.37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乡支行 |
611940151818 | 8,000.00 | 0.00 |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营业部 |
810000091474000002 | 12,000.00 | 6,159.59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沙河西先导区支 |
632553396 | 10,00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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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存单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至日余额 |
|---|---|---|---|
| 行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兴湘支行 |
43050110192209555999 | 10,000.00 | 0.00 |
| 交通银行长沙沙湾路支 行 |
431706888013000766213 | 3,000.00 | 2,571.32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沙分行 |
78840188000154563 | 3,000.00 | 0.00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
15320666888888 | 10,000.00 | 0.09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邵东支行 |
43050165710809222888 | 1,293.29 | 0.00 |
| 合计 | 127,478.87 | 14,553.96 |
注 1:2020 年 12 月 17 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分行营业部开设的 5510000010120100005018 号中转账户汇入募集资金 1,289,345,040.00 元, 其后产生利息 50,216.84 元,支付发行费用 14,560,000.00 元,支付手续费 46,587.49 元,其 余资金 1,274,788,669.35 元全部转入各募集资金专户。
注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屏支行 52050168663609866666 账号为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该账户仅用于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西部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使用,该账户已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销户。
注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行 23711001046666663 账号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该账户仅用于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西部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 使用,该账户已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销户。
2 、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 A 股)
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净额 495,305.01 万元,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99,154.69 万元。除此之 外,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取得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为 207.29 万 元,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323.40 万元,可置换待支付的发行费用余额 61.20 万元, 待补足的发行费用进项税 281.70 万元。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存放余额为 96,460.52 万元。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存单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至日余额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邵东支行 |
43050165710809111111 | 40,000.00 | 2.37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钦州港区支行 |
45050165985100001321 | 40,000.00 | 24,01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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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存单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至日余额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沙兴湘支行 |
43050110192200000531 | 15,000.00 | 1.73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分行 |
368020100100200543 | 35,000.00 | 3.21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钦州支行 |
554010100100312174 | 35,000.00 | 25,848.5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乡支行 |
597677828166 | 40,000.00 | 5.34 |
| 中国银行广西自贸区钦 州港片区支行 |
613282269981 | 30,000.00 | 19,902.94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沙芙蓉中路支行 |
18075901040023573 | 20,000.00 | 1.59 |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10000331133000001 | 40,000.00 | 13,232.62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沙湾路支行 |
431706888013001330751 | 35,000.00 | 7,921.19 |
|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 钦州港片区支行 |
805028173688888 | 10,000.00 | 5,522.14 |
|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钦州分行 |
660000015642300015 | 10,000.00 | 0.00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沙新胜支行 |
78840188000166852 | 20,000.00 | 0.00 |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营业 部 |
8111601012300558994 | 20,407.92 | 0.00 |
|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
89010309000193557 | 15,000.00 | 0.0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沙分行 |
633965635 | 15,000.00 | 0.00 |
| 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司 门口支行 |
1901004029200084119 | 20,000.00 | 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铜仁市分行 |
52050168663600001125 | 10,000.00 | 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铜仁分行 |
133073064397 | 10,000.00 | 0.0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 |
633483660 | 15,000.00 | 0.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铜仁分行 |
23711001040013144 | 10,000.00 | 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铜仁九龙支行 |
2408060129200170421 | 10,000.00 | 0.00 |
| 合计 | 495,407.92 | 96,46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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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2021 年 11 月 17 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沙湾路支行 431706888013000306896 号中转账户汇入募集资金 4,954,079,150.40 元,其后全 部转入各募集资金专户。
注 2: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 660000015642300015 账号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 账户仅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账户已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销户。 注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市分行 52050168663600001125 账号为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该账户仅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账户已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销户。
注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行 133073064397 账号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仅 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账户已于 2022 年 4 月 7 日销户。 注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 633483660 账号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 账户仅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账户已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销户。 注 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行 23711001040013144 账号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该账户仅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账户已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销户。 注 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仁九龙支行 2408060129200170421 账号为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该账户仅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账户已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销户。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力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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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日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时间已间隔 6 个月以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比例较高,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 按计划投入。前次募集资金投入使用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匹配,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对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将继续按照投资项目需要陆续投入。
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具体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 202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 A 股)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27,465.35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88,684.08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88,684.08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至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 |
|||||||
| 序 | 承诺投资项 | 实际投资项 | 募集前承诺 | 募集后承诺 | 实际投资 | 募集前承诺 | 募集后承诺 | 实际投资 |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
使用状态日期 (或截止日项目 |
| 号 | 目 | 目 | 投资金额 | 投资金额 | 金额 | 投资金额 | 投资金额 | 金额 | 金额的差额 | 完工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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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高性能动力 锂离子电池 三元正极材 料前驱体西 部基地项目 |
高性能动力 锂离子电池 三元正极材 料前驱体西 部基地项目 |
126,172.06 | 126,172.06 | 87,390.86 | 126,172.06 | 126,172.06 | 87,390.86 | -38,781.20 | 2021年9月30日 |
|---|---|---|---|---|---|---|---|---|---|---|
| 2 | 补充营运资 金项目 |
补充营运资 金项目 |
40,000.00 | 1,293.29 | 1,293.22 | 40,000.00 | 1,293.29 | 1,293.22 | -0.07 | 不适用 |
| 合计 | 166,172.06 | 127,465.35 | 88,684.08 | 166,172.06 | 127,465.35 | 88,684.08 | -38,781.27 |
2 、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 A 股)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495,305.01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399,154.69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399,154.69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至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 |
|||||||
| 序 | 承诺投资项 | 实际投资项 | 募集前承诺 | 募集后承诺 | 实际投资 | 募集前承诺 | 募集后承诺 | 实际投资 |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
使用状态日期 (或截止日项目 |
| 号 | 目 | 目 | 投资金额 | 投资金额 | 金额 | 投资金额 | 投资金额 | 金额 | 金额的差额 | 完工程度) |
| 1 | 广西中伟新 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北部 湾产业基地 三元项目一 |
广西中伟新 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北部 湾产业基地 三元项目一 |
350,000.00 | 350,000.00 | 253,709.97 | 350,000.00 | 350,000.00 | 253,709.97 | -96,290.03 | 2022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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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 | 期 | |||||||||
|---|---|---|---|---|---|---|---|---|---|---|
| 2 | 补充营运资 金项目 |
补充营运资 金项目 |
150,000.00 | 145,407.92 | 145,444.72 | 150,000.00 | 145,407.92 | 145,444.72 | 36.80 | 不适用 |
| 合计 | 500,000.00 | 495,407.92 | 399,154.69 | 500,000.00 | 495,407.92 | 399,154.69 | -96,25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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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1 、 202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 A 股)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 月 10 日出具了“天职 业字[2020]1501 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发行费用的专项 鉴证报告》,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 1,097.20 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097.20 万元。
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了对置换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并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2 、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 A 股)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出具了“天 职业字[2021]44426 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发行费用的 专项鉴证报告》,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 162,355.79 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62,355.79 万元。
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了对置换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并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 情况。
(四)前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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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 30,0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按期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0.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 90,0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相关上述议案亦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对上 述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并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 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情况
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上述议案亦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对上述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并履行了相应 公告程序。
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上述议案亦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 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对上述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并履行了 相应公告程序。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以大额定期存单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为 25,000.00 万元。该大额定期存单签约银行为建设银行邵东支行,期间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 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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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基本符合预期,不存在明显低于预期效益的 情形。具体如下: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202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 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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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至日投资项目累 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净利润/年)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至日 累计实现 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1-4 月 | ||||
| 1 | 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 材料前驱体西部基地项目 |
80.38%[注1] | 21,681.91 | 不适用 | 5,076.70 | 6,926.18 | 12,002.88 | 注2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3 |
注 1:该项目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故截至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为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 注 2: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西部基地项目承诺效益为项目投产后经营期内的平均净利润。该项目 2020 年处于建设期,2021 年及 2022 年 1-4 月为投产期但未达产,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该项目累计实现效益 12,002.88 万元,年化后占承诺效益的比例为 94.90%,主要受疫情及原材料价格 上涨影响,暂未完全达到预计效益,根据募投项目情况及后续市场增速预估,预计 2022 年度可达到预计效益。
注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满足日常运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无法单独计算该项目所产生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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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整体处于建设 期,尚未实现效益,因此,未编制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前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效益情况对照表”。
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生产经营配套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因此公司未就各 项目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分析如下:通过增 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 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 以上情况。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 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一致。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 具了“天职业字[2022]32743 号”鉴证报告,审核结论如下:
“我们认为,中伟股份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 伟股份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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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效益及产能消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1、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发行相关的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本次募投项目中“印尼 基地红土镍矿冶炼年产 6 万金吨高冰镍项目”、“贵州西部基地年产 8 万金吨硫 酸镍项目”、“广西南部基地年产 8 万金吨高冰镍项目”属于公司核心产品三元 前驱体的产业链上游延伸项目,是公司为顺应产业发展趋势、响应下游客户日益 扩张的产品需求而做出的重要布局;本次募投项目中“贵州开阳基地年产 20 万 吨磷酸铁项目”属于公司丰富产品线项目,推动产品多元化的重要举措。
但是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效益产生需一定时间,同时尽管公司为拟投资项目进 行了可行性论证,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立足一定假设条件和市场背景,募投项目的 主要原材料和主要产品的价格测算主要系依据最近一年市场价格水平和趋势确 定。虽然募投项目已考虑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情况,但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 可能会遇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路线、产能消化等发生不利变 化,导致项目投资收益等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所处行业竞争加剧以及其他不可预 计的因素出现,都可能对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业务增长和预期效益造成不 利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中,印尼基地红土镍矿冶炼年产 6 万金吨高冰镍项目,将发挥 公司优势和资源,在印尼当地开展镍资源冶炼与深加工。但该募投项目属于境外 投资项目,且投资 42.28 亿元,金额较大,募集资金金额 25 亿元无法覆盖总投 资。尽管公司已具备在印尼建设运营的相关经验,拥有较为丰富的境外投资管理 和人才储备,但仍不排除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当地投资政策、税收政策、进出 口政策变动等带来的潜在经营风险,特别是镍矿资源冶炼和出口受政府政策风险 影响较大,镍矿价格波动风险不确定性,将对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实现带来一定 不利影响。发行人在印尼在建及拟建的镍资源冶炼及深加工项目对镍资源供应的 需求较大,虽然发行人采取多项措施以保障各项目的镍资源供应,已与印尼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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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较强红土镍矿资源开发能力的矿产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并仍在持续拓展更 多镍资源来源,但是如果发生镍资源供应不及时等风险,将对项目的效益实现带 来一定不利影响。
公司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大力发展磷酸铁锂业务,以满足现有客户以及潜在客 户的多样化需求,以多元化的产品布局进一步保持公司行业地位及市场竞争力。 尽管公司前期已经过较为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在该领域也具备一定的技术、人才 管理及专利储备,但公司作为磷酸铁锂业务的新进入者,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 可能会遇到技术路线变更、客户订单无法覆盖产能等重大不利情况,导致项目投 资收益不及预期,可能对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及公司业务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 响。
2、产能消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中“印尼基地红土镍矿冶炼年产 6 万金吨高冰镍项目”设计年 产能为 6 万金吨高冰镍,“贵州西部基地年产 8 万金吨硫酸镍项目”设计年产能为 8 万金吨硫酸镍,“广西南部基地年产 8 万金吨高冰镍项目”设计年产能为 8 万金 吨高冰镍,上述新增产能拟用于发行人自用,继续生产三元前驱体产品,完善发 行人产业链;“贵州开阳基地年产 20 万吨磷酸铁项目”设计年产能为 20 万吨磷酸 铁,产品将丰富发行人产品线。
(1)镍材料产能及三元前驱体产能消化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基于在手订单、意向订单及公司预估, 2022-2024 年公司三元前驱体在手及意向订单分别为 33.45、48.68、70.50 万吨。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及印尼基地其他在建项目的陆续建设投产,2022-2024 年 末,发行人将分别拥有冰镍产能 2、13.50、19.50 万金吨,冰镍产能自供比例将 分别达到 20.26%、75.55%、75.38%。
通过发行人已建及目前在建项目(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和本次募投项目),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将形成 9.87 万金吨硫酸镍产能,硫 酸镍产能自供比例为 59.82%,到 2023 年末,发行人将形成 17.87 万金吨硫酸镍 产能,硫酸镍产能自供比例将提升至 79.42%。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三元前驱体已建产能为 18 万吨。随着发行人目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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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的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陆续投产,以及发行人已建及在 建的硫酸镍产能项目投产,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将形成 33 万吨三元前驱体产 能,9.87 万金吨硫酸镍产能,硫酸镍产能自供比例为 59.82%。到 2023 年末,基 于目前已建及在建项目,不考虑规划项目的产能,发行人将形成 36 万吨三元前 驱体产能,17.87 万金吨硫酸镍产能,硫酸镍产能也能得到有效消化。
虽然发行人上游原材料冰镍、硫酸镍产能扩产计划与三元前驱体产能扩产计 划相匹配,但是发行人总体扩产计划规模较大,公司目前已建及在建三元前驱体 产能合计约 36 万吨,结合公司规划中的新增产能 24 万吨,预计 2024 年末产能 规划将达到 60 万吨,产能增速相对快于主要同行业公司扩产速度。如果未来市 场及客户需求增长未达预期,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新增三元前驱 体产能无法完全消化,也将影响发行人冰镍、硫酸镍产能消化情况,发行人将面 临扩产后产能过剩的风险。
(2)磷酸铁产能消化的风险
随着动力电池及储能需求带动,未来磷酸铁锂电池的出货量将进一步上升, 将带动磷酸铁出货量的进一步提升。根据 GGII 数据,2022-2025 年磷酸铁锂出 货量预计将分别达到 95、140、185、240 万吨,对应磷酸铁材料出货量将分别达 到 70、103、132、169 万吨。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 2024 年满产后磷酸铁产 能达到 20 万吨,占 2024 年磷酸铁出货总量的比例约 15%。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尚无关于磷酸铁的采购订单和具体供货协 议,根据发行人已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及与意向客户沟通的合作情况预 计,2022-2024 年公司磷酸铁的预计销量分别为 0.6、11、21 万吨。虽然公司磷 酸铁目前预计销量基本能够匹配本次募投规划的磷酸铁产能,但是磷酸铁产品是 公司新增产品类型,且尚未实现对外销售,若未来市场发展和开拓情况、客户需 求情况、意向客户下达采购订单情况未达预期,导致公司预计销量无法顺利实现, 公司新增磷酸铁产能将无法完全消化,公司将面临磷酸铁产能过剩的风险。
综上,基于碳中和的目标和背景下,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 锂电正极材料及前驱体的需求仍然旺盛,故同行业公司都在快速扩产的步伐中。 尽管公司募投项目采取分阶段建设,以降低产能过剩的风险,如果未来公司三元 前驱体产能及磷酸铁锂产能增长过快,而市场发展未能达到公司预期、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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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市场开拓、订单储备未能达到预期等,导致公司预 估订单无法顺利实现,公司新增的产能无法完全消化,公司将无法按照既定计划 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从而面临扩产后产能过剩的风险。
同时,不能排除受资金筹集、市场需求大幅变动、技术路线变更、客户认证 工作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项目建成后实现经济效益未达到预期的风险。
(二)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导致的利润下滑风险
前次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现有资本性支出项目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等投资规模较大。前述项目在 2022-2024 年产生的折旧摊销费用(考虑抵税 和少数股东权益影响后)占公司当年整体预计归母净利润(以发行人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 2022 年-2024 年业绩考核净利润目标为参考,不构成发 行人盈利预测)的比例分别为 15.72%、22.71%和 21.58%,占当年整体预计营业 收入(以发行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 2022 年-2024 年业绩考核营 业收入目标为参考,不构成发行人盈利预测)的比例分别为 1.09%、1.86%和 2.10%;2022-2024 年新增折旧摊销占公司 2021 年合并归母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0.13%、42.43%和 42.33%,占 2021 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41%、1.98%和 1.98%。若后续公司收入规模及盈利能力无法得到持续提升,则每年新增折旧摊 销费用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三)预计新增关联交易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已与中稼智能及其下属子公司、海狮泵业在非本次募投项目 的锂电设备领域展开合作,公司向中稼智能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反应釜、浓缩机、 压干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向海狮泵业采购离心泵、磁力泵等工业泵设备。为降低 关联交易规模,与募投项目建设相关的反应釜、浓缩机、压干机、工业泵等生产 设备将由公司自行生产制造或向外部供应商进行采购,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 未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合同,也无向关联方采购设备的计划,预计募投项目实 施后新增设备关联交易的可能性较低,但不排除未来新增少量设备关联交易的风 险。若未来出现新增关联交易情形,新增的关联交易将纳入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继续按照市场化方式协商定价,并履行所需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本次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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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后预计新增关联交易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 是,仍然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况及风 险。
(四)多个重大项目同时实施的经营现金流、建设投资资金等资金压力风险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较大,且包括发行人首次开展的海 外募投项目,以及首次开展的上游原材料一体化募投项目。发行人目前规划中仍 有较大产能扩产项目。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规模较大,后续所 需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将进一步增大。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 68.73%。因此,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资金压力较大。若未来发生建设成本 上涨、项目投产原材料价格上涨等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面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 及项目建设投资资金压力将较大。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主要在建和拟建项目的投资总额达 2,813,828.11 万元,其中包括前次募集资金及本次募集资金合计 944,672.06 万元, 其他少数股东投入 345,120.03 万元,银行借款、自有资金等其他方式筹资 1,524,036.02 万元。虽然发行人自身财务状况及信贷记录良好,拥有较好的市场 声誉,融资能力较强,并已与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但是,发行人项目投资资金总额较大,多个重大项目同时投资建设,特别若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失败,发行人将面临一定资金压力。如果发行人不能适时筹 集足够资金用于项目投资建设,将对项目建设进展,甚至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 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印尼原材料供应的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三元前驱体及四氧化三钴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硫酸镍、硫酸钴、硫酸 锰(铝)、氯化钴、镍豆、镍粉及粗制氢氧化钴等。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以及 市场供需变化的影响,原材料价格可能发生较大变动,从而导致公司采购价格出 现一定波动。公司与主要客户未就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约定价格调整机制。如果 发生采购价格大幅波动,公司未能严格以销定采,锁定价格波动风险,或者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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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供应短缺等情形,公司又未能及时有效应对,将会对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 及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印尼原材料供应的风险
1、印尼镍矿资源出口政策不利变化的风险
2019 年 9 月,印尼政府签署《能源和矿产资源管理部 2018 年第 25 号法令 第二修正案》,文件提到对于已批复的镍矿出口配额以及 2019 年新批复的配额其 有效期不超过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即从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印尼所有品位的镍 矿彻底禁止出口。虽然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中“印尼基地红土镍矿冶炼年产 6 万金吨高冰镍项目”的产品为高冰镍,不涉及从印尼直接出口镍矿。但如果印尼 政府未来进一步加强对镍资源出口的限制,出台对低冰镍、高冰镍等产品出口的 限制政策,或者对低冰镍、高冰镍等产品出口加收税费,将对公司上游原材料低 冰镍、高冰镍的供应稳定、供应成本造成较大影响,并对本次募投项目的稳定生 产、效益实现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2、印尼镍矿供应不足的风险
发行人已与在印尼拥有较强红土镍矿资源开发能力的矿产供应商进行协商 合作,发行人已签署的合作协议主要包括:
| 合作方 | 采购内容 | 品位 | 对应年供应 镍金属量 (万金吨) |
协议有效期 | 采购用途 |
|---|---|---|---|---|---|
| 青山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
2021-2030年,总供 应镍金属当量 30-100 万吨(即年 均3-10 万金吨) |
/ | 3-10 | 2021-2030 年 |
用于发行人 目前印尼在 建及拟建项 目,不专供 于某一个项 目 |
| 厦门象屿股 份有限公司 |
2022-2027 年的5 年期间,供应约8 万吨镍金属量和 1.5 万吨钴金属量 的镍、钴原材料 |
/ | 1.6 | 2022-2027 年 |
|
| PT.HARUM SUKSES MINING |
年供200 万湿公吨 以上镍矿原矿 |
1.7%及以 上 |
2 | 至2030年12 月或累计供 应量达到 2,000万湿公 吨 |
|
| PT.SULTRA SARANA BUMI |
年供200 万湿公吨 以上镍矿原矿 |
/ | 2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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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作方 | 采购内容 | 品位 | 对应年供应 镍金属量 (万金吨) |
协议有效期 | 采购用途 |
|---|---|---|---|---|---|
| PT.GLOBAL METAL TRADING |
月供10 万湿公吨 以上镍矿原矿 |
1.5%或 1.3% |
1-1.2 | 2022年7月 -12月 |
|
| 合计 | 9.6-16.8 |
注 1:镍矿原矿与镍金属量换算通常为:镍矿原矿(1-含水量)镍金属含量,含水量 通常在 35%左右,镍金属含量与镍矿品位相关,通常使用 1.5%左右,因此,100 万湿公吨 镍矿原矿约包含 1 万金吨镍金属。
注 2:与 PT.GLOBAL METAL TRADING 签署的供应协议将在 2022 年 12 月到期后协商 续签。
虽然发行人已签署的合作协议的采购量能覆盖募投项目的基本需求,同时, 发行人也在持续拓展更多镍矿资源来源,以充分保障镍矿资源供应稳定性,但是, 发行人目前与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是战略合作 框架协议,具体供应条款尚待后续签署具体供货协议或订单予以明确,并且,通 过本次募投项目及印尼基地其他在建项目的陆续建设投产,2022-2024 年末,发 行人将分别拥有冰镍产能 2、13.50、19.50 万金吨,对应发行人 2022-2024 年每 年分别需要采购镍金属量约 2、13.50、19.50 万金吨,发行人目前已签署的镍矿 采购合作协议与上述镍金属量采购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若未来发行人上述合作 协议未能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发行人拓展其他镍矿采购资源进展不达预期等,发 行人镍矿资源采购量将不能满足镍金属量采购需求,发行人将面临印尼项目原材 料供应不足的风险,从而对项目稳定投产、项目效益实现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新能源汽车是公司三元前驱体产品最终主要应用领域之一。受益于产业政策 的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取得了快速发展,由此带动了锂电池关键材料正极 前驱体市场规模和出货量的大幅增长。为了行业有序健康发展,扶优扶强、提升 产业国际竞争力,国家主管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进行了因地 制宜的调整,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及续航里程等技术标 准不断提高,购置补贴持续退坡。补贴退坡使得新能源汽车面临市场需求不足的 压力;同时,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均面临降成本的巨大压力,部分企业出现净 利润下降的情形。未来,若我国新能源汽车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 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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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伴随生产经营规模扩张需要,陆续建成贵州铜仁西部产业 基地、湖南宁乡中部产业基地、广西钦州南部产业基地,并继续建造海外印尼产 业基地、贵州开阳产业基地,辐射海内外。公司组织架构的日益庞大、管理链条 的逐步延长,增加了公司总体管理难度。本次发行结束后,随着募投项目的建成 达产,公司资产规模、产销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快速发展将对公司的管理 层和内部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提升管理能力和水 平以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及时完善,公司将 面临较大的管理风险,对公司的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应收账款收回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81,069.10 万元、123,055.90 万元、445,179.85 万元和 545,557.93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3.15%、 12.48%、15.79%和 15.64%,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且增长较快,主要由于公司业务 规模高速增长等因素所致。如若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 导致回款情况不佳甚至发生坏账的风险,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六、存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3,991.98 万元、145,967.97 万元、 482,442.40 万元和 570,552.67 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6.87%、 14.80%、17.11%和 16.36%。公司期末存货余额较大,主要由于公司经营规模不 断增长,公司需要逐渐储备较多的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导致存货余额较高。公司 期末存货金额较大,若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或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公 司存货将面临减值风险,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65.70%、61.10%、62.33%和 68.73%, 处于较高水平,主要是业务快速发展,自有资金无法满足生产经营规模快速增长 带来的对营运资金及固定资产投资的需求。公司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及经营性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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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债务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较高的资产负债 率水平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也为公司新增债务融资带来一定的压力。尽 管公司已通过股权融资逐步将资产负债率降低,但若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 大,资金需求持续增加,公司仍将面临资金压力和偿债风险。
八、商品套期保值的风险
报告期内,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业 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开展了针对原材料镍豆/粉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报告 期内,公司从事商品套期保值交易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公司开展商品套期 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如价格波动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技术操作风险等。 若未来公司在套期保值过程中操作不当,或受到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等因素影 响,公司将面临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收益波动风险。
九、印尼出口政策变化等海外经营业务的风险
公司境外经营可能面临多种风险,从而对公司境外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 状况等带来不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疫情、罢工等导致生产或供应中断;当地宏 观经济出现大幅波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当地的劳工、税收、进出口、投资、 外汇、环境等相关法规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当地政府外交政策出现不利变化等。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印尼生产基地建设,尽管公司已具备在印尼建设运营的相 关经验,拥有较为丰富的境外投资管理和人才储备,但仍不排除项目实施过程中, 面临当地投资政策、税收政策、进出口政策变动等带来的潜在经营风险,特别是 印尼政府若出台对低冰镍、高冰镍等产品出口的限制政策,将对公司本次募投项 目的效益实现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十、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三元前驱体作为动力电池三元正 极材料的关键原材料,吸引大量新企业的加入,同时,现有三元前驱体企业纷纷 扩充产能,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生产企业开始逐步分化,龙头企业的市场份额不 断提升。如果公司不能在技术、成本、品牌等方面继续保持竞争优势,将会对公 司的市场份额、毛利率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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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股价波动的风险
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而上下波动,除了公司经营业绩、 财务状况及所处行业发展前景等基本面因素之外,国家财政政策及货币政策、国 际资本市场环境、市场买卖双方力量对比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均可能影响股票价 格走势。股票价格具有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十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从建设投入到产生经济效益需一定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净 资产收益率将相应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存在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十三、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并已于2022 年8 月24 日经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尚需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能否 取得注册批复 以及最终 取得注册批复 的时间均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四、发行风险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对象,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将受到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情况、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 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 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无法成功实施的风险。
十五、新冠疫情等不可抗力和其他意外因素的风险
自 2020 年初起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疫情相继在国内外爆发与蔓延,目前国内 形势已经相对稳定,社会各界生产经营趋向常态化,但海外疫情影响海运运费上 涨,从而可能影响发行人出口销售的毛利率。
同时,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意外因 素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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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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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伟明 吴小歌 陶 吴
葛新宇 曹 越 李 巍
刘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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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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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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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伟明 吴小歌 陶 吴
葛新宇 曹 越 李 巍
刘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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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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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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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伟明 吴小歌 陶 吴
葛新宇 曹 越 李 巍
刘芳洋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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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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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启中 黄 星 曾高军
王一乔 蔡戎熙 王正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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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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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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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启中 黄 星 曾高军
王一乔 蔡戎熙 王正浩
李德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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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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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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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启中 黄 星 曾高军
王一乔 蔡戎熙 王正浩
李德祥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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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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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启中 黄 星 曾高军
王一乔 蔡戎熙 王正浩
李德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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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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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6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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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启中 黄 星 曾高军
王一乔 蔡戎熙 王正浩
李德祥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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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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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伟明 吴小歌 陶 吴
廖恒星 朱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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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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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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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伟明 吴小歌 陶 吴
廖恒星 朱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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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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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9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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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 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邓伟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
邓伟明 吴小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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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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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0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三、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谢 璟 保荐代表人: 董瑞超 贾光宇 法定代表人: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141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 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马 骁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142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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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律师:
李 荣 彭 梨
徐 烨
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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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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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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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3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 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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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智清 曾春卫
陈 贵 傅成钢
宾 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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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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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靖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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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4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六、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一)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并结合公司的资本结构、融资需求 以及资本市场发展情况,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业务 情况确定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安排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有其他股权融 资计划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和采取措施及相关主体的 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摊薄即期回报的 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摊薄即期回报 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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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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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月 日
1-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