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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GR Advanced Material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Sep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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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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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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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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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转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 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1〕020248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 已收悉。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仔细阅读了 落实函的全部内容,并根据落实函的要求,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人”)、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对相关 内容和问题进行了核查,对申请材料认真地进行了修改、补充和说明。现对落实 函有关问题的落实情况逐条书面回复,并提交落实函回复,请予审核。 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一致。涉及募集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募集说明书及本回复中 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

  • 2、本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

  • 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 3、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涉及对募集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 楷体(加粗)

1-1

目 录

目 录 .....................................................................................................................................................................2 问题一:关于募投项目节能审查事项 .........................................................................................................3

1-2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问题一:关于募投项目节能审查事项

根据申报材料,募投项目“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 元项目一期”分为三个阶段。申请人补充说明三阶段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三阶 段的联系与区别,是否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请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三阶段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 一期,整体规模大、周期长,为提高项目安评、环评等的规范性,拟分批报批、 分批实施、分批验收;同时项目总投资金额达 59.90 亿元,投资金额较大,其中 35.00 亿元通过募集资金筹集,剩余 24.90 亿元由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另需匹 配合理的流动资金贷款,合计整体融资金额较大,金融机构通常要求以项目为标 的进行审批融资需求,为提高融资渠道的主动性、安全性,降低项目的融资成本, 公司需合理规划项目数量以匹配公司与多家银行进行合作的需求。

公司结合项目规范性及融资规划等需求将项目一期规划为一期一阶段、一期 二阶段、一期三阶段,并按三个项目进行备案申请,备案号为: 2102-450704-04-01-877718、2103-450704-04-01-968979、 2104-450704-04-01-735899。

三阶段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拟开工日期 实际开工时间 工程拟竣
工时间
产线拟调
试与达产
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
(一阶段)
2021.4 2021.9 2022.5 2022.6-2
022.10
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
(二阶段)
2021.7 2021.11
(计划)
2022.8 2022.9-2
023.5
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
(三阶段)
2021.10 2022.1
(计划)
2022.11 2022.12-
20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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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投资项目备案证明中填写的拟开工时间早于实际开工时间,主要系项目申请 备案的时间相对较早,后续发行人根据土地使用权及能评审查进展情况进行适当 调整开工时间。

投资项目备案证明中填写的拟竣工时间(最晚是 2022 年 11 月)略早于本次 募投项目可研报告中的 2023 年 5 月完成项目施工,主要原因系项目申请备案的 时间相对较早,后续发行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另外备案中竣工时间未包含 安装调试的时间,总体差异不大,募投项目的在建工程拟计划最迟于 2023 年全 部转固完成,募投项目建设的进度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更。

二、三阶段项目建设的联系与区别

本次募投项目有三个项目备案号主要是为了提高项目分期的规范性及融资 规划等需求,将项目一期规划为一期一阶段、一期二阶段、一期三阶段,项目实 施地点相同,均位于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陆海大道以东,淡水汇、大街以北的 石化产业园区内,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投资金额、投资进度安排等是整体规划 的募投可研,除部分公共配套、一体化原料(镍溶解产线、氢氧化钴生产线等) 配套基于集中设计、集中供给在各阶段略有差异外,主要核心产品(各阶段均为 6 万吨三元前驱体、2 万吨 MSP 生产线)在各阶段没有重大差异,故不涉及三个 不同性质的建设项目,具体内容如下表:

募投项目名称 产能规模 投资金额
(亿元)
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
一期(一阶段)
占地面积:565.5亩。建筑内容:6万吨三元
前驱体(两栋三元前驱体车间)、2万吨MSP
生产线、2.5万吨镍溶解生产线、1万吨氢氧
化钴生产线、三元污水处理车间、循环污水
处理车间、公辅配套等
25.39
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
一期(二阶段)
占地面积:457亩。建筑内容:6万吨三元前
驱体(两栋三元前驱体车间)、2万吨MSP
生产线、2.5万吨镍溶解生产线、三元污水处
理车间、变电站、配套工程等
17.98
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
一期(三阶段)
占地面积:317.6亩。建筑内容::6万吨三
元前驱体(两栋三元前驱体车间)、2万吨
MSP生产线、办公楼等配套设施
16.53

综上,三阶段项目的建设是相互联系的,同属于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无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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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三、发行人是否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截至本落实函回复日,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 目一期一阶段节能报告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该项目一 期二阶段、三阶段的节能评估报告及申请文件已经提交,目前尚需通过专家评审 会及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

公司积极响应能耗“双控”新形势新要求,已按计划制定本募投项目能评和能 耗指标并报送审批。在“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出台的背景下,近期主管部门对于 节能审查的办理周期较以往有所延长。

2021 年 7 月 24 日,发行人取得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专项证明, “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是钦州市重大产业项 目,技术工艺领先,能效水平先进,不涉及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截至 2021 年 7 月 24 日,该项目一期一阶段节能报告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批复,项目一期二阶段、三阶段节能审查正在办理过程中,预计不存在实质 性障碍”。

2021 年 9 月 18 日,发行人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专 项证明,“广西新能源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是钦州市重大产业项目,技术工 艺领先,能效水平先进,项目建设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消费双控要求,不涉 及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该项目一期二阶段、三阶段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审查意见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综上所述,经核查,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 一期一阶段节能报告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一期二阶段、 三阶段节能审查正在办理过程中,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出具的证明,本次募投项目预计通过主管部门的节能审查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和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可行性研究报告、 环评批复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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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2)查阅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节 能评估报告及相关申请文件;

(3)审阅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一阶段)节能报告的批复》;

(4)审阅了《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港片区经济发 展局关于审查广西中伟新能源项目一期二阶段节能报告的函》、《中国(广西)自 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港片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审查广西中伟新能源项目 一期三阶段节能报告的函》;

(5)审阅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专项证明、钦州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的专项证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

本次募投项目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 三阶段建设的进度安排公司整体规划,分批投产,不影响项目的正常进展;三阶 段项目的建设是相互联系的,同属于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 地三元项目一期,无重大差异。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 元项目一期一阶段节能报告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一期 二阶段、三阶段节能审查正在办理过程中,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本次募投项目预计通过主管部门的节能审查不存在实质 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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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本页无正文,为《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 落实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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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2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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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本页无正文,为《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 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董瑞超 贾光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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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 函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落实函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 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次发行注册环节反馈 意见落实函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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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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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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