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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GR Advanced Material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24, 2021
55885_rns_2021-08-24_674237e5-4023-498c-93c6-ed6ab7e93e52.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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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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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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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196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 “ ” “ ” “ 询函”)已收悉。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中伟股份 或 发 行人”)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湖南启元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 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核查,对申请材料认真地进行了 修改、补充和说明。现对问询函的落实和募集说明书的修改情况逐条书面回复, 并提交贵所,请予审核。
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报告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中伟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一致。涉及募集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募集说明书及本回 复报告中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
-
2、本回复报告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
-
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
3、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不加粗) |
|---|---|
| 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 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内容 | 楷体(加粗) |
1-1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目 录
问题一:关于货币资金和有息负债余额同时较高 ................................................... 3 问题二:关于关联交易 ............................................................................................. 13 问题三:关于预付账款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幅较大 ............................................. 27 问题四:关于销售服务费 ......................................................................................... 37 问题五: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 39 问题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 61 问题七:关于是否从事房地产业务 ......................................................................... 64 问题八:关于募投项目与业务发展 ......................................................................... 73 问题九:关于财务性投资 ....................................................................................... 138 其他问题 ................................................................................................................... 144
1-2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问题一:关于货币资金和有息负债余额同时较高
最近一年一期,发行人货币资金期末余额分别为 271,188.92 万元、316,756.12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7.49%、24.21%。带息债务期末余额分别 163,528.55 万元、270,869.51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6.58%、20.70%。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发行人货币资金的存放和受限情况、期末银行 对账情况、发行人业务规模、日常营运资金需求与货币资金的匹配情况等,说明 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挪用或占用的情形;(2)请结合(1)的回复以及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账面存在大额货币资金的同时大量举债的原 因及合理性。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发行人货币资金的存放和受限情况、期末银行对账情况、发行人 业务规模、日常营运资金需求与货币资金的匹配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货币资 金被挪用或占用的情形
-
(一)发行人货币资金的存放和受限情况、期末银行对账情况
-
1、最近一年一期,发行人货币资金的构成和期末银行对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3.31 | 2020.12.31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银行存款 | 178,206.43 | 56.26 | 190,478.77 | 70.24 |
| 其他货币资金 | 138,549.69 | 43.74 | 80,710.14 | 29.76 |
| 合计 | 316,756.12 | 100.00 | 271,188.92 | 100.00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9.81 | - | 7.11 | - |
| 期末银行对账余额 | 316,756.12 | 100.00 | 271,188.92 | 100.00 |
-
2、最近一年一期,发行人货币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①2021 年 3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按主体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科目 2021 年 3 月末余额
1-3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科目 | 2021 年3 月末余额 |
|---|---|---|---|
| 1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
银行存款 | 91,635.44 |
| 其他货币资金 | 49,278.30 | ||
| 货币资金合计 | 140,913.74 | ||
| 2 | 湖南中伟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
银行存款 | 42,348.65 |
| 其他货币资金 | 64,488.38 | ||
| 货币资金合计 | 106,837.03 | ||
| 3 | 湖南中伟正源新材料 贸易有限公司 |
银行存款 | 22,788.84 |
| 其他货币资金 | 24,783.02 | ||
| 货币资金合计 | 47,571.86 | ||
| 4 | 贵州中伟资源循环产 业发展有限公司等9家 主体 |
银行存款 | 21,433.50 |
| 其他货币资金 | - | ||
| 货币资金合计 | 21,433.50 | ||
| 合计 | 316,756.12 |
注:上述主体均为单体口径。
②2020 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按主体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科目 | 2020 年12 月末余额 |
| 1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
银行存款 | 128,518.45 |
| 其他货币资金 | 32,993.29 | ||
| 货币资金合计 | 161,511.74 | ||
| 2 | 湖南中伟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
银行存款 | 1,708.08 |
| 其他货币资金 | 37,371.72 | ||
| 货币资金合计 | 39,079.79 | ||
| 3 | 湖南中伟正源新材料 贸易有限公司 |
银行存款 | 60,036.30 |
| 其他货币资金 | 10,345.14 | ||
| 货币资金合计 | 70,381.44 | ||
| 4 | 贵州中伟资源循环产 业发展有限公司等5 家主体 |
银行存款 | 215.95 |
| 其他货币资金 | - | ||
| 货币资金合计 | 215.95 | ||
| 合计 | 271,188.92 |
注:上述主体均为单体口径。
- 3、最近一年一期,发行人其他货币资金均为使用受限的资金,具体受限原
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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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3.31 | 2020.12.31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19,456.55 | 86.22 | 73,908.81 | 91.57 |
| 国际信用证保证金 | 13,521.07 | 9.76 | 5,911.24 | 7.32 |
| 期货保证金 | 2,553.09 | 1.84 | 150.00 | 0.19 |
| 定期存单 | 1,600.00 | 1.15 | - | - |
| 保函保证金 | 1,418.98 | 1.02 | 740.09 | 0.92 |
| 合计 | 138,549.69 | 100.00 | 80,710.14 | 100.00 |
最近一年一期,发行人受限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国际信 用证保证金、期货保证金、定期存单和保函保证金,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国际信用证保证金两项合计占其他货币资金比例分别为 98.89%和 95.98%。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国际信用证保证金主要是发行人在原材料采购中,以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结算时,依据与授信银行签订的《银行承兑协议》、《信用 证开证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专用账户缴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待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到期时直接用于兑付到期款。
(1)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涉及的授信银行及兑付情况
①2021 年3 月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涉及的授信银行及截至2021 年6 月 30 日的兑付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授信银行 | 保证金余额 | 应付票据余 额 |
保证金比例 | 保证金兑付 到期款金额 |
保证金兑 付比例 |
| 1 | 光大银行 | 11,323.60 | 44,294.42 | 25.66% | 5,014.52 | 44.28% |
| 2 | 广发银行 | 4,285.55 | 14,285.16 | 30.00% | 706.99 | 16.50% |
| 3 | 贵州银行 | 3,500.00 | 17,500.00 | 20.00% | - | - |
| 4 | 华融湘江银 行 |
1,582.77 | 5,275.91 | 30.00% | 1,582.77 | 100.00% |
| 5 | 建设银行 | 7,732.55 | 26,232.40 | 29.48% | 59.85 | 0.77% |
| 6 | 交通银行 | 8,742.33 | 29,141.11 | 30.00% | 2,876.74 | 32.91% |
| 7 | 民生银行 | 4,176.18 | 13,920.62 | 30.00% | 4,176.18 | 100.00% |
| 8 | 农业银行 | 10,713.79 | 35,712.63 | 30.00% | 8,570.59 | 80.00% |
| 9 | 平安银行 | 2,129.46 | 7,098.21 | 30.00% | - | - |
| 10 | 兴业银行 | 13,116.16 | 43,720.55 | 30.00% | 5,849.67 | 44.60% |
1-5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 序号 | 授信银行 | 保证金余额 | 应付票据余 额 |
保证金比例 | 保证金兑付 到期款金额 |
保证金兑 付比例 |
|---|---|---|---|---|---|---|
| 11 | 长沙银行 | 14,071.98 | 46,906.61 | 30.00% | 7,964.10 |
56.60% |
| 12 | 浙商银行 1 |
14,196.98 | 14,196.98 | 100.00% | 14,196.98 |
100.00% |
| 13 | 中国银行 | 9,856.99 | 32,856.64 | 30.00% | 2,530.95 |
25.68% |
| 14 | 中信银行 | 14,028.19 | 46,760.64 | 30.00% | 6,520.76 |
46.48% |
| 合计 | 119,456.55 | 377,901.88 | 31.61% | 60,050.10 |
50.27% |
注1:公司与浙商银行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以应收票据为质押开具等额银行承兑汇票,在 质押的应收票据到期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相关托收资金进入票据池保证金账户。
②2020 年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涉及的授信银行及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 的兑付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授信银行 | 保证金余 额 |
应付票据余 额 |
保证金比 例 |
票据兑付到 期款金额 |
保证金兑 付比例 |
| 1 | 光大银行 | 2,014.52 | 6,715.08 |
30.00% | 2,014.52 | 100.00% |
| 2 | 广发银行 | 3,387.51 | 11,291.69 |
30.00% | 3,387.51 | 100.00% |
| 3 | 贵州银行 | 3,240.00 | 16,200.00 |
20.00% | 3,240.00 | 100.00% |
| 4 | 华融湘江银行 | 7,671.16 | 25,570.55 |
30.00% | 7,671.16 | 100.00% |
| 5 | 建设银行 | 1,575.88 | 5,252.52 |
30.00% | 1,575.88 | 100.00% |
| 6 | 交通银行 | 4,114.45 | 13,714.83 |
30.00% | 4,114.45 | 100.00% |
| 7 | 民生银行 | 4,176.18 | 13,920.62 |
30.00% | 4,176.18 | 100.00% |
| 8 | 农业银行 | 11,881.75 | 39,605.84 |
30.00% | 11,881.75 | 100.00% |
| 9 | 兴业银行 | 5,849.67 | 19,498.91 |
30.00% | 5,849.67 | 100.00% |
| 10 | 长沙银行 | 11,145.71 | 37,152.38 |
30.00% | 11,145.71 | 100.00% |
| 11 | 浙商银行 1 |
3,826.22 | 3,826.22 |
100.00% | 3,826.22 | 100.00% |
| 12 | 中国银行 | 2,530.95 | 8,436.49 |
30.00% | 2,530.95 | 100.00% |
| 13 | 中信银行 | 12,494.79 | 41,649.31 |
30.00% | 12,494.79 | 100.00% |
| 合计 | 73,908.81 | 242,834.42 | 30.44% | 73,908.81 | 100.00% |
注1:同上表注释。
(2)国际信用证保证金涉及的授信银行及兑付情况
①2021 年3 月末国际信用证保证金涉及的授信银行及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的兑付情况:
| 序 号 |
授信 银行 |
信用证开证余 额 (万美元) |
保证金比例 | 溢装比例 | 保证金 1 (万美元) |
保证金 (万人民 币元) |
保证金兑付 到期款金额 (万美元) |
保证金 兑付比 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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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 序 号 |
授信 银行 |
信用证开证余 额 (万美元) |
保证金比例 | 溢装比例 | 保证金 1 (万美元) |
保证金 (万人民 币元) |
保证金兑付 到期款金额 (万美元) |
保证金 兑付比 例 |
|---|---|---|---|---|---|---|---|---|
| 1 | 中国 银行 |
685.37 | 20.00% |
20.00% |
164.49 |
1,052.73 | 164.49 | 100.00% |
| 2 | 建设 银行 |
3,555.93 | 20.00%、 30.00% |
10.00%、 20.00% |
1,027.68 |
6,772.43 | - | - |
| 3 | 兴业 银行 |
2,026.03 | 20.00%、 30.00% |
20.00% |
564.97 |
3,711.87 | 259.56 | 45.94% |
| 4 | 长沙 银行 |
967.89 | 20.00%、 30.00% |
10.00%、 20.00% |
300.16 |
1,984.04 | 70.16 | 23.37% |
| 合计 | 7,235.22 | 2,057.30 | 13,521.0 7 |
494.21 | 24.02% |
注1:保证金金额=开证金额保证金比例(1+溢装比例),溢装比例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 关于货物数量的机动条款。
②2020 年末国际信用证保证金涉及的授信银行及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的
兑付情况:
| 序 号 |
授信 银行 |
信用证开证 余额 (万美元) |
保证金比例 | 溢装比例 | 保证金 (万美元) |
保证金 (万人民币 元) |
保证金兑付 到期款金额 (万美元) |
保证金兑 付比例 |
|---|---|---|---|---|---|---|---|---|
| 1 | 中国 银行 |
140.07 | 20.00% | 10.00% | 30.82 | 201.07 | 30.82 | 100.00% |
| 2 | 建设 银行 |
1,903.73 | 20.00%、 30.00% |
10.00% | 476.84 | 3,111.35 | 476.84 | 100.00% |
| 3 | 长沙 银行 |
1,810.42 | 20.00% | 10.00% | 398.29 | 2,598.81 | 398.29 | 100.00% |
| 合计 | 3,854.22 | 905.95 | 5,911.23 | 905.95 | 100.00% |
(二)结合发行人业务规模、日常营运资金需求与货币资金的匹配情况, 说明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挪用或占用的情形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与公司 业务规模、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的匹配情况及是否存在被挪用或占用情形分析如下:
1 、银行存款与业务规模、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的匹配情况及是否存在被挪用 或占用的情形
(1)银行存款与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3.31/2021 年1-3 月 | 2020.12.31/2020 年度 |
| 银行存款总额 | 178,206.43 | 190,478.77 |
| 减:募集资金余额 | 62,795.14 | 126,16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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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 项目 | 2021.3.31/2021 年1-3 月 | 2020.12.31/2020 年度 |
|---|---|---|
| 减:募集资金暂时补流金额 | 30,000.00 | - |
| 剔除募集资金影响后银行存款余额 | 85,411.29 | 64,309.18 |
| 资产总额 | 1,308,405.02 | 986,411.11 |
| 银行存款1/资产总额 | 6.53% | 6.52% |
| 营业收入 | 368,953.96 | 743,962.41 |
| 银行存款/年化营业收入2 | 5.79% | 8.64% |
注:1、剔除募集资金影响后银行存款余额,下同; 2、2021 年年化营业收入为 2021 年 1-3 月营业收入*4。
受益于下游新能源汽车及锂电池材料产业链快速发展,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 长,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相应增加。最近一年一期,剔除募集资金影响后的银行 存款余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52%和 6.53%,基本同步增长,银行存款储 备保持在合理水平;同时,最近一年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年化后的年均复合增长率 为 98.37%,营业收入和销售回款的快速增长使得银行存款余额增加。
公司银行存款储备规模与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呈同向增长变动趋势,且占比 波动范围较小,具有合理性。
(2)银行存款与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相匹配
最近一年一期,发行人银行存款期末余额与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的匹配情况如 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1.3.31/ 2021 年1-3 月 |
2020.12.31/ 2020 年度 |
| 银行存款 | 178,206.43 | 190,478.77 |
| 减:募集资金余额 | 62,795.14 | 126,169.59 |
| 减:募集资金暂时补流金额 | 30,000.00 | - |
| 剔除募集资金影响后银行存款余额 | 85,411.29 | 64,309.18 |
| 期后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1 | 144,785.32 | 121,006.86 |
| 银行存款2/期后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58.92% | 53.11% |
注: 1、2020 年末期后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2021 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6;2021 年 3 月末期后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2021 年二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3; 2、剔除募集资金影响后银行存款余额。
最近一年一期,剔除募集资金影响后的银行存款期末余额分别为 64,309.18 万元和 85,411.29 万元,占期后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比例分别为 53.11%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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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2%。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带动日常营运资金需求不断增长,公司通过筹资 活动等方式进行有效的资金管理,提高银行存款储备规模以满足期后支付需求, 并保持银行存款余额对营运资金需求的覆盖水平在合理区间。
综上,公司银行存款与业务规模、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相匹配,不存在被挪用 或占用的情形。
2 、其他货币资金与业务规模、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的匹配情况及是否存在被 挪用或占用的情形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国际信用 证保证金,两者合计占其他货币资金比例分别为 98.89%和 95.98%,其与公司业 务规模、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的匹配情况及是否存在被挪用或占用情形分析如下: (1)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与应付票据余额、采购额相匹配
2021 年 3 月末、2020 年末,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与应付票据余额、期 末前六个月内采购额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时间 | 保证金余额 | 应付票据余 额 |
保证金比例 | 期末前六个月内 采购额 |
应付票据余额占 期末前六个月内 采购额比例 |
| 2021.3.31 | 119,456.55 | 377,901.88 | 31.61% | 677,038.23 | 55.82% |
| 2020.12.31 | 73,908.81 | 242,834.42 | 30.44% | 452,238.80 | 53.70% |
注:1、期末应付票据余额统计口径为需缴纳保证金的应付银行承兑汇票余额;
2、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一般为 6 个月,故以期末前六个月内采购额进行比对分析。
最近一年一期,发行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主要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国内硫酸镍、硫酸钴、硫酸猛、镍豆和镍粉等原材料采购款,保证金比例分别为 30.44%和 31.61%,符合公司实际缴存情况。最近一年一期,公司应付票据期末 余额占期末前六个月内采购额比例分别为 53.70%和 55.82%,符合公司采购付款 结算方式的实际情况。
公司票据保证金均存放于公司所开立的银行账户,且与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 具有明确的对应关系,不存在被挪用或占用的情形。
(2)国际信用证保证金与信用证开证金额、国际采购额相匹配
2021 年 3 月末、2020 年末,公司信用证保证金与信用证开证金额、期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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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内国际采购额匹配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时间 | 保证金 (美元) |
保证金 (人民币) |
信用证开 证金额 (美元) |
保证金 比例 |
溢装比例 | 期后三个 月采购额 (美元) |
信用证开证 金额占期后 三个月内采 购额比例 |
| 2021.3.31 | 2,057.30 | 13,521.07 | 7,235.22 | 20.00%、 30.00% |
10.00%、 20.00% |
13,360.47 | 54.15% |
| 2020.12.31 | 905.95 | 5,911.24 | 3,854.22 | 20.00%、 30.00% |
10.00%、 20.00% |
6,848.52 | 56.28% |
-
注:1、保证金金额=开证金额保证金比例(1+溢装比例),溢装比例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中关于货物数量的机动条款;
-
2、公司开具的国际信用证期限一般为 3 个月,为先开证后发货,故以期后三个月内采购额 进行比对分析。
信用证是公司国际采购业务的主要结算方式之一。最近一年一期,公司已开 立信用证所对应供应商均为国际较知名原材料供应商,相关交易均具有真实采购 交易背景。信用证保证金缴存符合公司国际采购业务结算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被 挪用或占用的情形。
综上,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与业务规模、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相匹配,不存在被 挪用或占用的情形。
二、请结合( 1 )的回复以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账 面存在大额货币资金的同时大量举债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
最近一年一期,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公司货币资金和有息负债期末余额情况 如下:
单位:亿元
| 单位:亿元 | 单位:亿元 | 单位:亿元 | ||||
|---|---|---|---|---|---|---|
| 公司名称 | 2021.3.31 | 2020.12.31 | ||||
| 货币资金1 | 有息负债2 | 存贷比3 | 货币资金 | 有息负债 | 存贷比 | |
| 格林美 | 28.43 | 97.39 | 29.20% | 26.95 | 91.42 | 29.48% |
| 华友钴业 | 7.99 | 89.81 | 8.90% | 8.42 | 87.32 | 9.65% |
| 宁德时代 | 554.75 | 147.03 | 377.30% | 522.22 | 137.52 | 379.74% |
| 行业平均值 | 197.06 | 111.41 | 176.88% | 185.87 | 105.42 | 176.31% |
| 中伟股份 | 8.54 | 27.09 | 31.52% | 6.43 | 16.35 | 39.33% |
注:1、上述货币资金列示剔除募集资金影响后的非受限货币资金余额,数据来源于可比公 司年报、前募报告等公开披露资料;受限于数据可获得性,可比公司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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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余额和受限资金采用截至 2020 年末相关数据模拟测算; 2、有息负债=短期借款余额+长期借款余额+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 3、存贷比=货币资金/有息负债。
由上表可见,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格林美和华友钴业亦存在有息负债大 于货币资金的情形,其中,发行人存贷比与格林美较为接近,具有合理性。
(二)发行人账面存在大额货币资金的同时大量举债的原因及合理性
1 、行业高速发展推动产品需求旺盛,加速产能扩建满足市场需求
得益于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迅速发展,主流动力电池企业纷纷对动力电池 产品进行扩产以提高自身的市场占有率。受益于高能量密度产品需求旺盛,各大 动力电池企业扩产均以三元电池为主。作为三元动力电池的关键材料,三元前驱 体产业获得快速发展,前景持续向好。
2018 年-2020 年,公司三元前驱体出货量由 2.3 万吨增长到 7.2 万吨。根据 GGII 数据,2020 年全球三元前驱体出货量为 42 万吨,公司 2020 年全球市场占 有率为 17.1%,排名全球第一。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43,962.41 万元, 同比提升 40.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015.94 万元,同比提升 133.65%,持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已形成三元前驱体产能 11 万吨/年。公司产能及 产销规模的快速增长带动固定资产等资本性投资需求、流动资金需求快速增长。 为满足上述资金需求,公司有息负债余额规模维持在较高水平。
2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主要由受限资金及 IPO 募集资金构成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3.31 | 2020.12.31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货币资金 | 316,756.12 | 100.00 | 271,188.92 | 100.00 |
| 其中:受限资金 | 138,549.69 | 43.74 | 80,710.14 | 29.76 |
| 银行存款 | 178,206.43 | 56.26 | 190,478.77 | 70.24 |
| 减:募集资金余额 | 62,795.14 | 19.82 | 126,169.59 | 46.52 |
| 减:募集资金暂时补流金额 | 30,000.00 | 9.47 | - | 0.00 |
| 剔除募集资金影响后银行存 款余额 |
85,411.29 | 26.96 | 64,309.18 | 23.71 |
最近一年一期末,发行人虽然账面存在大额货币资金余额,但大多数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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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资金或需专款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募集资金,剔除该类货币资金影响后的银 行存款余额分别为 64,309.18 万元和 85,411.29 万元,占货币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3.71%和 26.96%,占比较小,无法满足公司较大规模资本性支出和日常营运资 金需求。
3 、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带动营运资金需求增加,公司通过筹资活动满足营运 资金需求
受益于下游需求旺盛,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为满足客户对公司产品 日益增加的需求,公司加大了原材料采购和生产备货规模,从而占用较多流动资 金;同时,2020 年底以来,公司主要原材料硫酸镍、硫酸钴和氯化钴的采购价 格上涨,进一步导致了 2021 年 3 月末公司营运资金占用较 2020 年末增加较多。
最近一年一期,剔除募集资金影响后的银行存款期末余额分别为 64,309.18 万元和 85,411.29 万元,占期后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比例分别为 53.11%和 58.92%,公司需通过增加有息负债等筹资活动提高银行存款储备,以满足期后支 付需求,并保持银行存款余额对营运资金需求的覆盖水平在合理区间。
综上,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产能规模持续扩张,公司需通过举 债的方式满足资本性投资需求和流动资金需求,故发行人账面存在大额货币资金 的同时大量举债存在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核查方法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方法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发行人《资金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评价其设计是否合理, 并测试与货币资金相关内部控制运行是否有效;
2、获取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的具体构成,获取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3 月 31 日银行对账单并执行核查程序,针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执行 函证程序,确认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及受限情况;
3、获取发行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明细、国际信用证保证金明细,分析其 他货币资金与业务规模、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的匹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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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信用报告征信报告、借款明细及借款合同,并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贷款余额向银行实施函证程序,对 2021 年 3 月 31 日贷款余额执行 检查程序,确认贷款余额情况;
5、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比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货币 资金、有息负债等情况,并分析发行人账面存在大额货币资金的同时大量举债的 原因及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货币资金合理存放于公司所开立的银行账户中,除其他货币资金 存在使用受限情形外,不存在其他受限情形,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金 额一致;
2、公司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与业务规模、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相匹配, 不存在资金被挪用或占用的情形;
3、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发行人账面存在大额货币资金的同时大 量举债符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具有合理性。
问题二:关于关联交易
最近一年一期,发行人向关联方贵州大龙汇成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材料 7,064.45 万元,向关联方湖南汉华京电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设备 6,152.59 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上述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材料 和设备的名称、种类、价格、数量、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业务模式、合作 年限,并与其他主要供应商业务情况进行比较,说明相关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交易价格是否公允,以及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2)本次募投项目 实施后是否会新增关联交易,如是,请补充说明新增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交易价 格的公允性,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2)相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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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1)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上述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种 类、价格、数量、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业务模式、合作年限,并与其他 主要供应商业务情况进行比较,说明相关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价格是 否公允,以及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一)与贵州大龙汇成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1 、公司与贵州大龙汇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 于采购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种类、价格、数量、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业 务模式、合作年限
(1)公司与贵州大龙汇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汇成”)关联交 易的具体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与大龙汇成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方名称 | 交易性质 | 类别 | 交易产品 | 交易数量 (吨) |
交易金额 (不含税) |
采购单价 (含税) |
| 大龙汇成 | 采购 | 原材料 | 硫酸锰 | 15,425 | 7,064.45 | 0.52 |
注:大龙汇成系公司监事李德祥曾任董事的企业。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11 月,李德祥担 任大龙汇成董事。2019 年 5 月,李德祥被公司股东贵州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贵州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名为公司监事。根据相关 规定,过去 12 个月内,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法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 法人。因此,自 2020 年 12 月起,大龙汇成不再是公司的关联方。2021 年 1 月起,公司不 再将与大龙汇成的采购披露为关联交易。
(2)公司与大龙汇成的资金往来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与大龙汇成的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关联方名称 | 主体名称 | 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支付 | 本期采购 (含税) |
期末余额 |
|---|---|---|---|---|---|---|
| 大龙汇成 | 中伟股份 | 应付账款 | 414.17 | 3,486.57 | 3,399.63 | 327.23 |
| 湖南新能源 | 应付账款 | -180.70 | 3,774.08 | 4,537.96 | 583.18 |
(3)公司与大龙汇成的业务模式、合作年限
大龙汇成成立于 2012 年,主要从事动力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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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产品为电池用原材料硫酸锰、四氧化三锰等,系锂电行业原材料硫酸锰的主要 供应商之一。公司自 2015 年底投产后,开始从大龙汇成采购硫酸锰,双方合作 至今,大龙汇成一直是公司原材料硫酸锰的主要供应商。公司与大龙汇成的业务 模式系正常的购销业务。
-
2 、与其他主要供应商业务情况进行比较,说明相关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
交易价格是否公允,以及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1)与其他主要供应商业务情况进行比较,说明相关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 性
除大龙汇成外,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金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均为公司原材料硫酸锰的供应商,公司与上述供应 商均为正常的购销业务。
大龙汇成是行业内锂电池正极基础材料硫酸锰的主要供应商之一,系国家高 新技术企业、贵州省“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贵州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公司与大龙汇成合作年限较久,其产品品质高、供应稳定,公司向其采购硫酸锰 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交易价格是否公允,以及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020 年度,公司向大龙汇成采购原材料数量价格等材料如下:
单位:万元,万元/吨
| 期间 | 交易产品 | 交易数量 (吨) |
交易金额 (不含税) |
采购单价 (含税) |
同期可比采 购均价 |
|---|---|---|---|---|---|
| 2020年 | 硫酸锰 | 15,425 | 7,064.45 | 0.52 | 0.52 |
2020 年度,公司向大龙汇成采购硫酸锰的单价与同期可比采购均价基本一 致,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与湖南汉华京电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1 、公司与湖南汉华京电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包括 但不限于采购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种类、价格、数量、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 况、业务模式、合作年限
- (1)公司与湖南汉华京电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华京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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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
2020 年度、2021 年 1-3 月,公司与汉华京电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元/台
| 单位:万元,万元/台 | 单位:万元,万元/台 | 单位:万元,万元/台 | 单位:万元,万元/台 | 单位:万元,万元/台 | 单位:万元,万元/台 | 单位:万元,万元/台 |
|---|---|---|---|---|---|---|
| 2021 年1-3 月 | ||||||
| 关联方 名称 |
交易性 质 |
类别 | 交易产品 | 交易数量 (台) |
交易金额(不 含税) |
采购单价 (含税) |
| 汉华 京电 |
采购 | 机器设备 | 反应釜 | 32 | 523.89 | 18.50 |
| 浓缩机 | 32 | 651.33 | 23.00 | |||
| 压干机 | 32 | 707.96 | 25.00 | |||
| 合计 | 96 | 1,883.18 | ||||
| 2020 年度 | ||||||
| 关联方 名称 |
交易性 质 |
类别 | 交易产品 | 交易数量 (台) |
交易金额(不 含税) |
采购单价 (含税) |
| 汉华 京电 |
采购 | 机器设备 | 浓缩机 | 80 | 1,699.10 | 24.00 |
| 压干机 | 80 | 1,769.91 | 25.00 | |||
| 循环加热器 | 2 | 269.09 | 149.90 | |||
| 反应釜 | 20 | 261.95 | 18.50 | |||
| 其他配套工程 及配件 |
- | 269.34 | - | |||
| 合计 | 182 | 4,269.39 |
(2)公司与汉华京电的业务模式、合作年限
汉华京电成立于 2014 年,是一家专门从事核能装备、特种材料和锂电设备 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7 年 8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邓伟明、 吴小歌夫妇通过湖南中伟华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湖南中稼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收购汉华京电,汉华京电成为公司关联方。收购完成后,基于保 密需求,公司开始向汉华京电采购反应釜、浓缩机等核心生产设备,不再从外部 供应商采购。公司向汉华京电采购的生产设备为市场非标产品,因此采取了定制 化的业务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与汉华京电及其他设备供应商的主要付款政策如下: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主要付款政策 | 是否关 联方 |
|---|---|---|---|---|
| 1 | 汉华京电 | 浓缩机、反应釜、压干机 等 |
①预付40%,提货前付至60%,验收 付至90%,质保期满付至100%/ |
|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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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主要付款政策 | 是否关 联方 |
|---|---|---|---|---|
| ②预付60%,发货前付至90%,质保 期满付至100% |
||||
| 2 | 长沙杰立特自动 化设备有限公司 |
窑炉上下料及改造、自动 盖桶装置等 |
预付40%,提货前付至60%,验收付 至90%,质保期满付至100% |
否 |
| 3 | 深圳市瑞升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
硫酸钠废水处理项目、硫 酸铵美废水处理项目、硫 酸镍结晶、冷冻加母液处 理系统等 |
预付40%,到货后付至60%,安装调 试后运行3个月付至90%,质保期满 付至100% |
否 |
| 4 | 昆山三一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 |
氯化钠/硫酸钠/硫酸铵镁 废水处理项目等 |
预付25%,到货安装后付至70%,验 收后运行3个月付至95%,质保期满 付至100% |
否 |
由上表可见,公司与主要设备供应商的付款政策均为预付款方式,付款进度、 比例基本一致,符合合同约定和行业惯例。同时,公司从汉华京电采购的生产设 备均为定制化设备,备货周期更长,预付款比例较高具有合理性。
(3)公司与汉华京电的资金往来情况
2020 年度、2021 年 1-3 月,公司与汉华京电的资金往来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2021 年1-3 月 | ||||||
| 关联方名称 | 主体名称 | 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支付 | 本期采购 | 期末余额 |
| 汉华京电 | 中伟股份 | 其他非流 动资产 |
976.00 | 2,553.58 | 1,883.19 | 1,646.40 |
| 湖南新能源 | 应付账款 | 37.23 | 26.58 | - | 10.65 | |
| 贵州循环 | 应付账款 | 5.60 | - | - | 5.60 | |
| 2020 年度 | ||||||
| 关联方名称 | 主体名称 | 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支付 | 本期采购 | 期末余额 |
| 汉华京电 | 中伟股份 | 其他非流 动资产 |
447.70 | 2,525.35 | 1,997.05 | 976.00 |
| 湖南新能源 | 应付账款 | 235.85 | 2,844.13 | 2,645.51 | 37.23 | |
| 贵州循环 | 应付账款 | 28.53 | 54.15 | 31.22 | 5.60 |
-
2 、与其他主要供应商业务情况进行比较,说明相关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
交易价格是否公允,以及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1)与其他主要供应商业务情况进行比较,说明相关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
性
汉华京电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备军工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装备承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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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资格、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资质许可,在核电设备与核军工非标设备研 制、金属压力容器设备制造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公司部分关键核心生产设备为市场非标产品,为提升产品性能与优化生产工 艺,需要公司与供应商合作开发或定制生产;公司所处的行业技术迭代更新快, 市场竞争激烈,对工艺技术与设备保密要求高;汉华京电拥有多年的金属压力容 器设备制造经验,且属于国家级三级保密单位,内部建立了完善的保密体系。
因此,为满足提升设备性能和保密的需求,公司优先选择汉华京电作为公司 反应釜、浓缩机等核心生产设备的供应商,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发行人向汉华京电采购的定制设备的特点,对保密的特殊要求,外部 供应商是否可以生产同类设备,如何通过第三方询价保证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发行人向汉华京电主要采购反应釜、浓缩机、压干机等定制化生产设备, 与其他设备供应商生产的同类设备相比,大体功能一致,都能用于前驱体的生 产。但是不同厂家设备的内部构造设计、参数设置存在一定差异,而这些差异 最终会影响前驱体产品的性能、形貌、品质和生产效率等。以发行人向汉华京 电采购的反应釜为例,其进出料口位置,内部搅拌杆长度、高度、搅拌叶片宽 度、转速设置都会对前驱体产品的各项指标产生影响。
随着前驱体产品的定制化发展趋势,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指标存在不同要 求,因此公司对核心设备反应釜、浓缩机、压干机等也产生了定制化设计与采 购需求,需要与设备供应商一起对设备进行反复的设计、试验、论证、优化, 以使生产的产品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而这些经过改良升级的设备构成了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对此有强烈的保密需求。
外部供应商也可以生产同类设备,公司在发展初期,也存在向外部供应商 采购设备进行生产。但是随着公司对设备开发、定制化需求加深,对设备开发 质量与协同效率要求的进一步提高,公司从关联公司汉华京电采购生产设备, 既有利于满足提升定制化设备性能的需求,同时能更好得保证核心生产设备的 结构、参数等重要信息不外泄。
综上,公司的核心生产设备既可以从汉华京电采购,也可以从外部供应商 采购,但是从汉华京电采购能更好地满足提升设备性能和保密的需求,维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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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向外部设备供应商的市场化询价,将作为公司从汉华京 电采购定价及其他商务条款谈判的重要参考,并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以此保证定价的公允性。
( 3 )交易价格是否公允,以及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单位:万元,万元/台
| 期间 | 交易产品 | 交易数量 (台) |
交易金额(不 含税) |
采购单价 (含税) |
同期可比 询价均价 |
差异率 |
|---|---|---|---|---|---|---|
| 2021年 1-3月 |
反应釜 | 32 | 523.89 | 18.50 | 19.35 | -4.59% |
| 浓缩机 | 32 | 651.33 | 23.00 | 24.09 | -4.74% | |
| 压干机 | 32 | 707.96 | 25.00 | 25.94 | -3.76% | |
| 合计 | 96 | 1,883.18 | ||||
| 期间 | 交易产品 | 交易数量 (台) |
交易金额(不 含税) |
采购单价 (含税) |
同期可比 询价均价 |
差异率 |
| 2020年度 | 浓缩机 | 80 | 1,699.10 | 24.00 | 25.20 | -3.92% |
| 压干机 | 80 | 1,769.91 | 25.00 | 25.83 | -3.30% | |
| 循环加热器 | 2 | 269.09 | 149.90 | 153.92 | -2.68% | |
| 反应釜 | 20 | 261.95 | 18.50 | 19.07 | -3.08% | |
| 其他配套工 程及配件 |
- | 269.34 | - | - | - | |
| 合计 | 182 | 4,269.39 |
注:差异率=(采购单价(含税)-同期可比询价均价)/采购单价(含税)
公司向汉华京电采购的生产设备为定制化非标产品,基于保密需要公司不再 从外部供应商采购,公司通过向第三方询价的方式确保与汉华京电的交易价格按 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由上表可见,公司向汉华京电采购设备的单价与同期可比询价均价基本一致, 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会新增关联交易,如是,请补充说明新增关 联交易的必要性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独立性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
(一)新增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 1、预计新增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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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 一期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属于公司主要产品三元前驱体的产能扩建及产 业链延伸项目。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预计将新增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企业湖南中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南中先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汉华京电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中稼智能及 其下属子公司”)、江苏海狮泵业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狮泵业”)的关联 交易,主要为在募投项目建设期向关联方采购生产设备,具体如下:
| 关联方 | 关联方产业背景 | 预计关联交易 内容 |
|---|---|---|
| 中稼智能及其下属 子公司 |
主要从事核能装备、特种材料和锂电设备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汉华京电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湖南省“小巨人企 业”,具备军工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特种设备设计许可 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等资质许可 |
采购反应釜、浓 缩机、压干机等 生产设备 |
| 海狮泵业 | 主要从事化工、核电、军工泵等高端工业泵产品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拥有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等资 质许可 |
采购工业泵设 备 |
报告期内,公司已与中稼智能及其下属子公司、海狮泵业在锂电设备领域展 开合作,公司向中稼智能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反应釜、浓缩机、压干机等主要生 产设备,向海狮泵业采购离心泵、磁力泵等工业泵设备。
2、向海狮泵业采购设备的必要性及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
- (1)向海狮泵业采购设备的必要性
海狮泵业是一家专门从事工业泵、核电泵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 新技术企业,是中国核工业集团、中国广核集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中国石 油天然气集团、中国海洋石油集团、中国神华集团等公司的合格供应商,2021 年中标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R2 项目磁力泵采购项目、榆林化工5 万吨年聚乙 醇酸示范项目轻载离心泵采购项目等。
海狮泵业长期致力于工业泵、核电泵的研发与生产,拥有专利36 项,其中 4 个发明专利33 个实用新型专利,2018 年参与的高端化工离心泵关键技术研究 及工程应用获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在工业泵的制造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随着公司产能规模扩张及前驱体产品的定制化发展趋势,公司对关键生产 设备供应的及时性和售后服务的响应速度等方面要求日益提高,海狮泵业产品 质量可靠,供应及时稳定,对公司特定的改进需求能迅速反应,能向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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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的售后服务保障,与公司产生了良好的协同效果。
综上,基于海狮泵业产业经验丰富、产品质量良好、供应稳定、服务响应 快速等因素,公司选择海狮泵业作为公司工业泵的供应商,具有必要性和合理 性。
(2)报告期内公司与海狮泵业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
①2020 年度、2021 年1-3 月,公司向海狮泵业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元/台
| 2021 年1-3 月 | 2021 年1-3 月 | 2021 年1-3 月 | 2021 年1-3 月 | 2021 年1-3 月 | ||
|---|---|---|---|---|---|---|
| 关联方名 称 |
交易性 质 |
类别 | 交易产品 | 交易数量 (台) |
交易金额(不 含税) |
采购单价 (含税) |
| 海狮泵业 | 采购 | 机器设备 | 工业泵 | 26 | 26.56 | 1.15 |
| 合计 | 26 | 26.56 1 |
||||
| 2020 年度 | ||||||
| 关联方名 称 |
交易性 质 |
类别 | 交易产品 | 交易数量 (台) |
交易金额(不 含税) |
采购单价 (含税) |
| 海狮泵业 | 采购 | 机器设备 | 工业泵 | 350 | 664.70 | 2.15 |
| 合计 | 350 | 664.70 |
注:截至2021 年3 月末,公司因执行采购合同向海狮泵业预付设备款而形成预付款余额 282.02 万元,该部分款项对应的设备尚未完工发货,故未形成采购交易金额,截至目前已 全部到货。
工业泵的价格与其流量、功率、材质及应用场合等密切相关,如工业泵的 流量越高、功率越大,产品价格越高。基于公司车间产线对工业泵的性能要求 差异,不同参数的工业泵在价格上存在一定差异。2020 年公司向海狮泵业采购 的工业泵均价高于2021 年1-3 月采购均价,主要原因为2020 年采购较多流量 高、功率大的工业泵。
②公司与海狮泵业的业务模式、合作年限
公司自2020 年开始从海狮泵业采购工业泵,双方的合作模式为正常的购销 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与海狮泵业及其他工业泵设备供应商的主要付款政策如 下: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主要付款政策 | 是否关 联方 |
|---|---|---|---|---|
| 1 | 海狮泵业 | 预付60%,提货前付至95%, 质保期满付至100% |
||
| 离心泵、磁力泵等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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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主要付款政策 | 是否关 联方 |
|---|---|---|---|---|
| 2 | 上海佰诺泵阀有限 公司 |
磁力泵 | 款到发货 | 否 |
| 3 | 重庆水泵厂有限责 任公司 |
矿浆加压泵 | 预付30%,发货前付至80%, 安装调试后付至90%,质保 期满付至100% |
否 |
由上表可见,公司与主要工业泵设备供应商的付款政策均为预付款方式, 符合合同约定和行业惯例。
③公司与海狮泵业的资金往来情况
2020 年度、2021 年1-3 月,公司与海狮泵业的资金往来情况:
单位:万元
| 2021 年1-3 月 | 2021 年1-3 月 | 2021 年1-3 月 | 2021 年1-3 月 | 2021 年1-3 月 | ||
|---|---|---|---|---|---|---|
| 关联方 名称 |
主体名称 | 报表项目 | 期初余 额 |
本期支付 | 本期采购 | 期末余额 |
| 海狮泵 业 |
中伟股份 | 应付账款 | 2.00 | - | 7.97 | 9.97 |
| 湖南新能源 | 应付账款 | 88.51 | 376.69 | 18.58 | - | |
| 湖南新能源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269.60 | |||
| 贵州循环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70 | - | 11.27 | 12.42 | |
| 2020 年度 | ||||||
| 关联方 名称 |
主体名称 | 报表项目 | 期初余 额 |
本期支付 | 本期采购 | 期末余额 |
| 海狮泵 业 |
中伟股份 | 应付账款 | - | - | 2.00 | 2.00 |
| 湖南新能源 | 应付账款 | - | 251.76 | 340.27 | 88.51 | |
| 贵州循环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346.13 | 322.43 | 23.70 |
④公司与海狮泵业的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由于公司需要根据客户对产品的具体需求和项目的技术方案定制化地配置 泵的数量、功能类别及各个泵的流量、扬程、品牌等,因此工业泵的单价差异 较大,故公司以工业泵应用的生产线项目为单位向第三方询价,确保与海狮泵 业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最近一年,公司向海狮泵业采购的主要项目工业泵询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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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间 | 交易产品 | 交易数量 (台) |
交易金额 (不含税) |
采购单价 (含税) |
同期可比 询价均价 |
差异率 |
|---|---|---|---|---|---|---|
| 2020 年度 | 湖南新能源硫酸 铵镁项目机泵 |
26 | 192.96 | 8.39 | 8.56 | -2.03% |
湖南新能源氯化 钠项目机泵 |
18 | 61.37 | 3.85 | 4.10 | -6.49% | |
| 湖南新能源硫酸 钠项目机泵 |
23 | 64.18 | 3.15 | 3.24 | -2.86% |
注:差异率=(采购单价(含税)-同期可比询价均价)/采购单价(含税)。
由上表可见,公司向海狮泵业采购设备的单价与同期可比询价均价基本一
致,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 中稼智能及其下属子公司、海狮泵业在产品质量、供应稳定、服 务保障等方面具备显著优势。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预计将继续向中稼智能 及其下属子公司、海狮泵业采购相关设备,该等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商业合理 性。
公司与中稼智能及其下属子公司、海狮泵业的现有关联交易均签署了正式购 销合同,按照市场化方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了相关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新增的关联交易将纳入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继续按照市场化 方式协商定价,并履行所需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确保新增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 价格公允性。
(二)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新增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预计因募投项目建设新增向关联方采购生产设备。在 募投项目建设期 2021 年-2023 年,预计新增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 4,800.00 万元、 17,000.00 万元和 7,000.00 万元,占公司 募投项目 未来三年内预计固定资产投入 规模的比例 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 | ||||
|---|---|---|---|---|
| 项目 | 2021 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合计 |
| 新增关联采购金额: | 4,800.00 | 17,000.00 | 7,000.00 | 28,800.00 |
| (1)中稼智能及其下属 子公司 |
4,300.00 | 15,200.00 | 6,300.00 | 25,800.00 |
| (2)海狮泵业 | 500.00 | 1,800.00 | 700.00 | 3,000.00 |
| 预计固定资产投入金额 | 170,272.91 | 248,614.08 | 148,689.39 | 567,57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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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2.82% 6.84% 4.71% 5.07%
注:预计新增关联采购金额系参考前次募投项目单个车间从关联方采购的设备金额估算形 成。
由上表可见,预计新增关联采购金额占公司募投项目未来三年内预计固定 资产投入规模的比例较小。
关联采购对应的成本费用占发行人2020 年度营业成本比例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1 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合计 |
| 新增关联采购金额 | 4,800.00 | 17,000.00 | 7,000.00 | 28,800.00 |
| 关联采购对应的成本费用金额 | 480.00 | 2,180.00 | 2,880.00 | 5,540.00 |
| 发行人2020 年度营业成本 | 743,962.41 | 743,962.41 | 743,962.41 | 2,231,887.23 |
| 占比 | 0.06% | 0.29% | 0.39% | 0.25% |
注:1、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机器设备按照10 年折旧,故单位年度关联采购对应的成本 费用金额以采购金额/10 年估算。当年的折旧成本金额=当年关联采购产生的折旧金额+以前 年度关联采购在当年产生的折旧金额;
2、由于2021 年-2023 年募投项目处于建设期,业务规模不稳定,故选取2020 年度的营业 成本金额作为计算占比的基准。
由上表可见,预计新增关联采购对应的成本费用金额占发行人2020 年营业 成本的比例较小。
公司将按照市场化方式定价,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确保关联交易价 格公允性,预计新增关联交易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不会新增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的经常性关联交易。
2、发行人规范新增关联交易的措施
(1)公司出具承诺,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合同, 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2021 年8 月21 日,公司出具专项承诺函,如未来公司与中稼智能及其下属 子公司、海狮泵业发生关联交易,将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 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双方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 价格并签订相关合同,确保价格的公允性,并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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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已建立并持续完善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制度保障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司按照《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则制 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制定了《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以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为规范和减少关 联交易提供制度保障。
(3)充分发挥三会及独立董事作用,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
为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现的股东和董事利用其股东地位和董事地位在有关商 业交易中影响公司,从而做出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将充分发挥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作用,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回避 制度,确保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规范及减少可能发生的关 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预计新增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 且新增关联交易金额占发行人相应指标的比例较小, 公司将按照市场化方式定价, 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 因此新增关联交易不属 于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补充披露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中补充披 露如下:
“ (十七)新增关联交易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预计因募投项目建设新增向关联方采购生产设备。 2021 年-2023 年,预计新增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4,800.00 万元、17,000.00 万 元和7,000.00 万元,占公司未来三年内预计固定资产投入规模的比例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系基于合理的商业或生产经营需求,交易定价 公允,不存在关联方为公司承担成本、费用或输送利益的情形。但是,若未来 公司出现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治理不够规范的情况,可能会出现因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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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不公允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核查方法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方法
1、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向贵州大龙汇成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汉华京电清洁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设备明细、采购合同、记账凭证等支撑性文件;
(2)访谈采购人员了解发行人向贵州大龙汇成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汉华 京电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设备的交易背景和必要性、业务模式、合作年限 等情况;
(3)查询市场同类设备及发行人与第三方同类交易价格,比较发行人关联 采购价格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价格的差异;
(4)查阅湖南中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南中先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汉华京电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江苏海狮泵业制造有 限公司营业执照、业务资质及工商档案,了解公司产业背景;查阅上述公司与发 行人的采购合同及发行人对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相关文件及公告;
(5)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预计新增关联交易进行测算 ;
(6)查阅发行人针对预计新增关联交易出具的《承诺函》。
2、发行人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向贵州大龙汇成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汉华京电清洁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设备明细、采购合同、记账凭证等支撑性文件;
(2)访谈采购人员了解发行人向贵州大龙汇成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汉华 京电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设备的交易背景和必要性、业务模式、合作年限 等情况;
(3)查询市场同类设备及发行人与第三方同类交易价格,比较发行人关联 采购价格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价格的差异。
(二)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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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与贵州大龙汇成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汉华京电清洁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利益的情形;
(2)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 预计 会新增 公司与设备供应商中稼智能及其下属 子公司、海狮泵业的 关联交易, 该等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且金额占 发行人相应指标的比例较小,公司 将按照市场化方式定价,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 议程序, 确保 交易价格公允。 综上,预计新增关联交易不属于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易,不存在违反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作出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 交易的承诺的情形, 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与贵州大龙汇成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汉华京电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情形。
问题三:关于预付账款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幅较大
最近一年一期,发行人预付账款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合计数分别为 30,245.73 万元和 79,189.41 万元,整体增幅较大。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预付账款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具体内容,与当期业 务规模的匹配情况;(2)如涉及预付设备款,请进一步说明主要设备明细,采购 设备对应的建设项目进展,期后安装及结转至固定资产的情况。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预付账款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具体内容,与当期业务规模的匹配情况
(一)预付账款具体内容及与当期业务规模的匹配情况
- 1 、预付账款具体内容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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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3.31 | 2020.12.31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原材料采购款 | 36,822.79 | 97.64% | 11,755.55 | 92.20% |
| 动力采购款 | 410.43 | 1.09% | 618.94 | 4.85% |
| 其他预付款 | 478.33 | 1.27% | 375.67 | 2.95% |
| 合计 | 37,711.56 | 100.00% | 12,750.16 | 100.00% |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 12,750.16 万元和 37,711.56 万 元,具体包括预付原材料采购款、预付动力采购款及预付房租、物业费等其他款 项。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硫酸镍、硫酸钴和氯化钴,采购的主要动力为电力。
2021 年 3 月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相比 2020 年末增加较大,主要原因为: ①随着公司产销规模快速增长及产业一体化布局推进,为及时满足下游需求,公 司加大原材料采购品种与规模,同时鉴于上游供应资源偏紧张的状况,公司与部 分供应商采取预付款政策;②2021 年 1-3 月,公司主要原材料硫酸镍、硫酸钴和 氯化钴采购价格随市场价格呈上升趋势,一定程度上推动公司预付原材料采购款 规模增长较快。
2 、预付账款与当期业务规模的匹配情况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预付原材料采购款与采购规模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3.31/2021 年1-3 月 | 2020.12.31/2020 年度 |
| 预付原材料采购款 | 36,822.79 | 11,755.55 |
| 原材料采购额(含税) | 423,877.12 | 729,265.26 |
| 预付原材料采购款/年化原材料采 购额(含税) |
2.17% | 1.61% |
注:2021 年年化原材料采购额(含税)=2021 年 1-3 月原材料采购额(含税)*4。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预付原材料采购款期末余额占当期年化原材料采购额
(含税)的比例分别为 1.61%和 2.17%,波动较小,与当期业务规模匹配合理。
(二)其他非流动资产具体内容及与当期业务规模的匹配情况
1 、其他非流动资产具体内容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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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3.31 | 2020.12.31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预付设备款 | 35,838.25 | 86.40 | 17,227.56 | 98.47 |
| 预付土地款 | 5,122.00 | 12.35 | - | - |
| 预付工程款 | 517.60 | 1.25 | 268.01 | 1.53 |
| 合计 | 41,477.85 | 100.00 | 17,495.57 | 100.00 |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分别为 17,495.57 万元和 41,477.85 万元,具体包括预付设备款、预付土地款和预付工程款,其中,预付 设备款占比分别为 98.47%和 86.40%。
2021 年 3 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相比 2020 年末增加较大,主要系 为满足下游快速增长的需求,公司新建和扩建生产车间以增加产能规模,从而导 致预付设备款、土地款和工程款增加较大。
2 、其他非流动资产与当期业务规模的匹配情况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与资产购建规模匹配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1.3.31/ 2021 年1-3 月 |
2020.12.31/ 2020 年度 |
| 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 | 41,477.85 | 17,495.5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支付的现金 |
65,078.07 | 104,627.5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年化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93% | 16.72% |
注:2021 年年化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21 年 1-3 月购建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占当期年化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例分别为 16.72%和 15.93%,波动较小,与当期 业务规模匹配合理。
二、如涉及预付设备款,请进一步说明主要设备明细,采购设备对应的建 设项目进展,期后安装及结转至固定资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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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 年 3 月末,预付设备款对应的主要设备明细、截至 2021 年 6 月末的安装情况及结转至固定资产的情况如下:
| 供应商 | 设备名称 | 预付设备款余 额(万元) |
期后安装情况 | 结转至固定资 产情况 |
对应项目 | 对应车间 |
|---|---|---|---|---|---|---|
| 深圳市瑞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氯化钠废水处理项目 | 693.29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镍钴锰资源综合 利用及废旧锂离 子电池回收项目 |
21-1#水处理车间 |
| 深圳市瑞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硫酸钠废水处理项目 | 1,006.14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21-1#水处理车间 | |
| 深圳市瑞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硫酸铵美废水处理项目 | 1,550.98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21-1#水处理车间 | |
| 深圳市瑞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冷冻加母液处理系统 | 169.84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21-1#水处理车间 | |
| 深圳市瑞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硫酸镍结晶 | 1,094.76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25#栋结晶车间 | |
| 深圳市瑞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硫酸锰结晶 | 438.21 | 已到货未安装 | 未转固 | 25#栋结晶车间 | |
| 深圳市瑞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MVR-BMHP线含干燥包装 | 690.00 | 已到货未安装 | 未转固 | 36#预处理车间 | |
| 杭州南方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 一批萃取箱、反铁箱、澄清槽 储罐 |
1,920.48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10#萃取车间 | |
| 苏州华辰净化股份有限公司 | 蒸馏水制纯水系统 | 576.00 | 已到货未安装 | 未转固 | 36#预处理车间 | |
|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
树脂系统 | 507.12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1#浸出回收车间 | |
| 昆山三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硫酸铵镁预处理主系统及电 控系统 |
376.39 | 已到货未安装 | 未转固 | 36#预处理车间 | |
| 深圳永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硫酸钠废水预处理装置 | 77.10 | 已到货未安装 | 未转固 | 36#预处理车间 | |
| 深圳永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氯化钠废水预处理装置、蒸馏 水预处理、电气自控系统、臭 氧制备系统 |
273.90 | 已到货未安装 | 未转固 | 36#预处理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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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 | 设备名称 | 预付设备款余 额(万元) |
期后安装情况 | 结转至固定资 产情况 |
对应项目 | 对应车间 |
|---|---|---|---|---|---|---|
| 长沙杰立特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自动化上下料窑炉 | 541.33 | 未到货 | 未转固 | 高性能动力锂离 子电池三元正极 材料前驱体西部 基地项目 |
30#前驱体九车间 |
| 长沙杰立特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自动化上下料窑炉 | 1,097.40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28#前驱体八车间 | |
| 长沙杰立特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自动化上下料窑炉 | 701.09 | 已到货未安装 | 未转固 | 27#前驱体七车间 | |
| 湖南汉华京电清洁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 |
反应釜、浓缩机、压干机 | 1,646.40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28#前驱体八车间 | |
| 湖南中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反应釜、浓缩机、压干机 | 1,363.20 | 未到货 | 未转固 | 30#前驱体九车间 | |
| 深圳市瑞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MVR-A硫酸钠废水 | 1,028.60 | 未到货 | 未转固 | 26#水处理车间(三期) | |
| 湖南德景源科技有限公司 | 混批机及包装线控制系统 | 276.48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28#前驱体八车间 | |
| 湖南德景源科技有限公司 | 混批机及包装线控制系统 | 182.04 | 已到货未安装 | 未转固 | 27#前驱体七车间 | |
| 湖南德景源科技有限公司 | 混批机及包装线控制系统 | 177.04 | 未到货 | 未转固 | 30#前驱体九车间 | |
|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AGV智能仓储系统 | 473.23 | 未到货 | 未转固 | 32#配料车间 | |
| 常州市实达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 连续式烘箱 | 146.66 | 未到货 | 未转固 | 29#前驱体十车间 | |
| 常州市实达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 连续式烘箱 | 111.05 | 已到货未安装 | 未转固 | 27#前驱体七车间 | |
| 常州市实达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 连续式烘箱 | 146.66 | 未到货 | 未转固 | 30#前驱体九车间 | |
| 湖北明天电子有限公司 | 流量计、双通道PH变送器 | 324.74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28#前驱体八车间 | |
| 杭州南方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 萃取槽 | 1,520.78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中伟新能源(中 国)总部产业基 地五期项目 |
53#萃取车间 |
| 杭州南方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 萃取槽 | 629.27 | 已到货未安装 | 未转固 | 循环三期-钴线 | |
|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压滤机 | 765.00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53#萃取车间、54#浸出 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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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 供应商 | 设备名称 | 预付设备款余 额(万元) |
期后安装情况 | 结转至固定资 产情况 |
对应项目 | 对应车间 |
|---|---|---|---|---|---|---|
|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压滤机 | 431.50 | 已到货未安装 | 未转固 | 55#浸出投料车间、41# 配料车间 |
|
| 上海阿丽贝塑料防腐设备有限公 司 |
PPH储罐 | 403.33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53#萃取车间 | |
| 深圳市兰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除油器 | 367.48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循环二期-钴线 | |
| 杭州新安江工业泵有限公司 | PPH储罐 | 359.59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54#钴㓎出车间 | |
| 昆山三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氯化钠/硫酸钠/硫酸铵镁废水 处理项目 |
1,897.80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中伟新能源(中 国)总部产业基 地三期及扩建项 目 |
32#水处理车间 |
| 昆山三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三元预处理配套系统+罐区及 输送管道系统 |
884.02 | 已到货未安装 | 未转固 | 31#水处理预处理车间 | |
| 昆山三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钴废水处理改造项目 | 465.00 | 已到货未安装 | 未转固 | 17#污水处理厂 | |
| 深圳永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硫酸钠废水处理装置/氯化钠 废水预处理装置/氯化钠杂废 水预处理装置 |
238.16 | 已到货未安装 | 未转固 | 31#水处理预处理车间 | |
| 深圳永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硫酸钠废水预处理装置/氯化 钠废水预处理装置/氯化钠杂 废水预处理装置/混合蒸馏水 预处理/自控系统 |
994.48 | 已到货未安装 | 未转固 | 34#结晶车间 | |
| 苏州华辰净化股份有限公司 | 洗水/蒸馏水/纳滤制纯水系统 | 1,092.00 | 已到货未安装 | 未转固 | 32#水处理车间、34#结 晶车间 |
|
| 山东大华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玻璃钢储罐 | 913.77 | 已到货未安装 | 未转固 | 32#水处理车间、35#水 处理周转罐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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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 供应商 | 设备名称 | 预付设备款余 额(万元) |
期后安装情况 | 结转至固定资 产情况 |
对应项目 | 对应车间 |
|---|---|---|---|---|---|---|
| 长沙杰立特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自动化上下料窑炉 | 354.54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23#三元四车间 31#水处理预处理车间 |
|
| 重庆格林嘉科技有限公司 | 脱氨塔及自控系统 | 327.45 | 部分到货未安 装完 |
未转固 | ||
| 合计 | 29,234.30 | |||||
| 占期末预付设备款比例 | 81.57% |
- 2、2020 年 12 月末,公司预付设备款对应的主要设备明细、截至 2021 年 6 月末的安装情况及结转至固定资产的情况如下:
| 供应商 | 设备名称 | 预付设备款余 额(万元) |
期后安装情况 | 结转至固定 资产情况 |
对应项目 | 对应车间 |
|---|---|---|---|---|---|---|
| 深圳市瑞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氯化钠废水处理项目 | 462.16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镍钴锰资源综 合利用及废旧 锂离子电池回 收项目 |
21-1#水处理车间 |
| 深圳市瑞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硫酸钠废水处理项目 | 670.71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21-1#水处理车间 | |
| 深圳市瑞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硫酸铵美废水处理项目 | 1,033.91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21-1#水处理车间 | |
| 深圳市瑞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冷冻加母液处理系统 | 113.22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21-1#水处理车间 | |
| 深圳市瑞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硫酸镍结晶 | 182.46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25#栋结晶车间 | |
| 深圳市瑞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硫酸锰结晶 | 73.04 | 已到货未安装 | 未转固 | 25#栋结晶车间 | |
| 杭州南方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 一批萃取箱、反铁箱、澄清 槽储罐 |
1,884.97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10#萃取车间 | |
| 昆山三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硫酸铵镁预处理主系统 | 364.00 | 已到货未安装 | 未转固 | 36#预处理车间 | |
| 深圳永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硫酸钠废水预处理装置 | 77.10 | 已到货未安装 | 未转固 | 36#预处理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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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 | 设备名称 | 预付设备款余 额(万元) |
期后安装情况 | 结转至固定 资产情况 |
对应项目 | 对应车间 |
|---|---|---|---|---|---|---|
| 深圳永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氯化钠废水预处理装置、蒸 馏水预处理、电气自控系统 等 |
273.90 | 已到货未安装 | 未转固 | 36#预处理车间 | |
| 苏州华辰净化股份有限公司 | 蒸馏水制纯水系统 | 288.00 | 已到货未安装 | 未转固 | 36#预处理车间 | |
| 深圳市兰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除油器 | 256.02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10#萃取车间 | |
|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
树脂吸附系统 | 241.57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1#溶解浸出车间 | |
| 湖南立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电磁流量计 | 64.81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1#溶解浸出车间 | |
| 湖南立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流量计 | 159.27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10#萃取车间 | |
| 湖南汉华京电清洁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 |
反应釜 | 271.52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年产30000 吨 安全高倍率动 力型锂离子电 池正极材料生 产车间建设项 目 |
24#前驱体六车间 |
| 湖南汉华京电清洁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 |
浓缩机、全自动压干机 | 704.48 | 已到货未安装 | 未转固 | 高性能动力锂 离子电池三元 正极材料前驱 体西部基地项 目 |
27#前驱体七车间 |
| 杭州南方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 萃取槽 | 1,520.78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中伟新能源(中 国)总部产业基 |
53#萃取车间 |
| 杭州南方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 萃取槽 | 313.61 | 已到货未安装 | 未转固 | 循环三期-钴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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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 | 设备名称 | 预付设备款余 额(万元) |
期后安装情况 | 结转至固定 资产情况 |
对应项目 | 对应车间 |
|---|---|---|---|---|---|---|
|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压滤机 | 785.73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地五期项目 | 53#萃取车间、54#浸出 车间 |
| 上海阿丽贝塑料防腐设备有限公 司 |
PPH储罐 | 403.33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53#-萃取车间 | |
| 杭州新安江工业泵有限公司 | PPH储罐 | 359.59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54#-钴㓎出车间 | |
| 湖北明天电子有限公司 | 涡街流量计 | 207.79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循环二期-钴线 | |
| 昆山三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氯化钠/硫酸钠/硫酸铵镁废 水处理项目 |
2,029.31 | 已到货安装 | 已转固 | 中伟新能源(中 国)总部产业基 地三期及扩建 项目 |
32#水处理车间 |
| 昆山三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三元预处理配套系统+罐区 及输送管道系统 |
430.58 | 已到货未安装 | 未转固 | 31#水处理预处理车间 | |
| 山东大华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玻璃钢储罐 | 889.86 | 已到货未安装 | 未转固 | 32#水处理车间、35#水 处理周转罐区 |
|
| 苏州华辰净化股份有限公司 | 洗水/蒸馏水/纳滤制纯水系 统 |
546.00 | 已到货未安装 | 未转固 | 32#水处理车间、34#结 晶车间 |
|
| 深圳永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硫酸钠废水处理装置/氯化 钠废水预处理装置/氯化钠 杂废水预处理装置 |
238.16 | 已到货未安装 | 未转固 | 31#水处理预处理车间 | |
| 合计 | 14,845.88 | |||||
| 占期末预付设备款比例 | 8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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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 6 月末,上述表格中预付设备款对应的设备中,已安装或者已 到货的金额占比超过 80%,上表中预付设备款对应项目进度如下:
| 项目名称 | 项目进度 |
|---|---|
| 镍钴锰资源综合利用及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 项目 |
项目建设已基本完工,水处理车间设备正进 行调试中 |
| 年产30000吨安全高倍率动力型锂离子电池 正极材料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
项目已完工 |
| 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 西部基地项目 |
IPO募投项目,处于建设期,预计2021年底 前完工 |
| 中伟新能源(中国)总部产业基地五期项目 (属于中伟新能源全球研发基地暨产3.5 万吨锂电前驱体材料及配套镍钴资源、电池 循环回收项目中的一个项目) |
处于项目建设期,预计2022年1月完工 |
| 中伟新能源(中国)总部产业基地三期及扩 建项目 |
项目建设已基本完工,水处理车间设备正进 行调试中 |
三、核查方法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方法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获取了报告期各期末预付账 款与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表;
2、根据报告期内预付材料采购款与原材料采购额,分析预付材料采购款与 业务规模的匹配性;根据报告期内预付工程设备款与资产购建现金支出,分析预 付工程设备款与业务规模的匹配性;
-
3、获取购买主要生产设备的采购合同、送货单、调试过程文件、验收文件、
-
采购发票、付款凭证等,检查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及对应项目建设进展;
4、检查预付设备款对应设备的期后安装、结转固定资产相关验收资料,评 价预付设备款转入固定资产金额的准确性及真实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 1、预付账款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当期业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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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匹配;
2、公司预付设备款中对应的采购设备均为建设项目需要,期后安装及结转 至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符合规定。
问题四:关于销售服务费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销售服务费发生额分别为 684.71 万元、1,493.84 万元、 0.00 万元、131.43 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销售服务费的具体内容,报告期内销售服务费发生额存在 较大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补充说明销售服务费的具体内容,报告期内销售服务费发生 额存在较大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销售服务费的具体内容
公司销售服务费主要为支付给海外专业销售服务机构的销售服务费用。结合 海外市场特征、营销体系搭建的整体考虑,公司在海外销售时形成了自有销售团 队为主、海外专业销售服务机构为辅的海外客户服务体系。公司自有销售团队主 要负责与海外客户在研发、品质、供应链采购、售后服务等全链条的直接沟通与 服务;公司聘请的海外专业销售服务机构能够为公司提供新客户产品试样导入、 前期研发交流等辅助服务,并向公司及时分享海外市场变化情况。同时,海外专 业销售服务机构具有与海外客户相同的文化基础,可以提高公司与海外客户的合 作初期的沟通效率,避免因地域差异带来的文化障碍,降低与客户初期合作的不 确定性,使公司能够专注于研发、品质与生产等核心业务。
(二)报告期内销售服务费发生额存在较大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服务费发生额具体如下: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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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 年1-3 月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
| 销售服务费(万元) | 131.43 | - | 1,493.84 | 684.71 |
| 销售数量(吨) | 2,881.71 | - | 23,123.05 | 8,962.40 |
| 单位销售服务费(元/吨) | 456.08 | - | 646.04 | 763.98 |
根据公司与海外专业销售服务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2018 年-2019 年公司销 售服务费根据每个销售订单的销售数量、订单加工费水平、订单产品型号等情况 确定单位销售服务费;在其他条件不变时,订单销售数量越高,单位销售服务费 越低,订单加工费水平越高,单位销售服务费越高等。因此,2019 年,公司销 售服务费总额伴随海外销售数量的增长而增长,但单位销售服务费有所下降。
因公司与海外专业销售服务机构的代理合同于 2019 年底到期,未再续签销 售服务合同,公司 2020 年未发生销售服务费用。公司 2020 年未与海外销售服务 机构续签销售服务合同主要原因为公司核心海外客户的产品供应已进入稳定的 批量规模合作阶段,且双方的销售服务合作合同已到期,因此,公司未与海外专 业销售服务机构续签销售服务合同。
2021 年以来,公司加大对进入部分海外新客户、新产品批量认证与销售提 量阶段的重视,公司与海外新客户在技术、品质方面交流需求大幅增加,由于全 球新冠疫情未能得到有效改善,对公司与海外客户的交流与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为提升海外客户沟通与服务效率,公司继续聘请海外专业销售服务机构在新客户、 新产品合作中协助完成部分销售服务工作。2021 年,公司结合海外市场竞争情 况以及新客户营销策略的调整,与海外专业销售服务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 在海外专业销售服务机构每季度完成最低销售目标时支付固定金额的销售服务 费用,使得 2021 年 1-3 月销售服务费总额出现下降,但单位销售服务费仍保持 在合理水平。
综上所述,公司聘请海外专业销售服务机构的方式符合行业特点及公司业务 发展需要,报告期内发生的销售服务费金额与实际经营及收入情况相匹配,销售 服务费金额的变动具有合理性。
二 、核查方法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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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
1、获取发行人与代理机构签署的代理合同,发行人与海外客户签订的销售
-
订单,复核销售服务费计算的准确性;
-
2、访谈发行人海外销售业务负责人,了解发行人境外销售情况、销售服务
-
费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
3、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海外销售服务费用情况,了解同行业聘请海
-
外专业销售服务机构的行业特点。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服务费为支付给海外专业销售服务机构的销售服务费 用,其发生额的波动情况符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具有商业合理性。
问题五: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募投项目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 基地三元项目一期尚未取得环评批复。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2)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是否按规定取 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3)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 厂,如是,是否符合《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中“京 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装机明显冗余、火电利用 小时数偏低地区,除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建/新扩自备电 厂项目”的要求;(4)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 序及履行情况;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 类管理目录》《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 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5)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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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国家大气污染 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减量替代, 发行人是否已履行相应的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6)本次募投项目是否位于 各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如是, 是否拟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7)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取得排 污许可证,如是,是否已取得,如未取得,说明目前的办理进度、后续取得是否 存在法律障碍,是否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8)本次募投 项目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 年版)》中 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9)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 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 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10) 发行人最近36 个月是否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 行为,或是否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淘汰 类、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及本次募投项目相关可行性 研究报告,发行人广西新能源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的产品为三元前驱体 及其配套原材料,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鼓励类产业范畴, 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九项“有色金属”/第 4 项 “信息、新能源有色金属新材料 生产”/“新能源:核级海绵锆及锆材、高容量长寿命二次电池电极材料、前驱体 材料”目录范围内产品。
经对比“发行人广西新能源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使用主要生产设 “ ” “ 备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载明的 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 落 后产品”,该募投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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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本次募集资金还将 “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运营的流动性需 求,并用于各项生产经营用途。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均不涉及淘汰类、限制类产业, 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本次募投项目均已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 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取得发改部门、 环保部门核发的立项备案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相关项目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
综上,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中淘汰类、限制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是否按规定取 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一)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广西新能源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实施地在广西 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 2019—2020 年能耗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9〕113 号)》要求:“(三)严格 控制重点行业能源消费。重点控制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 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 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
发行人广西新能源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主要内容为年产 18 万吨 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及 11 万金吨硫酸镍、1 万金吨硫酸钴项目,属于“3985 电 子专用材料制造业”,不属于以上严格控制六大高耗能行业,符合《广西壮族自 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 2019—2020 年能耗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 发〔2019〕113 号)》的要求。
同时,公司募投项目具备能源管理节能性,公司现有较为完备的各种规章制 度,按期对各类设备、器具、管道进行检修,减少“跑、冒、滴、漏” 现象, 以减少不必要的浪费;改进和提高操作技能,加强员工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员工 节能意识,注重良好的节能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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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 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事项批复; 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不 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本次募投建设类项目广西新能源北部湾产业基地三 元项目一期一阶段节能报告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 于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一阶段)节能报 告的批复》(桂发改环资[2021]206 号),要求公司严格落实节能报告所提各项 措施,通过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切实加强用能管理,确保项目能 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 期二阶段、三阶段节能审查事项正在办理过程中。公司将严格遵守当地监管部门 相关规定,在完成节能审查后进行建设及投入生产。
2021 年 7 月 24 日,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证明》:“广西新能源 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是钦州市重大产业项目,技术工艺领先,能效水平先进, 不涉及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截至 2021 年 7 月 24 日,该项目一期一阶段节 能报告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项目一期二阶段、三阶段 节能审查正在办理过程中,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当地政府能源消费双控要求;并已完成或 正在办理节能审查,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程的实质障碍。
三、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如是,是否符合《关于加 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 区域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装机明显冗余、火电利用小时数偏低地区,除以 热定电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建/新扩自备电厂项目”的要求
根据《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可行性研 究报告》及发行人说明,该项目用电由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原有南方电网港口 220kV 变电站出线引出至自建 110kV 变电站提供。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 新建自备燃煤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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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
四、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 况;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 录》《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 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 情况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73 号),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 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 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 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 照其规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 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 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例所称企业投资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 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 年本)>的通知》 (国发[2016]72 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7 年本)》, 企业投资建设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 准。企业投资建设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本次募投建设类项目“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 目一期”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但不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 年本)》、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7 年本)》内的项目,因此仅 需履行备案程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满足公司运营的流动性需求,并用于 各项生产经营用途,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无需履行政府核准及备案程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除国务院和自 治区人民政府另有规定外,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跨设区市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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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跨县(市、区)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设 区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的实施地在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陆海大道以东,淡水湾大街以北,行政区划隶属钦州港经 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区。因此,前述项目的备案机关为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 区行政审批局。
公司已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取得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投 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分别为: 2102-450704-04-01-877718 、 2103-450704-04-01-968979、2104-450704-04-01-735899。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需 履行政府核准及备案程序。
综合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已履行主管部门备案等程序。
(二)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1 、本次募投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根据对环境影响大小,分别 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根据生态环境部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 之“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9”之“81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 材料制造 398”,本次募投项目“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 三元项目一期”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 、本次募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 责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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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版)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 年本)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由 设区市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具体的投 资项目,无需取得有关部门的备案或核准文件,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具体环评批复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部门 | 环评情况 |
|---|---|---|---|
| 1 | 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 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一阶段、二 阶段、三阶段 |
钦州市生态 环境局 |
钦港环管字【2021】19号; 钦港环管字【2021】20号; 钦港环管字【2021】21号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建设类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 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版)》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 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 年本)》的相关规定,获得 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对于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五、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依据《大 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 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减量替代,发行人是否已履行相应的煤炭等 量或减量替代要求
根据 2012 年 12 月由环保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并获国务院批复的《重 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环发〔2012〕130 号),重点区域规划范 围包括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 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新疆乌鲁木齐 城市群共 19 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 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要求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 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本次募投项目所在 区域未列入规划范围,故不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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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本次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非建设类项目,不涉及煤炭的使用。 因此,发行人不存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
综上,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不 适用《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的规定。
六、本次募投项目是否位于各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 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如是,是否拟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 料
根据钦州市政府颁发的《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钦政通〔2017〕 2 号)》规定,禁燃区包含以下区域:“(一)我市城市建成区 90.5 平方公里范 围,其中主城区建成区范围为东至南北二级公路,西至钦州学院旧址、北部湾大 道,南至金海湾大街(含白石湖公园),北至林湖公园,面积约 64.15 平方公里; 钦州港区建成区东至南港大道,西至七十二泾,南至鹰岭作业区,北至对坎龙水 库、鸡笼山,面积约 26.35 平方公里。(二)钦州高新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 黎合江工业园区、进口资源加工区、皇马工业园区(一、二区)等我市城市建成 区周边的工业园区。”
经核查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批复文件及发行人相关说明, 本次募投项目所在地并不属于禁燃区。
本次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非建设类项目,不涉及燃烧高污染燃料。
七、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取得排污许可证,如是,是否已取得,如未取得, 说明目前的办理进度、后续取得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是否违反《排污许可管理 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之广西新能源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 为广西新能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 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的规定,新建项目必须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 申领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 纳入排污许可证,其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应作为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重要依据。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广西新能源已经根据法律法规办理了本次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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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环评批复,公司尚未投入生产,故未办理完成排污许可证,公司正在准备排污 许可相关论证资料,预计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广西新能源自设立以来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违反《排污许 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也不存在违反其他排污许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 情形。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48 号)第三章第二十四条“新 建项目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的 要求,公司会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办理排污许可证,在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排放 污染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需办理排污许可证。
八、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 (2017 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公司本次募投建设项目之广西新能源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的主要 产品为三元前驱体材料,经对比核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2017 年版)》相关内容,该等产品均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2017 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无具体生产产品。
根据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专项证明:“广西新能源北部湾产业基 地三元项目是钦州市重大产业项目,技术工艺领先,能效水平先进,不涉及六大 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
因此,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名录(2017 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九、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 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 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一)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
类别 三废名称 产污环节 污染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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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 三废名称 | 产污环节 | 污染物名称 | |
|---|---|---|---|---|
| 废水 | 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 | 纯水制备 | COD、氨氮、Mn、SS | |
| 三元母液 | 压滤、洗涤过滤 | 含盐量、COD、氨氮、Mn、 SS、Ni、Co、 |
||
| 三元洗水 | 洗涤过滤 | 含盐量、COD、氨氮、Mn、 SS、Ni、Co、 |
||
| 氢氧化钴硫酸铵镁废水 | 固化、皂化、萃取 | 含盐量、COD、氨氮、Mn、 SS、Ni、Co、石油类 |
||
| 氢氧化钴氯化钠废水 | 洗氯、反萃、反铁 | 含盐量、COD、氨氮、Mn、 SS、Ni、Co、石油类 |
||
| MSP硫酸钠废水 | 沉镍工序 | 含盐量、COD、氨氮、Mn、 SS、Ni、Co、石油类 |
||
| MSP氯化钠废水 | 纳皂等 | 含盐量、COD、氨氮、Mn、 SS、Ni、Co |
||
| 杂废水 | 清洗地面等 | 含盐量、COD、氨氮、Mn、 SS、Ni、Co |
||
| 生活污水 | 员工日常生活 | COD、氨氮、SS | ||
| 废气 | 镍溶解、净化车间废气 | 浸出(酸浸)、净化工序 | 硫酸物、氢气 | |
| 钴盐前处理废气 | 预处理 | 硫酸物、二氧化硫 | ||
| 钴盐萃取废气 | 萃取 | 硫酸物、氯化氢、非甲烷总 烃 |
||
| MSP生产废气 | 浆化、加压浸出、除铁净化、 萃取、蒸发 |
硫酸物、氯化氢、非甲烷总 烃、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 |
||
| 三元前段废气 | 反应-压滤 | 氨气 | ||
| 三元后段废气 | 干燥-包装 | 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钴 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 |
||
| 锅炉烟气 | 锅炉使用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 物、汞及其化合物 |
||
| 水处理废气 | 储罐、蒸发 | 硫酸物、氯化氢、非甲烷总 烃、氨气 |
||
| 噪声 | 设备噪声 | 反应配料、洗涤过滤、干燥、 混批、过筛除铁、球磨、离心 等 |
噪声 | |
| 固废 | 氢氧化钴处置线 | 过滤除铁、过筛除铁 | 浸出渣、除铁渣以及除油 渣、钙铁锌渣 |
|
| 镍溶解生产线 | 过滤除铁、过筛除铁 | 低镍除铁除铜渣 | ||
| MSP(硫化镍)生产线 | 包装过程产生 | 硫酸钙、废油 | ||
| 三元前驱体生产线 | 生产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 除铁渣、布袋除尘器等收集 的粉尘 |
||
| 公用工程、水处理 | 过滤、除重等 | 废纳滤膜、反渗透膜、废超 滤膜、水处理车间除重污 泥、废包装袋、废活性炭 |
||
| 锅炉 | 燃烧、脱硫产生 | 炉渣、飞灰和脱硫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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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 三废名称 | 产污环节 | 污染物名称 |
|---|---|---|---|
| 生活垃圾 | 生产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总图布置、项目施工和营运 期间采取相应措施,废水、废气、废渣经过处理后达标外排或选择有资质企业进 行回收处理,对环境不造成污染。
(二)本项目环境污染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
本次募投项目总建设内容为 18 万吨/年三元前驱体生产线、6 万金吨/年 MSP 生产线、5 万吨/年镍豆镍粉处置线、1 万金吨/年氢氧化钴处置线、三元污水处理 车间、循环污水处理车间、公用工程、2 台 20t/h 燃气锅炉、3 台 50t/h 燃煤锅炉 以及其他配套公辅设施等。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说明,本项 目分为三个阶段环评,具体如下:
1 、广西新能源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一阶段
本阶段项目建设 6 万吨/年三元前驱体生产线、2 万金吨/年 MSP 生产线、2.5 万吨/年镍豆镍粉处置线、1 万金吨/年氢氧化钴处置线、三元污水处理车间、循 环污水处理车间、公用工程、2 台 20t/h 燃气锅炉、1 台 50t/h 燃煤锅炉以及其他 配套公辅设施等。其中本阶段“三废”排放情况如下:
| 类型 | 类型 | 污染物名称 | 单位 | 产生量 | 削减量 | 排放量 |
|---|---|---|---|---|---|---|
| 废气 | 有组织 | 废气量 | 万m3/a | 762690 | 0 | 762690 |
| 硫酸雾 | t/a | 302.247 | 285.032 | 17.215 | ||
| 二氧化硫 | t/a | 647.200 | 611.640 | 35.560 | ||
| 氯化氢 | t/a | 8.019 | 7.372 | 0.647 | ||
| 非甲烷总烃 | t/a | 12.870 | 11.585 | 1.285 | ||
| 氨气 | t/a | 130.511 | 122.293 | 8.218 | ||
| 颗粒物 | t/a | 8258.056 | 8667.492 | 55.616 | ||
| 钴及其化合物 | t/a | 1.080 | 1.024 | 0.056 | ||
| 锰及其化合物 | t/a | 2.312 | 2.192 | 0.120 | ||
| 镍及其化合物 | t/a | 36.504 | 34.634 | 1.870 | ||
| 氮氧化物 | t/a | 154.400 | 100.350 | 54.050 | ||
| 汞及其化合物 | t/a | 0.016 | 0.011 | 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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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类型 | 污染物名称 | 单位 | 产生量 | 削减量 | 排放量 |
|---|---|---|---|---|---|---|
| 无组织 | 颗粒物 | t/a | 465.052 | 440.049 | 25.003 | |
| 硫酸雾 | t/a | 0.003 | 0.000 | 0.003 | ||
| 氯化氢 | t/a | 0.004 | 0.000 | 0.004 | ||
| 合计 | 废气量 | 万m3/a | 762690 | 0 | 762690 | |
| 硫酸雾 | t/a | 302.249 | 285.032 | 17.217 | ||
| 二氧化硫 | t/a | 647.200 | 611.640 | 35.560 | ||
| 氯化氢 | t/a | 8.024 | 7.372 | 0.652 | ||
| 非甲烷总烃 | t/a | 12.870 | 11.585 | 1.285 | ||
| 氨气 | t/a | 130.511 | 122.293 | 8.218 | ||
| 颗粒物 | t/a | 8723.108 | 9107.541 | 80.619 | ||
| 钴及其化合物 | t/a | 1.080 | 1.024 | 0.056 | ||
| 锰及其化合物 | t/a | 2.312 | 2.192 | 0.120 | ||
| 镍及其化合物 | t/a | 36.504 | 34.634 | 1.870 | ||
| 氮氧化物 | t/a | 154.400 | 100.350 | 54.050 | ||
| 汞及其化合物 | t/a | 0.016 | 0.011 | 0.005 | ||
| 废水 | 生活污 水 |
水量 | t/a | 43797.6 | 0 | 43797.6 |
| COD | t/a | 13.139 | 1.971 | 11.168 | ||
| BOD5 | t/a | 10.949 | 3.066 | 7.884 | ||
| SS | t/a | 8.76 | 2.628 | 6.132 | ||
| NH3-N | t/a | 1.533 | 0.482 | 1.051 | ||
| 生产废 水 |
水量 | t/a | 4307391 | 1356300 | 2951091 | |
| pH | t/a | / | / | / | ||
| 含盐量 | t/a | 234960.463 | 177709.297 | 57251.165 | ||
| COD | t/a | 457.086 | 331.960 | 125.126 | ||
| 氨氮 | t/a | 21810.396 | 21780.885 | 29.511 | ||
| 石油类 | t/a | 14.362 | 9.817 | 4.545 | ||
| Ni | t/a | 69.681 | 69.475 | 0.207 | ||
| Co | t/a | 76.743 | 76.360 | 0.384 | ||
| Mn | t/a | 66.109 | 65.518 | 0.590 | ||
| Cu | t/a | 2.351 | 1.850 | 0.502 | ||
| SS | t/a | 87.756 | 37.351 | 50.405 | ||
| 合计 | 水量 | t/a | 4351188.6 | 1356300 | 29948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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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类型 | 污染物名称 | 单位 | 产生量 | 削减量 | 排放量 |
|---|---|---|---|---|---|---|
| pH | t/a | / | / | / | ||
| 含盐量 | t/a | 234960.463 | 177709.297 | 57251.165 | ||
| COD | t/a | 470.225 | 333.931 | 136.294 | ||
| 氨氮 | t/a | 21811.929 | 21781.367 | 30.562 | ||
| 石油类 | t/a | 14.362 | 9.817 | 4.545 | ||
| Ni | t/a | 69.681 | 69.475 | 0.207 | ||
| Co | t/a | 76.743 | 76.360 | 0.384 | ||
| Mn | t/a | 66.109 | 65.518 | 0.590 | ||
| Cu | t/a | 2.351 | 1.850 | 0.502 | ||
| BOD5 | t/a | 10.949 | 3.066 | 7.884 | ||
| SS | t/a | 96.516 | 39.979 | 56.537 | ||
| 固体废 物 |
/ | 危险废物 | t/a | 703.484 | 703.484 | 0 |
| / | 生产后鉴别废 物 |
t/a | 12339.89 | 12339.89 | 0 | |
| / | 一般固废 | t/a | 15103.56 | 15103.56 | 0 | |
| / | 合计 | t/a | 28146.934 | 28146.934 | 0 |
2 、广西新能源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二阶段
本阶段项目建设 6 万吨/年三元前驱体生产线、2 万金吨/年 MSP 生产线、2.5 万吨/年镍豆镍粉处置线、三元污水处理车间、变电站、1 台 50t/h 燃煤锅炉以及 其他配套公辅设施等。其中本阶段“三废”排放情况如下:
| 类型 | 类型 | 污染物名称 | 单位 | 产生量 | 削减量 | 排放量 |
|---|---|---|---|---|---|---|
| 废气 | 有组织 | 废气量 | 万m3/a | 649434 | 0 | 649434 |
| 硫酸雾 | t/a | 247.134 | 235.012 | 12.122 | ||
| 二氧化硫 | t/a | 583.200 | 554.040 | 29.160 | ||
| 氯化氢 | t/a | 4.400 | 4.048 | 0.352 | ||
| 非甲烷总烃 | t/a | 10.012 | 9.011 | 1.001 | ||
| 氨气 | t/a | 128.608 | 120.580 | 8.028 | ||
| 颗粒物 | t/a | 8231.664 | 8201.314 | 30.350 | ||
| 钴及其化合物 | t/a | 1.080 | 1.024 | 0.056 | ||
| 锰及其化合物 | t/a | 2.312 | 2.192 | 0.120 | ||
| 镍及其化合物 | t/a | 36.504 | 34.634 | 1.870 | ||
| 氮氧化物 | t/a | 154.400 | 100.350 | 54.050 | ||
| 汞及其化合 物 |
t/a | 0.016 | 0.011 | 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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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类型 | 污染物名称 | 单位 | 产生量 | 削减量 | 排放量 |
|---|---|---|---|---|---|---|
| 合计 | 废气量 | 万m3/a | 649434 | 0 | 649434 | |
| 硫酸雾 | t/a | 247.134 | 235.012 | 12.122 | ||
| 二氧化硫 | t/a | 583.200 | 554.040 | 29.160 | ||
| 氯化氢 | t/a | 4.400 | 4.048 | 0.352 | ||
| 非甲烷总烃 | t/a | 10.012 | 9.011 | 1.001 | ||
| 氨气 | t/a | 128.608 | 120.580 | 8.028 | ||
| 颗粒物 | t/a | 8231.664 | 8201.314 | 30.350 | ||
| 钴及其化合物 | t/a | 1.080 | 1.024 | 0.056 | ||
| 锰及其化合物 | t/a | 2.312 | 2.192 | 0.120 | ||
| 镍及其化合物 | t/a | 36.504 | 34.634 | 1.870 | ||
| 氮氧化物 | t/a | 154.400 | 100.350 | 54.050 | ||
| 汞及其化合物 | t/a | 0.016 | 0.011 | 0.005 | ||
| 废水 | 生活污 水 |
水量 | t/a | 32366.4 | 0 | 32366.4 |
| COD | t/a | 9.71 | 1.457 | 8.253 | ||
| BOD5 | t/a | 8.092 | 2.266 | 5.826 | ||
| SS | t/a | 6.473 | 1.942 | 4.531 | ||
| 氨氮 | t/a | 1.133 | 0.356 | 0.777 | ||
| 生产废 水 |
水量 | t/a | 2103585 | 1549350 | 554235 | |
| pH | t/a | / | / | / | ||
| 含盐量 | t/a | 149819.594 | 139233.705 | 10585.889 | ||
| COD | t/a | 147.553 | 122.496 | 25.057 | ||
| 氨氮 | t/a | 8936.47 | 8932.934 | 3.536 | ||
| 石油类 | t/a | 7.63 | 6.505 | 1.125 | ||
| Ni | t/a | 68.003 | 67.959 | 0.044 | ||
| Co | t/a | 74.506 | 74.434 | 0.072 | ||
| Mn | t/a | 63.69 | 63.585 | 0.105 | ||
| Cu | t/a | 0.114 | 0.092 | 0.022 | ||
| SS | t/a | 50.238 | 36.116 | 14.122 | ||
| 合计 | 水量 | t/a | 2135951.4 | 1549350 | 586601.4 | |
| pH | t/a | / | / | / | ||
| 含盐量 | t/a | 149819.594 | 139233.705 | 10585.889 | ||
| COD | t/a | 157.263 | 123.953 | 33.31 | ||
| 氨氮 | t/a | 8937.603 | 8933.29 | 4.313 | ||
| 石油类 | t/a | 7.63 | 6.505 | 1.125 | ||
| Ni | t/a | 68.003 | 67.959 | 0.044 | ||
| Co | t/a | 74.506 | 74.434 | 0.072 | ||
| Mn | t/a | 63.69 | 63.585 | 0.105 | ||
| Cu | t/a | 0.114 | 0.092 | 0.022 | ||
| BOD5 | t/a | 8.092 | 2.266 | 5.826 | ||
| SS | t/a | 56.711 | 38.058 | 18.653 | ||
| 固体废 | / | 危险废物 | t/a | 732.444 | 732.44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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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类型 | 污染物名称 | 单位 | 产生量 | 削减量 | 排放量 |
|---|---|---|---|---|---|---|
| 物 | / | 一般固废 | t/a | 14618.61 | 14618.61 | 0 |
| / | 合计 | t/a | 15351.05 | 15351.05 | 0 |
3 、广西新能源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三阶段
本阶段项目包含 6 万吨/年三元前驱体生产线、2 万金吨/年 MSP 生产线、1 台 50t/h 燃煤锅炉、办公楼、倒班楼以及其他配套公辅设施等,其中本阶段“三废” 排放情况如下:
| 类型 | 类型 | 污染物名称 | 单位 | 产生量 | 削减量 | 排放量 |
|---|---|---|---|---|---|---|
| 废气 | 有组织 | 废气量 | 万m3/a | 464898 | 0 | 464898 |
| 硫酸雾 | t/a | 164.000 | 160.130 | 3.870 | ||
| 二氧化硫 | t/a | 583.200 | 554.040 | 29.160 | ||
| 氯化氢 | t/a | 3.700 | 3.404 | 0.296 | ||
| 非甲烷总烃 | t/a | 9.000 | 8.100 | 0.900 | ||
| 氨气 | t/a | 128.608 | 120.580 | 8.028 | ||
| 颗粒物 | t/a | 8231.664 | 8201.314 | 30.350 | ||
| 钴及其化合物 | t/a | 1.080 | 1.024 | 0.056 | ||
| 锰及其化合物 | t/a | 2.312 | 2.192 | 0.120 | ||
| 镍及其化合物 | t/a | 36.504 | 34.634 | 1.870 | ||
| 氮氧化物 | t/a | 154.400 | 100.350 | 54.050 | ||
| 汞及其化合物 | t/a | 0.016 | 0.011 | 0.005 | ||
| 合计 | 废气量 | 万m3/a | 464898 | 0 | 464898 | |
| 硫酸雾 | t/a | 164.000 | 160.130 | 3.870 | ||
| 二氧化硫 | t/a | 583.200 | 554.040 | 29.160 | ||
| 氯化氢 | t/a | 3.700 | 3.404 | 0.296 | ||
| 非甲烷总烃 | t/a | 9.000 | 8.100 | 0.900 | ||
| 氨气 | t/a | 128.608 | 120.580 | 8.028 | ||
| 颗粒物 | t/a | 8231.664 | 8201.314 | 30.350 | ||
| 钴及其化合物 | t/a | 1.080 | 1.024 | 0.056 | ||
| 锰及其化合物 | t/a | 2.312 | 2.192 | 0.120 | ||
| 镍及其化合物 | t/a | 36.504 | 34.634 | 1.870 | ||
| 氮氧化物 | t/a | 154.400 | 100.350 | 54.050 | ||
| 汞及其化合物 | t/a | 0.016 | 0.011 | 0.005 | ||
| 废水 | 生活污 水 |
水量 | t/a | 30729.6 | 0 | 30729.6 |
| COD | t/a | 9.219 | 1.383 | 7.836 | ||
| BOD5 | t/a | 7.682 | 2.151 | 5.531 | ||
| SS | t/a | 6.146 | 1.844 | 4.302 | ||
| NH3-N | t/a | 1.076 | 0.338 | 0.738 | ||
| 生产废 水 |
水量 | t/a | 2103585 | 1549350 | 554235 | |
| pH | t/a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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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类型 | 污染物名称 | 单位 | 产生量 | 削减量 | 排放量 |
|---|---|---|---|---|---|---|
| 含盐量 | t/a | 149819.594 | 139233.705 | 10585.889 | ||
| COD | t/a | 147.553 | 122.496 | 25.057 | ||
| 氨氮 | t/a | 8936.47 | 8932.934 | 3.536 | ||
| 石油类 | t/a | 7.63 | 6.505 | 1.125 | ||
| Ni | t/a | 68.003 | 67.959 | 0.044 | ||
| Co | t/a | 74.506 | 74.434 | 0.072 | ||
| Mn | t/a | 63.69 | 63.585 | 0.105 | ||
| Cu | t/a | 0.114 | 0.092 | 0.022 | ||
| SS | t/a | 50.238 | 36.116 | 14.122 | ||
| 合计 | 水量 | t/a | 2134314.6 | 1549350 | 584964.6 | |
| pH | t/a | / | / | / | ||
| 含盐量 | t/a | 149819.594 | 139233.705 | 10585.889 | ||
| COD | t/a | 156.772 | 123.879 | 32.893 | ||
| 氨氮 | t/a | 8937.546 | 8933.272 | 4.274 | ||
| 石油类 | t/a | 7.63 | 6.505 | 1.125 | ||
| Ni | t/a | 68.003 | 67.959 | 0.044 | ||
| Co | t/a | 74.506 | 74.434 | 0.072 | ||
| Mn | t/a | 63.69 | 63.585 | 0.105 | ||
| Cu | t/a | 0.114 | 0.092 | 0.022 | ||
| BOD5 | t/a | 7.682 | 2.151 | 5.531 | ||
| SS | t/a | 56.384 | 37.96 | 18.424 | ||
| 固体废 物 |
/ | 危险废物 | t/a | 671.944 | 671.944 | 0 |
| / | 一般固废 | t/a | 14586.15 | 14586.15 | 0 | |
| / | 合计 | t/a | 15258.09 | 15258.09 | 0 |
(三)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主要处理设 施及处理能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1 、募投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次募投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如下:
(1)废水
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产生量为 7,876.7m[3] /d , 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污染物浓 度较低,与其它生产废水混合后直接排放。
三元洗水排放量为 5,520m[3] /d , 三元母液产生量为 9,120m[3] /d。三元洗水处理 系统设计规模为 6,000m[3] /d,工艺为“超滤+纳滤+RO(反渗透)”处理后制备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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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的浓水进入三元母液系统处理。三元母液处理系统设计规模为 11,400m[3] /d, 工艺为“汽提脱氨+化学除重板框过滤+MVR 蒸发结晶+蒸馏水制备纯水”,部分母 液处理至化学除重板框过滤后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
氢氧化钴硫酸铵镁废水产生量为 1,560m[3] /d,氢氧化钴硫酸铵镁废水处理系 统设计规模为 1,900m[3] /d,工艺为“化学除重板框过滤+MVR+陶瓷膜过滤+脱氨”, MVR 母液经“陶瓷膜过滤”除油处理后,大部分 MVR 母液回至原水罐重复进入 氢氧化钴硫酸铵镁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小部分除油 MVR 母液进入“脱氨”工序处 理,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
氢氧化钴氯化钠废水产生量为 135m[3] /d,MSP 硫酸钠废水产生量为 1,500m[3] /d, MSP 氯化钠废水产生量为 45m[3] /d,杂废水产生量为 45m[3] /d,合并进入除重系统 “ 处理,设计规模为 1,900m[3] /d,工艺为 化学除重板框过滤+MVR”。
综合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 4,500m[3] /d,混合后的生产废水量为 2,995m[3] /d(除 “ ” 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外)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 臭氧催化氧化 。
生产废水总排放量为 12,301.7m[3] /d,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3-2015)及修改单直接排放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厂排海管从 A2 排海 口排放。
生活污水产生量约 323.92m[3] /d,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园区污水 处理厂进水标准后,通过另外的专管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废气处理措施如下:
镍溶解车间设有酸雾喷淋吸收塔,采用碱液循环喷淋吸收,经 20m 高排气 筒排放;镍净化车间设有酸雾喷淋吸收塔,采用碱液循环喷淋吸收,经 20m 高 排气筒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钴盐前处理车间设有酸雾喷淋吸收塔,采用碱液循环喷淋吸收,经 20m 高 排气筒排放;钴盐萃取车间设有“酸雾喷淋吸收塔+活性炭吸附装置”,经 20m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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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其余污染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大 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MSP 生产线浆化工序设酸雾喷淋吸收塔,经 20m 高排气筒排放;加压浸出 工序设酸雾喷淋吸收塔(二级串联水喷淋吸收塔),经 20m 高排气筒排放;除铁 工序设酸雾喷淋吸收塔,经 20m 高排气筒排放;萃取工序设“酸雾喷淋吸收塔+ 活性炭吸附装置”,经 20m 高排气筒排放;镍蒸发车间设水喷淋吸收塔(二级串 联水喷淋吸收塔),经 20m 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GB16297-1996),其余污染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3-2015)及修改单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本项目三元前驱体生产线,反应 压滤工序设有氨喷淋吸收塔,每台氨喷淋 吸收塔为三级填料塔,采用稀硫酸循环喷淋吸收,共设有 20m 高排气筒,满足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大气污染物排放限 值要求。 三元前驱体生产线混批、过筛除铁、包装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洗涤塔 处理,干燥粉尘并入上述水喷淋洗涤塔处理,共设有 20m 高排气筒,满足《无 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 求。 项目设置 50t/h 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通过“低氮燃烧+SNCR 脱硝+布袋除尘 器+炉外湿法脱硫系统”处理,由 60m 高排气筒排放,燃煤锅炉满足《锅炉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 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元水处理车间的母液罐、脱氨塔后的氨水罐等产生的氨气用密闭管道收集, 进入氨喷淋吸收塔处理,经 20m 高排气筒排放。氨喷淋吸收塔为二级填料塔, 采用稀硫酸循环喷淋吸收,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及修改单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循环水处理车间挥发性气体的废水罐产生的废气经酸雾喷淋吸收塔和活性 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 20m 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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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1573-2015)及修改单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碎煤系统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20m 高排气筒排放;输煤系统经布袋除 尘器处理后,经 20m 高排气筒排放。
燃煤堆场等粉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废气均可满足环保要求,做到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是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生活垃圾按环卫部门要求 分类收集、集中存放,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一般工业固废
项目一般固废产生量为炉渣、飞灰、脱硫石膏,炉渣暂存于渣库内,飞灰暂 存于灰库内,渣库和灰库位于燃煤锅炉房西侧,项目设有固废间,脱硫石膏暂存 于固废间,位于燃气锅炉房南侧,定期外运综合利用;水处理车间废纳滤膜、反 渗透膜、废超滤膜、未沾染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废包装袋,暂存于燃煤锅炉房 西侧的固废间,定期外运综合利用。固废间需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 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Ⅱ类贮存场要求进行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 要求。
3)废渣
氢氧化钴处置线浸出渣、除铁渣、钙铁锌渣开展鉴别,鉴别前按危险废物要 求进行管理,浸出渣、除铁渣、钙铁锌渣暂存于包装袋仓库的氢氧化钴线渣库, 氢氧化钴线渣库按危险废物相关要求进行建设,鉴别后按相应属性管理,若为危 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若为一般固废,则外售综合利用。
4)危险废物
本项目镍豆镍粉处置线低镍除铁除铜渣、三元前驱体生产线除铁渣、三元前 驱体生产线布袋除尘器等收集的粉尘、MSP 生产线硫酸钙、废油、氢氧化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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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线除油渣、水处理车间除重污泥、沾染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废包装袋、废活 性碳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暂存间位于包装袋仓库。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 处置;水处理车间除重污泥、三元前驱体生产线布袋除尘器等收集的粉尘直接至 生产线回用。
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危废暂存间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进行贮存,贮存区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储存区进行防风、 防雨、防晒、防渗处理。危险废物转运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且严格按《危 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要求执行。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 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修改单标准 要求,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
本次募投项目在平面布置上优化设计,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噪声敏感区域和 厂界,将噪声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选择低噪声设备,在设备基座与地基之间设橡 胶隔振垫;在风机上安装高效消声器,排烟风机出口管加装波形补偿器防止噪声 传播;其它设备采用减振、消声等有效措施。本项目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等相关标准要求。
2 、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
匹配
为处理生产经营以及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噪音、固废 等污染,公司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和采购废气处理、废水处理等环保设施,主 要环保设施主要包括采用同行业先进的蒸发膜浓缩工艺、废气处理装置等,预计 环保投入合计 53,561.00 万元,占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 8.94%,该项资金来 源于本次募集资金。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募投项目环保系统充分考虑项目实施 后满产状态下的污染物产生量进行设计并建设的,处理能力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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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本次募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因此,发行人募投项目主要环保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 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已采用合理有效的环保措施,相应的资金来源于本次募 集资金;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物匹配。
十、发行人最近 36 个月是否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构成 重大违法行为,或是否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 行为
根据发行人《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及合规证明等文件,并经在发行人 及其境内子公司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机关网站查询,发行人及其境内全资/控股 子公司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也不存在导致严重 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十一、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等相关文件,获取发行人 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报告等文件,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相 关环保、备案部门相关要求取得对应的环评批复文件和项目备案文件,并进行比 对核查;
2、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审查管理等相关政策文件,核查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获 取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专项证明;
3、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查是否存在新建自备燃煤 电厂的情形;
-
4、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项目备案文件和环评批复文件,查阅了备案、
-
环保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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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等文件,核 查本次募投建设项目中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区域内的耗煤项目;
6、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资料,对 项目建设地点及当地政策进行核查,是否存在禁燃区内的高污染燃料;
7、查阅《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文件,核查发行人及募投实施主体广西新 能源生产经营是否符合文件规定;
8、取得发行人可行性研究报告、发行人说明,查阅《“高污染、高环境风 险”产品目录(2017 年版)》文件,对发行人产品是否属于该目录内容进行核 查;
9、获取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环评批复、发 行人说明,对污染物情况、环保措施等情况进行核查;
10、取得发行人招股说明书、2020 年年报、审计报告及合规证明等文件, 查询发行人及其境内全资/控股子公司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机关网站,核实公司 受到的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 淘汰类、限制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具备能源管理节能性,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 控要求;本次募投建设类项目正在进行节能审查和节能备案,将依法取得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
3、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均不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
-
4、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已根据备案、环保部门相关要求取得对应的项目备
-
案文件和环评批复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5、发行人本次募投建设类项目实施地点不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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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 元项目一期”不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所在区域未被划定为 钦州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7、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需取得排污许可证,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需排污许 可证。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广西新能源已取得环评批复,尚未办理完成排污 许可证,但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不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 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8、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均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 品名录(2017 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9、发行人已完整、准确披露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 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本次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 染相匹配;
10、发行人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也不存在导 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问题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发行人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日为2021 年6 月24 日。 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于2020 年12 月17 日到账,分别用于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 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西部基地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截至2021 年5 月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39,445.07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95%。
请发行人结合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实际投入进度以及后续投入安排, 说明前次募集资金实际进度与前次募集说明书载明的进度是否相符,是否按计划 投入,发行人如何确保后续投入可以按计划实施,本次融资是否符合《发行监管 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关于融资间隔期的规定, 是否存在过度融资。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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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一、结合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实际投入进度以及后续投入安排,说 明前次募集资金实际进度与前次募集说明书载明的进度是否相符,是否按计划 投入,发行人如何确保后续投入可以按计划实施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项目建设期 39 个月,根据前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资金使用计 划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合计 | 建设期 | ||
| T | T+1 | T+2 | ||
| 总投资 | 128,732.07 | 38,045.31 | 69,142.19 | 21,544.57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进度
截至 2021 年 8 月 4 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进度: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截至2021 年8 月4 日投资进度 | ||
| 实际投资金额 | 投资金额 比例 |
剩余金额 | |||
| 1 | 高性能动力锂离子 电池三元正极材料 前驱体西部基地项 目 |
126,172.06 | 71,393.45 | 56.58% | 54,778.61 |
| 2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1,293.29 | 1,293.29 | 100.00% | - |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进度与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披露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后续投入计划
截至 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 54,778.61 万元,将按照公司的资 金使用计划陆续投入,具体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使用计划 | 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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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1年8月4日结存 | 54,778.61 | |
|---|---|---|
| 2021年底前预计支付 | 31,193.99 | 按计划支付工程设备进度款 |
| 2022年预计支付 | 23,584.62 | 按计划支付工程设备验收款、工程设备 质保金等 |
截至 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投入金额 72,686.74 万元,剩余 54,778.61 万元。公司募投项目包含的西部基地七车间、八车间已完工,九车间、 十车间在建设当中预计年底投产。公司 2021 年底前预计将按计划支付工程设备 进度款 31,193.99 万元,2021 年底九车间、十车间投产验收后,预计 2022 年陆 续支付工程设备验收款、质保金等 23,584.62 万元。
综上,前次募集资金按计划投入,且项目建设节点(预计 2021 年底全部投 产)相对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建设节点(2022 年底全部投产)有所提前。
为了确保前次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并如期完成,公司出具了如下承诺:“本公 司承诺,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处于正常进行中,后续能够按照既定计划完成 建设,不会出现项目建设延缓的情形。”
二、说明本次融资是否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 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关于融资间隔期的规定,是否存在过度融资
— 根据《发行监管问答 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上市 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 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 18 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募集资金投 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可不受上述限制,但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 6 个月。
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募投项目范围正常投入,实际投入进度与前次募投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披露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重大差异。由于下游新能源汽车 行业需求旺盛,对募投项目所涉及的三元前驱体需求量增加,公司加快了该募投 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建设节点有所提前,该次募投项目按照计划投入,不存在 过度融资的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7 日,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 日为 2021 年 6 月 24 日,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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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 6 个月。
— 综上,本次发行间隔期符合《发行监管问答 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 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过度融资的情况。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抽查前次募集资金支出相关的付款申请单、银行回单、采购合同等原始 单据,确认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进度;查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台账明细,分析前次募集资金是否按计划投入及后续投入安排;
2、查阅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 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资料,核查本次发行间隔期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进度与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基本一致,项目实际建 设节点有所提前,主要由于公司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景气度持续向好,下游客户 需求大幅增加,公司加快了前次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2、公司本次发行间隔期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 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过度融资。
问题七:关于是否从事房地产业务
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投资中办公建 筑的投资金额为37,018.18 万元,占前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6.18%。此外,发 行人还持有成套住宅10,850.36 平方米。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前述募投项目投资构成中涉及办公建筑的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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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及建筑面积的测算依据及过程,并结合募投项目的生产能力、建筑面积、人员 数量、投入产能比、同行业可比项目情况等,说明办公建筑的投资规模、人均办 公及配套设施面积的合理性;(2)上述住宅的具体用途,发行人持有上述住宅的 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募集资金是否用于偿还按揭贷款或投向房地产相关业务; (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是否持有其他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及商业地产, 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4)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经营范围是否 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目前是否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 开发资质;(5)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与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 是否存在变相投资房地产业务的情形。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前述募投项目投资构成中涉及办公建筑的建筑工程费及建筑面积的测 算依据及过程,并结合募投项目的生产能力、建筑面积、人员数量、投入产能 比、同行业可比项目情况等,说明办公建筑的投资规模、人均办公及配套设施 面积的合理性
(一)前述募投项目投资构成中涉及办公建筑的建筑工程费及建筑面积的测 算依据及过程
本次募投项目中,办公建筑的投资总金额为 37,018.18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 费中涉及的办公建筑金额为 30,258.48 万元。
公司根据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的办公需求以及当地工程施工平均 价格测算办公建筑的面积及土建金额,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 栋号 | 名称 | 占地面积 (平米) |
建筑面积 (平米) |
层数 (F) |
单价(元/ 平方米) |
建筑工程 费(万元) |
|---|---|---|---|---|---|---|
| B-1# | 行政办公中心 | 3,282.08 | 10,118.00 | 5 | 3,223.83 | 3,261.87 |
| B-2# | 多媒体中心、报告厅 | 1,204.10 | 2,408.20 | 1 | 3,655.68 | 880.36 |
| B-3# | 办公楼(研发、品质) | 1,919.98 | 5,349.66 | 4 | 3,001.56 | 1,605.73 |
| B-4# | 食堂、活动中心 | 3,933.46 | 8,586.92 | 2 | 2,926.50 | 2,512.96 |
| B-5# | 文体中心综合楼 | 3,933.46 | 8,586.92 | 2 | 3,134.36 | 2,691.45 |
| B-6# | 办公楼(工程) | 1,917.98 | 5,349.66 | 4 | 3,001.56 | 1,605.73 |
| B-7# | 倒班楼 | 2,624.06 | 17,734.19 | 8 | 1,867.03 | 3,3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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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栋号 | 名称 | 占地面积 (平米) |
建筑面积 (平米) |
层数 (F) |
单价(元/ 平方米) |
建筑工程 费(万元) |
|---|---|---|---|---|---|---|
| B-8# | 倒班楼 | 2,624.06 | 17,734.19 | 8 | 1,867.03 | 3,311.03 |
| B-9# | 倒班楼 | 2,624.06 | 17,734.19 | 8 | 1,867.03 | 3,311.03 |
| B-10# | 倒班楼 | 2,624.06 | 17,734.19 | 8 | 1,867.03 | 3,311.03 |
| B-11# | 倒班楼 | 2,624.06 | 17,734.19 | 8 | 1,867.03 | 3,311.03 |
| B-12# | 展厅、培训教室 | 1,204.10 | 2,408.20 | 1 | 3,703.05 | 891.77 |
| B-13# | 展示中心 | 576.00 | 1,152.00 | 2 | 2,200.00 | 253.44 |
| 合计 | 31,091.46 | 132,630.51 | 30,258.48 |
本次募投项目用地性质均为出让,用途均为工业用地,且发行人已取得桂 (2021)钦州市不动产权第0012379 号、桂(2021)钦州市不动产权第0012380 号、桂(2021)钦州市不动产权第0012381 号土地使用权证,另有两宗土地发 行人已于2021 年8 月12 日取得钦州市自然资源局“钦土拍成字(2021)9 号” 和“钦土拍成字(2021)10 号”《成交确认书》。
根据发行人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成交确认书》,本次募投项目用地总 面积为941,536.79 平米,办公建筑占地面积为31,091.46 平米,占本次募项目 用地总面积的3.30%,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 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 号)第四条第四款“工业项目所需行政 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的规定。
(二)并结合募投项目的生产能力、建筑面积、人员数量、投入产能比、同 行业可比项目情况等,说明办公建筑的投资规模、人均办公及配套设施面积的 合理性
1 、办公建筑投资规模的合理性
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项目投资总 额为 599,000.00 万元,其中归集至办公建筑的总投入为 37,018.18 万元,达产 年预计实现三元前驱体产能 18 万吨/年,硫酸镍溶液产能 11 万金吨/年(包括 镍溶解与 MSP 产线),硫酸钴溶液 1 万金吨/年;其中三元前驱体的投资总额 为 378,573.71 万元。
本募投项目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项目投入产能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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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 | 募投项目名称 | 项目首次 披露时间 |
项目所 在地 |
产能 规模 |
投资金额 (万元) |
单位产能 投资额(元 /吨) |
投资金额 (万元)— 剔除铺底流 动资金 |
单位产能投 资额(元/ 吨)—剔除 铺底流动资 金后 |
|---|---|---|---|---|---|---|---|---|
| 容百科技 (688005) |
2025 动力型锂电 材料综合基地(一 期)项目 |
2019.07 | 浙江余 姚 |
6 万吨 | 188,000.00 | 31,333.33 | 149,226.00 | 24,871.00 |
| 格林美 (002340) |
3 万吨/年三元动力 电池材料前驱体生 产项目 |
2019.03 | 湖北荆 门 |
3 万吨 | 86,000.00 | 28,666.67 | 79,050.63 | 26,350.21 |
| 华友钴业 (603799) |
年产5 万吨高镍型 动力电池用三元前 驱体材料项目 |
2020.05 | 浙江衢 州 |
5 万吨 | 152,637.64 | 30,527.53 | 135,306.61 | 27,061.32 |
| 中伟股份 (300919) |
高性能动力锂离子 电池三元正极材料 前驱体西部基地项 目(前次募投) |
2020.12 | 贵州铜 仁 |
6 万吨 | 128,732.06 | 21,455.34 | 113,540.94 | 18,923.49 |
| 中伟股份 (300919) |
广西中伟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北部湾 产业基地三元项目 一期(本次募投) |
2021.06 | 广西钦 州 |
18 万吨 | 378,573.71 | 21,031.87 | 378,573.71 | 21,031.87 |
注:由于投资额中包含不同程度的流动资金,剔除铺底流动资金后测算的单位产能投资额 更具可比性。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单位产能投资额略小于本次募投的主要原因系前次募投 不包括公共的办公、研发、大园区等公共配套建筑。
上表为 2019 年以来同行业上市公司三元前驱体项目的投资概况,本次募投 项目中三元前驱体产线相关工程的单位投资额处于行业偏低水平,与公司前次募 投项目单位投资额相差不大,这是公司严格管控建设成本的成果及项目产能规模 化优势的体现。同时,公司基地所在地相对沿海发达地区的土地、建筑成本较低。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及办公建筑的投资规模与募投项目产能匹配,投资规模具备 合理性。
2 、人均办公及配套设施面积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办公楼及配套的总面积为 132,631 平方米,按照员工总人数 4,050 人计算的人均办公及配套面积为 32.75 平方米。剔除倒班楼、活动中心、 食堂等配套设施后实际办公区域总面积为 53,858 平方米,剔除生产工人后的 办公人数 2,627 人,人均办公面积为 20.50 平方米。
公司可比细分行业近几年未详细披露募投项目人均办公面积的案例,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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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2021 年 2 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 制造业中的“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因此选取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C38)中上市公司所实施的募投项目作为可比募投项目,其具体配置及人均 办公面积如下:
| 人均办公面积(平方 米/人) |
|||||
|---|---|---|---|---|---|
| 办公场所总面积 | 人员数量 | ||||
| 序号 | 公司简称 | 项目名称 | |||
| (平方米) | (人) | ||||
| 基于电源模块 国产化的多功 |
|||||
| 1 | 通合科技 | 5,960.00 | 140 | 42.57 | |
| 能军工电源产 业化项目 |
|||||
| 全球营销服务 | |||||
| 2 | 阳光电源 | 3,800.00 | 150 | 25.33 | |
| 体系建设项目 | |||||
| 均值 | 9,760.00 | 290 | 33.66 | ||
| 中伟股份 | 132,631 | 4,050 | 32.75 | ||
由上表可知,上述制造业上市公司募投项目人均办公面积平均值为 33.66 平方米,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人均办公面积 32.75 平方米,人均办公面积具备合 理性。
综上所述,考虑公司募投项目场地面积、产能投入、员工招聘及募投建设完 成后人均面积等情况,人均办公面积及配套设施面积与公司未来发展相匹配,具 备合理性。
二、上述住宅的具体用途,发行人持有上述住宅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 募集资金是否用于偿还按揭贷款或投向房地产相关业务
经核查,中伟股份持有的黔(2020)玉屏县不动产权第 0000145 号《不动产 权证书》对应的房屋建筑物,位于大龙镇扶溪江村,其宗地面积 26,493.95 ㎡, 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屋建筑面积为 10,850.36 ㎡,类型为工业用房,登记用途为 成套住宅。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持有的上述房屋建筑物具体用途为办 公及食堂,系主管部门在登记时将用途“工业”错登记为“成套住宅”。截至本 回复报告出具日,主管部门已经修改登记,将用途更正为“工业用房”。发行人 持有的以上房产服务于发行人西部生产基地,实质不属于住宅性质,亦未对外销 售,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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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取得上述土地及建设相关房屋均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无按揭贷款,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相关厂房、土地使用权均为工业性质,建成后全部由发 行人自持,无对外出售的计划及行为,不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因此,本次募集资 金不会用于偿还按揭贷款或投向房地产相关业务。
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是否持有其他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及商 业地产,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 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 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 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 资质证书。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均为工业性质, 不属于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及商业地产,且不以销售、出租为目的,发行人及子 公司也未取得或取得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等与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的资 质,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
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目前 是否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经核查,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情况如下:
| 序号 | 公司 名称 |
经营范围 | 是否涉及房 地产开发相 关业务 |
|---|---|---|---|
| 1 | 中伟 股份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 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 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新材料、电池 及新能源的研发、生产、加工与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 |
否 |
| 2 | 湖南 新能 源 |
新能源技术推广;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咨询及转让;新材料 技术开发服务;汽车动力电池材料、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生产; 锂离子电池材料、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销售;销售本公司生 产的产品; 化工产品检测服务:蓄电池循环利用;蓄电池 再生利用;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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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公司 名称 |
经营范围 | 是否涉及房 地产开发相 关业务 |
|---|---|---|---|
| 理;废旧物资回收(含金属);电子设备回收技术咨询服务; 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3 | 贵州 循环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 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 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废旧金属、废 旧电池及电池厂废料、报废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分类贮存与 综合回收利用;废弃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与综合 利用;电子产品、电池产品、电池原材料的销售;货物及技 术进出口。) |
否 |
| 4 | 中伟 贸易 |
锂离子电池材料、化工产品的销售;金属及金属矿、机械设 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
否 |
| 5 | 广西 新能 源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 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 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 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
否 |
| 6 | 天津 新能 源 |
新材料、电池的研发、生产、加工与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新能源技术推广;新能源的技术开发、技术 推广、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汽车动 力电池材料、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生产;锂离子电池材料、汽 车动力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 7 | 湖南 循环 |
蓄电池循环利用;蓄电池再生利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 处理;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废旧物资回收(含金属);电 子设备回收技术咨询服务;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金属废料和 碎屑加工处理;能源技术咨询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 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锂离子 电池材料、电池、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 8 | 天津 循环 |
蓄电池循环利用;废弃电池、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再生物资 回收;电子设备回收技术咨询服务;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金 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能源技术咨询服务;货物或技术进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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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公司 名称 |
经营范围 | 是否涉及房 地产开发相 关业务 |
|---|---|---|---|
| 出口;锂离子电池材料、电池、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9 | 广西 循环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不含 危险废物经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 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 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资源 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电池销售; 蓄电池租赁;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 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否 |
| 10 | 中伟 香港 |
海外市场开发、产品销售、进出口贸易、技术研发及推广 | 否 |
| 11 | 香港 新能 源 |
海外市场开发、产品销售、进出口贸易、投资、技术研发及 推广 |
否 |
| 12 | 中青 新能 源 |
非铁金属制造 | 否 |
| 13 | 湖南 分公 司 |
在隶属企业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如本问题“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是否持有其他住宅用地、商业 用地及商业地产,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回复所述,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不属于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及商业地 产,发行人及子公司也未取得或取得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等与房地产开发 经营相关的资质,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五、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与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是否 存在变相投资房地产业务的情形
报告期内,除部分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外,发行人未 与相关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报告期内,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 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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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担保方 | 被担保人 | 最高担保额/担 保主债权金额 |
主债务 起始日 |
主债务 到期日 |
是否履 行完毕 |
| 邓伟明、吴小歌、中伟集团、 益阳中伟安信房地产有限公 司 |
发行人 | 4,000.00 | 2017.6.30 | 2020.6.30 | 是 |
| 邓伟明、贵州中伟思楠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铜仁 龙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发行人 | 10,000.00 | 2017.9.10 | 2020.3.31 | 是 |
| 中伟集团、贵州铜仁龙晟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发行人 | 40,000.00 | 2018.12.4 | 2020.3.31 | 是 |
| 邓伟明、吴小歌、中伟集团、 海纳新材、贵州中伟思楠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伟投 资 |
发行人 | 10,000.00 | 2018.12.13 | 2020.1.2 | 是 |
| 邓伟明、吴小歌、中伟集团、 湖南金丽源置业有限公司 |
湖南新能 源 |
10,000.00 | 2018.6.6 | 2019.10.16 | 是 |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上述担保均已履行完毕。
除上述部分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外,发行人不存在与 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投资房地产业务的情形。
六、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核查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 投资数额的具体构成、涉及办公建筑的建筑工程费及建筑面积的测算依据及过程, 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募投项目形成的办公建筑信息,并与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投 资规模、人均办公及配套设施面积进行对比;
-
2、查阅了关于发行人及子公司的不动产权证书、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资料
-
等;
-
3、查阅了发行人审计报告;
-
4、查阅了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相关资料;
-
5、取得了发行人出具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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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办公建筑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 的需求,与公司现有业务以及未来发展战略紧密联系,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与 同行业公司相比,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办公建筑的投资规模、人均办公及配套设 施面积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成套住宅具体用途为管理中心办公及食堂,服务于发行人西部产 业基地,实质不属于住宅性质,已在主管部门完成更正;本次募集资金未用于偿 还按揭贷款或投向房地产相关业务。
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不持有其他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及商业地 产,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
4、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经营范围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目前未从 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5、报告期内,除部分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外,发行 人不存在与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投资房地产 业务的情形。
问题八:关于募投项目与业务发展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 万元,分别用于广西中伟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此外,发行人前次 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西部基地项目尚未达产。除 前述募投项目外,发行人还存在中伟新能源(中国)总部产业基地三期及扩建项 目、中伟新能源(中国)总部产业基地四期项目等多个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动力电池行业最新的技术路线情况,不同技术路线 的优劣势,并结合最新行业数据,说明三元电池在补贴退坡或取消的情况下市场 份额的变动情况,行业趋势是否可能发生变化,是否存在技术路线替代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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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是否具备硫酸镍和硫酸钴溶液的生产能力,是否存在开拓新业务的情 况,上述产品是否全部用于三元前驱体的配套生产;(3)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的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本次募 集资金是否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4)广西中伟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计算基础及计 算过程,对关键参数变动对效益预测的影响情况进行敏感性分析,并与现有业务 或同行业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对比,进一步说明相关收益指标的合理性;(5)结 合动力电池市场发展情况、发行人市场占有率现状以及未来增长情况、产品竞争 力、发行人现有产能利用及未来产能释放情况、未来的重大资本性支出、在研项 目及订单储备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项目投资情况等说明本次投资规模的必要性 和合理性,并与发行人其他重大资本性支出进行比较,说明是否存在重复建设以 及拟采取的产能消化措施;(6)在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远大于前次募投项目的 情况下,规划建设期短于前次募投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7)请结合报告期内发 行人业务规模、业务增长、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情况,进一步说明本次补充流动 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8)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 三元项目一期尚未取得全部土地,请补充披露前述项目用地的计划、取得土地的 具体安排、进度,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如 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等;(9)结 合本次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度、折旧摊销政策等,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 折旧或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请发行人充分披露(1)(2)(5)(9)相关的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7)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律 师核查(8)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动力电池行业最新的技术路线情况,不同技术路线的优劣势,并结合最 新行业数据,说明三元电池在补贴退坡或取消的情况下市场份额的变动情况,行 业趋势是否可能发生变化,是否存在技术路线替代的风险
- (一)动力电池行业最新的技术路线情况,不同技术路线的优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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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动力电池行业技术路线
围绕新能源汽车“安全、续航里程、充电、寿命、保值率、低温适应性”等 终端用户需求,动力电池技术不断更替,形成了应用于普及、商用、高端等多个 场景的产品体系。虽然氢燃料电池、钠离子电池等技术方向的研发正在稳步推进 中,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仍然以锂离子电池为主。
锂离子电池按照正极材料类型分为三元、磷酸铁锂、锰酸锂、钴酸锂等,其 中三元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是当前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两大主流电池技术路线。锂 离子电池不同技术路线各有优劣势,应用于不同的新能源汽车类型。三元电池以 其较高的能量密度优势主要应用于中高端新能源乘用车,磷酸铁锂电池以其相对 较低的成本、较好的安全性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商用车、中低端新能源乘用车。
2 、不同技术路线的优劣势
(1)原材料成本
一般情况下,磷酸铁锂电池相较于三元电池成本更低,主要系磷酸铁锂电池 生产使用的原料为价格较低的磷、铁,而三元电池生产使用的原料镍、钴等均为 重金属,具有资源稀缺性,主要依赖进口,成本相对较高。考虑电池全生命周期 管理,三元电池的镍、钴、锂等有价金属的回收价值远高于磷酸铁锂电池。总体 来看,未来磷酸铁锂电池与三元电池相比,综合使用成本基本相当。
(2)能量密度
三元电池较磷酸铁锂电池具有能量密度优势,三元电池能量密度高于磷酸铁 锂电池。当前主流的三元电池单体能量密度约 250Wh/kg,磷酸铁锂电池单体能 量密度约 180Wh/kg。较高的能量密度能够有效的解决新能源乘用车的续驶里程 焦虑,使得中高端新能源乘用车主要选用三元电池。
(3)安全性能
随着国内动力电池企业、车企等产业链技术的进步,新能源车的安全性显著 提升。无论是三元动力电池还是磷酸铁锂电池均能达到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安全 性要求。由于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热分解温度高,并且热失控时放热量低,磷酸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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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动力电池在安全性上更胜一筹。在电池工艺及技术不断迭代的背景下,三元电 池安全性亦有较大的改善和提升。
(4)低温性能与循环寿命
三元电池的低温性能优于磷酸铁锂电池,但是在循环寿命上劣于磷酸铁锂电 池。在温度较低的环境下,装载磷酸铁锂电池的乘用车续驶里程下降较快,甚至 不能工作;而三元电池有着相对优秀的低温性能。一般情况下,磷酸铁锂电池的 循环寿命在 3,000 次左右,三元电池的循环寿命在 1,500-2,000 次,磷酸铁锂电池 的循环寿命优于三元电池。
综合来看,短期内磷酸铁锂电池具备高性价比和高安全性优势,在部分中低 端新能源乘用车型上装机量占比较高;但从长期来看,随着电池性能进一步提升 和成本进一步下降,三元电池仍是中高端新能源乘用车型应用主流,装机量将保 持稳步增长。
(二)结合最新行业数据,说明三元电池在补贴退坡或取消的情况下市场 份额的变动情况,行业趋势是否可能发生变化
1、新能源汽车行业逐渐由政策驱动型向需求驱动型转变,补贴退坡政策影 响有限
补贴政策是行业发展初期的重要推动因素,但目前新能源汽车行业正逐渐由 政策拉动向市场化转变,对补贴依赖度降低,退坡政策影响有限。近年来,补贴 政策门槛逐渐提高且呈收紧趋势,导致新能源汽车行业及其上游锂电材料行业的 竞争格局优化,优质资源逐步向头部厂商聚集,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根据 GGII的统计,2020年国内动力电池企业装车量CR5集中度达82%,国内三元前驱 体出货量CR4集中度达61%。
单位:万元
2018-2021 年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政策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2018-2021年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政策 | |||||
| 车辆类型 | 续航里程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纯电动乘用车 | 150km≤R< 200km |
1.5 | 0 | 0 | 0 |
| 200km≤R< 250km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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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2021年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政策 | |||||
| 250km≤R< 300km |
3.4 | 1.8 | |||
| 300km≤R< 400km |
4.5 | 1.62 | 1.3 | ||
| R≥400km | 5.0 | 2.5 | 2.25 | 1.8 | |
| 插电式混合动 力乘用车(含增 程式) |
R≥50km | 2.2 | 1.0 | 0.85 | 0.68 |
资料来源: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 建〔2018〕1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 138号)、《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关于 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593号)。
在补贴持续退坡的背景下,新能源汽车行业仍呈持续增长态势。根据GGII 数据,2020年,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销量达到320万辆,同比增长44.8%。另一方面, 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仅5.4%,《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国办发〔2020〕39号)指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20%左 右,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作为国家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 兴产业,新能源汽车市场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2 、短期内磷酸铁锂电池在低端车型对三元电池形成部分替代,长期来看三 元动力电池仍将占据中高端市场主导地位,磷酸铁锂与三元两种路线将长期共 存
随着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坡乃至后续取消,高能量密度电池的补贴优势有 所削减,成本劣势逐步显现,部分价格敏感型消费者将转向成本更低的磷酸铁锂 电池配套车型。由此,在下游降本压力驱动下,磷酸铁锂电池的市场占有率会逐 渐增加,三元电池在低端车型的市场份额将受到一定影响。SNE Research数据显 示,2021年1-6月,全球三元电池装机量市场占有率为80%,较2020年的83%有所 下降;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的统计数据,2021年1-6月,国内三 元电池装机量市场占有率为57%,相较2020年的61%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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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SNE Research,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
但随着汽车智能化、网联化时代的到来,新能源乘用车对于带电量的需求将 进一步增加,三元电池仍将成为长续航里程的中高端车型的应用主流。两种技术 路线在一定时间内预计会保持共存关系。
3 、高镍化趋势明确,三元技术路线作为中高端车型应用主流有望获取巨大 市场空间
三元电池正极材料的钴含量较高,导致三元电池的成本居高不下,且面临钴 原料供应短缺的压力,因此,提升三元材料中的镍含量,降低钴含量,成为了三 元电池企业降低电池成本和提升能量密度的主要路径。
相比于普通三元材料,高镍三元材料在制备工艺、设备以及生产环境等方面 的要求更高,较长的开发周期和设备的自主设计与改造能力要求使得前驱体行业 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目前,宁德时代、松下、LG 化学、三星 SDI、SKI 等全 球领先的动力电池企业已经大规模量产镍含量超过 80%的 NCM 和 NCA 三元电 池,使得高镍三元电池的综合性价比进一步提升。从动力电池装机量来看,SNE Research 数据显示,2021 年 1-6 月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达 114.1GWh,其中三元 动力装机量约 92GWh,占比为 80%,三元电池是动力电池市场的主流。
三元电池高镍化技术路线及趋势将推动占据技术先发优势的三元前驱体企 业盈利能力持续提升。因此,从长期来看,高镍三元前驱体具有广阔市场空间。
(三)是否存在技术路线替代的风险
由于发行人所处的行业未来技术发展迭代速度较快,存在一定技术路线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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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的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补充 披露如下内容,并在募集说明书“重大风险提示”中对应披露相应内容:
“ 三、技术路线替代的风险
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按照正极材料的不同,可分为钴酸锂电池、锰酸锂 电池、磷酸铁锂电池、NCM/NCA 三元锂电池等类型。伴随着补贴退坡和电池封装 技术变革,具备降本优势的磷酸铁锂技术获得更多市场关注,在低端车型中广 泛应用,预计未来一段时间新能源汽车市场将保持三元与磷酸铁锂技术路线共 存的局面。
报告期内,公司用于生产三元锂电池的三元前驱体产品收入(不含受托加 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分别为74.92%、72.33%、77.24%和78.29%。 若未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主流技术路线发生不利变化,则行业对三元电池 及正极材料前驱体的市场需求将会面临替代风险,公司三元前驱体的市场需求 将会受到较大影响。公司若未能及时有效地开发与推出迭代产品,将对公司的 核心竞争优势与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二、发行人是否具备硫酸镍和硫酸钴溶液的生产能力,是否存在开拓新业 务的情况,上述产品是否全部用于三元前驱体的配套生产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经具备硫酸镍和硫酸钴溶液的生产能力,产能和产量情 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金吨
| 单位:万金吨 | ||||
|---|---|---|---|---|
| 项目 | 2021 年1-3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硫酸镍-产量 | 3.48 | 1.44 | 0.67 |
0.24 |
| 硫酸镍-产能 | 3.96 | 3.10 | 1.06 | 0.72 |
| 硫酸钴-产量 | 0.28 | 0.24 | 0.08 |
- |
| 硫酸钴-产能 | 0.25 | 0.25 | 0.22 | - |
注:这里产能是时点数,指期末可实现的产能。2020 年硫酸镍的产能在扩建,在年末达到 3.10 万金吨/年的能力。2021 年 1-3 月硫酸镍和硫酸钴的产量系年化后数值。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已经具备硫酸镍和硫酸钴溶液的生产能力,本次募投项 目不存在开拓新业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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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次募投规划,本次生产的硫酸镍和硫酸钴,全部用于三元前驱体的配 套生产,不涉及对外销售。由于发行人未来可能涉及到新的业务开拓,发行人已 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补充披露如下内容,并在募 集说明书“重大风险提示”中对应披露相应内容: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补充披露如下 内容:
“(十九)募投项目涉及的新产品开拓风险
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项目投产后, 公司将新增三元前驱体产能18 万吨/年,硫酸镍溶液产能11 万金吨/年(包括 镍溶解与MSP 产线),硫酸钴溶液1 万金吨/年。募投规划中自产硫酸镍和硫酸 钴将全部用于公司三元前驱体的配套生产,不进行对外销售,本次募投项目不 涉及新产品或新业务的开拓。
如若未来发行人面临新产品或新业务的开拓,则可能会涉及相关业务资质 办理困难、市场定位不清晰,市场预判不足等风险。提醒投资者注意发行人后 续新产品开拓的风险。”
由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应状况发生变化,可能对生产经营造成一定不利 影响,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补充披露 如下内容,并在募集说明书“重大风险提示”中对应披露相应内容: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应的风险
公司产品三元前驱体及四氧化三钴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硫酸镍、硫酸钴、硫 酸锰(铝)、氯化钴等。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比重较高,直接 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分别为93.81%、93.05%、92.81%和94.24%;主营业务 毛利率分别为12.36%、12.50%、13.22%和13.66%,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系公 司高毛利的高镍三元前驱体产品市场销售占比持续提升。公司产品销售价格采 取“材料成本+加工费”的原则定价,并采取“以销定产、集中采购”为主的策 略,推动原材料采购与产品销售订单同步定价,提高原材料价格波动与产品价 格变动的匹配性,即在销售定价基础的日期对应锁定原材料的平均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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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从而锁定在手订单的毛利水平。但是受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市场供需变化 的影响,原材料价格波动仍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如下影响:一方面,原材 料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产品成本,而加工费相对固定,从而影响公司产品 的毛利率水平;另一方面,原材料价格上涨将导致公司原材料采购占用较多的 流动资金,从而增加日常营运资金压力;此外,2020 年以来,公司主要原材料 采购单价整体呈现先下降后企稳回升趋势。目前原材料价格仍处于较高水平。 未来,随着三元动力电池出货量的稳定增长,镍钴原材料的需求在中长期将持 续增长从而带动公司采购成本上升。
原材料价格波动也对发行人的生产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发行人需要 在取得客户订单时对未来的下游需求作出更为精准的预测,同时持续开发市场 或拓展高毛利率产品的销售。2021-2023 年公司三元前驱体产能规划分别为18.5、 26.5、38.5 万吨,若原材料不能及时稳定供应,则可能对生产经营连续性产生 不利影响。虽然公司积极开发供应商渠道,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 系,相关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相对稳定,但如果主要供应商生产经营突 发重大变化,或供货质量、时限未能满足公司要求,或与公司业务关系发生变 化,或供应价格大幅波动而公司未能及时同比例调整产品售价,将可能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主要客户未就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约定价格 调整机制。如果发生采购价格大幅波动,公司未能严格以销定采,锁定价格波 动风险,或者主要原材料供应短缺等情形,公司又未能及时有效应对,将会对 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的投资数 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 前已投入资金
(一)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的投资 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预计总投资额 599,000.00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350,000.00 万元,使用贷款资金或其他自 有资金 249,000.00 万元。 具体各投资类别的募集资金使用和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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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况需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及开工进度、规划情况而定,没有做具 体拆分。
具体投资情况及拟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 序号 | 投资类别 | 投资规模 (万元) |
占比 | 是否为资本性支 出 |
|---|---|---|---|---|
| 1 | 工程建设费 | 233,710.28 | 39.02% | 是 |
| 1.1 | 建筑工程费 | 215,835.28 | 36.03% | 是 |
| 1.2 | 土地购置费 | 17,875.00 | 2.98% | 是 |
| 2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351,741.10 | 58.72% | 是 |
| 3 | 基本预备费 | 13,548.62 | 2.26% | 否 |
| 合计 | 599,000.00 | 100.00% |
由上表可知,以上投资金额除了基本预备费之外,均为资本性支出。基本 预备费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不涉及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1 、固定资产投资(含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序 号 |
栋号 | 建、构筑物 名称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单价 (元/平 米) |
建筑工程 费 (万元) |
设备购置 及安装 (万元) |
|---|---|---|---|---|---|---|---|
| 1 | 主体工程 | 283,340.13 | 765,532.79 | 2,372.61 | 181,631.27 | 285,635.10 | |
| 1.1 | B-1~10# | 办公建筑 | 31,091.46 | 132,630.51 | 30,258.48 | 4,588.61 | |
| 1.2 | C-1~13# | 新材料建筑 | 120,013.37 | 377,959.80 | 104,799.89 | 189,508.92 | |
| 1.3 | X-1~21# | 循环建筑 | 132,235.30 | 254,942.48 | 46,572.90 | 91,537.57 | |
| 2 | 辅助工程 | 168,493.13 | 254,553.62 | 1,343.69 | 34,204.01 | 66,106.00 | |
| 2.1 | G-1~10# | 公共配套建 筑 |
115,601.90 | 163,478.39 | 16,858.41 | 17,836.00 | |
| 2.2 | S-1~6# | 水处理建筑 | 52,891.23 | 91,075.23 | 17,345.60 | 48,270.00 | |
| 合计 | 451,833.26 | 1,020,086.41 | 215,835.28 | 351,741.10 |
2 、土地购置费
该项目用地以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作为项目的实施场地, 总用地面积 1,375 亩,其中一块土地已在董事会决议前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并取得 土地使用权证书, 该地块对应三份不动产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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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使用权人 | 权证号 | 坐落 | 面积(㎡) | 取得 方式 |
用途 |
|---|---|---|---|---|---|---|
| 钦州港滨海公路南面、 大榄坪四号路东面、第 六大街北面地块一(分 块一) |
||||||
| 桂(2021)钦 州市不动产权 第0012380 号 |
||||||
| 广西新能 源 |
工业用 地 |
|||||
| 1 | 173,907.41 | 出让 | ||||
| 钦州港滨海公路南面、 大榄坪四号路东面、第 六大街北面地块一(分 块二) |
||||||
| 桂(2021)钦 州市不动产权 第0012379 号 |
||||||
| 广西新能 源 |
工业用 地 |
|||||
| 2 | 56,897.81 | 出让 | ||||
| 钦州港滨海公路南面、 大榄坪四号路东面、第 六大街北面地块一(分 块三) |
||||||
| 桂(2021)钦 州市不动产权 第0012381 号 |
||||||
| 广西新能 源 |
工业用 地 |
|||||
| 3 | 62,270.01 | 出让 | ||||
上述地块土地购置费5,760 万元,发行人已在董事会决议日前使用自有资 金支付完毕, 不包含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范围 。
本项目 另外两块土地 已于2021 年7 月22 日正式挂网公告,2021 年8 月11 日完成网上拍卖,发行人为唯一竞买人, 相关土地购置费为 19,960.00 万元。
3 、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指项目实施中可能发生、但项目决策阶段难以预料的费用,按工 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一定比例估算,基本预备费估算为 13,548.62 万元。基本预备费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不涉及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二)募集资金是否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的资金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由 2021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募集资金不包含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亦不存在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资金的情形。
四、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效益预测 的假设条件、计算基础及计算过程,对关键参数变动对效益预测的影响情况进 行敏感性分析,并与现有业务或同行业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对比,进一步说明 相关收益指标的合理性
(一)募投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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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
| 单位:万元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1 | 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 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 |
599,000.00 | 350,00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0 | 150,000.00 |
| 合计 | 749,000.00 | 500,000.00 |
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计划投资 599,0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350,000 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广西省钦州市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陆海大道以东、淡水湾大街以北,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设计产能包括:三元前驱体产能 18 万吨/年,硫酸镍溶液产能 11 万金 吨/年(包括镍溶解与 MSP 产线),硫酸钴溶液 1 万金吨/年。
1、镍溶解和MSP 生产线的主要区别
一方面,镍溶解是常压硫酸溶解,MSP 需要先常压再高压溶解浸出,二是镍 溶解是通过化学方法净化除杂,MSP 需要通过多级萃取法除杂。
各工艺主要流程如下:
镍溶解产线:原材料是采用金属态的镍(镍含量大于99%)通过硫酸溶解和 化学净化工艺制备得到合格的硫酸镍产品;
MSP 产线:原材料采用镍中间品(镍含量65%左右)或者高冰镍(金属和硫 化态混合的镍,镍含量在75%左右),通过常压+加压(氧压)浸出,然后通过 萃取净化工艺得到合格的硫酸镍产品。
2、发行人具备建设MSP 产线的经验和能力
1)经过几年的生产实践,公司在镍溶解以及镍中间品湿法冶炼(处理原料: 镍中间品)方面已具有丰富的镍化学、萃取除杂技术及相关经验,在此基础上, 本次募投项目对生产线进行了升级优化,通过对产线离心萃取工艺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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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添加部分工艺装备,目前拟建的MSP 生产线可兼容处理镍中间品、高冰镍 等原料进行生产加工制成硫酸镍产品;
-
2)MSP 生产硫酸镍工艺技术在国内己有二十年以上的生产经验,工艺较为
-
成熟;整个配套的设计、设备、工艺较为完善;
-
3)公司MSP 生产线的设计团队、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在镍冶炼领域从业多年,
-
具有丰富的经验,很多核心成员来自于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电冶有限 责任公司、广西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等MSP 生产经 验较丰富的公司或团队。
-
4)公司通过研发,确定了常压-加压-萃取工艺处理技术,常压浸出率高于
-
市场平均工艺水平、加压浸出的压力低于市场现有工艺,并且设计了对应产线。
(二)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总周期为 30 个月,建设中后期采取边建设边运营模式,T+1 投 入生产,当年三元前驱体生产能力达到 25%,当年年产量 4.5 万吨;T+2 年三元 前驱体生产能力达到 67%,当年年产量 12 万吨;T+3 年前驱体实现满产。
具体如下表所示:
项目产品生产规模
| 序 | 单位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
|---|---|---|---|---|---|---|---|---|---|---|---|---|
| 生产产品 | ||||||||||||
| 号 | % | 25% | 67%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 万吨/ 年 |
||||||||||||
| 1 | 三元前驱体 | 4.50 | 12.00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
| 硫酸镍(镍 溶解) |
万金 吨/年 |
|||||||||||
| 2 | 0.31 | 0.83 | 3.25 | 3.25 | 3.25 | 3.25 | 3.25 | 3.25 | 3.25 | 3.25 | ||
| 硫酸镍 (MSP) |
万金 吨/年 |
|||||||||||
| 3 | 2.00 | 5.33 | 6.00 | 6.00 | 6.00 | 6.00 | 6.00 | 6.00 | 6.00 | 6.00 | ||
| 硫酸钴(氢 氧化钴) |
万金 吨/年 |
|||||||||||
| 4 | 0.28 | 0.74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三)基础参数设置
结合公司最近三年发展情况和本次募投的建设规划,制定本次募投的基础参 数如下:
参数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数值 备注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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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总计算期 | 年 | 11 | 1年未投产期+10年生产经营期 |
|---|---|---|---|
| 项目建设期 | 月 | 30 | 建筑施工+设备调试 |
| 项目生产期 | 年 | 10 | |
| 自有资金比例 | % | 61% | |
| 银行贷款比例 | % | 39% | |
| 长期借款利率 | % | 4.5% | |
| 流动资金借款利率 | % | / | |
| 折现率 | % | 12% | |
| 增值税率 | % | 13%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率 | % | 7% | |
| 教育费附加税率 | % | 3% | |
| 企业所得税率 | % | 15% | |
|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 年 | 5,10,30 | |
| 残值率 | % | 5% | |
| 土地摊销年限 | 年 | 50 | |
| 其他摊销年限 | 年 | 5 | |
| 定员 | 人 | 4050 | |
| 财务费用率 | % | 0.28% | |
| 修理费费率 | % | 0.68% | |
| 销售费率 | % | 1.11% | |
| 管理费用率 | % | 1.82% | |
| 研发费用率 | % | 3.50% |
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 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1 年1 月1 日至2030 年12 月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 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广西新能源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属于公告所 称西部地区,公司主营业务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第一类 鼓励 类”/“九、有色金属”/“4、信息、新能源有色金属新材料生产”/“(2)新能源:核级 海绵锆及锆材、高容量长寿命二次电池电极材料、前驱体材料”范围,适用该税收优惠政 策。
(四)收入测算
T+1 年项目达产后前驱体产品不含税售价为 9.01 万元/吨。销售单价公司比 照最近三年的市场原材料平均单价,用耗量计算出原材料成本,再加上市场合理 加工费计算得出售价,具有市场公允性。
生产经营期项目满产年 T+3 营业收入为 1,620,900 万元,其中三元前驱体满 产年营收 1,620,900 万元,较 T+2 年收入增长 50%,与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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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增长率 55.72%接近,具有合理性。
生产经营期项目满产年营业收入 1,620,900 万元,其中三元前驱体满产年营 收 1,620,900 万元,硫酸镍与硫酸钴产品作为前驱体配套原材,不产生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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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 未投 产期 |
|||||||||||||
|---|---|---|---|---|---|---|---|---|---|---|---|---|---|
| 序 号 |
生产经营期 | ||||||||||||
| 项目 | 合计 | ||||||||||||
| T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
| 生产负荷 (%) |
|||||||||||||
| - | 0% | 25% | 67%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 营业收入 (万元) |
|||||||||||||
| 1 | 14,453,025 | - | 405,225 | 1,080,600 | 1,620,900 | 1,620,900 | 1,620,900 | 1,620,900 | 1,620,900 | 1,620,900 | 1,620,900 | 1,620,900 | |
| 1.1 | 三元前驱体 | 14,453,025 | - | 405,225 | 1,080,600 | 1,620,900 | 1,620,900 | 1,620,900 | 1,620,900 | 1,620,900 | 1,620,900 | 1,620,900 | 1,620,900 |
| 单价 (万元/吨) |
9.01 | 9.01 | 9.01 | ||||||||||
| 9.01 | 9.01 | 9.01 | 9.01 | 9.01 | 9.01 | 9.01 | 9.01 | 9.01 | |||||
| 销售量 (万吨) |
160.50 | 4.50 | |||||||||||
| 12.00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
| 销售(营业) 税金及附加 |
|||||||||||||
| 2 | 63,801.45 | 45.84 | 904.37 | 1,663.31 | 7,492.56 | 7,670.77 | 7,670.77 | 7,670.77 | 7,670.77 | 7,670.77 | 7,670.77 | 7,670.77 | |
| 2.1 | 营业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2 | 消费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城市维护建 设税(7%) |
|||||||||||||
| 2.3 | 29,277.54 | - | - | -178.40 | 3,572.84 | 3,697.59 | 3,697.59 | 3,697.59 | 3,697.59 | 3,697.59 | 3,697.59 | 3,697.59 | |
| 教育费附加 (3%) |
|||||||||||||
| 2.4 | 12,547.52 | - | - | -76.46 | 1,531.22 | 1,584.68 | 1,584.68 | 1,584.68 | 1,584.68 | 1,584.68 | 1,584.68 | 1,584.68 | |
| 2.5 | 房产税 | - | - | 649.15 | 1,480.80 | 1,813.47 | 1,813.47 | 1,813.47 | 1,813.47 | 1,813.47 | 1,813.47 | 1,813.47 | 1,813.47 |
| 2.6 | 土地使用税 | - | - | 62.60 | 62.60 | 62.60 | 62.60 | 62.60 | 62.60 | 62.60 | 62.60 | 62.60 | 6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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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投 产期 |
|||||||||||||
|---|---|---|---|---|---|---|---|---|---|---|---|---|---|
| 序 号 |
生产经营期 | ||||||||||||
| 项目 | 合计 | ||||||||||||
| T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
| 2.7 | 印花税 | 45.84 | 192.63 | 374.76 | 512.43 | 512.43 | 512.43 | 512.43 | 512.43 | 512.43 | 512.43 | 512.43 | |
| 增值税 (13%) |
|||||||||||||
| 3 | 418,250.57 | - | - | -2,548.56 | 51,040.53 | 52,822.66 | 52,822.66 | 52,822.66 | 52,822.66 | 52,822.66 | 52,822.66 | 52,822.66 | |
(五)成本、费用测算
1 、原材料采购成本
原材料采购的用量与价格,参照历史期内平均单价计算,测算假设原材料价格在计算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 | 合计 | 未投 产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
|---|---|---|---|---|---|---|---|---|---|---|---|---|---|---|
| T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
| 生产负荷(%) | - | 0.25 | 0.67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 1 | 前驱体原材料 合计 |
746,702.18 | - | 13,356.33 | 35,616.88 | 87,216.12 | 87,216.12 | 87,216.12 | 87,216.12 | 87,216.12 | 87,216.12 | 87,216.12 | 87,216.12 | |
| 产量(万吨) | 160.50 | - | 4.50 | 12.00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18.00 | ||
| 其中 | 硫酸钴原材料 (外购) |
270,326.40 | - | - | - | 33,790.80 |
33,790.80 | 33,790.80 | 33,790.80 | 33,790.80 | 33,790.80 | 33,790.80 | 33,790.80 | |
| 单价(万元/吨) | 29.13 | - |
29.13 | 29.13 |
29.13 |
29.13 |
29.13 |
29.13 |
29.13 |
29.13 |
29.13 |
2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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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 | 合计 | 未投 产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
|---|---|---|---|---|---|---|---|---|---|---|---|---|---|---|
| T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
| 消耗量(万吨) | 0.93 | - | - | - | 0.12 | 0.12 | 0.12 | 0.12 | 0.12 | 0.12 | 0.12 | 0.12 | ||
| 其中 | 硫酸锰(外购) | 59,853.72 | - | 1,678.14 | 4,475.04 | 6,712.57 | 6,712.57 | 6,712.57 | 6,712.57 | 6,712.57 | 6,712.57 | 6,712.57 | 6,712.57 | |
| 单价(万元/吨) | 0.62 | - | 0.62 | 0.62 |
0.62 |
0.62 |
0.62 |
0.62 |
0.62 |
0.62 |
0.62 |
0.62 |
||
| 消耗量(万吨) | 9.66 | - |
0.27 | 0.72 |
1.08 |
1.08 |
1.08 |
1.08 |
1.08 |
1.08 |
1.08 |
1.08 |
||
| 2 | 镍溶解原材料 合计 |
2,756,335.72 | - | 31,760.55 | 84,694.81 | 329,985.04 | 329,985.04 | 329,985.04 | 329,985.04 | 329,985.04 | 329,985.04 | 329,985.04 | 329,985.04 | |
| 单价(万元/吨) | 10.15 | - | 10.15 | 10.15 | 10.15 | 10.15 | 10.15 | 10.15 | 10.15 | 10.15 | 10.15 | 10.15 | ||
| 产量(万金吨) | 27.16 | - | 0.31 | 0.83 | 3.25 | 3.25 | 3.25 | 3.25 | 3.25 | 3.25 | 3.25 | 3.25 | ||
| 3 | MSP 原材料合 计 |
4,793,049.63 | - | 173,242.76 | 461,980.69 | 519,728.27 | 519,728.27 | 519,728.27 | 519,728.27 | 519,728.27 | 519,728.27 | 519,728.27 | 519,728.27 | |
| 单位原材料成 本(万元/吨) |
8.66 | - | 8.66 | 8.66 | 8.66 | 8.66 | 8.66 | 8.66 | 8.66 | 8.66 | 8.66 | 8.66 | ||
| 产量(万金吨) | 55.33 | - | 2.00 | 5.33 | 6.00 | 6.00 | 6.00 | 6.00 | 6.00 | 6.00 | 6.00 | 6.00 | ||
| 4 | 硫酸钴原材料 合计(自产) |
2,282,637.74 | - | 70,581.40 | 188,217.05 | 252,979.91 | 252,979.91 | 252,979.91 | 252,979.91 | 252,979.91 | 252,979.91 | 252,979.91 | 252,979.91 | |
| 单价(万元/吨) | 252,979.91 | - | 25.30 | 25.30 | 25.30 | 25.30 | 25.30 | 25.30 | 25.30 | 25.30 | 25.30 | 25.30 | ||
| 消耗量(万吨) | 9.02 | - | 0.28 | 0.74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 外购原材料合 计 |
10,578,725.27 | - | 288,941.04 | 770,509.43 | 1,189,909.35 | 1,189,909.35 | 1,189,909.35 | 1,189,909.35 | 1,189,909.35 | 1,189,909.35 | 1,189,909.35 | 1,189,909.35 | ||
| 外购原材料进 | 1,373,078.85 | - | 37,499.17 | 99,997.78 | 154,447.74 | 154,447.74 | 154,447.74 | 154,447.74 | 154,447.74 | 154,447.74 | 154,447.74 | 154,44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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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序号 | 项目 | 合计 | 合计 | 未投 产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
| T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
| 项税额合计 | |||||||||||||||||
| 前驱体生产的主要原材料系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其在生产经营期内实现满产后的自产、外购产量及占比如下: 项目 自产量(万金吨/年) 占比(%) 外购量(万金吨/年) 占比(%) 硫酸镍 9.25 100.00% - - 硫酸钴 1.00 89.29% 0.12 10.71% 硫酸锰 - - 1.08 100.00% |
|||||||||||||||||
| 项目 | 自产量(万金吨/年) | 占比(%) | 外购量(万金吨/年) | 占比(%) | |||||||||||||
| 硫酸镍 | 9.25 | 100.00% | - | - |
|||||||||||||
| 硫酸钴 | 1.00 | 89.29% | 0.12 | 10.71% |
|||||||||||||
| 硫酸锰 | - | - | 1.08 | 100.00% |
由上表可知,硫酸镍为自产产品,无需外购,主要通过镍溶解与MSP 两种工艺制作而成;硫酸钴自产量为1 万金吨/年,外购量 为0.12 万金吨/年;硫酸锰为外购原材料,不涉及自产。
上述原材料自产和外购的成本差异情况如下:
| 项目 | 原材料成本(万元/金吨) 不含税 |
生产成本(万元/金吨) 不含税 |
外购价格/市场价格 (万元/金吨) 不含税 |
差异率(生产成本与外购价 格的差异率) |
|---|---|---|---|---|
| 硫酸镍 | 9.18 | 9.59 |
10.35 |
-7.34% |
| 其中:镍溶解 | 10.15 | 10.23 |
10.35 |
-1.16% |
| MSP | 8.66 | 9.25 |
10.35 |
-1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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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原材料成本(万元/金吨) 不含税 |
生产成本(万元/金吨) 不含税 |
外购价格/市场价格 (万元/金吨) 不含税 |
差异率(生产成本与外购价 格的差异率) |
|---|---|---|---|---|
| 硫酸钴 | 25.30 | 26.71 | 29.13 |
-8.31% |
| 硫酸锰 | - | - | 0.62 |
- |
注:市场价格选取的是上海有色网2018 年至2021 年2 月的市场均价(不含税)。生产成本系原材料成本基础上增加人工、折旧、修理费用及能源耗用 费等。
综上所述,上述前驱体原材料自产和外购价格不具有重大差异,差异是硫酸盐精炼业务自产后形成的利润空间,具有商业合理性。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是综合考虑公司现有折旧摊销政策进行的谨慎估计。具体情况如下:
2 、固定资产折旧
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项目 | 折旧 年限 |
未投产期 | 生产经营期 | |||||||||||
|---|---|---|---|---|---|---|---|---|---|---|---|---|---|---|
| 序号 | ||||||||||||||
| T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合计 | |||
| 构筑物及预 备费 |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 | 原值 | 30年 | 59,404.21 | 99,007.01 | 39,602.80 | - | - | - | - | - | - | - | - | 198,014.02 |
| 1.2 | 本年折旧费 | 1,881.13 | 5,016.36 | 6,270.44 | 6,270.44 | 6,270.44 | 6,270.44 | 6,270.44 | 6,270.44 | 6,270.44 | 6,270.44 | - | ||
| 净值 | 59,404.21 | 156,530.08 | 191,116.53 | 184,846.09 | 178,575.64 | 172,305.20 | 166,034.75 | 159,764.31 | 153,493.87 | 147,223.42 | 140,952.98 | - | ||
| 2 | 设备及办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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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折旧 年限 |
未投产期 | 生产经营期 | |||||||||||
|---|---|---|---|---|---|---|---|---|---|---|---|---|---|---|
| 序号 | ||||||||||||||
| T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合计 | |||
| 设备 | ||||||||||||||
| 设备原值 | 93,382.59 | 124,510.12 | 93,382.59 | - | - | - | - | - | - | - | - | 311,275.31 | ||
| 设备本年折 旧费 |
||||||||||||||
| 2.1 | 10年 | 6,209.94 | 17,151.27 | 26,909.75 | 29,571.15 | 29,571.15 | 29,571.15 | 29,571.15 | 29,571.15 | 29,571.15 | 29,571.15 | - | ||
| 设备净值 | 93,382.59 | 211,682.77 | 287,914.10 | 261,004.35 | 231,433.19 | 201,862.04 | 172,290.88 | 142,719.73 | 113,148.58 | 83,577.42 | 54,006.27 | - | ||
| 固定资产合 计(1+2)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1 | 原值 | 152,786.80 | 223,517.13 | 132,985.40 | - | - | - | - | - | - | - | - | 509,289.33 | |
| 3.2 | 本年折旧费 | - | 8,091.08 | 22,167.62 | 33,180.19 | 35,841.60 | 35,841.60 | 35,841.60 | 35,841.60 | 35,841.60 | 35,841.60 | 35,841.60 | - | |
| 3.3 | 净值 | 152,786.80 | 368,212.86 | 479,030.63 | 445,850.43 | 410,008.83 | 374,167.24 | 338,325.64 | 302,484.04 | 266,642.44 | 230,800.84 | 194,959.24 | - |
3 、无形资产摊销
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项目 | 摊销 年限 |
未投产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
|---|---|---|---|---|---|---|---|---|---|---|---|---|---|---|
| 序号 | 原 值 | |||||||||||||
| T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
| 1 | 无形资产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 | 土地使用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摊销 | 50年 | 17,875.00 | 357.50 | 357.50 | 357.50 | 357.50 | 357.50 | 357.50 | 357.50 | 357.50 | 357.50 |
357.50 | 357.50 | |
| 净值 | 17,517.50 | 17,160.00 | 16,802.50 | 16,445.00 | 16,087.50 | 15,730.00 | 15,372.50 | 15,015.00 | 14,657.50 |
14,300.00 | 13,94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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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摊销 年限 |
未投产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
|---|---|---|---|---|---|---|---|---|---|---|---|---|---|---|
| 序号 | 原 值 | |||||||||||||
| T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
| 递延资产(开办 费)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年 | 13,548.62 | |||||||||||||
| 摊销 | 2,709.72 | 2,709.72 | 2,709.72 | 2,709.72 | 2,709.72 | - | - | - | - | - | - | |||
| 净值 | 10,838.90 | 8,129.17 | 5,419.45 | 2,709.72 | - | - | - | - | - | - | - | |||
| 无形及递延资 产合计(1+2)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摊销 | 3,067.22 | 3,067.22 | 3,067.22 | 3,067.22 | 3,067.22 | 357.50 | 357.50 | 357.50 | 357.50 | 357.50 | 357.50 | |||
| 净值 | 28,356.40 | 25,289.17 | 22,221.95 | 19,154.72 | 16,087.50 | 15,730.00 | 15,372.50 | 15,015.00 | 14,657.50 | 14,300.00 | 13,94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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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外购能源动力价格
该部分价格根据广西钦州市经济开发区提供的水电费价格基础上预计,具体 如下所示:
| 如下所示: | ||
|---|---|---|
| 物料名称 | 需求量 | 钦州均价(不含税) |
| 生产水 | 62.86万吨 | 1.94元/吨 |
| 纯水 | 426.89万吨 | 2.91元/吨 |
| 电 | 50,485.36万度 | 0.42元/KWh |
| 蒸汽 | 46.77万m3 | 160.55元/吨 |
5 、工资及福利计算
生产期第一年工资:研发技术人员人均 9.33 万元/人年;销售人员人均 22.73 万元/人年;管理人员人均 14.81 万元/人年均;品管人员均 6.02 万元/人年;生产 人员人均 5.67 万元/人年;仓管、后勤人均 5.19 万元/人年;设备维护人员人均 6.74 万元/人年以及制造服务人员 4.09 万元/人年均。
员工每年的工资按照每年 3%的增速递增。员工保险、福利费按工资的 10% 计。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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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计算表格如下:
| 项目 | 合计 | 未投产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
|---|---|---|---|---|---|---|---|---|---|---|---|---|
| T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
| 生产负荷(%) | - | 0.25 | 0.67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 管理人员 | ||||||||||||
| 人数 | - | 296.00 | 417.00 | 417.00 | 417.00 | 417.00 | 417.00 | 417.00 | 417.00 | 417.00 | 417.00 | |
| 人均年工资(万元/年) | - | 14.81 | 15.26 | 15.72 | 16.19 | 16.68 | 17.18 | 17.70 | 18.23 | 18.78 | 19.34 | |
| 工资额 | 69,053.19 | - | 4,384.83 | 6,363.42 | 6,555.24 | 6,751.23 | 6,955.56 | 7,164.06 | 7,380.90 | 7,601.91 | 7,831.26 | 8,064.78 |
| 技术人员 | ||||||||||||
| 人数 | - | 138.00 | 195.00 | 195.00 | 195.00 | 195.00 | 195.00 | 195.00 | 195.00 | 195.00 | 195.00 | |
| 人均年工资(万元/年) | - | 9.33 | 9.61 | 9.90 | 10.20 | 10.51 | 10.83 | 11.15 | 11.48 | 11.82 | 12.17 | |
| 工资额 | 20,333.01 | - | 1,287.36 | 1,873.95 | 1,930.50 | 1,989.00 | 2,049.45 | 2,111.85 | 2,174.25 | 2,238.60 | 2,304.90 | 2,373.15 |
| 生产人员 | ||||||||||||
| 人数 | - | 1,010.00 | 1,423.00 | 1,423.00 | 1,423.00 | 1,423.00 | 1,423.00 | 1,423.00 | 1,423.00 | 1,423.00 | 1,423.00 | |
| 人均年工资(万元/年) | - | 5.67 | 5.84 | 6.02 | 6.20 | 6.39 | 6.58 | 6.78 | 6.98 | 7.19 | 7.41 | |
| 工资额 | 90,242.38 | - | 5,730.41 | 8,310.32 | 8,566.46 | 8,822.60 | 9,092.97 | 9,363.34 | 9,647.94 | 9,932.54 | 10,231.37 | 10,544.43 |
| 仓管**后勤人员 | ||||||||||||
| 人数 | - | 362.00 | 511.00 | 511.00 | 511.00 | 511.00 | 511.00 | 511.00 | 511.00 | 511.00 | 5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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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合计 | 未投产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
|---|---|---|---|---|---|---|---|---|---|---|---|---|
| T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
| 人均年工资(万元/年) | - | 5.19 | 5.34 | 5.50 | 5.67 | 5.84 | 6.02 | 6.20 | 6.39 | 6.58 | 6.78 | |
| 工资额 | 29,634.82 | - | 1,877.30 | 2,728.74 | 2,810.50 | 2,897.37 | 2,984.24 | 3,076.22 | 3,168.20 | 3,265.29 | 3,362.38 | 3,464.58 |
| 制造服务人员 | ||||||||||||
| 人数 | - | 59.00 | 84.00 | 84.00 | 84.00 | 84.00 | 84.00 | 84.00 | 84.00 | 84.00 | 84.00 | |
| 人均年工资(万元/年) | - | 4.09 | 4.21 | 4.34 | 4.47 | 4.60 | 4.74 | 4.88 | 5.03 | 5.18 | 5.34 | |
| 工资额 | 3,835.72 | - | 241.36 | 353.64 | 364.56 | 375.48 | 386.40 | 398.16 | 409.92 | 422.52 | 435.12 | 448.56 |
| 品管人员 | ||||||||||||
| 人数 | - | 504.00 | 711.00 | 711.00 | 711.00 | 711.00 | 711.00 | 711.00 | 711.00 | 711.00 | 711.00 | |
| 人均年工资(万元/年) | - | 6.02 | 6.20 | 6.39 | 6.58 | 6.78 | 6.98 | 7.19 | 7.41 | 7.63 | 7.86 | |
| 工资额 | 47,840.50 | - | 3,033.28 | 4,408.20 | 4,543.29 | 4,678.38 | 4,820.58 | 4,962.78 | 5,112.09 | 5,268.51 | 5,424.93 | 5,588.46 |
| 设备维护人员 | ||||||||||||
| 人数 | - | 465.00 | 655.00 | 655.00 | 655.00 | 655.00 | 655.00 | 655.00 | 655.00 | 655.00 | 655.00 | |
| 人均年工资(万元/年) | - | 6.74 | 6.94 | 7.15 | 7.36 | 7.58 | 7.81 | 8.04 | 8.28 | 8.53 | 8.79 | |
| 工资额 | 49,297.74 | - | 3,133.34 | 4,545.70 | 4,683.25 | 4,820.80 | 4,964.90 | 5,115.55 | 5,266.20 | 5,423.40 | 5,587.15 | 5,757.45 |
| 销售人员 | ||||||||||||
| 人数 | - | 38.00 | 54.00 | 54.00 | 54.00 | 54.00 | 54.00 | 54.00 | 54.00 | 54.00 | 54.00 | |
| 人均年工资(万元/年) | - | 22.73 | 23.41 | 24.11 | 24.83 | 25.57 | 26.34 | 27.13 | 27.94 | 28.78 | 2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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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合计 | 未投产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
|---|---|---|---|---|---|---|---|---|---|---|---|---|
| T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
| 工资额 | 13,702.14 | - | 863.64 | 1,264.14 | 1,301.94 | 1,340.82 | 1,380.78 | 1,422.36 | 1,465.02 | 1,508.76 | 1,554.12 | 1,600.56 |
| 生产人员工资总额 | 94,078.10 | - | 5,971.77 | 8,663.96 | 8,931.02 | 9,198.08 | 9,479.37 | 9,761.50 | 10,057.86 | 10,355.06 | 10,666.49 | 10,992.99 |
| 管理人员工资总额 | 216,159.26 | - |
13,716.11 | 19,920.01 | 20,522.78 | 21,136.78 | 21,774.73 | 22,430.46 | 23,101.64 | 23,797.71 | 24,510.62 | 25,248.42 |
| 销售人员工资总额 | 13,702.14 | - | 863.64 | 1,264.14 | 1,301.94 | 1,340.82 | 1,380.78 | 1,422.36 | 1,465.02 | 1,508.76 | 1,554.12 | 1,600.56 |
| 生产人员保险福利费(10%) | 9,407.81 | - | 597.18 | 866.40 | 893.10 | 919.81 | 947.94 | 976.15 | 1,005.79 | 1,035.51 | 1,066.65 | 1,099.30 |
| 管理人员保险福利费(10%) | 21,615.93 | - | 1,371.61 | 1,992.00 | 2,052.28 | 2,113.68 | 2,177.47 | 2,243.05 | 2,310.16 | 2,379.77 | 2,451.06 | 2,524.84 |
| 销售人员保险福利费(10%) | 1,370.21 | - | 86.36 | 126.41 | 130.19 | 134.08 | 138.08 | 142.24 | 146.50 | 150.88 | 155.41 | 160.06 |
| 生产人员合计 | 103,485.91 | - |
6,568.95 | 9,530.36 | 9,824.12 | 10,117.89 | 10,427.31 | 10,737.65 | 11,063.65 | 11,390.57 | 11,733.14 | 12,092.29 |
| 管理人员合计 | 237,775.18 | - |
15,087.72 | 21,912.01 | 22,575.06 | 23,250.46 | 23,952.20 | 24,673.51 | 25,411.80 | 26,177.48 | 26,961.68 | 27,773.26 |
| 销售人员合计 | 15,072.35 | - | 950.00 | 1,390.55 | 1,432.13 | 1,474.90 | 1,518.86 | 1,564.60 | 1,611.52 | 1,659.64 | 1,709.53 | 1,760.62 |
6 、总成本费用
具体情况如下:
| 未投产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
|---|---|---|---|---|---|---|---|---|---|---|---|---|---|
| 序 号 |
|||||||||||||
| 项目 | 合计 | ||||||||||||
| T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
| 生产负荷(%) | 0% | 25% | 67%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 1 | 生产成本 | 11,724,592.94 | - | 321,913.24 | 851,039.89 | 1,307,667.34 | 1,312,490.16 | 1,315,912.34 | 1,319,335.43 | 1,319,661.43 | 1,323,101.10 | 1,326,556.43 | 1,326,91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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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 未投产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
|---|---|---|---|---|---|---|---|---|---|---|---|---|---|
| 序 号 |
|||||||||||||
| 项目 | 合计 | ||||||||||||
| T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
| 1.1 | 外购原材料费 | 10,578,725.27 | - | 288,941.04 | 770,509.43 | 1,189,909.35 | 1,189,909.35 | 1,189,909.35 | 1,189,909.35 | 1,189,909.35 | 1,189,909.35 | 1,189,909.35 | 1,189,909.35 |
| 1.2 | 外购能源动力费 | 268,985.60 | - | 8,181.56 | 21,817.48 | 29,873.32 | 29,873.32 | 29,873.32 | 29,873.32 | 29,873.32 | 29,873.32 | 29,873.32 | 29,873.32 |
| 1.3 | 工资及福利费 | 103,485.91 | - | 6,568.95 | 9,530.36 | 9,824.12 | 10,117.89 | 10,427.31 | 10,737.65 | 11,063.65 | 11,390.57 | 11,733.14 | 12,092.29 |
| 1.4 | 修理费 | 97,740.45 | - | - | - | 4,357.85 | 6,225.51 | 9,338.26 | 12,451.01 | 12,451.01 | 15,563.77 | 18,676.52 | 18,676.52 |
| 1.5 | 折旧费 | 314,330.08 | - | 8,091.08 | 22,167.62 | 33,180.19 | 35,841.60 | 35,841.60 | 35,841.60 | 35,841.60 | 35,841.60 | 35,841.60 | 35,841.60 |
| 其他生产成本(环保、 包装、品质损失及其 他) |
|||||||||||||
| 1.6 | 361,325.63 | 10,130.63 | 27,015.00 | 40,522.50 | 40,522.50 | 40,522.50 | 40,522.50 | 40,522.50 | 40,522.50 | 40,522.50 | 40,522.50 | ||
| 2 | 管理费用 | 768,338.69 | 3,067.22 | 32,540.43 | 63,340.54 | 83,184.23 | 83,859.63 | 81,851.65 | 82,572.96 | 83,311.25 | 84,076.93 | 84,861.13 | 85,672.71 |
| 2.1 | 工资及福利费 | 237,775.18 | - | 15,087.72 | 21,912.01 | 22,575.06 | 23,250.46 | 23,952.20 | 24,673.51 | 25,411.80 | 26,177.48 | 26,961.68 | 27,773.26 |
| 2.2 | 摊销费(含土地使用费) | 17,481.12 | 3,067.22 | 3,067.22 | 3,067.22 | 3,067.22 | 3,067.22 | 357.50 | 357.50 | 357.50 | 357.50 | 357.50 | 357.50 |
| 2.3 | 研发费用 | 505,855.88 | - | 14,182.88 | 37,821.00 | 56,731.50 | 56,731.50 | 56,731.50 | 56,731.50 | 56,731.50 | 56,731.50 | 56,731.50 | 56,731.50 |
| 2.4 | 其它管理费用 | 7,226.51 | - | 202.61 | 540.30 | 810.45 | 810.45 | 810.45 | 810.45 | 810.45 | 810.45 | 810.45 | 810.45 |
| 3 | 销售费用 | 160,500.00 | - | 4,500.00 | 12,000.00 | 18,000.00 | 18,000.00 | 18,000.00 | 18,000.00 | 18,000.00 | 18,000.00 | 18,000.00 | 18,000.00 |
| 4 | 财务费用 | 40,533.47 | 1,724.51 | 5,315.99 | 8,157.86 | 8,560.80 | 7,514.77 | 5,606.50 | 2,894.07 | 758.98 | - | - | - |
| 5 | 总成本费用 | 12,693,965.10 | 4,791.73 | 364,269.66 | 934,538.29 | 1,417,412.37 | 1,421,864.57 | 1,421,370.49 | 1,422,802.46 | 1,421,731.66 | 1,425,178.03 | 1,429,417.56 | 1,430,588.29 |
| 6 | 经营成本 | 12,362,153.90 | 1,724.51 | 353,111.36 | 909,303.44 | 1,381,164.95 | 1,382,955.75 | 1,385,171.39 | 1,386,603.36 | 1,385,532.57 | 1,388,978.93 | 1,393,218.46 | 1,394,38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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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募投项目的成本结构、期间费用率与发行人报告期内数据比较分析
(1)募投项目的成本结构与发行人报告期内情况的比较分析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年均营业成本的构成情况与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 务成本构成情况比较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募投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直接材料 | 1,189,909.35 | 90.22 | 591,562.94 | 92.81 | 425,325.70 | 93.05 | 238,099.44 | 93.81 |
| 直接人工 | 10,923.33 | 0.83 | 6,104.53 | 0.96 | 4,101.93 | 0.90 | 1,572.89 | 0.62 |
| 制造费用 | 118,122.30 | 8.96 | 39,702.01 | 6.23 | 27,626.53 | 6.04 | 11,889.87 | 4.68 |
| 加工费用 | - | - | - | - | 37.62 | 0.01 | 2,246.60 | 0.89 |
| 生产成本合计 | 1,318,954.98 | 100.00 | 637,369.49 | 100.00 | 457,091.79 | 100.00 | 253,808.79 | 100.00 |
注:加工费用系公司向外协加工厂商支付的外协加工费。
发行人募投项目的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占比为90.22%,低于报告期内直 接材料占比情况,制造费用占比为8.96%,高于报告期内制造费用占比情况,主 要原因为本次募投项目配套原材料硫酸镍、硫酸钴生产线,外购主材成本相对 较小;同时,因增加硫酸盐精炼的生产工序,制造费用相应增加。因此,相较 于发行人报告期内成本构成情况,募投项目的直接材料占比有所下降,制造费 用占比有所增加,具有合理性。
(2)期间费用率与发行人报告期内情况的比较分析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年均期间费用与发行人报告期内期间费用情况比较 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募投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管理费用 | 26,942.31 | 1.66 | 15,603.47 | 2.10 | 11,371.36 |
2.14 | 4,737.65 | 1.54 |
| 研发费用 | 56,731.50 | 3.50 | 27,010.70 | 3.63 | 17,547.02 |
3.30 | 10,787.05 | 3.52 |
| 销售费用 | 18,000.00 | 1.11 | 2,559.77 | 0.34 | 7,430.63 |
1.40 | 3,624.06 | 1.18 |
| 财务费用 | 3,166.89 | 0.20 | 6,425.97 | 0.86 | 9,027.06 |
1.70 | 7,174.89 | 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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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间费用合计 | 104,776.80 | 6.47 | 51,599.90 | 6.94 | 45,376.07 | 8.54 | 26,323.65 | 8.58 |
|---|---|---|---|---|---|---|---|---|
| 营业收入 | 1,620,900.00 | - | 743,962.41 | - | 531,121.28 | - | 306,821.64 | - |
①管理费用
募投项目达产后年均管理费用率为1.66%,略低于发行人报告期内管理费用 率水平,主要原因为:一是募投项目所在地广西钦州人力成本较低,且发行人 中高职级管理人员薪酬主要由上市公司本部承担,募投项目的中高职级管理人 员占比较低,故职工薪酬支出较低;二是发行人2019 年-2020 年存在股份支付 费用,而募投项目无股份支付的影响。
2020 年,公司募投项目与现有生产基地所在地人力成本情况如下:
| 所在地 | 人均工资 (万元) |
统计口径 | |
|---|---|---|---|
| 基地 | |||
| 募投项目 | 广西钦州 | 7.38 | 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1 |
| 中部基地 | 湖南长沙 | 10.56 | 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 |
| 西部基地 | 贵州铜仁 | 6.95 |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3 |
-
注:1、《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0 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及2021 年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 告2021 年第9 号);
-
2、《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20 年贵州省全口径城镇单位 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和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
3、《2020 年长沙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长沙市统计局官网数据发布)。
②研发费用
募投项目达产后年均研发费用率为3.50%,与发行人报告期内研发费用率基 本一致。
③销售费用
募投项目达产后年均销售费用率为1.11%,与发行人报告期内2018 年、2019 年销售费用率较为接近,2020 年销售费用率较低主要系公司自2020 年1 月1 日 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相关规定,运输 费、港杂费系履行合同而发生的必要支出,故将其确认为“营业成本”,募投 项目测算未考虑上述费用调整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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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财务费用
募投项目达产后年均财务费用率为0.20%,低于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费用率 水平,主要原因为:一是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增长和融资渠道拓展,公司融资 成本降低,报告期内财务费用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二是募投项目资产负债率低 于发行人报告期内水平,财务结构更加稳健,促使财务费用支出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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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利润测算
| 序 号 |
项目 | 合 计 | 未投产期 | 未投产期 | 未投产期 | 未投产期 | 未投产期 | 未投产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
| T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
| 生产负荷(%) | 0% | 25% | 67%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 1 | 销售(营业)收入 | 14,453,025.00 | - | 405,225.00 | 1,080,600.00 | 1,620,900.00 | 1,620,900.00 | 1,620,900.00 | 1,620,900.00 | 1,620,900.00 | 1,620,900.00 | 1,620,900.00 | 1,620,900.00 | |
| 2 | 销售税金及附加 | 63,801.45 | 45.84 | 904.37 | 1,663.31 | 7,492.56 | 7,670.77 | 7,670.77 | 7,670.77 | 7,670.77 | 7,670.77 | 7,670.77 | 7,670.77 | |
| 3 | 增值税 | 418,250.57 | - | - | -2,548.56 | 51,040.53 | 52,822.66 | 52,822.66 | 52,822.66 | 52,822.66 | 52,822.66 | 52,822.66 | 52,822.66 | |
| 4 | 毛利率 | 18.88% | - | 20.56% | 21.24% | 19.32% | 19.03% | 18.82% | 18.60% | 18.58% | 18.37% | 18.16% | 18.14% | |
| 5 | 总成本费用 | 12,693,965.10 | 4,791.73 | 364,269.66 | 934,538.29 | 1,417,412.37 | 1,421,864.57 | 1,421,370.49 | 1,422,802.46 | 1,421,731.66 | 1,425,178.03 | 1,429,417.56 | 1,430,588.29 | |
| 6 | 利润总额(1-2-4) | 1,695,258.44 | -4,837.57 | 40,050.97 | 144,398.40 | 195,995.07 | 191,364.66 | 191,858.75 | 190,426.77 | 191,497.57 | 188,051.20 | 183,811.67 | 182,640.94 | |
| 7 |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 - | - | 4,837.57 | - | - | - | - | - | - | - | - | - | |
| 8 | 应纳税所得额(5-6) | 1,695,258.44 | - | 35,213.40 | 144,398.40 | 195,995.07 | 191,364.66 | 191,858.75 | 190,426.77 | 191,497.57 | 188,051.20 | 183,811.67 | 182,640.94 | |
| 9 | 所得税(15%) | 231,752.35 | - | 3,169.21 | 12,995.86 | 17,639.56 | 28,704.70 | 28,778.81 | 28,564.02 | 28,724.64 | 28,207.68 | 27,571.75 | 27,396.14 | |
| 10 | 税后利润(5-8) | 1,463,506.09 | -4,837.57 | 36,881.76 | 131,402.55 | 178,355.52 | 162,659.96 | 163,079.93 | 161,862.76 | 162,772.93 | 159,843.52 | 156,239.92 | 155,244.80 | |
| 11 | 净利率 | 10.13% | - | 9.10% | 12.16% | 11.00% | 10.04% | 10.06% | 9.99% | 10.04% | 9.86% | 9.64% | 9.58% |
(七)现金流折现及投资回报率测算
根据本项目预计每年现金流按照 12%的折现率计算后,项目每年现金流及投资回报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合计 未投产期 生产经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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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
|---|---|---|---|---|---|---|---|---|---|---|---|---|---|
| 生产负荷(%) | 0% | 25% | 67%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 销售(营业)收 入 |
|||||||||||||
| 16,331,918.25 | - | 457,904.25 |
1,221,078.00 |
1,831,617.00 |
1,831,617.00 |
1,831,617.00 |
1,831,617.00 |
1,831,617.00 |
1,831,617.00 |
1,831,617.00 |
1,831,617.00 | ||
| 总成本费用 | 14,098,102.86 | 4,791.73 | 402,719.57 |
1,037,071.38 |
1,575,306.72 |
1,579,758.91 |
1,579,264.83 |
1,580,696.80 |
1,579,626.01 |
1,583,072.38 |
1,587,311.90 |
1,588,482.63 | |
| 1 | 现金流入 | 17,066,008.68 | 76,644.68 | 483,691.96 |
1,167,933.90 |
1,740,036.15 |
1,831,617.00 |
1,831,617.00 |
1,831,617.00 |
1,831,617.00 |
1,831,617.00 |
1,831,617.00 |
2,607,999.98 |
| 销售(营业)回 款 |
|||||||||||||
| 1.1 | 16,331,918.25 | - | 389,218.61 |
1,106,601.94 |
1,740,036.15 |
1,831,617.00 |
1,831,617.00 |
1,831,617.00 |
1,831,617.00 |
1,831,617.00 |
1,831,617.00 |
2,106,359.55 | |
| 回收固定资产 余值 |
|||||||||||||
| 1.2 | 194,959.24 | - | - | - | - | - | - | - | - | - | - | 194,959.24 | |
| 1.3 | 回收土地费用 | 13,942.50 | - | - | - | - | - | - | - | - | - | - | 13,942.50 |
| 1.4 | 回收流动资金 | 292,738.69 | - | - | - | - | - | - | - | - | - | - | 292,738.69 |
| 1.5 | 银行借款 | 232,450.00 | 76,644.68 | 94,473.35 | 61,331.97 | - | - | - | - | - | - | - | - |
| 1.6 | 其他现金流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 现金流出 | 15,604,284.72 | 203,466.88 | 726,703.02 |
1,315,492.72 |
1,733,531.65 |
1,652,579.11 |
1,693,398.60 |
1,695,865.50 |
1,669,395.88 |
1,635,065.08 |
1,638,666.36 |
1,640,119.92 |
| 建设投资 (不含建设期利 息) |
|||||||||||||
| 2.1 | 599,000.00 | 201,696.53 | 248,614.08 | 148,689.39 | - | - | - | - | - | - | - | - | |
| 2.2 | 流动资金 | 292,738.69 | - | 74,789.62 | 125,744.39 | 95,054.71 | -714.10 | -506.71 | -506.85 | -48.27 | -509.30 | -511.62 | -53.18 |
| 2.3 | 付现成本 | 13,725,758.19 | - | 386,245.28 |
1,003,678.68 |
1,530,498.50 |
1,533,335.32 |
1,537,459.23 |
1,541,603.63 |
1,542,667.93 |
1,546,873.28 |
1,551,112.80 |
1,552,283.53 |
| 销售税金及附 加 |
|||||||||||||
| 2.4 | 63,801.45 | 45.84 | 904.37 | 1,663.31 | 7,492.56 | 7,670.77 | 7,670.77 | 7,670.77 | 7,670.77 | 7,670.77 | 7,670.77 | 7,670.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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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投产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生产经营期 | |||
|---|---|---|---|---|---|---|---|---|---|---|---|---|---|
| 序号 | 项目 | 合计 | |||||||||||
| T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
| 2.5 | 增值税 | 418,250.57 | - | - | -2,548.56 | 51,040.53 | 52,822.66 | 52,822.66 | 52,822.66 | 52,822.66 | 52,822.66 | 52,822.66 | 52,822.66 |
| 2.6 | 偿还本息 | 272,983.47 | 1,724.51 | 12,980.45 | 25,269.66 | 31,805.80 | 30,759.77 | 67,173.84 | 65,711.28 | 37,558.16 | - | - | - |
| 其他现金流出 (所得税) |
|||||||||||||
| 2.7 | 231,752.35 | - | 3,169.21 | 12,995.86 | 17,639.56 | 28,704.70 | 28,778.81 | 28,564.02 | 28,724.64 | 28,207.68 | 27,571.75 | 27,396.14 | |
| 净现金流量 (1-2) |
|||||||||||||
| 3 | 1,461,723.96 | -126,822.19 | -243,011.06 | -147,558.82 | 6,504.50 | 179,037.89 | 138,218.40 | 135,751.50 | 162,221.12 | 196,551.92 | 192,950.64 | 967,880.06 | |
| 累计净现金流 量 |
|||||||||||||
| 4 | -126,822.19 | -369,833.25 | -517,392.07 | -510,887.57 | -331,849.68 | -193,631.28 | -57,879.78 | 104,341.34 | 300,893.26 | 493,843.90 |
1,461,723.96 | ||
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等于是指项目在整个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量现值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它反映项目所占用资金 的盈利率,是考察项目盈利能力的主要动态指标。其计算公式为:n∑t-1(CI-CO)t(1+FIRR)-t=0。
由上表可知,项目总投资 599,000 万元(含土地投资)。项目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及税后分别为 25.24%和 21.85%,表明该项目具 有较好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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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关键参数变动对效益预测的影响情况进行敏感性分析
销售价格、经营成本、产量、加工费等关键参数的变化+/-10%及+/-5%范围 内对内部收益率的影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数据测算建立在单一变量的基础上, 即假设单一变量发生变化,而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计算内部收益率的变化 情况。
| 不确定因素 | 不确定因素变化 (%) |
税前内部收益率(%) | 税后内部收益率(%) |
|---|---|---|---|
| 基本方案 | 0.00 | 25.24 | 21.85 |
| 销售价格 | -10.00 | 5.52 | 4.76 |
| -5.00 | 15.55 | 13.44 | |
| 5.00 | 34.70 | 30.07 | |
| 10.00 | 44.01 | 38.16 | |
| 经营成本 | -10.00 | 45.67% | 42.22% |
| -5.00 | 35.24% | 31.81% | |
| 5.00 | 15.68% | 12.33% | |
| 10.00 | 6.53% | 3.23% | |
| 产量 | -10.00 | 24.29 | 21.04 |
| -5.00 | 24.77 | 21.45 | |
| 5.00 | 25.68 | 22.22 | |
| 10.00 | 26.11 | 22.58 | |
| 加工费 | -10.00 | 20.04 | 17.34 |
| -5.00 | 22.64 | 19.60 | |
| 5.00 | 27.82 | 24.09 | |
| 10.00 | 30.40 | 26.32 |
由上表可知,加工费以及单位销售价格、经营成本、三元前驱体产量波动都 会对本次募投项目的盈利能力产生影响。销售价格由采购原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共 同组成,但主要构成是采购原材料成本,故加工费变动对内部收益率的影响低于 销售价格变化。
(九)与现有业务或同行业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对比
- 1、本次募投项目与 IPO 募投项目对比分析
发行人 IPO 募投项目及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内部收益率、毛利率及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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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 单位:% | 单位:% | 单位:% | 单位:% |
|---|---|---|---|
| 项目 | 内部收益率 | 项目平均毛利率 | 投资回收期(年) |
| IPO募投项目 | 21.97 | 12.83 | 6.47 |
| 本次募投项目 | 21.85 | 18.88 | 7.36 |
本次募投项目相较于公司 IPO 募投项目,打通了硫酸盐精炼与前驱体材料一 体化生产,减少了生产过程中的不必要环节,提升公共基础设施、制造设备的利 用效率,从而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具体情况如下:
(1)通过一体化、园区化的管道运输,可以省去硫酸盐结晶、包装、运输、 溶解等环节,显著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
(2)精炼和前驱体各自的生产过程中分别处理碱循环和酸循环,而两个环 节集聚在一起,可先酸碱平衡再处理废弃物,不仅能够更好地保护环境,而且能 够更加集约地节省资源;
(3)通过一体化、园区化的方式还可以提高公共基础设施、制造设备的使 用效率,从而进一步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具有相对更好的经济效益。
2、本次募投项目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对比分析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效益及投资回报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对比情况如 下:
| 公司名称 | 募投项目名称 | 税后内部收 益率 |
募投项目毛 利率 |
税后回收 期 |
|---|---|---|---|---|
| 中伟股份 | 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 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 |
21.85% | 18.88% | 7.36 年 |
| 格林美 | 3 万吨/年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前驱体 生产项目 |
18.31% | 19.44% | 7.34 年 |
| 华友钴业 | 年产5 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用三元 前驱体材料项目 |
17.50% | 11.70% | 6.36 年 |
注:格林美、华友钴业募投项目毛利率为达产毛利率。
(1)发行人募投项目与同行业可比项目的毛利率比较分析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为18.88%,与格林美可比项目毛利率19.44%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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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接近,高于华友钴业可比项目毛利率11.70%,主要原因为:①发行人募投项 目打通了硫酸盐精炼与前驱体材料一体化生产,原材料硫酸镍、硫酸钴自供比 例提升,降低了产品的生产成本;②根据华友钴业定期报告,2018 年-2020 年 三元前驱体平均售价为8.80 万元/吨,根据华友钴业《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 件反馈意见回复报告》,考虑产品价格和生产成本波动的因素(华友钴业该次 非公开发行预案于2020 年5 月公告,当时上海有色金属网计算的NCM8 系产品 价格处于近三年的底部位置8 万元/吨左右),华友钴业测算募投项目主要产品 NCM8 系的产品价格为内销7.42 万元/吨、外销7.85 万元/吨,单位成本为7.14 万元/吨,发行人募投项目达产后单位成本为7.33 万元/吨,在双方产品的单位 生产成本差异较小的情况下,华友钴业内销价格低于外销价且整体价格低于发 行人募投项目产品单吨售价9.01 万元,导致其毛利率水平偏低。发行人2018 年-2020 年三元前驱体平均单吨售价为9.21 万元,募投项目产品的单吨售价 9.01 万元综合考虑了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成本和合理加工费情况,预 测具有审慎、合理性。
(2)发行人募投项目内部收益率高于同行业可比项目的合理性
①发行人内部收益率高于格林美的原因
发行人内部收益率高于格林美的原因主要为期间费用率的差异,发行人募 投项目期间费用率为6.47%,根据格林美《2019 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申请文 件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修订稿)》,其募投项目期间费用率为8%,在毛利率水 平较为接近的情况下,较低的期间费用率为发行人募投项目带来较大的净现金 流量规模,对内部收益率提升起到推动作用。
②发行人内部收益率高于华友钴业的原因
发行人募投项目内部收益率高于华友钴业可比项目的原因主要为发行人募 投项目毛利率较高,达产后年均利润水平更高,促使发行人募投项目净现金流 量规模较大,对内部收益率提升起到推动作用。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财务效益较好,各项参数指标均是根据公司报告期 内发展情况作出的合理性预测,指标参数具有合理性。
五、结合动力电池市场发展情况、发行人市场占有率现状以及未来增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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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产品竞争力、发行人现有产能利用及未来产能释放情况、未来的重大资本 性支出、在研项目及订单储备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项目投资情况等说明本次 投资规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与发行人其他重大资本性支出进行比较,说明 是否存在重复建设以及拟采取的产能消化措施
(一)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发展情况
近年来,海内外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高速增长,带动动力锂电池、正极材料 前驱体等上游行业快速发展。据中汽协数据,2020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 别为 136.6 万辆和 136.7 万辆,同比增长 7.5%和 10.9%。据 EV Volumes 数据, 2020 年全球电动汽车(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销量为 324 万辆, 同比增长达 43%。受益于下游终端应用需求扩张和政策支持,主流动力电池企业 为满足车企需求纷纷开启扩产,进而带动作为动力电池关键材料的三元前驱体行 业快速发展。
全球电动化浪潮逐步开启,带动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快速增长,拉动动力锂 电池出货量持续增长。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数据显示,2020 年全球 动力锂电池出货量达到 186GWh,其中三元动力电池出货量达到 135GWh,同比 增长 42.45%。
2015-2025 年全球动力锂电池出货量分析及预测(单位: GWh , % )
==> picture [445 x 2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1800 90%
1600 80%
1400 70%
1200 60%
1000 50%
800 40%
600 30%
400 20%
200 10%
0 0%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F F F F F
三元动力电池 12.3 23.0 42.0 75.0 94.5 135.0 220.0 335.0 460.0 602.0 752.0
动力电池 31.1 48.5 69.0 107.0 128.0 186.0 288.0 426.0 585.0 763.0 950.0
三元占比 39.4% 47.4% 60.9% 70.1% 73.8% 72.6% 76.4% 78.6% 78.6% 78.9% 79.2%
----- End of picture text -----
数据来源: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2021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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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GGII 数据,2020 年全球三元前驱体出货量为 42 万吨,同比增长 25.7%, 2020 年国内三元前驱体出货量 33 万吨,同比增长 32.5%。据 GGII 预测,到 2025 年,全球三元前驱体出货量有望达到 160 万吨,前驱体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2015-2025 年全球及中国三元前驱体出货量及预测(单位:万吨, % )
==> picture [400 x 18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180 80%
160 70%
140 60%
120
50%
100
40%
80
30%
60
40 20%
20 10%
0 0%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F F F F F
全球(万吨) 5.3 9.3 14.2 23 33.4 42 57 82 106 130 160
中国(万吨) 4 6.6 10.3 17.5 24.9 33 44.5 63 81 97 119
全球同比(%) 75.5% 52.7% 62.0% 45.2% 25.7% 35.7% 43.9% 29.3% 22.6% 23.1%
中国同比(%) 65.0% 56.1% 69.9% 42.3% 32.5% 34.8% 41.6% 28.6% 19.8% 22.7%
----- End of picture text -----
数据来源: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2021 年 1 月
(二)发行人市场占有率现状以及未来增长情况
根据 GGII 数据,2020 年全球三元前驱体出货量为 42 万吨,中国三元前驱 体出货量达 33 万吨,中伟股份 2020 年三元前驱体出货量为 7.2 万吨,占中国三 元前驱体出货量比例为 21.8%,占全球前驱体出货量比例为 17.1%。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建成三元前驱体产能 11 万吨/年,在建产能 7.5 万吨,包括 IPO 募投项目西部基地 6 万吨三元前驱体产能预计于 2021 年第四 季度全部建成投产,中部基地自建 1.5 万吨三元前驱体产能已于 2021 年 5 月建 成投产。2021 年底预计可实现约 18.5 万吨/年的三元前驱体产能。
2021 年上半年,发行人三元前驱体的出货量约为 6.8 万吨,根据上海有色网 SMM 数据,发行人的出货量占中国三元前驱体出货量比例为 26%,市场占有率 进一步提升。
(三)产品竞争力情况
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发行人的产品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五位一体”研发体系,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及行业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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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前沿基础研发、企业技术中心、中伟研究院、研发车间、测评体系构 建“五位一体”研发体系,围绕高镍、掺杂、预烧结、循环等研发方向,不断进 行技术攻关,现已形成多项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包括单晶前驱体合成技术、定 量造核连续法合成制备技术、快速高效共沉淀技术、定量间歇式二元共沉淀技术、 氧化物前驱体制备技术等产品制备技术以及高效湿法循环工艺的萃取技术等过 滤提纯技术等。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获得国内专利 103 项,其中发明专利 48 项。公司在三元前驱体领域 具备技术领先优势,生产工艺及产品品质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2、核心产品跻身全球领先锂电池厂商产业链,市场份额全球领先
公司凭借优异的产品品质已与国内外知名正极材料厂商达成了长期合作关 系,成功跻身全球领先锂电池厂商产业链。公司三元前驱体产品直接出口供应 LG 化学、三星 SDI,是 LG 化学三元前驱体原材料采购的核心供应商;公司四 氧化三钴产品直接供应厦门钨业,并最终供应消费类锂电池龙头企业 ATL,是 厦门钨业四氧化三钴原材料采购的核心供应商。
根据 GGII 的统计数据,2020 年公司三元前驱体出货量占全球三元前驱体出 货量的比例为 17.1%,全球排名第一;公司四氧化三钴出货量占全球四氧化三钴 出货量的比例为 23.7%,全球排名第一。
- 3、产品销售服务高效全面,保障业务规模持续发展
公司建立了“以客户为中心”的金字塔式三级支撑服务体系,以经营中心为 服务前线部门,以研发、生产、品质为二级支撑,以人力、工程、资本、财务、 后勤为三级支撑。“以客户为中心”服务精神的落实,使得公司距离市场更近, 可以充分理解客户产品的开发需求,更早更快速整合技术研发生产资源进行响应, 从而不断开拓新客户、巩固老客户,为业务规模的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现有产能利用及未来产能释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三元前驱体材料销量增长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1 年1-3 月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
| 三元前驱体销 售量(吨) |
31,118.39 | 72,621.44 | 45,377.04 | 23,23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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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增长(%) 135.66 60.04 95.31 76.27
报告期内,公司三元前驱体销量整体保持高速增长,得益于公司技术、品质、 规模、客户等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公司产品市场持续升高,且未来市场有望持续 保持增长需求。
得益于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迅速发展,主流动力电池企业为此纷纷对动力 电池产品进行扩产以提高自身的市场占有率,抢占先机。受益于高能量密度产品 的需求,各大动力电池企业扩产均以三元电池为主。三元前驱体材料作为三元电 池的关键材料,发展前景持续向好。
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数据显示,2020 年全球三元前驱体出货量 为 42 万吨,同比增长 25.7%,预计到 2025 年,全球三元前驱体出货量有望达到 160 万吨,2020-2025 年的年复合增长率预计达 30.7%,三元前驱体材料未来有 望保持旺盛的市场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三元正极前驱体材料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1 年1-3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产能(吨) | 27,250.00 | 72,337.50 | 52,983.33 | 23,429.17 |
| 生产量(吨) | 32,037.87 | 73,025.70 | 48,344.76 | 23,400.08 |
| 产能利用率 | 117.57% | 100.95% | 91.25% | 99.88% |
| 销售量(吨) | 31,118.39 | 72,621.44 | 45,377.04 | 23,233.56 |
| 产销率 | 97.13% | 99.45% | 93.86% | 94.56% |
2021 年1-3 月,三元前驱体产能利用率大幅提升至117.57%,主要系下游需 求大幅增长,公司三元前驱体产量大幅提高所致。
2021 年1-3 月实际产能超出批复产能,但公司现有西部基地、中部基地实际 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未超过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证》载明的范围,没有造 成重大环境污染,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西部基地、中部基地所有项目均已 获得相关环评批复,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业务 资质,符合《安全生产法》、《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 号)、《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等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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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基地已取得工商、税务、土地、安全生产、环保等 部门的合规证明,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事项。2021 年7 月12 日,贵州省铜仁市 生态环境局已出具相关证明,中伟股份实际产能超出批复产能事项不属于项目 重大变更,未构成环境违法违规行为。2021 年7 月13 日,贵州省铜仁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已出具相关证明,实际产能超过设计产能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不会因此对中伟股份给予行政处罚。该情形不属于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 重大变更,中伟股份不需要履行重新备案程序,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现有的西部基地、中部基地整体产能利用率提升主要系发行人生产技术 掌控度和品质管控能力较项目规划时点有所提高,公司产能投建规模未发生重 大变动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现有的产能利用率超出批复产能,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 符合安全、环保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或行政处罚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三元前驱体材料各期的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始终保持在较高 水平。随着新能源车受到市场终端认可的不断提升,新能源车产业的发展由前期 政策带动,转向以市场需求为基础、安全性能、研发创新等要素为驱动的新增长 阶段。受益于公司客户结构优质、产品性能良好、优秀的研发实力等因素,公司 三元前驱体材料市场需求旺盛,随着新能源车行业的高速增长,下游客户需求加 速提升,三元前驱体材料的订单增量将加快释放,公司将出现较大的产能缺口。
根据GGII 数据,三元前驱体行业全球前三名的市场占有率由2017 年的32.4% 提升至2020 年的39%;公司三元前驱体出货量占全球的比例由2017 年的9.2% 提升至2020 年的17.1%,公司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同时随着全球零碳竞赛加 速,中国2030 年碳达峰、2060 年碳中和目标的推进,新能源汽车市场进入快速 发展期。全球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呈现爆发式增长,电动汽车销量大幅增加带来 动力锂离子电池产业的快速发展及对三元前驱体的需求日益旺盛。得益于市场 需求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提高等因素驱动,公司未来产能、产量的规划及市场 占比情况如下:
| 项目 | 类别 | 2021E | 同比 增长 |
2022E | 同比 增长 |
2023E | 同比 增长 |
|---|---|---|---|---|---|---|---|
| 需求量 | 在手订单的需求量 | 18.5 | |14.3 | |6.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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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吨)|意向订单(含公司预估)
的需求量|0.0||16.7||34.0||
|---|---|---|---|---|---|---|---|
||合计|18.5|156.94%|31|67.57%|40|29.03%|
|产能
规划
(万吨)|本年度现有产能|11|52.78%|18.5|68.18%|26.5|43.24%|
||IPO 募投产能(新增)|6||0.0||0.0||
||本次募投规划的产能(新
增)|0.0||4.5||12.0||
||其他项目规划的产能(新
增)|1.5||3.5||0.0||
||合计(万吨)|18.5|156.94%|26.5|43.24%|38.5|45.28%|
|预计
产量|预计产量(万吨)|15.2|108.15%|22.3|46.71%|34.6|55.16%|
|全球三元
前驱体出
货量及发
行人市场
占比|全球三元前驱体出货量
(万吨)|57|35.71%|82|43.86%|106|29.27%|
||公司三元前驱体全球市
场份额占比(%)|26.7|9.60 个
百分点|27.2|0.53 个
百分点|32.6|5.45 个
百分点|
注:1、产能规划数据为期末时点可实现的产能,并不等于全年出货量或全年产量。这里假 设预计产量=预计销量。预计产量是根据产能规划及各产线投产计划测算数值。
2、GGII 预测的全球三元前驱体出货量数据是基于2020 年行业及产能情况,但由于2021 年上半年市场及下游需求量持续增加,针对新情况可能预测的数据后续会有所更新。
3、公司2021 年度在手订单的总需求量为框架协议约定的需求数据之和。由于公司与 客户签订的框架协议执行周期一般为2-5 年,2022 年上半年公司将有部分框架协议到期, 因此,2022 年度至2023 年度框架协议及预测供货量尚在协商中,因此2022 年度至2023 年 度部分客户的预测供货量结合2021 年度需求数量进行预估,预估的合理性考虑以下因素:
(1)鉴于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在锂离子电池关键性能方面的重要性,加上生产工艺 调整周期长,对电池厂家而言,为保证锂离子电池产品质量,需要对正极材料前驱体供应 商进行严格的遴选,经认可后通常会建立较稳定的长期业务合作关系。电池厂商对于正极 材料及正极材料前驱体厂商的验证周期较长,一般需要1-2 年,全球领先的锂离子电池厂 商验证周期更长。考虑到更换供应商的成本较高,市场普遍认为头部电池厂家一般不会轻 易更换核心材料供应商,对此,公司客户及其采购情况具有较强的延续性和可持续性。
(2)得益于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迅速发展,主流动力电池企业为此纷纷对动力电池 产品进行扩产以提高自身的市场占有率,抢占先机。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公司核心客户LGC、 特斯拉、厦门钨业等一批国际、国内客户进一步提升产能规划,上述客户2022 年度至2025 年度产能规模大于其2021 年度产能规模,将有助于带动对公司正极材料前驱体预测供货量 的增加。根据GGII 数据及上市公司公告,全球主流车企新能源汽车战略布局包括“大众 2025Together 战略,计划到2025 年,年产200-300 万辆电动汽车,占总销量的20%-25%”、 “特斯拉计划2021 年上海工厂计划生产55 万辆新能源汽车”、“宝马新第一战略,计划 到2025 年,新能源车销量占总销量的15%-25%”等。全球主要动力电池企业产能规划包括 “LGC 在波兰基地总规划将达到70GWh;美国第二工厂规划产能15GWh;南京基地总规划 32GWh”、“宁德时代在全球共有6 大基地,到2023 年规划产能合计已达到170GWh,算上 合资公司规划产能,将超过240GWh。此外,宁德时代计划将德国工厂的产能从原计划的2022 年14GWh 提升至2026 年100GWh”、“SDI 在西安基地规划总产能21GWh;天津基地规划产 能20GWh”。国内主要正极材料企业产能规划包括“厦钨新能拟使用9 亿元募集资金建设年 产4 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当升科技在常州基地规划建成年产10 万吨锂电 正极材料产能”、“振华新材拟募资12.00 亿元,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 目(沙文二期)、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二期)及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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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0 年,公司三元前驱体出货量占全球市场份额比例从10.10%增长 至17.10%,提升7 个百分点;2021-2023 年公司预计三元前驱体出货量占全球 市场份额比例从26.7%增长至32.6%,提升6 个百分点,与2018 年-2020 年的7 个百分点相比差异不大,并且2021 年上半年根据上海有色网数据,发行人的出 货量占中国三元前驱体出货量比例为26%(中国三元前驱体出货量占全球出货量 占比约90%),较2020 年市场占有率21.8%已进一步提升4.2 个百分点,故公 司预计未来三年的三元前驱体出货量占全球市场份额比例具备合理性。发行人 未来产能规划基本能够覆盖未来三年的需求量,故发行人产能消化具备合理性。
综上,发行人计划产能增速较快,主要是基于下游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快速发 展,基于锂电池厂商的需求及公司在手订单及意向订单情况,本次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五)未来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在未来三年,公司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 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西部基地项目”(IPO 募投项目)、“中伟新能源(中国) 总部产业基地三期项目”、“中伟新能源(中国)总部产业基地四期项目”、“镍钴 锰资源综合利用及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项目”、“中伟新能源全球研发基地暨产 3.5 万吨锂电前驱体材料及配套镍钴资源、电池循环回收项目”以及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等。
截至2020 年末,除本次募投项目外,以上各项目新增产能情况如下:
| 主体 | 项目名称 | 新增能情况 |
|---|---|---|
| 产 | ||
| 中伟新材料 | 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三元正 极材料前驱体西部基地项目 |
年产三元前驱体6 万吨 |
| 湖南新能源 | 中伟新能源(中国)总部产业基 地三期及扩建项目 |
年产三元前驱体3.8 万吨及年 产四氧化三钴8000 吨 |
| 湖南新能源 | 中伟新能源(中国)总部产业基 地四期项目(循环一期) |
年处理1.5 万吨金属镍豆(粉)、 1500 吨实物量三元返溶料、1000 吨实物量碳酸钴 |
| 贵州循环 | 镍钴锰资源综合利用及废旧锂 离子电池回收项目 |
1、年处理1 万吨金属吨氢氧化 镍料(MHP)生产线、电池黑粉 料及氢氧化钴料生产线; 2、年处理1.5 万吨金属吨镍豆 镍粉料、镍钴资源、废旧锂离子 电池回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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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 | 项目名称 | 新增能情况 |
|---|---|---|
| 产 | ||
| 湖南新能源 | 中伟新能源全球研发基地暨产 3.5 万吨锂电前驱体材料及配 套镍钴资源、电池循环回收项目 |
年产3.5 万吨三元前驱体材料 及配套镍钴资源、电池循环回收 项目 |
由上表可知,上述项目中涉及三元前驱体产能为13.3 万吨(6+3.8+3.5), 其中IPO 募投项目6 万吨/年的产能预计于2021 年底可全部实现;湖南新能源 三期3.8 万吨/年的产能,其中2.3 万吨/年的产能已完成并在2020 年末发行人 11 万吨/年的产能中体现,另外1.5 万吨/年的产能于2021 年第二季度全部实现; 3.5 万吨/年的产能预计2022 年底可全部实现。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除 IPO 募投项目和中伟新能源全球研发基地暨产 3.5 万 吨锂电前驱体材料及配套镍钴资源、电池循环回收项目外,上述重大资本性支出 项目已经基本投入完毕,中伟新能源全球研发基地暨产 3.5 万吨锂电前驱体材料 及配套镍钴资源、电池循环回收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亿元 | 单位:亿元 | 单位:亿元 | 单位:亿元 | 单位:亿元 | 单位:亿元 |
|---|---|---|---|---|---|
| 生 | 预计投资 | 截至2021年6 |
未来预计 重 |
||
| 主体 | 项目名称 | 产建设内容 | 总额 | 月30 日累计 投入金额 |
大资本 性支出 |
| 湖南新能源 | 中伟新能源全球 研发基地暨产 3.5万吨锂电前 驱体材料及配套 镍钴资源、电池 循环回收项目 |
年产3.5 万吨三 元前驱体材料及 配套镍钴资源、 电池循环回收项 目 |
13.00 | 1.98 | 11.02 |
注: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伟香港新能源于2021 年4 月与RIGQUEZA INTERNATIONAL PTE.LTD. (以下简称“RIGQUEZA”)签署的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3 万吨(印尼)项目 合资协议,公司投资开发建设印尼中青新能源有限公司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3 万吨(印尼)项目,并以由各方(或各方关联公司)在印尼组建的合资公司印尼中青新能 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分期实施该项目,中伟香港新能源持有合资公司70% 股权,RIGQUEZA 持有合资公司30%股权。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为2.43 亿美元,其中项目一 期计划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1 万吨,总投资约为0.81 亿美元。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该 一期项目尚处于筹备论证阶段,故未包含在上述未来预计重大资本性支出部分。
由上表可知,该项目计划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约 11.02 亿元。
IPO 募投建设项目 6 万吨三元前驱体和中伟新能源全球研发基地暨产 3.5 万吨三元前驱体材料及配套镍钴资源、电池循环回收项目,以上两个项目分别位 于西部基地和中部基地,与本次募投的南部基地形成联动,各自发挥区域优势, 形成有效互补,补充产能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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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具备合理性及必要性,不存在重复建设的 情况。
(六)在研项目及订单储备情况
1 、在研项目
为巩固和提高在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领域的竞争优势,公司不断优化客户 结构,通过跟国际和国内领先的优质供应链体系进行合作研发,即从小试 DOE 实验开始便进行联合开发,直至中试和量产,期间都会通过阶段性送样评测、定 期技术交流或会议不断优化改善,确保公司产品竞争力的持续领先。
为提高研发产品的稳定性,公司在设备研发方面加大投入,主要包含 3 大结 构、4 大系统,即对反应釜结构、浓缩机结构、干燥系统结构、自动化配液系统、 自动化反应控制系统、自动化物料输送系统、恒温恒压系统,设备研发与技术研 发相互适配,相互升级,使得公司研发取得核心突破。
公司持续不断进行产品迭代升级和新产品开发,目前公司正在开展多元素多 络合剂共沉淀技术、高镍新结构前驱体开发、第三代烘干设备开发、退役动力电 池精细拆解与黑粉低碳再造前驱体技术、复杂镍资源短流程制备高纯硫酸镍等核 心技术的研发,将有效提高公司前驱体产品的技术优势。同时,依托于前驱体合 成机理的研究,开发方向涵盖了富锂锰基等新型正极材料的前驱体,发行人主要 在研项目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与目标 | 研发 方式 |
项目 进展 |
|---|---|---|---|---|
| 1 | 多元素多络 合剂共沉淀 技术 |
通过选用不同络合剂,使得不同掺杂金属元 素的沉淀速度在络合沉淀过程中,能达成一 致,从而能制备出多元掺杂的前驱体,且掺 杂元素能在晶格内实现原子级别的均匀排 列 |
自主研发 | 产线调 试(掺钨 产品) |
| 2 | Span定制化 控制技术 |
通过对连续式工艺(span>1.2)和间歇式工 艺(span<0.7)的优化及排列组合选择性改 善,使得在保障产品的各项物化指标的前提 下,实现0.8<span<1.2根据客户需求完全 可控,有效满足客户对不同产品压实密度的 要求 |
自主研发 | 批量 |
| 3 | 前驱体均匀 包覆共沉淀 技术 |
通过对前驱体内核及包覆层的界面进行特 殊优化改善,提高了包覆层的厚度均匀性, 提高了包覆层的形貌和致密度均匀性,降低 界面膨胀收缩系数差异,改善了包覆层在长 |
自主研发 | 中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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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与目标 | 研发 方式 |
项目 进展 |
|---|---|---|---|---|
| 期充放电过程中的开裂和与内核脱离概率 | ||||
| 4 | 梯度分布前 驱体制备技 术 |
通过对前驱体颗粒涨大过程中的溶液配比 (包括掺杂)和合成工艺的组合优化,使得 颗粒由内向外,表征容量的镍含量由高变 低,掺杂元素低变高,在改善容量、循环、 安全性的同时,也极大的提高了材料的稳定 性 |
自主研发 | 中试 |
| 5 | 梯度结构前 驱体制备技 术 |
通过对反应母液料浆的改善,以及分段制备 工艺的调整,根据需求优化前驱体颗粒内部 结构,CP剖面显示颗粒内孔基本或完全消 除,适用于高功率型材料制备 |
自主研发 | 批量 |
| 6 | 高致密度高 孔隙度前驱 体制备技术 |
致密与孔隙属于互相成反作用的物理指标, 通过工艺优化从而调整一次颗粒形貌,让形 貌变成既细又密,从而提高高镍材料循环、 容量性能 |
自主研发 | 批量 |
| 7 | 主原料深度 提纯技术 |
镍、钴、锰盐类深度除杂。通过专有的树脂 进行离子交换,针对性的脱出铁、铜、锌、 阴离子等,并通过自主研发的除油系统,降 低溶液油含量和TOC,使得TOC<20ppm (目前行业标准<100ppm)。降低前驱体杂 质,提高前驱体反应过程稳定性、各项电性 能 |
自主研发 | 量试 |
| 8 | APC自动化 控制系统研 发 |
依据产品工艺特性,对设备与工艺控制的符 合性进行自动化控制,确保反应系统,浓缩 机的精准控制及稳定性 |
合作研发 | 量试 |
| 9 | 高效浓缩机 开发 |
能有效适应不同大、小颗粒,不同进料流量, 任意控制反应的固含量,满足工艺控制及提 高产量的需求 |
自主研发 | 批量 |
| 10 | 全自动压干 机开发 |
减少能源消耗,减少辅料消耗、减少小颗粒 穿滤,确保产品洗涤的一致性,提高直收率、 降低洗涤成本。全自动控制消除断点,避免 交叉污染,提高洗涤质量稳定性 |
自主研发 | 批量 |
| 11 | 全自动连续 式烘干设备 开发 |
实现全自动化连续干燥,是原有干燥设备存 在的物料粉化、开裂、磁性物质不可控、水 分不稳定、物料适应性差、人员劳动强度大、 能耗高、产能低、生产过程不连续、粉尘污 染等问题的一篮子解决方案,提高了产品干 燥产量、质量稳定性、适应所有在产产品, 降低了能耗及劳动强度,实现了全过程封闭 管理 |
自主研发 | 批量 |
| 12 | 高镍新结构 前驱体开发 |
随着正极材料镍含量越来越高,为兼容容 量、循环、安全等性能,需对前驱体结构进 一步优化,结合二次颗粒空隙、一次颗粒生 长排列、进一步提升强度,针对不同应用端 电池开发出不同结构高镍前驱体 |
自主研发 | 量试 |
| 13 | 第三代烘干 设备开发 |
全自动连续式烘干设备已批量投入使用,为 进一步优化自动化、全过程密闭性、提升效 |
合作研发 | 中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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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与目标 | 研发 方式 |
项目 进展 |
|---|---|---|---|---|
| 率、以及前驱体规模化生产,开发第三代烘 干设备,实现单台设备效率在现有基础上提 升3 倍、能耗降低10% |
||||
| 14 | 退役动力电 池精细拆解 与黑粉低碳 再造前驱体 技术 |
通过选择不同放电、拆解和破碎方式将极片 与电池外壳等彻底和安全分离;开发物理方 法和剥离剂实现正负极粉末与极片精细剥 离;开发低碳工艺实现黑粉中镍钴锰锂的循 环和前驱体材料再造 |
自主研发 | 中试 |
| 15 | 复杂镍资源 短流程制备 高纯硫酸镍 |
对镍与铁铝镁铜等杂质行为的水溶液化学 进行研究,通过分子设计选择官能团和基 体,构造对镍有机化合物,实现新型有机捕 收剂的开发,能够实现从红土镍矿和二次资 源渣高效短流程回收镍和制备得到高纯硫 酸镍产品 |
自主研发 | 小试 |
2 、订单储备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基于在手订单,预计 2021 年公司产品需求 量约 18.5 万吨,相较于公司截至 2021 年 3 月末产能 11 万吨/年,公司产能达不 到订单需求,故公司需要迅速扩大产能。
随着 2021 年上半年新能源行业动力电池装机量明显上升,带来三元前驱体 的需求量大幅增长,根据上海有色 SMM 数据,2021 年 1-6 月,中国三元前驱体 总产量为 25.1 万吨,同比增加 135%。2021 年上半年,中国三元前驱体产量大幅 提高,上半年月产量均在 3.5 万吨以上,其中二季度月产量均在 4 万吨以上。
综上,基于发行人本身在手订单及行业需求影响,公司需要迅速扩大产能以 满足下游不断发展的新要求,故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
(七)同行业可比公司项目投资情况
2019 年至今,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扩产计划如下:
| 股票代码 | 名称 | 融资方式 | 募投项目扩产计划 | 投资金额 (万元) |
|---|---|---|---|---|
| 300073.SZ | 当升科技 | 2021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 |
5万吨/年高镍锂电正极材料生产线 | 247,118.53 |
| 2万吨/年数码类正极材料生产线 | 109,642.53 | |||
| 603799.SH | 华友钴业 | 2020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 |
年产4.5万吨镍金属量高冰镍项目 | 366,295.96 |
| 年产5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用三元前驱体材 料项目 |
152,637.64 | |||
| 300750.SZ | 宁德时代 | 2020年非公开 | 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电池扩建项目16GWh | 462,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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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股票 | 江苏时代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研发与生产 项目(三期)24GWh |
740,000.00 | ||
|---|---|---|---|---|
| 四川时代动力电池项目一期12GWh | 400,000.00 | |||
| 江苏时代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研发与生产 项目(四期)30GWh |
380,000.00 | |||
| 002340.SZ | 格林美 | 2019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 |
3万吨/年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前驱体生产项目 | 86,000.00 |
| 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5万吨动 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及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 |
185,000.00 | |||
| 688779.SH | 长远锂科 | 2021年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
年产4万吨车用锂电三元正极材料生产线 | 191,789.77 |
| 688778.SH | 厦钨新能 | 2021年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
年产4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一、 二期) |
184,793.40 |
| 688148.SH | 芳源股份 | 2021年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
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 NCM)和1 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 |
105,000.00 |
| 300769.SZ | 德方纳米 | 2020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 |
年产4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 | 100,000.00 |
| 603659.SH | 璞泰来 | 2020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 |
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建设 项目 |
128,089.30 |
| 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 | 59,766.20 | |||
| 年产锂离子电池隔膜24,900万平方米项目 | 78,166.50 | |||
| 年产高安全性动力电池用新型涂覆隔膜 50,000 万平方米项目 |
35,966.00 | |||
| 300014.SZ | 亿纬锂能 | 2020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 |
面向TWS应用的豆式锂离子电池项目 | 116,215.25 |
| 面向胎压测试和物联网应用的高温锂锰电池 项目 |
33,302.77 | |||
| 三元方形动力电池量产研究及测试中心项目 | 58,883.05 |
注:扩产计划系募投项目里面关于产能的规划,来源于其公告的再融资预案及招股说明书等 公告文件。
综上所述,近年来同行业公司很多都在进行扩张扩产计划,通过 IPO 或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等方式解决融资问题,实现产能的有效补充,满足市场端快速增 长的需求。
(八)与发行人其他重大资本性支出进行比较,说明是否存在重复建设以 及拟采取的产能消化措施
1 、不存在重复建设
本次募投项目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 为前驱体及其配套原材料产能建设,发行人其他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具体情况 请详见“问题八之五之(五)未来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中相关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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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相比,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差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 面:
(1)产品、生产经营对比
与 IPO 募投项目相比,本次募投项目在建设内容上增加配套原材料产能建设。 增加配套原材料硫酸镍和硫酸钴的生产,主要系为更好的应对价格波动和市场波 动稳定盈利,以及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布局循环利用,以促降本增效,当前行业布 局上游原材料成趋势,“循环+前驱体”一体化布局具有建设必要性;
另外,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建生产线同样进行独立编号,做到与前次募投项 目和其他项目上产线的产品、产量、销量严格区分。
(2)产能对比
本次募投项目三元前驱体建设规模较大,拥有 18 万吨三元前驱体的产能。 动力电池产业已进入第二轮大规模扩产期,三元前驱体及上游原材料产能供应严 重不足,三元前驱体行业企业亟待扩建产能以满足下游客户日益增加的需求。
(3)项目实施地点对比
本次募投实施地点广西属西南地区,是面向东南亚、东盟自贸区以及“一带 一路”的重要节点区域,公司布局广西,有利于产品出口以及对接外向市场,具 有区域必要性。
(4)募集资金使用对比
公司将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募集资金专户,与银行、 保荐机构签订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同 时设置独立账簿,对项目进行独立的效益测算,确保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与前 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严格区分。
本次募投项目是结合公司未来产能预计及市场空间发展、盈利能力、战略发 展等多方面因素考虑,能够实现与其他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有效的补充和互补, 不存在重复建设或替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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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产能消化措施
未来,发行人拟采取的产能消化措施如下:
(1)聚焦经营,随着新能源车行业整体需求提速及 3C 数码消费需求增加, 公司得益于高端化、国际化的策略,核心客户 LG 化学、特斯拉、厦门钨业、宁 德时代等一批国际、国内客户需求大幅提升,成为公司营业增速的有力保障。未 来公司将继续聚焦经营,坚持优质、多元、多层次的客户结构,全产业链和价值 服务;同时,增强经营组织建设,巩固业务优势,稳定行业地位,保持全球市场 占有率稳步提升。
(2)强化研发,始终保持研发核心地位,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紧贴市场、 客户需求确立研发方向,加强现有产品机理及结构的优化,以及新技术、新工艺、 新设备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和利用,巩固自身“壁垒”属性,系统提高研发的综合 竞争力。持续提升技术服务生产能力,依托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平台,加快建设国 家级研发中心,高效率、高质量的助力精益制造。始终围绕客户及终端市场的需 求进行产品研发和前沿研发,保障公司新增产能的产品市场。
(3)品质优先,不断提升产品品质性能,持续改进异物及金属颗粒控制, 有效提升公司产品合格率。以顾客需求为关注焦点,积极倡导质量文化,践行“三 零原则”和“五不放过原则”,严控品质的同时为公司降本增效提供品质助力。始 终坚持客户需求导向,严控产品的一致性、稳定性、安全性各项指标,为公司产 品市场保驾护航。
(4)拓展客户,坚持高端化、国际化的策略,拓展客户合作维度,不断开 拓新客户、巩固老客户。随着全球车企加速向电动化转型布局,公司将基于原 有主要与锂电池正极材料厂商的合作经验与基础,加速实现与全球新能源汽车 厂商、动力电池厂商、锂电池正极材料厂商三个层次客户群的全面战略合作, 针对产品开发、市场开拓等方面形成深度绑定,进入龙头车企及锂电池企业的 核心供应链,以此稳固公司行业地位,确保产能消化。
由于公司客户较为集中,部分主要客户存在少量一体化生产三元前驱体的 情况,具体如下所示:
下游客户简称 一体化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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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特瑞 (835185.NQ) |
未布局上游三元前驱体生产业务。 |
|---|---|
| 振华新材 (A20780.SH) |
未布局上游三元前驱体生产业务。 |
| 2018-2020 年主要产品NCM 三元材料的三元前驱体耗用量分别为3,967.52 吨,10,767 吨和8,141.16 吨,而公司三元前驱体采购量分别为3,669.98 吨,10,564.78 吨和9,738.03 吨,三元前驱体外购量基本满足其生产耗用 量。根据厦钨新能官网公告显示,其拥有三元前驱体的生产能力,但未进一 步披露明细数据。 |
|
| 厦钨新能 (688778.SH) |
|
| 当升科技 (300073.SH) |
当前三元前驱体自有产能为5,000 吨/年,主要用于供应自产高端多元正极 材料。根据近期募投项目规划,未新增三元前驱体产能。 |
注:资料来源于年报、招股说明书、官网等公开信息及数据。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下游主要客户存在少量自产三元前驱体的情况,但随 着前驱体技术壁垒的不断增加及行业迅速发展带来的产品专业度的提升,下游 客户一体化趋势不明显。
由于公司客户较为集中,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 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补充披露如下内容,并在募集说明书“重大 风险提示”中对应披露相应内容:
“二十、下游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1.41%、 81.34%、83.19%和82.86%,占比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下游客户多为锂电池行 业龙头企业,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导致公司客户相对集中,具有合理性。
未来,如果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主要客户 的经营、财务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下游主要客户一体化趋势增加, 进而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金额减少,而公司未能及时培育新的客户,将对公司经 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补充披露如下 内容,并在募集说明书“重大风险提示”中对应披露相应内容:
- “ 二、 产能过剩、无法完全消化 及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较高 的相关风险 (1)产能过剩、无法完全消化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 三元项目一期”将建成三元前驱体产能 18 万吨/年,硫酸镍溶液产能 11 万金吨/ 年(包括镍溶解与 MSP 产线),硫酸钴溶液 1 万金吨/年。项目达产后,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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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前驱体材料产能将得到大幅提升。
目前同行业公司存在扩张产能的规划安排。如果未来市场发展未能达到公司 预期、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市场开拓 、订单储备 未能达到预期 等,导致新增的产能无法完全消化,公司将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实现预期的经济效 益,从而面临扩产后产能过剩的风险。
(2)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较大的风险
未来三年,公司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 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西部基地项目”(IPO 募投项目)、“中伟新能源(中国) 总部产业基地三期项目”、“中伟新能源(中国)总部产业基地四期项目”、 “镍钴锰资源综合利用及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项目”、“中伟新能源全球研发 基地暨产3.5 万吨锂电前驱体材料及配套镍钴资源、电池循环回收项目”以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等。
由于公司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较多,金额相对较大,若资金来源系使 用自筹资金则会增加公司财务费用,影响盈利水平。另外,该等资本性支出大 部分将在未来形成公司新增固定资产,而该等新增固定资产需按照公司会计政 策逐年计提折旧摊销,且增加一定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若未来该等重大资本 性支出项目实施未及预期,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
六、在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远大于前次募投项目的情况下,规划建设期 短于前次募投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大于前次募投,规划建设期短于前次募投项目的原因 如下:
(一)行业高速发展推动产品需求旺盛,加速产能扩建满足市场需求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启动年产 6 万吨三元前驱体 IPO 募投项目建设,共计规 划建设 4 个前驱体生产车间。随着全球零碳竞赛加速,中国 2030 年碳达峰、2060 年碳中和目标的推进,新能源汽车市场进入发展快车道。全球新能源汽车产销量 呈现爆发式上升,电动汽车销量的激增带来动力锂离子电池产业的快速发展及对 三元前驱体的需求旺盛,为尽力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在 IPO 募集资金到位后,加 快募投项目建设,缩短项目建设周期。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已有 2 个 IPO 募 投项目车间建成投产,另外 2 个车间将于 2021 年年底建成,整个 IPO 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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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比原定计划(2022 年底)提前建成。
(二)公司产能规模逐年增大,积累丰富建设管理经验,具备加速扩建的 能力
公司自成立至今,相继建设了年产 3 万吨安全高倍率动力型锂离子电池正极 材料生产车间建设项目、中伟新能源(中国)总部产业基地、高性能锂离子电池 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西部基地项目等项目,积累了丰富建设管理经验,培养了专 业化的管理团队,与设备供应商、工程施工方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从而为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作了充分准备,具备加速扩建的能力。
(三)通过上市,打破资本瓶颈,加速产能扩建
公司成功上市后,打破资本瓶颈,公司融资渠道多元化,补强产业发展的资 本短板,故公司规划本次募投项目时考虑融资的便利性相对缩短了本次募投项目 的建设期。
(四)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及地方政府对新能源产业的大力扶植推动公司加 快建设的脚步
近年来,国务院及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等多个部委统筹规划, 研究、制定并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 通知》(财建〔2020〕593 号)、《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国 办发〔2020〕39 号)等多项引导、支持、鼓励和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规 划和管理政策,推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2020 年 7 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提升广西关键产业链供 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20〕43 号),明确提出要以新 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为核心,重点开发锂电新能源材料,并出台一系 列政策支持资源循环发展,现已初具规模。钦州市政府出台了《钦州市推动工业 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 年)》(钦政办〔2018〕130 号)、《钦州市科技 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 年)》(钦政发〔2019〕 17 号)等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材料发展以及资源循环利用发展。综合来看, 良好的政策环境为公司开拓北部湾产业基地,布局上游循环业务,发挥产业链延 伸及协同优势注入持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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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国家政策及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推动发行人加快建设脚步,力争更好 更快的发展。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大于前次募投,规划建设期短于前次募投 项目具备合理性。
七、请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规模、业务增长、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情 况,进一步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一)业务规模及业务增长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及增长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1 年1-3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营业收入(万元) | 368,953.96 | 743,962.41 | 531,121.28 | 306,821.64 |
| 同比增长 | 135.23% | 40.07% | 73.10% | 64.82% |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06,821.64 万元、531,121.28 万元、 743,962.41 万元和 368,953.96 万元,最近三年复合增长率达 55.72%。一方面,公 司主营业务规模不断扩张,根据 GGII 统计,2020 年公司三元前驱体和四氧化三 钴出货量均位居全球第一,公司对营运资金需求日益增长;另一方面,基于产业 链一体化行业趋势和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公司将持续提高研发投入、进一步扩充 产能、布局循环一体化和全面开拓海内外市场,由此产生新的流动资金需求。因 此,考虑到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张以及长期战略发展目标,预计公司未来资金 需求量较大,需要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进一步满足日益增长的流动资金需求,增强 公司的营运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增厚公司业绩。
(二)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1 、补流的测算依据
流动资金估算是以估算企业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企业各 项资产和负债的周转率等因素的影响,对构成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 主要经营性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分别进行估算,进而预测企业未来生产经营对流 动资金的需求程度。具体测算原理如下:
预测期经营性流动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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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期经营性流动负债=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合同负债
预测期流动资金占用=预测期流动资产-预测期流动负债
预测期流动资金缺口=预测期流动资金占用-基期流动资金占用
根据销售百分比法测算公司流动资金缺口,主要测算依据如下:(1 ) 2018-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5.72%,鉴于近年来行业规模及 公司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产品收入快速增长,分别按年均复合增长率及其 上浮10 个百分点的增长率测算, 假设公司未来每年营业收入增速分别为 55%、 65%;(2)根据 2018-2020 年末财务状况,假设预测期内公司各项经营性流动资 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占营业收入比例与 2018-2020 年末公司经营性流动资产、经 营性流动负债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平均水平保持一致。本次假设不构成对公司未来 业绩的盈利预测。
2 、流动资金需求预测
以公司 2020 年末财务数据为基础测算,具体测算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预测金额-收入增长率55% | ||
| 2021E | 2022E | 2023E | |
| 营业总收入 | 1,153,141.73 | 1,787,369.68 | 2,770,423.01 |
| 应收票据 | 80,976.95 | 125,514.28 | 194,547.13 |
| 应收账款 | 179,956.20 | 278,932.11 | 432,344.78 |
| 应收款项融资 | 87,444.49 | 135,538.97 | 210,085.40 |
| 预付款项 | 22,253.65 | 34,493.16 | 53,464.40 |
| 存货 | 225,167.36 | 349,009.42 | 540,964.59 |
|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 | 595,798.67 | 923,487.93 | 1,431,406.30 |
| 应付票据 | 337,990.36 | 523,885.06 | 812,021.84 |
| 应付账款 | 173,080.43 | 268,274.66 | 415,825.73 |
| 预收款项 | 3,875.90 | 6,007.64 | 9,311.85 |
| 合同负债 | 1,822.70 | 2,825.18 | 4,379.03 |
|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 516,769.38 | 800,992.55 | 1,241,538.45 |
| 流动资金占用额 | 79,029.28 | 122,495.39 | 189,867.85 |
| 每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 | 78,167.46 | 43,466.11 | 67,37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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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3 年流动资金缺口 合计 |
189,006.03 | 189,006.03 | 189,006.03 |
|---|---|---|---|
| 项目 | 预测金额-收入增长率65% | ||
| 2021E | 2022E | 2023E | |
| 营业总收入 | 1,227,537.97 | 2,025,437.65 | 3,341,972.13 |
| 应收票据 | 86,201.27 | 142,232.10 | 234,682.97 |
| 应收账款 | 191,566.28 | 316,084.36 | 521,539.20 |
| 应收款项融资 | 93,086.07 | 153,592.02 | 253,426.84 |
| 预付款项 | 23,689.37 | 39,087.46 | 64,494.31 |
| 存货 | 239,694.29 | 395,495.58 | 652,567.71 |
|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 | 634,237.29 | 1,046,491.53 | 1,726,711.02 |
| 应付票据 | 359,796.19 | 593,663.72 | 979,545.13 |
| 应付账款 | 184,246.91 | 304,007.40 | 501,612.21 |
| 预收款项 | 4,125.96 | 6,807.83 | 11,232.92 |
| 合同负债 | 1,940.29 | 3,201.48 | 5,282.44 |
|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 550,109.34 | 907,680.42 | 1,497,672.69 |
| 流动资金占用额 | 84,127.95 | 138,811.11 | 229,038.33 |
| 每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 | 83,266.13 | 54,683.16 | 90,227.22 |
| 未来3 年流动资金缺口 合计 |
228,176.51 |
经测算,未来三年内公司流动资金缺口在 189,006.03 万元和 228,176.51 万元 之间。因此,本次公司募集资金中 150,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综合考虑 了公司现有的资金情况、实际运营资金需求缺口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 整体规模适当,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八、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尚未取得 全部土地,请补充披露前述项目用地的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是 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如无法取得募投项目 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等
(一)前述项目用地的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
本次募投项目尚有两块土地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发行人竞拍取得该两块 土地使用权后拟用该地块进行生产车间建设及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发行人已就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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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用地事宜与钦州市人民政府签订《中伟股份北部湾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合同书》 (以下简称“《投资合同》”)。
2021 年 7 月 22 日,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就上述地块已正式挂网,履行土地公 开挂牌出让公告程序,网上拍卖起始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1 日 17 时,竞价时限 为 5 分钟,如在 5 分钟倒计时内的任一时刻产生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产 生该报价的时刻起重新开始 5 分钟倒计时;5 分钟倒计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 交易系统则停止接受报价,并确定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发行人取得上述用地具 体安排、进度如下:
| 宗地编号 | 进度节点 | 预计完成时间 |
|---|---|---|
| 钦保网拍2021-1 钦保网拍2021-2 |
挂网公示 | 已完成 |
| 缴纳土地保证金 | 已完成 | |
| 取得成交确认书 | 已完成 | |
| 签订出让合同 | 2021.8.20 | |
| 缴纳土地款、税费 | 2021.8.25 | |
| 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 2021.8.30 |
2021 年8 月12 日,发行人已取得钦州市自然资源局“钦土拍成字(2021) 9 号”和“钦土拍成字(2021)10 号”《成交确认书》 ,预计发行人取得募投项 目用地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
发行人北部湾产业基地三元项目一期拟进行前驱体及循环产品生产线建设, 建设项目用地为工业建设用地。
发行人与钦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投资合同》约定:钦州市人民政府保证出 让项目用地性质为国有工业建设用地,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用途要求。钦州市 2021 年第 11 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钦市自然资告(2021)24 号)关于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出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 50 年。
此外,发行人已就募投项目取得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2102-450704-04-01-877718、2103-450704-04-01-968979、 2104-450704-04-01-735899)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钦港环管字〔2021〕 19 号、钦港环管字〔2021〕20 号、钦港环管字〔2021〕2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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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用地符合《钦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020 年)》(2013 年修订)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
(三)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如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 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
2018 年和 2019 年钦州市政府分别出台了《钦州市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 - 计划(2018 2020 年)》、《钦州市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 - 案(2019 2021 年)》等政策,钦州市大力支持新能源材料发展以及资源循环利 用发展。发行人系专业的锂电池新能源材料综合服务商,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 业中的新材料、新能源领域。发行人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获得“国家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工厂”等示范项目称号。发行人本次 募投项目建设符合钦州市政策要求与倡导方向,具有政策可行性。
发行人与钦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投资合同》约定,钦州市人民政府在公司 注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项目开发及报建等各环节为发行人提供支持,承 诺尽快使项用地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并交付发行人使用;若钦州市人民政府未能 按照上述计划进度出让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届时双方可签署补充合同再行确认。 发行人获得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具有合同保障。
2021 年 7 月 22 日,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已就宗地编号为“钦保网拍 2021-1” 和“钦保网拍 2021-2”的土地进行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公告程序。
结合发行人募投项目的政策可行性、发行人与钦州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 同》中的约定以及 发行人已取得《成交确认书》 等事实,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用 地的取得预计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和重大不确定性,发行人募投项目用地无法 落实的风险较小。若无法取得该募投项目用地,发行人将与钦州市人民政府另行 签订补充协议并积极购置其他符合条件的地块以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2021 年7 月22 日,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就上述地块已正式挂网,履行土地 公开挂牌出让公告程序,发行人取得上述用地具体安排、进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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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编号 | 进度节点 | 预计完成时间 |
|---|---|---|
| 钦保网拍2021-1 钦保网拍2021-2 |
挂网公示 | 已完成 |
| 缴纳土地保证金 | 已完成 | |
| 取得成交确认书 | 已完成 | |
| 签订出让合同 | 2021.8.20 | |
| 缴纳土地款、税费 | 2021.8.25 | |
| 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 2021.8.30 |
2021 年8 月12 日,发行人已取得钦州市自然资源局“钦土拍成字(2021) 9 号”和“钦土拍成字(2021)10 号”《成交确认书》,预计发行人取得募投项 目用地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发行人与钦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投资合同》约定:钦州市人民政府保证 出让项目用地性质为国有工业建设用地,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用途要求。钦州 市2021 年第11 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钦市自然资告(2021)24 号) 关于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出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 年。
发行人与钦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投资合同》约定,钦州市人民政府在公 司注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项目开发及报建等各环节为发行人提供支持, 承诺尽快使项用地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并交付发行人使用;若钦州市人民政府 未能按照上述计划进度出让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届时双方可签署补充合同再 行确认。发行人获得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具有合同保障。
结合发行人募投项目的政策可行性、发行人与钦州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 合同》中的约定以及发行人已取得《成交确认书》等事实,发行人本次募投项 目用地的取得预计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和重大不确定性,发行人募投项目用 地无法落实的风险较小。若无法取得该募投项目用地,发行人将与钦州市人民 政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积极购置其他符合条件的地块以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 施。”
九、结合本次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度、折旧摊销政策等,量化分析 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或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度分 T、T+1、T+2 三年投入完成,每年投 入的金额为 170,272.91 万元、248,614.08 万元和 148,689.3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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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投项目相关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构筑物、设备及办公设备,房屋及 构筑物的折旧年限为 30 年,设备及办公设备折旧年限为 10 年,残值率均为 5%, 按直线法进行折旧。相关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递延资产(开办费),土 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为 50 年,递延资产的摊销年限为 5 年,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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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补充披露如下内容,并在募集说明书“重大风险提示”中对应披露 相应内容:
“本次募投项目广西中伟新能源项目一期未来新增的折旧摊销及项目预计收入、项目预计净利润情况如下所示:
| 单位:万元 T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合计 投产 年均 - 405,225 1,080,6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14,453,0251,445,303 - 8,091 22,168 33,180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14,330 31,433 3,067 3,067 3,067 3,067 3,067 358 358 358 358 358 358 14,414 1,442 -4,838 36,882 131,403 178,356 162,660 163,080 161,863 162,773 159,844 156,240 155,2451,468,344146,835 - 2.75% 2.34% 2.24% 2.40% 2.23% 2.23% 2.23% 2.23% 2.23% 2.23% 2.27% 2.27% - 30.25% 19.20% 20.32% 23.92% 22.20% 22.36% 22.24% 22.65% 23.17% 23.32% 22.39% 22.39% 0.41% 0.97% 1.38% 1.53% 1.65% 1.53% 1.53% 1.53% 1.53% 1.53% 1.66% 1.52% 1.60% 8.25% 14.14% 14.55% 16.45% 19.01% 17.65% 17.76% 17.68% 17.93% 18.26% 18.35% 17.57% 18.86% |
单位:万元 T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合计 投产 年均 - 405,225 1,080,6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14,453,0251,445,303 - 8,091 22,168 33,180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14,330 31,433 3,067 3,067 3,067 3,067 3,067 358 358 358 358 358 358 14,414 1,442 -4,838 36,882 131,403 178,356 162,660 163,080 161,863 162,773 159,844 156,240 155,2451,468,344146,835 - 2.75% 2.34% 2.24% 2.40% 2.23% 2.23% 2.23% 2.23% 2.23% 2.23% 2.27% 2.27% - 30.25% 19.20% 20.32% 23.92% 22.20% 22.36% 22.24% 22.65% 23.17% 23.32% 22.39% 22.39% 0.41% 0.97% 1.38% 1.53% 1.65% 1.53% 1.53% 1.53% 1.53% 1.53% 1.66% 1.52% 1.60% 8.25% 14.14% 14.55% 16.45% 19.01% 17.65% 17.76% 17.68% 17.93% 18.26% 18.35% 17.57% 18.86% |
单位:万元 T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合计 投产 年均 - 405,225 1,080,6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14,453,0251,445,303 - 8,091 22,168 33,180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14,330 31,433 3,067 3,067 3,067 3,067 3,067 358 358 358 358 358 358 14,414 1,442 -4,838 36,882 131,403 178,356 162,660 163,080 161,863 162,773 159,844 156,240 155,2451,468,344146,835 - 2.75% 2.34% 2.24% 2.40% 2.23% 2.23% 2.23% 2.23% 2.23% 2.23% 2.27% 2.27% - 30.25% 19.20% 20.32% 23.92% 22.20% 22.36% 22.24% 22.65% 23.17% 23.32% 22.39% 22.39% 0.41% 0.97% 1.38% 1.53% 1.65% 1.53% 1.53% 1.53% 1.53% 1.53% 1.66% 1.52% 1.60% 8.25% 14.14% 14.55% 16.45% 19.01% 17.65% 17.76% 17.68% 17.93% 18.26% 18.35% 17.57% 18.86% |
单位:万元 T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合计 投产 年均 - 405,225 1,080,6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14,453,0251,445,303 - 8,091 22,168 33,180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14,330 31,433 3,067 3,067 3,067 3,067 3,067 358 358 358 358 358 358 14,414 1,442 -4,838 36,882 131,403 178,356 162,660 163,080 161,863 162,773 159,844 156,240 155,2451,468,344146,835 - 2.75% 2.34% 2.24% 2.40% 2.23% 2.23% 2.23% 2.23% 2.23% 2.23% 2.27% 2.27% - 30.25% 19.20% 20.32% 23.92% 22.20% 22.36% 22.24% 22.65% 23.17% 23.32% 22.39% 22.39% 0.41% 0.97% 1.38% 1.53% 1.65% 1.53% 1.53% 1.53% 1.53% 1.53% 1.66% 1.52% 1.60% 8.25% 14.14% 14.55% 16.45% 19.01% 17.65% 17.76% 17.68% 17.93% 18.26% 18.35% 17.57% 18.86% |
单位:万元 T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合计 投产 年均 - 405,225 1,080,6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14,453,0251,445,303 - 8,091 22,168 33,180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14,330 31,433 3,067 3,067 3,067 3,067 3,067 358 358 358 358 358 358 14,414 1,442 -4,838 36,882 131,403 178,356 162,660 163,080 161,863 162,773 159,844 156,240 155,2451,468,344146,835 - 2.75% 2.34% 2.24% 2.40% 2.23% 2.23% 2.23% 2.23% 2.23% 2.23% 2.27% 2.27% - 30.25% 19.20% 20.32% 23.92% 22.20% 22.36% 22.24% 22.65% 23.17% 23.32% 22.39% 22.39% 0.41% 0.97% 1.38% 1.53% 1.65% 1.53% 1.53% 1.53% 1.53% 1.53% 1.66% 1.52% 1.60% 8.25% 14.14% 14.55% 16.45% 19.01% 17.65% 17.76% 17.68% 17.93% 18.26% 18.35% 17.57% 18.86% |
单位:万元 T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合计 投产 年均 - 405,225 1,080,6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14,453,0251,445,303 - 8,091 22,168 33,180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14,330 31,433 3,067 3,067 3,067 3,067 3,067 358 358 358 358 358 358 14,414 1,442 -4,838 36,882 131,403 178,356 162,660 163,080 161,863 162,773 159,844 156,240 155,2451,468,344146,835 - 2.75% 2.34% 2.24% 2.40% 2.23% 2.23% 2.23% 2.23% 2.23% 2.23% 2.27% 2.27% - 30.25% 19.20% 20.32% 23.92% 22.20% 22.36% 22.24% 22.65% 23.17% 23.32% 22.39% 22.39% 0.41% 0.97% 1.38% 1.53% 1.65% 1.53% 1.53% 1.53% 1.53% 1.53% 1.66% 1.52% 1.60% 8.25% 14.14% 14.55% 16.45% 19.01% 17.65% 17.76% 17.68% 17.93% 18.26% 18.35% 17.57% 18.86% |
单位:万元 T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合计 投产 年均 - 405,225 1,080,6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14,453,0251,445,303 - 8,091 22,168 33,180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14,330 31,433 3,067 3,067 3,067 3,067 3,067 358 358 358 358 358 358 14,414 1,442 -4,838 36,882 131,403 178,356 162,660 163,080 161,863 162,773 159,844 156,240 155,2451,468,344146,835 - 2.75% 2.34% 2.24% 2.40% 2.23% 2.23% 2.23% 2.23% 2.23% 2.23% 2.27% 2.27% - 30.25% 19.20% 20.32% 23.92% 22.20% 22.36% 22.24% 22.65% 23.17% 23.32% 22.39% 22.39% 0.41% 0.97% 1.38% 1.53% 1.65% 1.53% 1.53% 1.53% 1.53% 1.53% 1.66% 1.52% 1.60% 8.25% 14.14% 14.55% 16.45% 19.01% 17.65% 17.76% 17.68% 17.93% 18.26% 18.35% 17.57% 18.86% |
单位:万元 T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合计 投产 年均 - 405,225 1,080,6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14,453,0251,445,303 - 8,091 22,168 33,180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14,330 31,433 3,067 3,067 3,067 3,067 3,067 358 358 358 358 358 358 14,414 1,442 -4,838 36,882 131,403 178,356 162,660 163,080 161,863 162,773 159,844 156,240 155,2451,468,344146,835 - 2.75% 2.34% 2.24% 2.40% 2.23% 2.23% 2.23% 2.23% 2.23% 2.23% 2.27% 2.27% - 30.25% 19.20% 20.32% 23.92% 22.20% 22.36% 22.24% 22.65% 23.17% 23.32% 22.39% 22.39% 0.41% 0.97% 1.38% 1.53% 1.65% 1.53% 1.53% 1.53% 1.53% 1.53% 1.66% 1.52% 1.60% 8.25% 14.14% 14.55% 16.45% 19.01% 17.65% 17.76% 17.68% 17.93% 18.26% 18.35% 17.57% 18.86% |
单位:万元 T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合计 投产 年均 - 405,225 1,080,6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14,453,0251,445,303 - 8,091 22,168 33,180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14,330 31,433 3,067 3,067 3,067 3,067 3,067 358 358 358 358 358 358 14,414 1,442 -4,838 36,882 131,403 178,356 162,660 163,080 161,863 162,773 159,844 156,240 155,2451,468,344146,835 - 2.75% 2.34% 2.24% 2.40% 2.23% 2.23% 2.23% 2.23% 2.23% 2.23% 2.27% 2.27% - 30.25% 19.20% 20.32% 23.92% 22.20% 22.36% 22.24% 22.65% 23.17% 23.32% 22.39% 22.39% 0.41% 0.97% 1.38% 1.53% 1.65% 1.53% 1.53% 1.53% 1.53% 1.53% 1.66% 1.52% 1.60% 8.25% 14.14% 14.55% 16.45% 19.01% 17.65% 17.76% 17.68% 17.93% 18.26% 18.35% 17.57% 18.86% |
单位:万元 T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合计 投产 年均 - 405,225 1,080,6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14,453,0251,445,303 - 8,091 22,168 33,180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14,330 31,433 3,067 3,067 3,067 3,067 3,067 358 358 358 358 358 358 14,414 1,442 -4,838 36,882 131,403 178,356 162,660 163,080 161,863 162,773 159,844 156,240 155,2451,468,344146,835 - 2.75% 2.34% 2.24% 2.40% 2.23% 2.23% 2.23% 2.23% 2.23% 2.23% 2.27% 2.27% - 30.25% 19.20% 20.32% 23.92% 22.20% 22.36% 22.24% 22.65% 23.17% 23.32% 22.39% 22.39% 0.41% 0.97% 1.38% 1.53% 1.65% 1.53% 1.53% 1.53% 1.53% 1.53% 1.66% 1.52% 1.60% 8.25% 14.14% 14.55% 16.45% 19.01% 17.65% 17.76% 17.68% 17.93% 18.26% 18.35% 17.57% 18.86% |
单位:万元 T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合计 投产 年均 - 405,225 1,080,6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14,453,0251,445,303 - 8,091 22,168 33,180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14,330 31,433 3,067 3,067 3,067 3,067 3,067 358 358 358 358 358 358 14,414 1,442 -4,838 36,882 131,403 178,356 162,660 163,080 161,863 162,773 159,844 156,240 155,2451,468,344146,835 - 2.75% 2.34% 2.24% 2.40% 2.23% 2.23% 2.23% 2.23% 2.23% 2.23% 2.27% 2.27% - 30.25% 19.20% 20.32% 23.92% 22.20% 22.36% 22.24% 22.65% 23.17% 23.32% 22.39% 22.39% 0.41% 0.97% 1.38% 1.53% 1.65% 1.53% 1.53% 1.53% 1.53% 1.53% 1.66% 1.52% 1.60% 8.25% 14.14% 14.55% 16.45% 19.01% 17.65% 17.76% 17.68% 17.93% 18.26% 18.35% 17.57% 18.86% |
单位:万元 T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合计 投产 年均 - 405,225 1,080,6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14,453,0251,445,303 - 8,091 22,168 33,180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14,330 31,433 3,067 3,067 3,067 3,067 3,067 358 358 358 358 358 358 14,414 1,442 -4,838 36,882 131,403 178,356 162,660 163,080 161,863 162,773 159,844 156,240 155,2451,468,344146,835 - 2.75% 2.34% 2.24% 2.40% 2.23% 2.23% 2.23% 2.23% 2.23% 2.23% 2.27% 2.27% - 30.25% 19.20% 20.32% 23.92% 22.20% 22.36% 22.24% 22.65% 23.17% 23.32% 22.39% 22.39% 0.41% 0.97% 1.38% 1.53% 1.65% 1.53% 1.53% 1.53% 1.53% 1.53% 1.66% 1.52% 1.60% 8.25% 14.14% 14.55% 16.45% 19.01% 17.65% 17.76% 17.68% 17.93% 18.26% 18.35% 17.57% 18.86% |
单位:万元 T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合计 投产 年均 - 405,225 1,080,6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 1,620,90014,453,0251,445,303 - 8,091 22,168 33,180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5,842 314,330 31,433 3,067 3,067 3,067 3,067 3,067 358 358 358 358 358 358 14,414 1,442 -4,838 36,882 131,403 178,356 162,660 163,080 161,863 162,773 159,844 156,240 155,2451,468,344146,835 - 2.75% 2.34% 2.24% 2.40% 2.23% 2.23% 2.23% 2.23% 2.23% 2.23% 2.27% 2.27% - 30.25% 19.20% 20.32% 23.92% 22.20% 22.36% 22.24% 22.65% 23.17% 23.32% 22.39% 22.39% 0.41% 0.97% 1.38% 1.53% 1.65% 1.53% 1.53% 1.53% 1.53% 1.53% 1.66% 1.52% 1.60% 8.25% 14.14% 14.55% 16.45% 19.01% 17.65% 17.76% 17.68% 17.93% 18.26% 18.35% 17.57% 18.86% |
|
|---|---|---|---|---|---|---|---|---|---|---|---|---|---|
| 项目 | T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合计 | 投产 年均 |
| 新增销售收入 | - | 405,225 | 1,080,600 | 1,620,900 | 1,620,900 | 1,620,900 | 1,620,900 | 1,620,900 | 1,620,900 | 1,620,900 | 1,620,900 | 14,453,025 | 1,445,303 |
| 新增折旧费 | - | 8,091 |
22,168 |
33,180 |
35,842 |
35,842 |
35,842 |
35,842 |
35,842 |
35,842 |
35,842 |
314,330 |
31,433 |
| 新增摊销费 | 3,067 | 3,067 |
3,067 |
3,067 |
3,067 |
358 |
358 |
358 |
358 |
358 |
358 |
14,414 |
1,442 |
| 新增净利润 | -4,838 | 36,882 | 131,403 | 178,356 | 162,660 | 163,080 | 161,863 | 162,773 | 159,844 | 156,240 | 155,245 | 1,468,344 | 146,835 |
| 新增折旧摊销 占新增收入比 例 |
- | 2.75% | 2.34% | 2.24% | 2.40% | 2.23% | 2.23% | 2.23% | 2.23% | 2.23% | 2.23% | 2.27% | 2.27% |
| 新增折旧摊销 占新增净利润 比例 |
- | 30.25% | 19.20% |
20.32% |
23.92% |
22.20% |
22.36% |
22.24% |
22.65% |
23.17% |
23.32% |
22.39% |
22.39% |
| 新增折旧摊销 占公司预计营 业收入比例 |
0.41% | 0.97% |
1.38% |
1.53% |
1.65% |
1.53% |
1.53% |
1.53% |
1.53% |
1.53% |
1.66% |
1.52% |
1.60% |
| 新增折旧摊销 占公司预计归 |
8.25% | 14.14% | 14.55% |
16.45% |
19.01% |
17.65% |
17.76% |
17.68% |
17.93% |
18.26% |
18.35% |
17.57% |
1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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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净利润比例
注:公司预计营业收入是按照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加上各年度募投项目新增销售收入计算;公司预计归母净利润是按照2020 年度公司实现的归母净 利润加上各年度募投项目新增净利润计算。
根据上表,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将有一定增幅,新增年均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合计占项目 年均预计收入的比例为2.27%,占项目年均预计净利润的比例为22.39%。新增年均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合计占公司预计营业 收入的比例为1.60%,占公司预计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18.86%。
尽管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但上述募投项目收益受到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市场竞争、技术路线变 更及公司经营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公司募投项目实现效益未达预期,公司将面临上述募投项目新增的折旧摊销对经营业绩造成不 利影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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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动力电池最新技术路线及其应用情况、市场占比,分析不同技术 路线优劣势及发展趋势;查阅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文件,了解新能源汽车补贴政 策内容与变动情况以及新能源政策变动对上游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行业需求 的整体影响;查阅全球及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行业数据,分析不同技术路线替代 的风险;
(2)实地走访发行人硫酸镍、硫酸钴溶液生产线,查阅发行人上述生产线 监盘记录,获取生产线产能、产量数据;访谈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了解发行人是 否具备生产硫酸镍和硫酸钴溶液的能力,是否存在开拓新业务的情况,以及上述 产品是否全部用于三元前驱体的配套生产;
(3)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查募投项目投资数额的 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查阅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董事会会议及公告文件,确认募 集资金是否包含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的资金;
(4)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查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 假设条件、计算基础及计算过程,对销售价格、经营成本及产量等关键参数变动 对收益率的影响情况进行敏感性分析;对比了本次募投项目、现有业务及同行业 可比公司的经营数据,分析说明了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收益指标的合理性;
(5)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人员及查询动力电池行业研究报告和数据,了解动 力电池市场发展状况、发行人市场占有率以及未来增长情况、发行人产品竞争力 情况等;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产能、产量及产能规划数据;获取发行人资本性支 出明细、在研项目和在手订单清单,访谈管理层人员了解发行人未来重大资本性 支出计划及采取的产能消化措施;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概况;核查 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情形;
(6)查阅本次募投项目和前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核查两次募投 项目的项目背景、建设产能和建设期的测算依据及过程,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 务人员就两次募投项目的区别进行了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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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数据;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可行 性研究报告,核查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依据,预测发行人 2021 年-2023 年流动资 金需求,比较本次募投项目中补流资金数额是否超过发行人生产经营实际需求;
(8)查阅了发行人与钦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的《中伟股份北部湾产业基地项 目投资合同书》;取得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查询了钦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取得了发行 人出具的说明;
(9)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固定资产投资进度及折旧 摊销政策,获取了本次募投项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投资金额和预期新增收入 及预期新增净利润,测算了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或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 响。
2、发行人会计师对问题八(7)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数据;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核查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依据,预测发行人 2021 年-2023 年流动资金需求, 比较本次募投项目中补流资金数额是否超过发行人生产经营实际需求。
3、发行人律师对问题八(8)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与钦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的《中伟股份北部湾产业基地项 目投资合同书》;
(2)取得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环境 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
(3)查询了钦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4)取得了发行人出具的说明。
(二)核查意见
- 1、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三元电池补贴退坡或取消的影响有限,短期内磷酸铁锂电池在低端车 型对三元电池形成部分替代,长期来看三元动力电池仍将占据中高端市场主导地 位,磷酸铁锂与三元两种路线将长期共存;三元电池存在一定的技术路线替代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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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已进行相关风险提示;
(2)发行人具备硫酸镍和硫酸钴溶液的生产能力,不存在开拓新业务的情 况,生产产品全部用于三元前驱体的配套生产;
(3)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合理谨慎;本次 募集资金不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4)本次募投项目各项参数指标均是根据公司报告期内发展情况作出的合 理性预测,收益指标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5)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符合行业发展特征,与公司发展现状及战略规 划相一致,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存在差异, 不存在重复建设的情形;
(6)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项目背景存在差异,本次募投 项目规划建设期符合实际建设情况,短于前次募投项目具有合理性;
(7)综合考虑发行人现有的资金情况、实际运营资金需求缺口以及未来发 展战略等因素,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整体规模适当,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8)发行人募投项目用地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募投项目用地无法落 实的风险较小,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用地的取得预计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和重 大不确定性。若无法取得该募投项目用地,发行人将与钦州市人民政府另行签订 补充协议并积极购置其他符合条件的地块以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9)如公司募投项目实现效益未达预期,公司将面临上述募投项目新增的 折旧摊销对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2、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综合考虑发行人现有的资金情况、实际运营资金需求缺口以及未来发展战略 等因素,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整体规模适当,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3、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募投项目用地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募投项目用地无法落实的风 险较小,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用地的取得预计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和重大不确 定性。若无法取得该募投项目用地,发行人将与钦州市人民政府另行签订补充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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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并积极购置其他符合条件的地块以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问题九:关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 12,489.23 万元,其 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 5,055.56 万元,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 19,946.55 万元,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 41,477.85 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 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2)结合相关财务报表科 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 金融业务),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答 10 的相关 要求。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 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经逐项对照,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未实施或拟 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具体如下:
(一)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 实施或拟实施产业基金、并购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情形。
(二)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除正常业务 开展中员工借支款外,公司不存在拆借资金情形。
(三)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 委托贷款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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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未设立 集团财务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情形。
(五)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 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存在使 用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受托方 | 产品类型 | 收益类型 | 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 益率 |
|---|---|---|---|---|---|---|
| 中信银行长 沙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1/2/8 | 2021/5/10 | 1.48%-3.10% |
| 交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00 | 2021/2/8 | 2021/8/16 | 1.55%-2.60% |
| 长沙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1/2/8 | 2021/8/10 | 1.82%-4.56% |
| 长沙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1/2/8 | 2021/8/10 | 1.82%-4.56% |
以上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均不超过一年, 风险较低且期限较短,不属于期限较长、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 属于财务性投资。
(六)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 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七)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未从事 类金融业务。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2021 年 6 月 24 日)前六个月即 2020 年 12 月 24 日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 金融业务的情形。
二、结合相关财务报表科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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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上市审核问答》问答 10 的相关要求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相 关报表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科目 | 截至2021.03.31 账面价值 |
| 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489.23 |
| 2 | 预付款项 | 37,711.56 |
| 3 | 其他应收款 | 5,055.56 |
| 4 | 其他流动资产 | 19,946.55 |
| 5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1,477.85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12,489.23 万元,具体 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截至2021.03.31 账面价值 |
| 未到期结构性存款 | 11,500.00 |
| 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989.23 |
| 合计 | 12,489.23 |
1 、未到期结构性存款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未到期结构性存款为 11,5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 受托方 | 产品类型 | 收益类型 | 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 益率 |
|---|---|---|---|---|---|---|
| 中信银行长 沙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1/2/8 | 2021/5/10 | 1.48%-3.10% |
| 交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00 | 2021/2/8 | 2021/8/16 | 1.55%-2.60% |
| 长沙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1/2/8 | 2021/8/10 | 1.82%-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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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托方 | 产品类型 | 收益类型 | 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 益率 |
|---|---|---|---|---|---|---|
| 长沙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1/2/8 | 2021/8/10 | 1.82%-4.56% |
| 合计 | 11,500.00 | - |
公司购买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为提高资金的使用管理效率,单个产品的 投资期限均不超过一年、风险较低且期限较短,不属于期限较长、收益波动大且 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 、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报告期内,为合理规避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开展商品套 期保值业务。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为 989.23 万元。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所有交易均使用自有资金,不存在与日常经 营无关的衍生品投资行为,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二)预付款项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预付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类别 | 金额 | 比例 |
| 原材料采购款 | 36,822.79 | 97.64% |
| 动力采购款 | 410.43 | 1.09% |
| 其他预付款 | 478.33 | 1.27% |
| 合计 | 37,711.56 | 100.00% |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为 37,711.56 万元,具体包括预付主 材、辅材等原材料采购款,预付动力款及预付房租、物业费等其他款项,均不属 于财务性投资。
(三)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按性质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 保证金及押金 | 4,391.13 | 86.86% |
| 员工借支备用金 | 214.61 | 4.25% |
| 应收代扣代缴款 | 173.51 | 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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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
| 其他 | 276.31 | 5.47% |
| 合计 | 5,055.56 | 100.00% |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前五名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金额 | 占其他应收 款余额比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保税区海关 | 保证金及押金 | 1,739.71 | 34.41% |
|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保证金及押金、其他 | 974.12 | 19.27% |
| 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581.90 | 11.51%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仑海关 | 保证金及押金 | 361.31 | 7.15% |
|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 保证金及押金 | 218.72 | 4.33% |
| 合计 | - | 3,875.76 | 76.66% |
综上,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5,055.56 万元,主 要包括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保证金及押金、员工借支备用金、应收代扣代缴款 等,其中,保证金及押金主要包括海关保证金、项目建设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 证金、融资租赁保证金等,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四)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为 19,946.55 万元,全部为待抵 扣进项税、待认证进项税额,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五)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
(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不存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不存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八)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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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金额 | 比例 |
| 预付设备款 | 35,838.25 | 86.40% |
| 预付土地款 | 5,122.00 | 12.35% |
| 预付工程款 | 517.60 | 1.25% |
| 合计 | 41,477.85 | 100.00% |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为 41,477.85 万元,全部为与 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预付设备、土地及工程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 业务)情形,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答 10 的相关要 求。
三、核查方法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方法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2020 年 6 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法 规关于财务性投资的规定;
2、对公司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是否存在实施或拟实施 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逐项对比分析;
3、查阅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相关 合同,并对合同条款、合同期限、投资风险水平以及其收益率情况进行分析;
4、查阅公司最近一期末财务报表,获取交易性金融资产、预付款项、其他 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明细表,判断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 (包括类金融业务)。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 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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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答 10 的相关要求。
其他问题
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重新撰写与本次发行及发行人 自身密切相关的重要风险因素,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 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回复: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重新撰写与本次发行及发行人 自身密切相关的重要风险因素,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 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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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之签 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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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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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之签 章页)
==> picture [354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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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董瑞超 贾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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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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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总经理关于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的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的全部 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 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 picture [25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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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145 x 6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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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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