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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GR Advanced Material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an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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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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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伟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中伟股份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6,97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01,462,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26,808,452.83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7,608,507.17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4,653,547.17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2020年12月1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 《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136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 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投资总额 |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建设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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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投资总额 |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建设期 |
|---|---|---|---|---|---|
| 1 | 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西部基地项目 | 中伟股份 | 128,732.06 | 126,172.06 | 39个月 |
| 2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中伟股份 | 40,000.00 | 40,000.00 | - |
| 合计 | 168,732.06 | 166,172.06 | - |
注:上表中拟投入募集资金 166,172.06 万元是原测算数,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7,4653.55 万元。
(三)募集资金暂时出现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期增加资金 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 理,单笔投资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 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2)流动性好,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 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
上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授权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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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产品 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相关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 安全。
(二)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满足保 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 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三)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 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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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 投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 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由公司及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 存单等保本型产品,单笔投资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 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 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由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 存单等保本型产品,单笔投资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资金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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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 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中伟股份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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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董瑞超 金巍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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