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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GR Advanced Material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ug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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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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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

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董瑞超 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保荐代表人姓名:金巍锋 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已对中伟股份从2021 年1 月1 日至6月30 日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各类信息披露文件及时进行了审阅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是,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等规章制度,以及规范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相关的内控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公司已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公司已在定期报告中对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实际进展与披露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次,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次,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次,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措施
1、信息披露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邓伟明、吴小歌,以及实际控制人近亲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陶吴的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中伟集团及其关联方弘新成达的承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监事的承诺;发行人5%以上股东君联晟源、君骏德的承诺;发行人股东兴睿永瀛、海富长江、新动能、疌泉投资、嘉兴谦杰、恒盛励能、贵州高投、源聚智合、中比基金、嘉兴谦诚、服贸基金、大龙扶贫、梵投集团、建发捌号的承诺;发行人股东前海投资、建发贰号、央贫产投、中原前海、兴湘财鑫、前海方舟、荣松投资、应波博瑞、青蒿瓴泓的承诺。 不适用
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邓伟明、吴小歌的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中伟集团及其关联方弘新成达的承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监 不适用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事的承诺;发行人5%以上股东君联晟源、君骏德的承
诺。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 不适用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作出的关于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不适用
遗漏的赔偿承诺。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不适用
员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做出承诺并披露相关措施。
利润分配原则的承诺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不适用
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其中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策进行了详细约定。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邓伟明、吴小歌,控股股东中伟集团 不适用
及其关联方弘新成达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
承诺。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确认与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邓伟明、吴小歌,控股股东中伟集团
及其关联方弘新成达,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不适用
理人员,及公司5%以上股东君联晟源、君骏德对规范
和减少关联交易作出承诺。
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不适用
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对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作出
了承诺。

注:上表中承诺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招股说明书的相关内容。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董瑞超 金巍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