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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C — AGM Information 2019
Jul 1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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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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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由:本公司一○七年度決算表冊,提請 承認。
說明:
-
一、本公司一○七年度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邵志明、翁雅玲會計師查核竣事。上述財務報表連同營業報告 書並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查完竣,認為尚無不符,出具審查 報告書在案。
-
二、茲檢附一○七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第 3 至 4 頁)及財務報
-
表(請參閱第 8 至 30 頁)。
三、提請 承認。
決議:
1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由:本公司一○七年度盈餘分配,提請 承認。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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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公司一○七年度決算報表及章程第二十七條規定,擬具 本公司一○七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第 32 頁。
-
二、本公司一○七年度盈餘分配案擬優先由一○七年度未分配盈餘 項下提撥,分配項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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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提列 10%法定盈餘公積 359,300 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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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擬每股分派現金股利 1.7 元、分派總額 2,352,886 仟元,訂於 今(一○八)年 7 月 26 日為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
-
三、本次盈餘分配案,如因本公司買回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員 工,致影響股利分派基準日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擬請股東會授 權董事會依本次盈餘分配案決議之現金股利金額,調整股東配 息率。
四、提請 承認。
決議:
2
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由:本公司擬辦理現金減資案,提請 議決。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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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健全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 股東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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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13,840,508,540 元,發行股數為 1,384,050,854 股,本次預計現金減資金額為新台幣 8,304,305,120 元,總銷除股份 830,430,512 股,現金減資比例為 60%,減資後 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5,536,203,420 元,發行股數為 553,620,342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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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 計算,每仟股換發 400 股(每仟股減少 600 股),減資後不滿一股 之畸零股,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前 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單位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併湊後 仍不足一股之普通股畸零股,由本公司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 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按比例 計算給付現金予股東,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依上述收盤價承購。
3
-
四、本次現金減資換發之新股全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 發行股份相同,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並呈請主管機關核准後,授 權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 關事宜。
-
五、嗣後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要求調整或其他因素致影響流通 在外股份數量、減資比例及每股退還金額時,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之。
六、提請 議決。
決議:
4
第二案
董事會提
- 案由: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提請 議 決。
說明:
-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8 年 3 月 7 日修正之「公開發行公 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爰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 他人作業程序」第五條、十四條及二十條。
-
二、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一(請參閱第 45 頁至第 46 頁)。 三、提請 議決。
決議:
5
第三案
董事會提
案由:擬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提請 議決。 說明:
-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8 年 3 月 7 日修正之「公開發行公 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爰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 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及二十條。
-
二、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二(請參閱第 47 頁至第 48 頁)。 三、提請 議決。
決議:
6
第四案
董事會提
案由: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提請 議 決。
說明:
-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7 年 11 月 26 日修正之「公開發行 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爰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 資產處理程序」第二條、三條、十二條、十三條、十五條至二 十一條、三十條及三十條之一。
-
二、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三(請參閱第 49 頁至第 62 頁)。 三、提請 議決。
決議:
7
第五案
董事會提
案由:擬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提 請 議決。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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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107 年 11 月 26 日修正之「公開發 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爰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 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第二條及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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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四(請參閱第 6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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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請 議決。
決議:
8
選舉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由:本公司現任董事及獨立董事任期即將屆滿,敬請 改選。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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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第十九屆董事及獨立董事之任期將於 108 年 6 月 30 日屆 滿,依法應予以改選,擬選出第二十屆董事 8 名及獨立董事 3 名,其任期自 108 年 7 月 1 日至 111 年 6 月 30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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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本公司章程第十三條規定,董事及獨立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 名制,候選人名單業經本公司 108 年 5 月 13 日董事會審查通過, 其學、經歷等相關資料請參閱第 40 頁至第 4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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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敬請 改選董事及獨立董事。
開票及選舉結果:
9
其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案由:擬解除本公司第十九屆及第二十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提請 議決。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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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公司法第二百零九條第一項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 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 並取得其許可」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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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之董事,有在本公司轉投資之事業、策略聯盟或合作事 業之公司擔任董事或經理人,擬解除本公司第十九屆及改選後 第二十屆董事競業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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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請 議決。
決議:
大會於此議案進行同時,將董事兼任之情形,以投影片方式詳細說明, 謹提請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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