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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oud Liv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1
Apr 16,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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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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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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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四月
凯文律师 法律意见书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召开的有关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北京湘 鄂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 召开本次会议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对有关事实的陈述及 说明。公司已保证和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的、真 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 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就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本 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会议是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并于2011年3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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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文律师 法律意见书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召开 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并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将本次会议召开 的时间、议案、会议出席人员登记事项等通知了各股东,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于2011年4月15日上午十点在北京市西城区教育街3号武警招待所 西楼十二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凯先生主持。
经审查,公司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之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13 名(以下简称“股东”), 代表股份数为104,302,5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15 %。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13 名,代表股份数为 104,302,5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15%,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资格 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召集人的资格。
三、关于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结果
本次会议采取计名投票方式投票表决,并在监票人、计票人监票、点票和计 票后,当场公布表决结果。该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之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事项:
1、审议《关于〈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进行2010 年度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104,302,50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关于〈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302,50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关于201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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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104,302,50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审议《关于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302,50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审议《关于〈公司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302,50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审议《关于〈201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302,50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7、审议《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302,50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8、审议《关于聘任周长玲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8,501 票;反对100,640,000 票;弃权3,004,00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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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新建北京湘鄂情南三环店项目”改用于收购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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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子公司中轴路店30%股权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302,50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审议《关于制定〈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302,50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所律师核查,会议所表决事项与召开本次会议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所列会 议议案相符。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决议内容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之规定。
特此致书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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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之签字/盖章页。)
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
(盖章)
负责人: 曹雪峰
见证律师: 粱清华
秦庆华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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