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lient Service International,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6, 2021

55642_rns_2021-04-26_9a731c1f-9767-4d3a-b070-6b8b41d121db.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等资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问询后,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0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该预案是基于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公司目前经营环境、未来发展战略和资金 需求等综合因素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后,我 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 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对报告期内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能够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会计

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执行和 监督情况。

同意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所作出的结论,希望公司今 后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持续做好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价工作,确保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关于2020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 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之间累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36,440.86 万元,以上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 子公司之间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除上述外公司无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 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2020 年度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对公司财务数据进行审计的过程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 定,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 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银行及非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 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现有业务的稳定发展和新业务的积极拓展。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安京先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向银 行申请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其 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 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在上述议案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王安京、王方圆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 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无偿担保事项。

七、关于 2021 年度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借款额度,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申请借款额度,可有效解决公司快速融资的需求,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 司计划外重要项目的及时有效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请借款额度。

在上述议案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王安京、王方圆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 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八、关于 2021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是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现有的担保情况,在对公司 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现金流量情况以及投资需要合理预测的基础上确定的, 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制范围之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

九、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回购数量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对 40 名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四个的解除限售条 件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个的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回购注销首 次授予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 回购数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

大影响。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所涉相关事项权益回购注销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马朝松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4 月 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郑晓武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缉志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