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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NERGY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Aug 2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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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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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本保荐机构”)作为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对清源股份为全资子公司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清源易捷”)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资金需要,公司拟为以下事项提供 该担保:

  1. 公司全资子公司清源易捷拟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林支行(以下简 称“厦门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三年, 公司为清源易捷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一年;

  2.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清源易捷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厦门分行(以下简称 “浦发银行”)申请总额度最高不超过 8,000 万元综合授信,其中公司申请额度 不超过 3,000 万元,清源易捷申请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公司及清源易捷为上 述授信互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两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1、被担保人: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07 月 09 日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 999 号三楼

法定代表人:王小明

注册资本:10,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清洁能源发电系统工程总承包、集成设计、施工、维护及相关项 目咨询与技术服务;电力工程、电力电控设备销售。

财务状况: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706,767,248.80 元,净资产为 170,084,315.72 元,流动负债合计 为 536,682,933.08 元,负债总额为 536,682,933.08 元,2018 年 1

  • - 6 月营业收入为 79,742,663.67 元,净利润为-8,407,069.39 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清源易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 年 08 月 31 日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 999-1009 号

法定代表人:Hong Daniel

注册资本:27,380.00 万人民币

  • 经营范围:清洁能源产品的软件及硬件开发、技术引进、生产制造,并提供 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清洁能源产品和节能产品的进出口和批发 销售(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 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 财务状况: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2,520,032,954.21 元,净资产为 969,626,603.25 元,流动负债合计 为 1,343,088,499.99 元,负债总额为 1,550,406,350.96 元,2018 -

  • 年 1 6 月营业收入为 341,137,188.68 元,净利润为 12,496,886.88 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为清源易捷向厦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 2、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

  • 3、担保期限: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 4、保证范围:由公司与授信银行通过合同进行约定

  • (二)公司及清源易捷向浦发银行申请授信互相提供担保

  • 1、担保方式:公司及清源易捷相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其中公司申请额度不 超过 3,000 万元,清源易捷申请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

3、担保期限:履行期限届满日及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较晚者为担保起算日, 担保期间为两年

  • 4、保证范围:由公司与授信银行通过合同进行约定

四、本次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及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 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上述两项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结合全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 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清源易捷提供担保处于风险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对象 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清源易捷进行担保。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2,247.71 万元, 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8,347.71 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3,006.56 万元的 56.18%、51.98%,公司 无逾期担保事项。上述数据不包括本次担保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 利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

综上,中信建投对本次清源股份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