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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NERGY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Nov 1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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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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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之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清源 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 定,担任清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清源股份 2018 年 1-9 月的营业利润为 2,041.38 万元,较上年同期的 5,255.25 万元下降了 61.1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规 定,保荐机构在获悉清源股份 2018 年 1-9 月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 的情况后,对清源股份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以下简称“本次现场检查”),现将 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在获悉清源股份 2018 年 1-9 月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的情况后, 保荐机构及时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人员现场检查了公司主要生产、销售、 采购情况,查阅了收集相关文件及资料,并与公司相关员工以访谈的方式深入了 解清源股份 2018 年 1-9 月的经营情况,对 2018 年 1-9 月营业利润下滑的原因进 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
二、清源股份 2018 年 1-9 月业绩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8 年1-9 月 | 2017 年1-9 月 | 变动幅度 |
|---|---|---|---|
| 一、营业收入 | 61,821.01 | 62,524.96 | -1.13% |
| 减:营业成本 | 45,155.85 | 48,289.03 | -6.49% |
| 税金及附加 | 159.36 | 507.46 | -68.60% |
| 销售费用 | 4,044.65 | 2,720.91 | 48.65% |
| 管理费用 | 4,627.30 | 3,274.27 | 41.32% |
| 研发费用 | 833.80 | 862.93 | -3.38% |
|---|---|---|---|
| 财务费用 | 3,869.73 | 441.22 | 777.06% |
| 资产减值损失 | 1,765.51 | 1,392.18 | 26.82% |
| 加:其他收益 | 436.28 | - |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4.25 | 218.28 | 11.9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041.38 | 5,255.25 | -61.1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050.38 | 5,704.37 | -64.0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44.66 | 5,136.17 | -66.03%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18.90 | 4,803.60 | -72.54% |
| 五、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18 | -72.22% |
三、清源股份 2018 年 1-9 月营业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
2018 年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稳健发展,光伏支架业务出现回暖,光 伏电站发电业务规模快速提升,主营业务毛利实现增长。但是受公司债务融资金 额较大、外汇汇率上升等因素影响,公司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 3,428.51 万元; 同时由于公司业务扩张等原因导致公司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较上年出现增加,上 述使得公司出现 2018 年 1-9 月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滑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8-09-30/2018 年1-9 月 | 2017-09-30/2017 年1-9 月 | 变动幅度 | 变动幅度 |
|---|---|---|---|---|
| 短期负债期初余额 | 29,061.00 | 7,500.00 | 287.48% | |
| 短期负债期末余额 | 41,763.76 | 16,329.00 | 155.76% | |
| 利息支出 | 2,905.17 | 471.98 | 515.53% | |
| 减﹕利息收入 | 94.10 | 338.58 | -72.21% | |
| 融资租赁费用 | 343.55 | 383.93 | -10.52% | |
| 汇兑差额 | 525.25 | -180.97 | 不适用 | |
| 其他 | 189.86 | 104.86 | 81.06% | |
| 财务费用合计 | 3,869.73 | 441.22 | 777.05% | |
| 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 6.26% | 0.71% | 增加5.55个百分点 |
1 、公司债务融资金额增加导致本期利息支出和融资租赁费用增加,财务费 用大幅上升
随着国家对光伏发电支持政策陆续出台,国内光伏发电市场的快速启动,为
了增加公司收入及利润来源,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进行产业链的自然延伸, 2013 年开始进入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领域,并成为公司重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 公司主营业务中的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业务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但也需要较大 的营运资金支持,因此随着公司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 资金需求增加,公司银行借款、融资租赁等债务融资金额增加,从而导致相关的 利息支出和融资租赁费用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2,392.81 万元。
2 、汇率变动导致本期汇兑损失增加,财务费用进一步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海外电站投资及海外光伏支架产品销售业务规模较大,主要 采用澳币等外币进行结算,2018 年以来人民币兑澳币呈现持续升值趋势,导致 2018 年 1-9 月澳币兑人民币汇率远低于去年同期,人民币升值导致公司外币资产 转换为人民币时数额减少,从而产生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706.22 万元。
四、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的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若未来出现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大幅下降的情况,公司应当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五、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需要对上市公司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情 形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报告需要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除此之外,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清源股份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六、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清源股份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保 荐机构与清源股份相关员工的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提
供便利。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七、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清源股份 2018 年 1-9 月营业利润存在同比 下降 50%的情形,主要系在公司主营业毛利增长的情况下,受公司债务融资金额 较大、外汇汇率上升等因素影响,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大;同时由于公司 业务扩张等原因导致公司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较上年出现增加。上述导致业绩下 滑的主要因素,公司已在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风险因素”之“四、 财务风险”之“(五)汇率波动风险”和“(八)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中进行了 披露。保荐机构已督促清源股份采取措施应对上述业绩下滑的情形,并应继续做 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除此 之外,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规定所指定的其他需要汇报的事项。本保荐机构将本 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清源股份未来业绩情况进行持续关注和督导并及时披露相 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