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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NERGY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Apr 2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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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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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16 年度,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文件规定,积极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赋予的职责,认真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查看公司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外部审计工作,发 表相关意见或建议,维护审计的独立性。现将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设置情况
2016 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杜兴强、独立董 事李德芳和董事彭开臣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杜兴强先 生担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报 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会计知识,在监督外 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 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时间 |
|---|---|---|
| (1)《关于德勤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 | ||
| 董事会审计委员 | 告2015年度、2014年度与2013年度>的议案》; | |
| 2016年3月28日 | ||
| 会第八次会议 | (2)《关于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 |
|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 ||
| (1)《关于德勤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 | ||
| 董事会审计委员 | 告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期间、 | |
| 2016年9月22日 | ||
| 会第九次会议 | 2015年度、2014年度、与2013年度>的议案》; | |
| (2)《关于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 评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 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年度工作总结, 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内部 审计,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 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
2016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交办的各项工作。
2017 年度,我们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进一步加强公 司外部审计、内部审计、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更 好地完成公司及董事会的各项委托,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 权益。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