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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WEN MEDIA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Mar 30,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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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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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43 股票简称:禾欣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2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浙江禾欣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禾欣股份”)为确保禾欣可乐丽超纤皮 (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欣可乐丽”)、嘉兴禾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禾欣化学”)、 嘉兴越隽合成革基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隽”)、 嘉兴禾大科技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大科技”)、嘉兴斯威德绒面超纤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威德”)五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在 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根据上述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以 自有资金向上述五家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0,1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并参照 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具体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具体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和额度如下表:

序号 接受财务资助子公司名称 拟接受财务资助最高额度(万元)
1 禾欣可乐丽 3000
2 禾欣化学 5000
3 越隽 500
4 禾大科技 600
5 斯威德 1000
合 计 10100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公司对禾欣可乐丽等五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 财务资助主要用于支付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款项。

  •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和资助期限:公司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被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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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金占用费,根据资金实际使用天数按年结算。上述财务资助额度的有效期 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年内。还款期限自资 助款到账后3年。

4、财务资助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 和保荐机构审核同意实施。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财务资助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具体生产经营 实际情况予以给付。上述拟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 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在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义务

1、禾欣可乐丽超纤皮(嘉兴)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1,67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沈云平

住所:嘉兴经济开发区平南路

主营业务:高档超纤皮面料的织造销售;与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采购、批发 及进出口业务(上述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 定办理)。

与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66.6%)

各股东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禾欣股份 66.6%
日本株式会社可乐丽 33.4%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8,741.88 万元,净资产19,381.48万元,2011年营业收入27,606.70万元,实现净利润为 3,871.38万元。

2、嘉兴禾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7年3月12日

注册资本:204.9234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朱善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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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嘉兴市城东路435号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聚氨酯、聚氨酯多元醇(PET)。

与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85%) 各股东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禾欣股份 85%
陈义防 15%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0,612.52 万元,净资产14,867.96万元,2011年营业收入62,182.33万元,实现净利润 2,613.82万元。

3、嘉兴越隽合成革基布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9 年6 月3 日

注册资本:371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沈云平

住所:嘉兴经济开发区东方路

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合成革基布

与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51%)

各股东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禾欣股份 51%
张志盛 22%
林淑珍 22%
陈义防 5%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145.91

万元,净资产5,373.28万元,2011年营业收入15,874.92万元,实现净利润317.73 万元。

4、嘉兴禾大科技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 年6 月5 日 注册资本:12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沈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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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嘉兴经济开发区东方路

主营业务:加工、生产销售PU 色粉、建筑防水材料(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 PU 浆料、表面处理剂、皮革纺织助剂。

与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禾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持有 其股权比例75%)

各股东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嘉兴禾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75.0%
林国庆 16.7%
陈玉花 8.3%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654.15

万元,净资产4,821.49万元,2011年营业收入7,913.59万元,实现净利润784.10 万元。

5、嘉兴斯威德绒面超纤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 年11 月13 日

注册资本:50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沈云平

住所:嘉兴经济开发区平南路777 号

主营业务:高档绒面超纤面料的加工、生产。

与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禾欣可乐丽超纤皮(嘉兴)有限 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66.6%)

各股东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禾欣可乐丽超纤皮(嘉兴)有限公司 66.6%
日本株式会社可乐丽 33.4%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1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总资产3,362.30 万元,净资产2,985.44 万元,2011 年营业收入35.99 万元,实现净利润-365.42 万元。

6、接受财务资助公司的其他股东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方的认定,禾欣可乐丽等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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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子公司的自然人及法人股东与本公司及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本次财务资助由本公司单方面提供,接受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 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三、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目的和风险评估

公司控股子公司短期资金周转从股东方得到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的资 金利用效率和降低营运成本。鉴于上述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较为稳定,生产销售情 况正常,货款回收情况较好,具有实际的偿债能力,且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 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因此,公司认为相关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 控制范围内。

此外,公司为了防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能带来的风险,公司将与 上述各控股子公司签署担保协议,要求被提供财务资助的控股子公司以其自有财 产对公司所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担保。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如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符 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和降低营运成本,有利于公司 总体经营战略布局的实现。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为禾欣 可乐丽等五家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0,100万元的财务资助,并参照银行同 期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 项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10,1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并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收取资金占用费,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且定价公允,不会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六、保荐机构意见

平安证券及保荐代表人经核查后出具保荐意见,认为:禾欣股份对禾欣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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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等五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规定;符合禾欣股份及其控股 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不会对禾欣股份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事项已经禾欣股份董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禾欣股份上述财务资助 事项。

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12年3月30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570万元,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对嘉兴禾欣化学工业有限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2,000万元,实际提供财务资助为零;对嘉兴斯威德绒面 超纤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1,000万元,实际提供财务资助570万元。公司不 存在逾期未还款情形。

八、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 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关于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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