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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WEN MEDIA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Feb 26,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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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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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高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欣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尽职调查,就禾欣股份关于提高自有闲置资 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提升公司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有效控制风险,经2011年11月1日召 开的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禾欣股 份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 元。

由于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积累和留存的货币资金规模越来越 大,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利用购买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 的自有闲置资金规模已经超出上述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购买额度,为进一步提升公 司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通过谨慎的考虑,拟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稳健 型理财产品的额度提高至10,000万元。

禾欣股份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根据公司董事会决 议,公司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短期的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 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 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上述提高额度事项经2012年2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由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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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 用效率,增加收益。同时,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 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 算,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 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稳健型理财产品的额度由不 超过5,0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10,000万元一事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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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高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栾培强 江成祺

保荐机构(公章):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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