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IWEN MEDIA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Jun 4, 2021

54387_rns_2021-06-04_485052c2-4e1a-4324-98f9-8b4f19def71f.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股票代码:002343 股票简称:慈文传媒 公告编号:2021-030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

  • 务所”);

  •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事

  • 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原任审计机构众华事务所自 2015 年起至 2020 年, 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时,根据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为保证 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公司拟改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改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 (一)机构信息

  • 1、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3、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6 日;

  •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 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6、历史沿革:大信事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 所。大信事务所在全国设有 29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 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事务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 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7、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证书、H 股企业审计资质、军工涉密条件备案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人员信息

  • 1、首席合伙人:胡咏华;

2、2020 年末合伙人数量:144 人;

3、2020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192 人;

4、2020 年末总人数:4,449 人;

  • 5、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数超过 500 人。

(三)最近一年业务规模

1、2020 年度业务收入:18.32 亿元;

  • 2、2020 年净资产金额:2.005 亿元;

  • 3、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数:181 家;

  • 4、2020 年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入:2.31 亿元;

  • 5、2020 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6、2020 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均值:249.51 亿元。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9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 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 年 12 月 31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本所等中介机 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 判决已提出上诉。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 年及本年大信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8 次,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 处罚、37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 (六)项目信息

  • 1 、签字注册会计师 1 (项目合伙人)

  • (1)姓名:冯丽娟

  • (2)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

  • (3)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 (4)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5)从业经历: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质。1997 年成 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2020 年度 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5-2019 年度审计报告, 2017-2021 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2020 年 度审计报告,2018-2021 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2017-2020 年度审计报告, 2020-2021 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9-2020 年度审计报告,2021 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 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 2 、签字注册会计师 2

  • (1)姓名:舒佳敏

  • (2)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 (3)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 (4)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 (5)从业经历: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2021 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 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2020 年度审计报告,2013-2017 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有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16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 、质量控制复核人

(1)姓名:赖华林

(2)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3)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4)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5)从业经历: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2021 年度复核多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江 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股份有限公司的 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4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冯丽娟、舒佳敏,质量控制复核人赖华林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诚信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 施的情况。

5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预计为 98 万元,具体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出具的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审 计报告、各子公司审计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上级主管 部门或监管部门需要的其他报告等。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服务年限:6 年。

2020 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 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众华事务所自 2015 年起至 2020 年,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时,根据公 司未来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公司 拟改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前任众华事务所和拟聘大信事务所分别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 沟通》的有关规定,众华事务所和大信事务所已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 双方对本次变更均无异议,并将积极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大信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大信事务所的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 行了审查,认为大信事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要求;公司综合考虑前任会计师事 务所的服务年限及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实 际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大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经过对大信事务所相关信息进行认真审查,我们一致认为大信事 务所具有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综合考虑前任 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年限及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而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改聘大信事务所为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经审查,公司经综合考虑而变更审计机构,变更理由充分、恰当。大 信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聘请其作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审议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改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改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

特此公告。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