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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RCUIT FABOLOGY MICROELECTRONICS EQUIPMENT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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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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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1-001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碁 微装”)于2021 年4 月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 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1 年2 月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证监许可〔2021〕350 号《关于同意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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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020.2448 万股,每股面值1 元,发行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23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59,983,283.0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6,358,195.95 元。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 年3 月30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 230Z0034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已经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 年3 月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 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16,358,195.95 元,少于 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47,341.00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 1 | 高端PCB 激光直接成像(LDI)设备升级迭代项目 | 20,770.00 | 20,770.00 | 20,770.00 |
| 2 | 晶圆级封装(WLP)直写光刻设备产业化项目 | 9,380.00 | 9,380.00 | 5,880.00 |
| 3 | 平板显示(FPD)光刻设备研发项目 | 10,836.00 | 10,836.00 | 8,63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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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微纳制造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355.00 | 6,355.00 | 6,355.00 |
|---|---|---|---|---|
| 合计 | 47,341.00 | 47,341.00 | 41,635.82 |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后不会对募集资金 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金额的调整,其客观原因在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 实施而做出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募集 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6,358,195.95 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47,341.00 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 集资金投入金额,该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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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金额。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 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海通证券对 芯碁微装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 议。
五、上网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核査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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