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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DA SECURITIES CO., LTD. M&A Activity 2025

Dec 1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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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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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金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拟由中金公司通 过向东兴证券全体 A 股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向公司全体 A 股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 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如下:

一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 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吸收合并后的中金公司(以下简称“存续公司”)不符合股 票上市条件;

  •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主要资产权属清晰,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满足的

  • 情形下,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存续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存续公司本次交 易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存续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

  • 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存续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 综上,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判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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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的盖章页)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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