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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MC Vehicles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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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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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39 证券简称:中集车辆 公告编号:2021-010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其控 股子公司合称“本集团”)第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21年8月25日下午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深圳市南 山区蛇口太子广场18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3 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麦伯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之中期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1年B2预算》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3 、审议通过《2021年上半年投资进展及下半年新增投资计划》

同意本公司2021年下半年增加投资人民币54,260万元,减少原投资计划人民

币13,000万元;同意授权CEO兼总裁李贵平先生及其授权人员,对经批准的2021

年下半年增加投资项目实施审批及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5、审议通过《2021-2023 年度业绩合同框架提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提议公司对业绩合同的细化方案另行召开会议审议。

  • 6 、审议通过《 2021 年度中期特别股息分配的预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 的《关于2021年度中期特别股息分配预案的公告》。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A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 的《关于使用部分A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8、审议通过《关于以A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以A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

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H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变更H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其酬金的议案》

(1)同意提名李贵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除在本公司担任行政职务获得的薪酬以外 不另行发放酬金,可获支付于进行本公司事务时合理产生的实付开支(包括差旅 开支),但须按合规形式提供开支证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贵平先生回避表决。 (2)同意提名麦伯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三 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除在本公司担任行政职务获得的薪酬 以外不另行发放酬金,可获支付于进行本公司事务时合理产生的实付开支(包括 差旅开支),但须按合规形式提供开支证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麦伯良先生回避表决。 (3)同意提名王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除在本公司担任行政职务获得的薪酬以外 不另行发放酬金,可获支付于进行本公司事务时合理产生的实付开支(包括差旅 开支),但须按合规形式提供开支证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宇先生回避表决。

(4)同意提名黄海澄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三 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除在本公司担任行政职务获得的薪酬 以外不另行发放酬金,可获支付于进行本公司事务时合理产生的实付开支(包括 差旅开支),但须按合规形式提供开支证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海澄先生回避表决。 (5)同意提名陈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除在本公司担任行政职务获得的薪酬以外 不另行发放酬金,可获支付于进行本公司事务时合理产生的实付开支(包括差旅 开支),但须按合规形式提供开支证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波先生回避表决。

(6)同意提名曾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除在本公司担任行政职务获得的薪酬以外 不另行发放酬金,可获支付于进行本公司事务时合理产生的实付开支(包括差旅 开支),但须按合规形式提供开支证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酬金的议案》。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曾北华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 曾北华女士仍在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挂车帮租赁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曾北华女士 通过象山华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1,011.73万 股,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股份锁定承诺(详见附件二)。公司董事会对 曾北华女士在担任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和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1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其酬金的议案》

(1)同意提名郑学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 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非执行董事酬金为税前人民币20 万元/年,并可获支付于进行本公司事务时合理产生的实付开支(包括差旅开支), 但须按合规形式提供开支证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郑学启先生回避表决。 (2)同意提名丰金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

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非执行董事酬金为税前人民币20 万元/年,并可获支付于进行本公司事务时合理产生的实付开支(包括差旅开支), 但须按合规形式提供开支证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丰金华先生回避表决。

(3)同意提名范肇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 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非执行董事酬金为税前人民币20 万元/年,并可获支付于进行本公司事务时合理产生的实付开支(包括差旅开支), 但须按合规形式提供开支证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范肇平先生回避表决。 以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三。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提名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董事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酬 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统一采纳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统一采纳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方可生

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CEO兼总裁以及其授权人员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2022-2024年度与中集集团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202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

  • 出具了核查意见。

  •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麦伯良先生、曾北华女

  • 士、王宇先生回避表决。

  • 15、审议通过《关于2022-2024年度与江苏万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 的《关于202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

  • 出具了核查意见。

  •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贵平先生回避表决。

  • 16、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财务担保及保证金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 的《关于拟签订财务担保及保证金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

  • 出具了核查意见。

  •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麦伯良先生、曾北华女

  • 士、王宇先生回避表决。

  • 17、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存款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 的《关于拟签订存款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

  • 出具了核查意见。

  •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麦伯良先生、曾北华女

士、王宇先生回避表决。

18、审议通过《关于在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在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2021年上半年内部控制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

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的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公告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 1、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麦伯良先生 ,62岁,195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 本公司董事会长兼非执行董事。麦伯良先生亦为提名委员会之委员。

于加入本集团之前,麦伯良先生自1982年起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集团”)及其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或投资组 合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及董事,包括自1994年3月起担任中集集团总裁、自2015年8 月起至2020年8月27日担任中集集团CEO兼总裁、自1994年3月起兼任中集集团执 行董事并于2020年8月27日担任中集集团董事长。麦伯良先生现任中集集团董事 长、执行董事兼CEO。

于1996年8月,麦伯良先生作为董事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非执 行董事。

麦伯良先生于1982年7月获得中国华南理工大学机械工程系工学学士学位。 彼现为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名誉会长及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会长。

截止本公告日,麦伯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麦伯良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 东中集集团董事长、执行董事兼CEO,任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国际 海运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的董事,与公司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麦伯良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被司法机关、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询,麦伯良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麦伯良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 定所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贵平先生 ,56岁,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 本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兼总裁。

于加入本集团之前,李贵平先生于1987年至2009年在中集集团担任多个职位, 包括自1987年6月至1989年10月担任多种经营生产部的主任;自1989年10月至 1991年8月担任机场设备部的助理经理;及自1993年2月至2009年4月历任集装箱 营运事业部的副经理和副总经理。

于2003年4月,李贵平先生加入本集团,历任多个管理职位,包括公司若干 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或投资组合公司的董事。彼自2003年4月至2010年3月担 任本公司的副总经理,自2010年3月至2018年1月担任总经理及自2018年1月起担 任首席执行官、总裁兼董事。除于本集团内部的职位外,李贵平先生目前亦担任 深圳市龙源港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星火车联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万 京技术有限公司之董事。

李贵平先生于1986年7月获得中国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工业管理工程专业 工学学士学位,并于1993年5月获得美国南康涅狄格州立大学理学硕士学位。李 贵平先生于2000年1月获广东省人事厅颁发高级经济师资格。于2014年11月,李 贵平先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完成伯克利学院 有关中国国有企业行政人员高等教育课程(Berkeley Institute on Higher Education Program for Executives from Chinese State Enterprises)。

李贵平先生于2012年至2020年期间当选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和中国 汽车工业协会专用车分会理事长;于2016年10月被江苏大学聘任为兼职教授;于 2017年6月至2020年6月被深圳大学聘任为客座教授;于2018年7月当选为深圳市 深商总会会董。

截止本公告日,李贵平先生通过象山华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 深圳市龙源港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 A股股份 2,267.23万股。李贵平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贵平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被司法机关、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 查询,李贵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李贵平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 定所要求的任职条件。

曾邗先生 ,46岁,1975年5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邗先生于1999年加盟中集集团,先后任财务管理部会计部经理、财务管理 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并于2009-2010年兼任中集安瑞科控 股有限公司(香港股份代号:3899)财务部经理,2015年起陆续出任中集集团集

装箱控股有限公司、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 司、中集天达控股有限公司、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多家中集集团下属子公司 董事,同时任深圳市中集投资有限公司、中集现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中集资本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中集集团 财务信息化项目部总经理等职。

曾邗先生自2020年3月26日起担任中集集团财务总监,于2017年3月起出任中 集集团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并于2018年1月出任由原财务管理部与资金管理部合 并后的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曾邗先生于1996年7月毕业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并于 1999年6月毕业于江苏理工大学,获管理学硕士学位。曾邗先生为中国注册会计 师。

截止本公告日,曾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曾邗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 集集团财务总监,任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香港) 有限公司的董事,与公司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曾邗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被司法机关、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曾邗先生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曾邗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宇先生 ,49岁,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本 公司非执行董事。王先生亦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之委员。

王宇先生于2014年11月加入本集团,并自此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于加入 本集团之前,王宇先生于2001年1月至2002年12月曾任国际数据(中国)投资有 限公司法律顾问。自2003年起,王宇先生担任中集集团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彼现 为中集集团若干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或投资组合公司的董事,包括中集天达 控股(深圳)有限公司董事、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联交所上市 的公司(股份代号:3899))非执行董事、深圳前海中集麒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长及总经理、南通中集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及深圳天亿投资有限公司董 事。

王宇先生于1993年7月获得中国大连海事大学(前称大连海运学院)交通运 输管理学士学位,并于1996年6月获得中国大连海事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王宇先 生于1996年7月获得中国司法部颁发的律师资格。王宇先生目前为中国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截止本公告日,王宇先生通过象山华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 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1,011.73万股。王宇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集集团法律事 务部总经理,与公司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宇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被司法机关、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王宇先生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王宇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波先生 ,57岁,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本 公司非执行董事。

在加入本集团之前,陈波先生于1992年6月至1994年4月期间担任深圳赤湾货 运有限公司的助理总经理;于2009年9月至2015年8月期间担任深圳市赤湾东方物 流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及于2014年4月至2017年4月期间担任中国南山开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的助理总经理。

陈波先生自2018年12月7日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此外,陈波先生自2015 年5月起一直担任深圳市赤湾东方物流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且自2017年4月至今担 任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陈波先生现时亦担任深圳市 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 号:002314))的董事。

陈波先生于1984年7月于中国西安公路学院(现称为长安大学)获得公路运 输管理专业学士学位。陈波先生亦在多个社会组织担任职务:包括于2000年至 2006年期间担任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会长;自2008年起担任广东省道路运 输协会副会长;以及自2016年起担任广东省城际运输服务协会监事长。

截止本公告日,陈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陈波先生任中国南山开发(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赤晓企

业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太富祥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9.5098%股权。 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太富祥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持 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陈波先生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波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被司法机关、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经查询,陈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陈波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 定所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海澄先生 ,36岁,198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黄先生亦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之主席。

黄海澄先生于2007年7月获得上海财经大学的经济学学士学位,并于2018年 11月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黄海澄先生于2007年至2008 年期间担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于2008年至2012年期间担任Sunvision Capital Investment Limited副总裁,2012年4月加入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直接投资部,现任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副总监。

截止本公告日,黄海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黄海澄先生在平安资本有限 责任公司任职,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太富祥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台州太富祥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黄海澄先生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海澄先生未 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被司法机关、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黄海澄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黄海澄先生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曾北华女士股份锁定承诺

曾北华女士就公司 A 股发行上市涉及的 A 股股份锁定事项,承诺如下:

一、自公司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A 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内资股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二、公司 A 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 A 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或者 A 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 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A 股收盘价低于 A 股发行上市的发行 价,本人持有的公司 A 股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价指公司 A 股发行 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 A 股发行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增发、配售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 除息处理。

三、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本人在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 守前述限制以及《公司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因公司 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四、若本人所持公司 A 股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 司 A 股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自公司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至减 持期间,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发行价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五、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 在此期间本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六、如果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 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七、本人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减持期限、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若本人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 本人将不进行股份减持。

八、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曾北华女士依照上述A股股份锁定函,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公 司股份。

附件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丰金华先生 ,65岁,195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丰先生亦为提名委员会之主席、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 会之委员。

丰金华先生于远洋运输、船舶及物流行业拥有丰富的工作及管理经验,并于 运输行业取得良好资质。丰金华先生于加入本公司之前,自1980年8月至2001年 10月先后担任青岛远洋运输公司财务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及处长、副总会计 师及总会计师;自2006年1月至2012年1月担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财务 部总经理;自2012年1月至2013年11月担任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称中 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1919)) 财务总监;自2010年10月至2015年10月担任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 2013年10月至2015年10月担任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副董事总经理及自2015年9月 至2016年6月担任中远(香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丰金华先生于2017年12 月10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并于2018年10月10日辞任该职位,于此期 间,丰金华先生以其董事会成员的身份参与本公司的决策,但并不参与本公司的 日常管理及营运,且并不对本公司行使任何行政权限。彼自2019年6月26日起担 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丰金华先生于1986年7月毕业于中国青岛远洋船员学院财会专业,并于2006 年12月获得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 2005年9月,丰金华先生获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授予高级会计师资格。于2006 年4月,丰金华先生获中国交通会计学会授予交通行业优秀会计师称号,并于2007 年2月获国家信息化测评中心授予杰出信息化应用推动者称号。

范肇平先生 ,67岁,195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范先生亦为薪酬委员会之主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和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之委员。

范肇平先生于公路运输及物流行业拥有丰富的工作及管理经验。范肇平先生 于加入本公司之前,自1988年至2016年历任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部助理经理、经理、监事、董事及董事长;自1991年至2014年历任中国南山开发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金融投资部经理、助理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自2012年至2018年担任深圳赤湾胜宝旺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及执行委员 会主席;及自2018年6月起担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联交所上市 的公司(股份代号:0598)及中国领先的综合物流服务供应商)外部监事。范肇 平先生于2017年12月10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并于2018年10月10日辞 任该职位,于此期间,范肇平先生以其董事会成员的身份参与本公司的决策,但 并不参与本公司的日常管理及营运,且并不对本公司行使任何行政权限。彼自 2019年6月26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范肇平先生于1982年7月获得中国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并于1986 年9月获得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务会计硕士学位。于1987年12月,范肇平先 生获财政部助理研究员资格。

郑学启先生 ,57岁,1964年1月出生,英国国籍,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事。郑学启先生亦为审计委员会之主席。

郑学启先生于加入本公司之前,自1985年11月至1988年8月历任普华会计师 事务所(现称为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助理核数师及高级会计师,主要负责 多间公司的审计工作;自1997年7月至2004年8月担任LSI Logic Hong Kong Limited亚太及日本地区财务总监,主要负责亚太及日本地区业务的财务及会计 职能;自2004年8月至2006年4月担任Mentor Graphics Asia Pte Ltd.环太平洋 地区财务总监,主要负责环太平洋地区业务的财务及会计职能;自2006年4月至 2008年6月担任Autodesk Asia Pte Ltd.亚太地区财务总监,主要负责亚太地区 业务的财务及会计职能;自2010年4月至2018年1月历任培力控股有限公司(一间 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1498))的财务总监、公司秘书、企业财 务及投资部董事总经理兼授权代表。自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担任三爱健康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1889))的执行董 事。郑学启先生现时为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联交 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2281))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及 薪酬委员会成员;为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

司(股份代号:9908))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于2020年7月27日获委任为中国顺客隆控股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 公司(股份代号:0974))独立非执行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席;于2021年1月1日 获委任为先进封装材料国际有限公司首席财务总监。

郑学启先生于1985年7月获得英国索尔福德大学的金融会计学士学位,并于 1992年5月获得澳洲新南威尔士大学的会计硕士学位。郑学启先生分别于1992年2 月及1992年4月获认可为澳洲会计师公会(前称澳洲认可执业会计师公会)执业 会计师及香港会计师公会(前称香港会计师学会)会员。郑学启先生分别于2003 年3月及2004年1月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及澳洲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员。郑学启先 生于1995年4月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前称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 会)认 可为会员,并于1996年12月成为澳洲公司治理公会(前称澳洲特许秘书公会)会 员。郑学启先生分别于2012年6月及2013年11月成为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 会及澳洲公司管治学会的资深会员。

截止本公告日,丰金华先生、范肇平先生、郑学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丰金华先生、范肇平先生、郑学启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丰金华先生、范肇平先生、郑学 启先生近三年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或被司法机关、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丰金华先生、范肇平先生、郑学 启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丰金华先生、范肇平先生、郑学启先生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任职条件。丰金华先生、范肇平先生、郑学启先生已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