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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g Shanghai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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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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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80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 号)核准,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向 13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24,224,806 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96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49,999,993.7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8,975,224.66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1,024,769.1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ZA10900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 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用途及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拟使用募集 截至 20216 月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实施单位 资金金额 30 日累计投资额

1

1 高速光模块及5G无线通信网络光模块项目 64,696.80 64,696.80 35,226.55 剑桥科技
2 补充流动资金 10,303.20 10,303.20 10,308.42 剑桥科技
合计 75,000.00 75,000.00 45,534.97

截至2021年8月15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 民币65,119,667.42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1月14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5,000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8,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 余人民币17,000万元未归还。

2021年4月2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7,0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8,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 人民币9,000万元未归还。

2021年4月9日,公司再次将人民币9,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至此,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7日决议提取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 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按规 定于2021年8月13日将上述资金中的人民币6,500万元归还于募集资金专户,剩余 人民币3,500万元未归还。

3、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 笔资金尚未归还。

2

4、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笔资 金尚未归还。

5、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笔 资金尚未归还。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且尚未归还的募集资 金累计余额为人民币 29,500 万元(含本次补流)。

四、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 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交易。并承诺若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 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 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独立董事刘贵松先生、姚明龙先生和秦桂森先生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3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符合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松先生、姚明龙先生和秦桂森先生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同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发表意见如下:监事会认为,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和资金安排,且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 本次使用人民币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了《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中信证券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七、报备文件

4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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