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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G HUNG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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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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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14 中鴻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8/25 發言時間 16:56:36
發言人 羅嘉文 發言人職稱 行政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6118244
主旨 股東常會決議許可本公司董事從事競業行為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10/08/25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0/08/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翁朝棟,本公司董事。
(2)劉敏雄,本公司董事。
(3)曾貴松,本公司董事。
(4)黃凱民,本公司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翁朝棟董事:中國鋼鐵(股)公司董事長、中龍鋼鐵(股)公司董事、
中宇環保工程(股)公司董事、中貿國際(股)公司董事、中冠資訊(股)公司董事。
(2)劉敏雄董事:中國鋼鐵(股)公司業務副總經理、中龍鋼鐵(股)公司董事、
中貿國際(股)公司董事、中鋼運通(股)公司董事、中冠資訊(股)公司董事。
(3)曾貴松董事:China Steel Corporation India Pvt. Ltd. 董事長。
(4)黃凱民董事:中國鋼鐵(股)公司業務助理副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股東之出席,
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