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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TC HELON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05
Jul 14,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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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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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山东海龙 股票代码:000677
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名称:上海东银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历城路70 号甲1055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历城路70 号甲1055 室 联系电话:021-58825468
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
签署日期:二OO 五年七月十二日
特别提示
1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 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写。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
3 、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 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 联方所持有、控制的山东海龙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 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山东海龙的股份。
4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 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第3 页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第3 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第5 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7 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第8 页 第六节 备查文件 第8 页 第七节 声明 第9 页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指上海东银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海龙: 指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股份: 指上海东银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受让的山东海龙 65312640 股发起人法人股;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东银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栾文杰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历城路70 号甲1055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
营业执照号码:3101152017498
税务登记证:310115760554946
组织机构代码:76055494-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商务咨询,仓储(除危险品),化工原料及产 品(除危险品)、机械设备、五金、建材、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矿产品、 (除专控)的销售(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期限:2004 年3 月19 日至2024 年3 月18 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1、 本公司股权结构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于二〇〇四年三月在上海出资设立的一家有限责 任公司,截止到本报告签署之日,本公司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马晓鸣 | 180 | 6% |
| 2 | 姜凌 | 900 | 30% |
| 3 | 马风云 | 900 | 30% |
| 4 | 张珩 | 900 | 30% |
| 5 | 田利 | 120 | 4% |
| 合计 | 3000 | 100% |
本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 picture [401 x 1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马晓鸣 姜凌 马风云 张珩 田利
6% 30% 30% 30% 4%
上海东银投资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2、 公司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各股东相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基本情况
| 姓名 | 在公司任职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在其它国家取得居留权 |
|---|---|---|---|---|
| 栾文杰 | 董事长 | 中国 |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 | 无 |
| 姜凌 | 董事 | 中国 | 北京市海淀区 | 无 |
|---|---|---|---|---|
| 马风云 | 董事 | 中国 | 北京市西城区 | 无 |
| 张珩 | 董事 | 中国 | 山东省淄博市周城区 | 无 |
| 田利 | 董事 | 中国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 | 无 |
| 李玉波 | 监事 | 中国 |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 | 无 |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四、本公司董事均未取得在任何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除本报 告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董事均未在其他公司任职或兼职。
五、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未持有、控制任何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不持有山东海龙的股份,且在提交 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山东海龙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本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山东海龙流通股股份情况详见《第 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及所涉及的人员范围如上述表一所列明。 本公司的内部组织架构如下图:
==> picture [197 x 7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股东大会
执行监事
董事会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492 x 1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总经理
综合贸易部
投资管理部 综合事业部 风险管理部 计划财务部 人力资源部
----- End of picture text -----
本公司的内部管理程序如下: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董事 会由5 人组成,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本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由5 名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选 举董事和监事,董事会由5 人组成,公司设执行监事1 名,董事会聘任 总经理,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占山东海龙总股本15.88%的法 人股,本公司将成为山东海龙第三大股东。
-
二、本次司法裁决及拍卖情况
-
1、中国农业银行潍坊市寒亭区支行(以下简称"寒亭农行")与潍坊
-
央子盐化集团公司(下称“央子盐化”)因借款纠纷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 法院(以下简称"山东高院"),山东高院2004 年7 月28 日作出(2004) 鲁民二初字第7 号判决书。
-
2、2004 年4 月3 日,山东银星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星拍卖
-
公司”)受山东高院委托对央子盐化持有山东海龙15.88%的股权进行拍 卖,本公司以61720444.8 元人民币竞得该项拍卖标的,并与银星拍卖公 司签订鲁银拍成字[2005]第15 号《拍卖成交确认书》,每股拍卖成交价
格1.89 元,成交金额为61720444.8 元。
3、2005 年5 月17 日,山东高院(2004)鲁执字第25-4 号《民裁定书》, 裁定如下:"依法将被执行人潍坊央子盐化集团公司持有的山东海龙(证 券代码:000677)发起人境内法人股32656320 股及红股、配股(股东代 码:DDD3200057)过户至上海东银投资有限公司名下"。
- 4、 本次股权转让后,央子盐化不再持有山东海龙股份。
三、在受让标的股份的基础上,本公司没有继续收购或试图控制山 东海龙其他股份的后续计划,也没有于近期提出山东海龙进行利润分配、 股份回购、增发配股等方案的任何计划。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1、本公司在提交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山东海龙挂牌交易股份 的行为。
-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收购报告书公
-
告之日持有山东海龙股份情况和最近六个月的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董事张珩买卖山东海龙流通股情况如下:
| 变更日期 | 变更股数 | 结余股数 | 变更摘要 |
|---|---|---|---|
| 2005/05/11 | -2000 |
23600 |
卖出 |
| 2005/05/20 | -2000 |
21600 |
卖出 |
| 2005/05/23 | 4800 |
26400 |
买入 |
| 2005/05/25 | -6400 |
20000 |
卖出 |
| 2005/05/25 | 2000 |
22000 |
买入 |
| 2005/05/26 | 2000 |
24000 |
买入 |
| 2005/06/02 | 2000 |
26000 |
买入 |
| 2005/06/03 | -4000 |
22000 |
卖出 |
| 2005/06/03 | 2000 |
24000 |
买入 |
| 2005/06/08 | -6000 |
18000 |
卖出 |
|---|---|---|---|
| 2005/06/09 | -2000 |
18000 |
卖出 |
| 2005/06/10 | -5000 |
10000 |
卖出 |
| 2005/06/13 | -1000 |
9000 |
卖出 |
| 2005/06/14 | 2000 |
11000 |
买入 |
| 2005/06/15 | 2000 |
13000 |
买入 |
| 2005/06/23 | 2000 |
15000 |
买入 |
| 2005/06/27 | -4000 |
11000 |
卖出 |
| 2005/07/11 | -2000 |
9000 |
卖出 |
| 2005/07/11 | 9000 |
18000 |
买入 |
| 2005/07/12 | -7000 |
11000 |
卖出 |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公司与山东海龙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 关系,也不是一致行动人。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报告人不存在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 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依 法要求本公司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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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
2、拍卖成交确认书;
-
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鲁执字第25-4 号民事裁定书 上述备查文件存放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备查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第七节 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上海东银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东银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栾文杰
00 二 五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