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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TC HELON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Sep 2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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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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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ST 海龙 公告编号:2015-107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与兴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恒天海 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 年9 月29 日,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 公司转来的《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与兴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 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本补充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15 年9 月25 日在中国北京市签订:
甲方: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兴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甲、乙双方于2015 年5 月26 日签署了《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与兴乐集 团有限公司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 协议》”),约定甲方向乙方转让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合计200,000,000 股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以下简称“目标股份”), 该股份转让事宜已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15﹞576 号文批复同意;
2.乙方未能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份转让价款,需对《股 份转让协议》后续履行进行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就《股份转让 协议》所述上市公司重组事宜达成并签署本补充协议,以兹遵守。
一、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已向甲方支付了目标股份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合 计人民币103,800 万元。经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对《股份转让协议》中第4 条之约定进行以下调整,以继续履行《股份转让协议》(原第4 条:甲方在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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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支付的全部股份转让款后,各方应在5 个工作日内赴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目标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甲方应配合将 目标股份顺利过户予乙方):
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共同前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上市公司目标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甲、乙双方进一步同 意,该等过户手续办理完成的时间不应迟于2015 年11 月30 日。
二、本补充协议中相关约定与《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 议内容为准,《股份转让协议》其余内容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9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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