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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TC HELON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Jan 1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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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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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7

证券简称:*ST海龙 公告编号:2013-004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以股权低偿债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潍坊广澜投资有限公司与有关债权人就股 权抵偿债务达成了和解协议,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前述股权低偿债务事 项出具了裁定。

  • 1、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

  • 书》【(2012)潍执字第204-2号】,裁定如下:

一、将被执行人潍坊广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 5090000股股权作价16847900.0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抵偿 被执行人潍坊广澜投资有限公司欠申请执行人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借款本 金、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申请执行人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 过户登记手续。

  • 2、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

  • 书》【(2012)潍执字第205-2号】,裁定如下:

一、将被执行人潍坊广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 19184290股股权作价6350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抵偿被执 行人潍坊广澜投资有限公司欠申请执行人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利 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申请执行人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 过户登记手续。

  • 3、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

  • 书》【(2013)潍执字第13号】,裁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潍坊广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828 万股按每股3.24元的价格非交易转至申请执行人张旭名下,由张旭在十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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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将该股票以当日流通价卖出变现。

  • 4、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

书》【(2013)潍执字第14号】,裁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潍坊广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825 万股按每股3.24元的价格非交易转至申请执行人曹芸名下,由曹芸在十个交易日 内将该股票以当日流通价卖出变现。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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