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CHTC HELON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Mar 9, 2016
53745_rns_2016-03-09_234ff17d-61aa-460e-8dc0-2a5923f94c46.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5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证 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我们对公司2015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以下独立意 见:
1、2015年度,公司审批担保额度合计5220万元,全部是为子公司山东海龙 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博莱特”)提供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 任保证,实际担保余额2000万元;公司拥有博莱特51.26%的股权,掌握其资信 状况,该担保事项均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有利 于子公司的发展;上述担保事项均已履行了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等其他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3、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审批总额为6440万元,累计实 际发生总额为3220万元,占2015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合计的12.10%,各项担保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的对外担保符合证监发[2003]56号文和证监发 [2005]120号文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公司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与财务报表保持 了一致。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期内,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恒天海 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风险均得到了有效控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 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认为该所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 审计服务的资质和经验,2013 年、2014 年、2015 年三年该所连续被公司聘为财 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该所出具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财务报告 及审计报告》反应了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 状况以及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我 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为公司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
五、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 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认为该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 审计服务的资质和经验,2013 年、2014 年、2015 年三年该所连续被公司聘为财 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该所出具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反应了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为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机构。
六、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公司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54,765,164.61 元,累计实现未分配利润为 -1,508,242,628.11元。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由于无可供分配利润, 2015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也 不转增股本,我们同意董事会对于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七、关于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5 年度薪酬(津贴)金 额的独立意见
2015 年,公司经历了发展最为艰难的一年,为有效提升持续经营能力,维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经公司慎重决策,于2015 年7 月13 日启动重 大资产重组,挂牌出售公司持有的除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博莱特”)51.26%股权、对博莱特负债之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并于2015 年 12 月31 日前顺利实施完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职,在保证 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顺利实施以及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方面,付出了巨大努 力。在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全体员工积极配合,公司顺利完成重大资产重 组事宜,为勉励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带领公司全体员工共克时艰,确保公 司长期稳定发展,经公司考核,确定公司201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从公司获得的薪酬(津贴)税前总额为269.24 万元,公司的考核遵循了公平、 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八、关于部分资产计提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的独立意见
2016 年 3 月8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恒天 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资产计提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中涉及 的公司部分资产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对部分资产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有利于客观反映公司资 产状况、规避公司财务风险,有利于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此次公司部分资产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名: 王德建 李光 李建新
二○一六年三月九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