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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QING MAS SCI.&TECH.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Jul 1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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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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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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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 进行了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选举金小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本次选举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经审阅金 小汉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金小汉先生具备任 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 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选举金小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 2、关于提名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本次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根据对周和华先生、邓中田先生 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的审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和华先生、 邓中田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周和华先生、邓中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经过仔细核实张亚先生的教育背景、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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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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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应 职责所需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任职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张亚先 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张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武文生、李定清、唐绍均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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