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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QING BREWERY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7

Aug 2, 2007

56509_rns_2007-08-02_ea60892b-52e5-4fd9-aa4a-4838e67e206e.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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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 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它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IRM)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并运用金融 和市场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持续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信息的原则;

(二)信息披露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的规定的原则;

(三)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原则;

(四) 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

(二) 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三)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

第五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理念、经营宗旨;

(二)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信息,包括:公司的经 营状况、新产品和新项目的研究开发、重大投资及其变化、重大重组、对外合作、 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层变动、管理模式及其变化、股东大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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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 (三) 企业文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所共有的观念、价值取向以及

由管理制度和管理观念构成的管理氛围;

  • (四) 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六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 (一) 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 (二) 股东大会;

  • (三) 公司网站;

  • (四) 分析师会议或说明会;

  • (五) 一对一沟通;

  • (六) 邮寄资料;

  • (七) 电话咨询;

  • (八) 媒体采访和报道;

  • (九) 现场参观;

  • (十) 路演。

第七条 《中国证券报》为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 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根据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 必须在第一时间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公布。

第八条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 应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络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为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业务主管。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履行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包括:

  • (一) 汇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 与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

  • (二) 筹备股东大会;

  • (三)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

  • (四) 定期或在出现重大事件时组织分析师说明会、网络会议、路演等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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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 (五) 在公司网站中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在网上披露公司信息,方 便投资者查寻和咨询;

  • (六) 与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系,提高投资 者对公司的关注度;

  • (七) 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引导媒体的报道,安排高级管理人员 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 (八) 跟踪和研究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行业动态和相关法规,通 过适当的方式与投资者沟通;

  • (九) 与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经常保持接触,形成良 好的沟通关系;

  • (十) 与其它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咨 询公司、财经公关公司等保持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

  • (十一) 拟定、修改有关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定,报公司董事 会批准实施;

(十二) 调查、研究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状况,跟踪反映公司的投资者关系 的关键指标,定期或不定期撰写反映公司投资者关系状况的研究报告,供决策层 参考;

(十三) 其他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工作。

第十一条 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的其它职能部 门、公司控股(包括实质性控股)的子公司及公司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当以适当方式对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 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时,还应当举行专门的培训 活动。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面对投资者的窗口,代表着公司在投资 者中的形象,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必须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 对公司有全面的了解,包括产业、产品、技术、生产流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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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市场营销、财务、人事等各个方面;

  • (二) 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

  • (三) 熟悉证券市场,了解各种金融产品和证券市场的运行机制;

  • (四) 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

  • (五) 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六) 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能够撰写年报、半年报、季报以及各种临时报 告、新闻稿件。

  •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 事会。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执行。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8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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