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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QING AFARI TECHNOLOGY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5
May 2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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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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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38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缓实施“两江新区力帆乘用车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股份”或“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缓实施“两江新 区力帆乘用车项目”的议案》。
一、暂缓实施的项目基本情况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2 年 2 月 13 日召开并审议通过《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投资“两江新区力帆乘用车项目”的议 案》,并于 2012 年 2 月 14 日披露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重庆 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投资“两江新区力帆乘用车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2-005),该议案于 2012 年 4 月 20 日提交力帆股份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 388,465.98 万元,新建乘用车整车制造工厂净用地约 880 亩, 主要建设内容为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及相关生产设备,达 到年产 15 万辆乘用车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实施的进度和暂缓实施原因
(一)项目实施进度
上述议案通过后,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乘用车”)与重庆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渝地(2013)合字(两江)第 98 号《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宗地编号 LJXQ-2-5 地块,并陆续投入开展前期土地平整、 基础建设,合计仅投入初始建设资金(包括土地成本)人民币 21,808.23 万元。
(二)项目暂缓实施原因
2014 年上半年为配合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区重大招商项目,力帆乘用车 需退回上述地块之土地使用权,并于 2014 年 12 月 2 日向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 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投公司 ” )移交土地及地上 建筑物并签署退场移交清单,故此无法继续在原有地块上实施项目。
三、项目暂缓实施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因本次土地收回涉及退场、清理和第三方建设施工单位之间的结算安排,流 程复杂其短期内无法与相关方达成一致意见。截止目前,虽然力帆乘用车与两江 新区龙兴工业园建投公司已就土地收回补偿的安排达成初步约定,2015 年 2 月两 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投公司一次性先行向力帆乘用车支付相关补偿资金 19,768 万 元,主要用于补偿力帆乘用车原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含相关税费)及相应的资金 利息,但具体补偿金额因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投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审定的 工程量暂未确定,须另行签订补偿协议执行。
公司本着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持续发展负责的精神,经慎重研究决定, 公司拟寻找合适地址再行实施该项目,在新地块未确定前暂缓实施“两江新区力帆 乘用车项目”,并将根据物色新地块的进展以及市场状况的变化决定何时重新启动 相关项目的投资。
本次暂缓实施的“两江新区力帆乘用车项目”仅处于前期建设阶段,已投入资金 仅占项目预计规模的 5.6%左右,项目亦远未达投产的阶段,故此公司本次暂缓实 施投资项目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与两江新区龙兴工 业园建投公司完成补充协议的最终签署,确保实现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 化。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