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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QING AFARI TECHNOLOG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0
Dec 2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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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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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力帆 股票代码:601777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北碚区同兴工业园区B 区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同兴工业园区B 区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0 年12 月2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力帆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力帆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 息披露义务人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释义....................................................1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2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3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4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5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6 第六节 备查文件..........................................7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8
释义
| 本报告书 | 指 |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力帆控股 |
指 | 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 | |
| 上市公司、力帆股 份 |
指 |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占比下降 |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 《准则第15 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1]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北碚区同兴工业园区B 区 |
| 通讯地址 | 重庆市北碚区同兴工业园区B 区 |
| 法定代表人 | 陈巧凤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03 年11 月19 日 |
| 经营范围 | 利用公司自有资金向工业、高科技产业、房地产业、体育文 化产业进行投资(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吸收社会存款在内的金 融业务),研制、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 内燃机零部件(不含汽车、摩托车、内燃机发动机制造);销 售:力帆牌载货汽车;销售:金属材料及制品(不含稀贵金 属)、电器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 含无线电发射及地面接收装置)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力帆控股的股东为重庆汇洋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6%;尹明善,持股比 例6.36%;尹索微,持股比例5.88%;陈巧凤,持股比例5.88%;尹喜地,持股 比例5.8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居留权 |
|---|---|---|---|---|---|
| 陈巧凤 | 女 | 董事长 | 中国 | 重庆 | 否 |
| 王延辉 | 男 | 副董事长 | 中国 | 重庆 | 否 |
| 尹安妮 | 女 | 副董事长 | 中国 | 重庆 | 否 |
| 尹明善 | 男 | 董事 | 中国 | 重庆 | 否 |
| 尹索微 | 女 | 董事 | 中国 | 重庆 | 否 |
| 尹喜地 | 男 | 董事 | 中国 | 重庆 | 否 |
| 陈雪松 | 男 | 董事 | 中国 | 重庆 | 否 |
| 谭冲 | 男 | 董事 | 中国 | 重庆 | 否 |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2]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重庆五中院”)于2020 年8 月21 日裁定 力帆股份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并于同日指定力帆系企业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 2020 年11 月30 日,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 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力帆股份重整程序。
力帆股份现有总股本1,313,757,579 股,其中涉及员工股权激励需回购注销 的限售股27,931,3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85,826,279 股。根据《重整计 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本次重整以力帆股份1,285,826,279 股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基数,按每10 股转增24.99695156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共计转增3,214,173,721 股。在转增完成后,力帆股份的总股本由1,313,757,579 股增至4,527,931,300 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登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 确认的数量为准);前述27,931,300 股限售股在满足条件后予以回购注销,注销 完成后力帆股份总股本为4,500,000,000 股。前述3,214,173,721 股转增股票不 向股东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战略投资人 重庆满江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受让力帆股份约 1,349,550,000 股转增股票,约占转增后总股本的29.99%;产业投资人重庆江河 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导入产业、管理及销售网络等资源(包括一款车型的授 权生产),受让力帆股份900,000,000 股转增股票,约占转增后总股本的20%; 转增股票中的964,623,721 股股票全部用于清偿力帆股份对普通债权人及十家 子公司的债务。
综上, 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是因为《重整计划》的执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股比例被动被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 内无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618,542,656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的47.08%。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618,542,65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3.6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重庆五中院于2020 年11 月30 日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本次重整以力帆股 份1,285,826,279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基数,按每10 股转增24.99695156 股 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3,214,173,721 股。在转增完成后,力 帆股份的总股本由1,313,757,579 股增至4,527,931,300 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 票数量以中登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该计划的实施将导致力帆 控股持有力帆股份股份比例由47.08%下降至13.66%,但本公司持有的力帆股份 股份数量不变,仍为618,542,656 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比 | 股数(股) | 占比 | ||
| 重庆力 帆控股 有限公 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618,542,656 | 47.08% |
618,542,656 |
13.6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18,542,656 | 47.08% |
618,542,656 |
13.66%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力帆股份股份中,已设定质押 的数量为593,270,848 股,已被司法冻结的数量为615,772,656 股,其余股份不 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4]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 人无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力帆股份股票的情况。
[5]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 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 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6]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
以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为:力帆股份证券事务部。
[7]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0 年12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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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力帆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重庆市两江新区 金山大道黄环北 路2号 |
| 股票简称 | *ST 力帆 | 股票代码 | 60177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
重庆力帆控股有 限公司 |
信息披露人注册 地 |
重庆市北碚区同 兴工业园区B区 |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股份数量 不变,持股比例被 稀释)√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618,542,656 股 持股比例:47.08%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变动数量:0 股 变动比例:33.42%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 个月是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 |
是□ 否√ |
[9]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是□ 否√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0 年12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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