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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QING AFARI TECHNOLOG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6
Jul 1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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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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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46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自 2015 年 7 月 6 日至 2016 年 7 月 6 日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择机增持本公 司 A 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 1,257,624,029 股) 2% 的 股份。
● 截至本公告日,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在增持计 划实施期间,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 司股份 1,200,000 股,约占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时力帆股份总股数( 1,256,353,379 股) 的 0.10% 。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控股”)。
(二)截至本公告日,力帆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和尹 索微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626,890,456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1,256,353,379 股)的 49.90%。
(三)力帆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自 2015 年 7 月 6 日至 2016 年 7 月 6 日内根 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择机增持本公司 A 股股 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1,257,624,029 股)2%的股份。在增 持计划实施期间,力帆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 1,200,000 股,约占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时公司总股数(1,256,353,379 股)的 0.10%。
(注:2015 年 9 月 24 日,本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因公告披露事项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 1,270,650 股,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
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1,257,624,029 元减少为 1,256,353,379 元)。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51)及公司 于 2015 年 7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实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15-052)。
三、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力帆控股于 2015 年 7 月 6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 A 股股 份 990,000 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257,624,029 股)的 0.08%。公司已于 2015 年 7 月 7 日披露《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51)。
力帆控股于 2015 年 7 月 7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 A 股股 份 210,000 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257,624,029 股)的 0.02%。公司已于 2015 年 7 月 8 日披露《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继 续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52)。
截至本公告日,力帆控股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力 帆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 1,200,000 股,约占增持计 划实施完毕时公司总股数(1,256,353,379 股)的 0.10%。
四、 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力帆控股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在本次增持实施期间,力帆控股依据承诺未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