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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QING AFARI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Aug 2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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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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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59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本次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6 年8 月19 日以传 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16 年8 月22 日(星期一)以通讯会议方 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6 名,实际参会董 事16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讯 方式召开的会议不涉及主持人及现场列席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会议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 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24,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
| 1 | 智能新能源汽车能源站项目 | 33,000 | 36,922 |
| 2 | 智能新能源汽车16 亿瓦时锂电芯项目 | 89,000 | 119,618 |
| 3 | 智能轻量化快换纯电动车平台开发项目 | 35,000 | 45,512 |
|---|---|---|---|
| 4 | 偿还部分公司银行借款 | 67,000 | 70,000 |
| 合计 | 224,000 | 272,052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 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 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金额,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解决。 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 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尹明善、陈卫、陈巧 凤、尹喜地、尹索微和陈雪松均回避表决。
-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24,000 万元(含本数),按发行底价 10.46 元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14,149,139 股(含本数)。 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协商确 定最终发行数量。
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控股”)拟以不低于人民币28,000 万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拟认购数量=拟出资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力帆控股将于力帆股份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发行批文,启动本次非公开发行 前向力帆股份出具正式的《认购金额确认书》,明确认购的具体金额。
陈卫拟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拟认购数 量=拟出资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陈卫将于力帆股份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 发行批文,启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向力帆股份出具正式的《认购金额确认书》, 明确认购的具体金额。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尹明善、陈卫、陈巧 凤、尹喜地、尹索微和陈雪松均回避表决。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无重大变化。董事 会根据公司2016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修改方案,本议案无 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金额和用 途”以及“发行数量”系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和资本市场情 况后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 司董事会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据此修订相关文件。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 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尹明善、陈卫、陈巧 凤、尹喜地、尹索微和陈雪松均回避表决。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1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1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 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