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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QING AFARI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1
Mar 2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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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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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泰君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力帆 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 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规定》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力帆股份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0 年 11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37 号文件核准,力 帆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000 万股,发行价为 14.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290,000 万元,扣除证券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和登记结算费用等合 计 10,559.7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79,440.2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 030065 号《验资 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存放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金额(万元) |
|---|---|---|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北部新区支行 | 50001043600050213940 | 105,000 |
| 重庆银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 330101040023738 | 55,000 |
|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直属支行 | 0101014210004533 | 30,000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8012100133652 | 30,00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 | 7422010182100012317 | 21,300 |
| 湛江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920001201900003056 | 20,000 |
1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 | 39420188000404954 | 18,140.29 |
|---|---|---|
| 合 计 | 279,440.29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精神制定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募集资 金专户,分别是: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北部新区支行账户账号为 50001043600050213940,重庆银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账户账号为330101040023738,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直属支行账户账号为0101014210004533,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账户账号为801210013365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 支行账户账号为7422010182100012317,湛江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账户 账号为920001201900003056,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账户账号为 39420188000404954,中国建设银行北部新区支行账户账号为5000103600050214228。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523,115,256.49元(含10,219.11元 的银行手续费支出),公司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6,259,107.38元,其中2011年度实 际使用募集资金1,815,021,412.82元(含8,975.35元的银行手续费支出),产生的利息收 入4,483,541.91元。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余额如下:
| 存放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金额(万元) | 备注 |
|---|---|---|---|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北部新区支行 | 50001043600050213940 | 0.00 | 已销户 |
| 重庆银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 330101040023738 | 2.05 | 活期 |
| 重庆银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 330101140001519 | 0.00 | 已销户 |
| 重庆银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 330101140001501 | 0.00 | 已销户 |
|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直属支行 | 0101014210004533 | 2,379.50 | 活期 |
|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直属支行 | 0101014270000093 | 0.00 | 已销户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8012100133652 | 0.00 | 已销户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 | 7422010182100012317 | 0.00 | 已销户 |
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 | 7422010184000022031 | 0.00 | 已销户 |
|---|---|---|---|
| 湛江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920001201900003056 | 0.00 | 已销户 |
| 湛江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920000205900000161 | 0.00 | 已销户 |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 | 39420188000404954 | 0.00 | 已销户 |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北部新区支行 | 5000103600050214228 | 25,556.79 | 活期 |
| 合计 | 27,938.34 |
2010年11月,力帆股份和国泰君安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北部新区支 行、重庆银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直属支行、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湛江市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12月,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与中 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北部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 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 大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用于15万辆乘用车项目(二期5万辆)、摩托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动力基地项目的建设,本年度实际用于募投项目的金额为50,060.96万元。截至2011 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27,938.34万元。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截至2011 年末实际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 截至2011 年末实际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 截至2011 年末实际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 ||
|---|---|---|---|---|---|---|
|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
预计达到可使 用状态时间 |
投入进 度 |
||
| 15 万辆乘用车 项目(二期5 万辆) |
85,000.00 | 85,000.00 | 32,008.50 | 59,832.42 | 2012年11月 | 70.39 |
3
| 摩托车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 |
35,000.00 | 35,000.00 | 11,841.52 | 35,203.25 | 2011年11月 | 100.58 (注1) |
|---|---|---|---|---|---|---|
| 动力基地项目 | 28,000.00 | 28,000.00 | 6,210.94 | 25,834.54 | 2011年1月 | 92.27 |
| 合计 | 148,000.00 | 148,000.00 | 50,060.96 | 120,870.21 |
注 1:“摩托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使用了募集资 金账户形成的利息收入 203.25 万元。
(二)募集资金超募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公司根据 201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31,440.2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 超募资金已全部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四、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2011 年 8 月,中国建设银行北 部新区支行账号为 5000103600050214228 的账户收到一笔海关退回保证金,金额为 183.67 万元,系公司误将该募集资金账户当成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提供给海关所致。 该款项公司已于 2012 年 3 月 22 日转出。该行为未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任何 不利影响,亦未损害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认为:力帆股份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基本符合 《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4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宁 吴国梅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