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CHONGQING AFARI TECHNOLOGY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17
Apr 14, 2017
57286_rns_2017-04-14_a3c4688b-0b1b-4889-83a2-53c1d1a2dfa2.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6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 年5 月17 日 下午1 点30 分 召开地点:力帆研究院大楼 11 楼会议室(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 16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 年5 月17 日
至2017 年5 月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 | 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 | 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4 | 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 5 | 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 6 | 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 | √ |
| 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议案 | ||
|---|---|---|
| 7 | 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 √ |
| 8 | 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9 | 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1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披露时间为2017 年4 月15 日。
-
2 、 特别决议议案:无
-
3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
4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6 、 7
-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尹明善、陈巧凤、尹
-
喜地、尹索微、陈雪松
-
5 、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1777 | 力帆股份 | 2017/5/10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 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手续:
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 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本请见附件 1)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2017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及传真请确保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7: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件上 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
3、登记地点:力帆研究院大楼1 楼接待室(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
-
16 号),邮政编码:400707。
- 4、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六、 其他事项
-
1.联系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 16 号
-
2.联系人:周锦宇、刘凯
-
3.联系电话:023-61663050
-
4.联系传真:023-65213175
-
5.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
理。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5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7 年5 月17 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关于力帆年度监 | 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 | 16 | |||||||||||
| 会工作报告的 | 案 | |||||||||||||
| 3 | 关于力帆 | 实业(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20 | 16 | ||||||||||
| 年度财务 | 决算报告的议 | 案 | ||||||||||||
| 4 | 关于力 | 实业(集团) | 份有限公司20 | 16 | ||||||||||
|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 ||||||||||||||
| 5 |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6 | 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 | 有限公司2016 | ||||||||||||
|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 的议案 | |||||||||||||
| 7 | 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 | 有限公司2017 | ||||||||||||
|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 ||||
|---|---|---|---|---|
| 8 | 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9 | 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