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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QING AFARI TECHNOLOGY CO., LTD. AGM Information 2013

Aug 3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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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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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3-039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13917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 股权登记日: 2013910 日(星期二)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 (一) 股东大会届次: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二) 会议召集人: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 (三)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 9 月 17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 网络投票时间:2013 年 9 月 17 日(星期二)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 (四) 会议的表决方式: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 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 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 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表决,同一表决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 权。

  • (五) 会议地点: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地址为重庆市北部新 区金开大道 1539 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

  • ( )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 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3 年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1.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总量

  • 1.3 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 1.4《激励计划》有效期、授予日、禁售期、解锁期及相关限售规定

  •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 1.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 1.7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和解锁安排

  • 1.8《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 1.9《激励计划》的授予程序及解锁程序

  • 1.10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1.11《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 1.12 回购注销或调整的原则

  • 1.13 其他事项

  •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的议案

  •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二)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3 年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中第 1 项至第 13 项的各表决项均为本次股票激励计划不可分割的组成部 分,如其中任一表决项未获得通过则视为整项议案未获得通过。上述议案 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 2013 年 9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其中第 2、3 项议案系由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亦可参见 2013 年 7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力帆 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及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 会议出席对象

  • (一) 截止 2013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二,以下称“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三) 保荐代表人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 会议登记方法

  • ( )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 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 (二) 登记手续:

  • 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本请见附件 1)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

  • (三) 登记时间:

  • 现场登记:

    • 2013 年 9 月 16 日(星期一):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
  •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及传真请确保 于 2013 年 9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17: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 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 登记。

  • (四) 登记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张家湾 60 号证券部 邮政编码:400037

(五) 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五、 其他事项

  1.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张家湾 60 号证券部

  2. 联系人:周锦宇、刘凯

  3. 联系电话:023-61663050

  4. 联系传真:023-65213175

  5.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

理。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 报备文件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13 年 9 月 17 日(星 期二)召开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 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______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______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______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

  • 5、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二: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3 年 9 月 17 日(星期二)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

(一)投票代码

票代码
投票
代码
投票
简称
表决事项
数量
投票
股东
7887
77
力帆
投票
15 A股
股东

;投票简称:力帆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 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99.00 元代 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以 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 2.00 元代表议案二,以 此类推。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3)一次性表决方法:

序号 内容 申报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1-3项
议案
表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的表
99.00 1股 2股 3股

(4)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逐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
价格
1 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3
年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00
1.0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1
1.0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总量 1.02
1.03 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1.03
1.04 《激励计划》有效期、授予日、禁售期、解锁期及相关限售规定 1.04
1.0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1.05
1.0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1.06
1.07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和解锁安排 1.07
1.08 《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1.08
1.09 《激励计划》的授予程序及解锁程序 1.09
1.10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0
1.11 《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1.11
1.12 回购注销或调整的原则 1.12
1.13 其他事项 1.13
2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的议案
2.00
3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00

4、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 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 股
反对 2 股
弃权 3 股

5、投票示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3 年 9 月 10 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 A 股(股票 代码 601777)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 “99.00 元”,申报股数填写“1 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88777 买入 99.00元 1股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 投票的第 1 号提案《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2013 年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 picture [297 x 2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 投票的第 1 号提案《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2013 年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88777 买入 1.00元 2股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 投票的第 1 号提案《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2013 年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88777 买入 1.00元 3股

6、投票注意事项

(1) 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的,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 申报,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 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 股东仅对某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 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 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 弃权计算。

(4) 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公司将只能对本次会议设置一个网络投票 窗口并且只能向 A 股股东提供一次网络投票机会。

(5)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 程遵照当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