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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son Medical Technologie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Oct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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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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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58 证券简称:祥生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6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祥生智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祥生”)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研发创新及营销 运营基地建设项目之子项目营销服务及品牌建设项目及超声人工智能辅助诊断 系统及云平台开发项目、创新与发展储备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上海祥生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 安全,上海祥生将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 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2018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股份。本次发行每 股价格为人民币 50.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0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1,949.44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出具的会验字[2019]8172 号《验资报 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全部存储于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
| 1 | 超声医学影像设备产业化项目 | 26,329.09 | 26,329.09 |
| 2 | 研发创新及营销运营基地建设项目 | 39,014.68 | 39,014.68 |
| 3 | 创新与发展储备资金 | 30,000.00 | 26,605.67 |
| 合计 | 95,343.77 | 91,949.44 |
三、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增加上海祥生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其增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增加上海祥生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 目,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上海祥生实施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增资,增加 上海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充分发挥上 海人才高地、医疗产业集聚地以及其积极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创 新高地等优势,进一步完善营销网络、加快品牌建设及推动研发项目进度,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 存在变化。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上海祥生将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 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
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 |
|---|---|---|---|
| 上海祥生智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91310104MA7AMMBW0Q | |||
| 陆坚 | |||
| 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 |||
| 2021年9月27日 | |||
| 500万元人民币 | |||
| 注册地经营范围 | |||
| 上海市徐汇区丰谷路315弄24号1-3层 | |||
| 许可项目: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 | |||
| 出口代理。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 ||
| 动具体 |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 | |||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软件销售; | 从事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 ||
| 零售通 | 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信息 | ||
| ;咨询服务( |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 | ||
| 须经批准的 |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公司持股100% |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上海祥生纳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对其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系 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是为了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布局,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结合公司实际经 营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 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对其增资,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 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 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五、 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开展的需要,募集资金的 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 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 实施募投项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开展的需要,募集资金 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审批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以 实施募投项目。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通过增 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上海祥生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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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网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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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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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