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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psea Technologies (Shenzhen) Corp.,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Nov 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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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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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公告编号:2025-060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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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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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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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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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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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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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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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11 月25 日 15 点0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 3156 号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 T1 栋 3 楼
-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11 月25 日
至2025 年11 月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8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 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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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别决议议案: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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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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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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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 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 股 | 688595 | 芯海科技 | 2025/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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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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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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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 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的,应出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 伙人委派代表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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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 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 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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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 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 上上述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 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5 年11 月21 日上午12:00 前送达登记地点,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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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11 月24 日下午:13:30-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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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粤海街道科苑大道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T1 栋 3 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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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 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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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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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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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3156 号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T1 栋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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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系电话:0755-86168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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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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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系人:张娟苓、吴元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8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11 月25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