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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psea Technologies (Shenzhen) Corp.,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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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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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1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海科技”) 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下午 18:30 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 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金锁先生召集 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豁免 监事会未提前 5 天通知全体监事。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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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外籍员 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1 年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 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2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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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 的首次授予日确定为 2021 年 10 月 21 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21 日, 并同意向第一类激励对象共 127 名以 80 元/股的价格授予 235 万股,向第二类激 励对象共 12 名以 90 元/股的价格授予 53 万股。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共 139 名,授 予股份总数 288 万股。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的《关于向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2021-072)。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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