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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psea Technologies (Shenzhen) Corp.,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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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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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芯海 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后续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慎核查,就芯海科技 2020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芯海科 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30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2.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7,05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 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7,600.36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为 49,449.64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出具了"天健 验〔2020〕3-8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 9,130.35 万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40,677.32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并于 2020 年 9 月与中信证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3 月 11 日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芯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经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招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755919273310103 159,694,240.8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337180100100323989 133,014,521.52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403040160000319562 114,064,414.34

406,773,176.67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12 月 29 日,芯海科技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312.22 万元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

针对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均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 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12 月 29 日,芯海科技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针对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均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 核查意见。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 年 11 月 20 日,芯海科技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 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的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以及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国有四大银行、上市银行或与公司长期合作的商业银行投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 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针对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均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 核查意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 年 12 月 2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 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合肥市芯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合肥芯海")作为"高性能 32 位系列 MCU 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压力 触控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智慧健康 SoC 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三个募 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应新增合肥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针对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均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 核查意见。

2021 年 3 月 11 日,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芯海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经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 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 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注册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认为,芯海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0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芯海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芯海科技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芯海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5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449.6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130.3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130.35
承诺投资
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4)=(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
重大变化
高性能32位系

芯片
MCU
升级产业化项
18,891.06 18,891.06 9,486.44 3,013.51 3,013.51 -6,472.93 31.77

2023
1
不适用 不适用
压力触控芯片
升级产业化项
17,573.90 15,028.29 9,068.36 1,786.70 1,786.70 -7,281.66 19.70

2023
1
不适用 不适用
智慧健康
SOC
芯片升级及产
业化项目
18,050.14 15,530.29 9,020.53 4,330.14 4,330.14 -4,690.39 48.00

2023
1
不适用 不适用
合 计 - 54,515.10 49,449.64 27,575.33 9,130.35 9,130.35 -18,444.98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2020
12
29
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万元。本公司于


4,312.22
2020
12
日完成资金置换。
31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12
个月内。
29
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日,芯海科技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0
11
20
下,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人民币
日,芯海科技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
亿元(含
4.0
4.0
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国有四大银行、上市银行或与公司长期合作的商业银行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亿)
4.0
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
12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合肥市芯
2020
12
29
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芯海")作为"高性能
位系列
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压力触控芯片升级及产
32
MCU
业化项目"、"智慧健康
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三个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应新增合肥作为募投项
SoC
目实施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