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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ChuRinga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Aug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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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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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21-057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8 月4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 第5 号—股权激励》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 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1 年8 月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相 关公告,并于2021 年8 月5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 年8 月5 日至2021 年8 月14 日,公示期不少于10 天。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 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 (含全资/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 职务等情况。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针对 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审核结果,监事会发表审核意 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任 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洪爱金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 之外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8 月15 日